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通用版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一、前言油田作为石油产业的紧要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能源和其他设备。
其中,湿蒸汽发生器是油田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它重要用于油井注汽(即热采过程),通过产生高温高压的湿蒸汽,使得油藏中原来凝固的油变得流动起来,从而提高采油率。
同时,湿蒸汽发生器也可用于煮水、取暖等方面。
但是,由于湿蒸汽发生器所涉及的温度、压力等参数较高,安全问题必需得到高度重视。
为了确保油田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有效运行,订立了如下规定。
二、安全管理制度1. 湿蒸汽发生器必需由专业人员操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学问和技能,且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 湿蒸汽发生器必需有清楚的操作手册,明确列出启动、停机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3. 湿蒸汽发生器必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湿蒸汽发生器必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包括温度、压力、液位、燃气等参数的监测,以及相关报警设备的设置。
5. 湿蒸汽发生器必需设置牢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高压、低压、过热、过流、过载等保护装置均应具备,以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适时停机。
三、操作规范1. 在启动湿蒸汽发生器前,必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测设备工作正常。
2. 在使用湿蒸汽发生器前,必需对设备进行加热操作,使设备达到所需操作温度,以防设备膨胀分裂等安全事故发生。
3. 在使用湿蒸汽发生器时,必需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仪表,确保参数正常。
4. 在发觉湿蒸汽发生器异常时,必需立刻实行相应措施,包括减小负荷,停机检修等,防止发生不安全情况。
5. 停机前,必需先削减或切断汽水供应,等待设备冷却后再进行停机操作。
6. 维护和修理和保养湿蒸汽发生器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需注意放掉设备内部压力,保证人身安全。
四、安全记录和事故处理1. 必需对湿蒸汽发生器进行认真的安全记录,包括设备启动时间、停机时间、负荷、温度、压力等参数,以便于检查和追溯历史数据。
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蒸汽发生器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广泛应用于发电厂、化工厂、石油炼制厂等场所。
为了确保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操作规程。
下面是关于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的规程,总计约为____字。
第一章通用规程第1条蒸汽发生器的使用单位应建立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第2条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第3条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了解蒸汽发生器的特点和操作注意事项。
第4条蒸汽发生器的运行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停机或调整设备参数。
第5条蒸汽发生器在运行中需要定期维护和保养,操作人员要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章运行规程第6条在蒸汽发生器投入运行前,操作人员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
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设备的检查。
第7条蒸汽发生器的启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进行改动。
第8条蒸汽发生器的运行压力和温度应在设定范围内,不得超限运行。
第9条蒸汽发生器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水和燃烧,然后逐步降低蒸汽发生器的负荷和压力。
第10条蒸汽发生器停机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冷却和排气处理,确保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备规程第11条蒸汽发生器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其中包括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安全阀、过热保护装置等。
第12条蒸汽发生器的安全阀应定期检测和校对,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13条蒸汽发生器的水位计应进行定期校准,确保准确可靠。
第14条水位低于报警线时,应及时补充水源,避免发生干烧。
第15条蒸汽发生器应配备可靠的燃烧安全装置,定期检测燃烧器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应急处理规程第16条发生蒸汽发生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和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第17条蒸汽发生器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18条蒸汽发生器的报警系统应保持畅通,避免出现故障导致报警信号无法及时传达。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模版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模版一、引言湿蒸汽发生器是在油田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的设备,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定模版。
二、设备安装与维护1. 设备安装1.1 在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周密的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没有任何损坏。
1.2 设备必须根据厂商提供的安装要求进行正确的安装,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1.3 安装环境必须干燥通风,避免设备受潮和受损。
2. 设备维护2.1 定期检查设备的管道、阀门等连接部分,确保其紧固可靠。
2.2 检查设备的传动部分,如电机、减速器等,确保其运行正常。
2.3 定期清洗设备内部和外部的灰尘和杂物,保持设备的清洁。
2.4 定期更换设备的滤网和滤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5 设备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保留维护记录。
三、设备操作1. 操作人员要求1.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具备相关的操作经验。
1.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劳动手套等。
1.3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调整设备参数或采取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2. 设备操作2.1 设备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及时排除隐患。
2.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仪表、标志等,确保正常运行参数。
2.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专注,不得有分心现象。
2.4 发生设备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四、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1.1 制定详细的设备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泄漏情况等。
1.2 为应急情况提供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 应急响应2.1 一旦发生设备故障、泄漏等情况,操作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阀门等。
2.2 操作人员在应急过程中必须保持冷静,遵循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
2.3 应急情况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 前言湿蒸汽发生器在油田中被广泛使用,可以为生产提供高质量的蒸汽和热水。
但是,如果不遵循安全规定,操作和使用湿蒸汽发生器会带来很大的危险。
为了确保在油田生产中安全和有效地使用湿蒸汽发生器,我们制定了以下安全规定。
2. 设备准备•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维护和使用过程中,请遵循所有制造商的说明和建议。
•在每次操作前,请检查湿蒸汽发生器的可靠性,并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和设备已就绪。
•在操作和使用湿蒸汽发生器之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对其正规使用和维护的理解。
•使用前,请务必定期检查发生器是否出现漏水、泄露、损坏或其它故障。
如有异常情况,务必进行及时修理或更换。
3. 操作指导•在使用湿蒸汽发生器时,请确保正确连接电源和燃气。
以及必要的空气混合比。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对湿蒸汽发生器进行监控并及时发现问题。
当温度或压力超出或低于操作指导范围时,请立即进行检查和调整。
•当湿蒸汽发生器的水位过低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其加水。
水位超过极限时,应停止加水。
•禁止在湿蒸汽发生器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焊接、切割或其它操作,以及烟火等。
4. 安全防范•在操作和使用过程中,请始终注意个人安全。
