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摘要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摘要
1、无证经营食品,没收食品、工具、设备、原料、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罚款。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者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先办健康证,后上岗;
否则,处5千元以上罚款。
3、拒绝、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处3万元以下罚款。
4、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没建立进货查验记
录,处5千元以上罚款。
5、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处10万
元以上罚款。
6、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和农药、兽药残留量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5
万元以上罚款。
7、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期的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的食品,
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问题食品,处5万元以上罚款。
8、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不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处5千元以上罚款。
9、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处1万元以上罚款。
10、食品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
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处2千元以上罚款。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