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衣服,佩戴人身防护装备和安全帽。
•请确保器具靠墙或其他固定物支撑,确保固定稳定,以避免翻倒和摆动。
•为避免意外,湿蒸汽发生器如非必要,请不要移动。
如果移动,必须使用专业吊装和运输工具。
•禁止在湿蒸汽发生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5. 安全措施•在使用湿蒸汽发生器时,必须建立并遵循专业的安全措施,如急救措施、灭火措施等。
•需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6. 总结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是油田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但是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减少发生意外事件的可能性。
如果你遇到了不可预测的事件或者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请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对和解决。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 引言1.1 背景:湿蒸汽发生器是油田开发过程中重要的设备之一,它可以为油井提供所需的湿蒸汽。
本文档旨在制定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操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以减少设备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发生。
2. 设备要求2.1 设备选择:在选择湿蒸汽发生器时,应根据油田的实际需求和环境情况来确定,确保设备具备适当的容量和性能。
2.2 设备安装:湿蒸汽发生器应按照相关安装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并与其他设备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3. 安全操作指南3.1 操作人员要求:3.1.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规定。
3.1.2 操作人员应穿着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3.2 设备操作:3.2.1 在操作湿蒸汽发生器之前,应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3.2.2 操作人员在操作湿蒸汽发生器时,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工作参数。
3.2.3 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3.2.4 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关闭,确保设备安全。
3.3 应急处理:3.3.1 在设备故障、泄漏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
3.3.2 在发生火灾情况下,应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并及时报警和疏散人员。
4. 安全维护4.1 设备检查:4.1.1 定期对湿蒸汽发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1.2 检查应包括设备外观、管道连接、阀门、安全阀等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2 设备清洁:4.2.1 定期清洁设备内部和外部的污垢,保持设备通畅。
4.2.2 清洁时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化学物质和高温表面。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蒸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蒸汽使用单位内的蒸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三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蒸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修和检查,确保蒸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蒸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第二章蒸汽使用单位的职责第五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蒸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洗,定期检查和检修。
第六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蒸汽设备的维护和管控工作。
第七条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蒸汽使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技术,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蒸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第八条蒸汽设备维护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蒸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清洗蒸汽发生装置,保持蒸汽设备的清洁。
2. 检查蒸汽传输管道,防止泄漏和腐蚀。
3. 检查蒸汽控制系统,确保灵活可靠。
4. 检查蒸汽排放装置,防止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蒸汽设备使用蒸汽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蒸汽设备的使用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使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蒸汽操作。
2. 控制蒸汽温度、压力等参数,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3.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 务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和反应,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人员管理和安全教育第十条人员管理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蒸汽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操作人员进行蒸汽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引言湿蒸汽发生器作为油田开采过程中的关键设备,其安全操作对于保障油田作业安全和提高效率至关重要。
本规程旨在规范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油田作业中湿蒸汽发生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安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操作人员要求第三条资质和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复训。
第四条健康和体能要求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三章设备操作前准备第五条设备检查每日作业前对湿蒸汽发生器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明显损坏。
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
第六条设备预热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预热。
预热过程中密切监控设备状态,确保无异常。
第四章正常操作流程第七条启动程序确认所有安全附件正常后,启动湿蒸汽发生器。
逐步增加负荷,直至达到工作状态。
第八条运行监控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记录运行参数。
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第九条蒸汽输出确保输出蒸汽符合油田作业要求。
定期对蒸汽管道进行清洗和维护。
第五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条紧急停机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附件失效时,立即执行紧急停机。
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六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日常保养每日作业结束后,进行设备清洁和基本检查。
定期更换易损件和消耗品。
第十三条定期维护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维护。
维护内容包括检查、调整、润滑和更换部件。
第七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四条安全标识在湿蒸汽发生器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都能看到并理解警示标识。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 引言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是油田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设备,其作用是为采油作业提供蒸汽源。
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安全,需要制定相关安全规定。
本文将从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对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2. 设备安装安全规定2.1 设备安装地点应选择在平整坚实的基础上,地面要求平整,必须设置防滑措施。
2.2 湿蒸汽发生器上安装的设备如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应采用质量可靠的产品,并按照要求正确接入电器回路。
2.3 安装前应仔细核对设备的各管路和电器连接,安装后要进行功能检测,确保设备可以正常工作。
3. 设备使用安全规定3.1 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器密封性、设备进排气口是否阻塞、设备排放管道是否安装牢固等。
3.2 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未经许可,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3.3 湿蒸汽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采油的效果,使用前应确保湿蒸汽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否则禁止使用设备。
3.4 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维修。
维修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 设备维护安全规定4.1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停机维护期间,应重新检查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并排查故障原因。
4.2 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未授权人员进行设备的拆卸维修。
4.3 换季或者长期停机后,应对设备进行清洗、养护和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寿命。
进行保养时,应注意个人安全,避免污染环境。
5. 安全管理建议5.1 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为第一生产力,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生产。
5.3 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使用蒸汽发生器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第三条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规范、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蒸汽发生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立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情况;(三)组织开展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制定并实施蒸汽发生器事故应急预案;(五)组织开展蒸汽发生器事故调查处理;(六)其他与蒸汽发生器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八条蒸汽发生器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蒸汽发生器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蒸汽发生器的购置、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蒸汽发生器的购置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的产品。
第十一条蒸汽发生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蒸汽发生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蒸汽发生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四条蒸汽发生器的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运行参数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二)运行环境应当符合安全要求;(三)运行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蒸汽发生器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
蒸汽使用安全规定范本第一章绪论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蒸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定。
本安全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安全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规定适用于蒸汽的生产、输送、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以及个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一、蒸汽生产1. 蒸汽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稳定可靠。
2. 蒸汽生产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
3. 蒸汽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
二、蒸汽输送与储存1. 蒸汽输送和储存管道必须经过强度计算,材料选择符合标准要求。
2. 蒸汽输送和储存管道必须定期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3. 蒸汽输送和储存管道应设置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外力破坏和人为破坏。
三、蒸汽使用1. 蒸汽使用设备和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运行平稳可靠。
2. 蒸汽使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
3. 蒸汽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
4. 蒸汽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监控,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排查。
四、安全管理1. 各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蒸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
2. 各企业、单位应定期开展蒸汽使用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 各企业、单位应定期组织蒸汽使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各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罚则及奖励一、违规行为的处罚对违反本安全规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等。
对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在蒸汽使用安全管理中达到优秀表现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等。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油田开发企业、油井码头、油气管线站点等。
第二章设备安全三、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具备以下安全要求:1. 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安全技术评审合格。
2. 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结构稳定,操作安全可靠。
3. 设备应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水位传感器、安全阀等。
4. 设备的供电系统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确保设备在电气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机或报警。
四、设备的启动与停机应符合以下要求:1. 在启动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确保操作人员及设备安全。
2. 停机前,应先关闭设备与供能系统,待设备完全停机后方可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五、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如下:1.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规程,掌握设备的基本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
2. 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3. 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过程中没有意外风险。
4.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六、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生产要求如下:1.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生产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生产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备和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4. 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七、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使用要求如下:1. 使用单位在使用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之前,应与生产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是用于油田工业生产中产生湿蒸汽的设备。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以下是一些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规定:
1. 安全操作手册: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有详细的安全操作手册,包括设备的安装、启动、停止、维护和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操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操作手册的要求。
2.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包括清洁、防腐、润滑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安全阀: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配备安全阀,以保护设备免受超压的损害,阀门应设定在合适的压力范围内,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4. 运行压力监测:设备应配备压力传感器,监测设备的运行压力,一旦达到或超过设定值,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压力。
5. 温度监测:设备应配备温度传感器,监测设备的温度变化,如异常高温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采取措施。
6. 过热保护:设备应配备过热保护装置,以防止湿蒸汽温度超过设定值,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7. 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法。
8. 紧急情况处理:设备应设有紧急停止装置,并设专门人员负责紧急情况的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撤离措施。
以上是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一些安全规定,当然还应根据具体设备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更细致的安全措施。
2024年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2024年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运行的安全可靠,根据《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外所有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试运行、维护和使用。
第三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监管的责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具体实施由生产单位负责。
第四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使用、销售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编制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
(二)结构图、工艺流程图。
(三)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参数和技术要求。
(四)安全防护装置和保护措施。
(五)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标准。
第七条制造单位在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制造,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采用合格的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
第八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在制造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其制造质量可靠。
第九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层层审核,确保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的合格。
第三章安装与试运行第十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在进行安装之前,应当对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保护措施完好可用。
第十二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完成安装后,应当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应模拟实际工作条件进行操作,并对各项参数和性能进行检测和验证。
第四章维护与保养第十三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和操作证书,熟悉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2023年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2023年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是指用于油田开采作业中产生高温高压湿蒸汽以供其他设备使用的专用设备。
第四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安全监察机构的规定。
第二章安全设施和安全操作要求第五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具备以下安全设施:(一)安全阀:确保蒸汽压力在额定范围内;(二)温度传感器:监测蒸汽温度,确保不超过额定温度;(三)水位控制器:监测水位,确保水位在安全范围内;(四)压力表:用于显示蒸汽压力;(五)报警器: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
第六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操作要求:(一)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并熟知设备的操作规程;(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三)禁止在发生器周围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操作或者金属件的焊接工作;(四)禁止操作人员在发生器周围穿戴宽松衣物或长发;(五)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六)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确保其功能正常;(七)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对发生器进行维修或改装。
第三章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第七条当发生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突发事故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一)立即停止发生器运行,切断电源和燃气供应;(二)通知相关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警戒工作;(三)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四)尽快开展事故现场处理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五)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突发事故处理应当遵循“迅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能力建设,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并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3篇)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稠油热采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修理、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8.1MPa,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____度的发生器。
2引用标准GBJ17钢结构设计规范SHJ1043炼油厂管式加热炉耐热球墨铸铁工程技术条件SYJ4014油气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____起重机设计规范SYJ27稠油集输及注蒸汽系统设计技术规定GB3085安全电压3金属本材料3.1发生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用于焊接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其含碳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____%。
在特殊条件下,如选用含碳量超过____%的材料,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制造修理单位应对这类材料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
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3钢结构用材应符合GBJ17第2章的规定。
3.4用于制作对流管束承板的耐热墨铸铁材料应符合SHJ1043的规定。
3.5发生器受压元件采用国外材料时,应选用材料制造国发生器及锅炉压力容器及锅炉压力容器规范允许使用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有材料质量证明书。
3.6材料的使用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51条~第55条的规定执行。
4设计与结构4.1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报部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
4.2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图样,安装、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和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4.3发生器的设计总图(蓝图)上,必须盖有设计资格印章。
设计资格印章中应注明设计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设计单位批准书》编号及批准日期。
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并应由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4.4发生器及操作间建于地震烈度____度以上地区时,应按GB11进行地震荷载计算。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范文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主线,持续改进为目标。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技术管理、安全监督、事故应急等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所在单位制定,并报油田所属单位备案。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应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岗位资质证书的工作人员操作。
第八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常见故障处理和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对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禁酒后操作。
第十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操作区域必须保持清洁,设备周围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并注意检查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设备启动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不能有任何异常。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设备进行检查、清理、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维修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设备的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处理或流入市场。
第三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监督工作由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对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部门,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4篇)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是指在油田生产现场使用的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规范。
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 湿蒸汽发生器应经过合格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使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湿蒸汽发生器应设置在远离易燃、易爆物质和高温物体的地方,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4. 在操作湿蒸汽发生器之前,应检查设备的压力和温度表,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5. 确保湿蒸汽发生器设备的水位正常,定期检查和清理水位计。
6. 定期清洗和检查湿蒸汽发生器的水箱、水泵和管道,防止堵塞和水垢积聚。
7. 在湿蒸汽发生器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阀和压力控制系统,确保其可靠性和灵敏度。
8. 在操作湿蒸汽发生器时,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和操作失误。
9. 在湿蒸汽发生器发生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0. 动火作业和各类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安全规程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11. 湿蒸汽发生器的燃料供应系统和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
总之,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规定是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使用和油田生产的顺利进行。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2)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是一种用于生产油井中注汽的设备,其安全使用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并且接受过相关培训。
只有经过培训并持相关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操作设备。
2.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所有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防护服等,并确保设备周围的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3. 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必须定期接受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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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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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稠油热采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修理、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8.1MPa,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357度的发生器。
2 引用标准GBJ 17钢结构设计规范SHJ 1043炼油厂管式加热炉耐热球墨铸铁工程技术条件SYJ 4014油气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SYJ 27稠油集输及注蒸汽系统设计技术规定GB 3085安全电压3 金属本材料3.1发生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用于焊接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其含碳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0.25%。
在特殊条件下,如选用含碳量超过0.25%的材料,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制造修理单位应对这类材料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
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3钢结构用材应符合GBJ 17第2章的规定。
3.4用于制作对流管束承板的耐热墨铸铁材料应符合SHJ 1043的规定。
3.5发生器受压元件采用国外材料时,应选用材料制造国发生器及锅炉压力容器及锅炉压力容器规范允许使用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有材料质量证明书。
3.6材料的使用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51条~第55条的规定执行。
4 设计与结构4.1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报部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
4.2发生器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图样,安装、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和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4.3发生器的设计总图(蓝图)上,必须盖有设计资格印章。
设计资格印章中应注明设计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设计单位批准书》编号及批准日期。
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并应由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4.4发生器及操作间建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地区时,应按GB 11进行地震荷载计算。
4.5发生器内宜设置防爆装置。
4.6辐射段至少应设一个人孔,并应设置看火孔。
4.7燃烧器的设计、安装,应确保在最大放热量时,火焰不直接接触管束及管卡,并便于拆卸.?燃烧器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
4.8发生器起重用结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GB 3811的有关规定。
4.9发生器禁止采用冲压弯头和对接焊弯头。
4.10发生器必须设置有火情况下远距离切断燃料供给的装置。
4.11车载发生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的规定。
5 制造、安装与修理5.1制造5.1.1发生器制造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报部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
5.1.2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样制造。
制造单位对原设计参数的修改和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证明文件。
对改动部位应做详细记载。
5.1.3焊接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焊工,必须按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担任合格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
5.1.4发生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a.竣工图样(如在原蓝图上修改,则必须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b.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焊接质量证明和压力试验记录);c.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
5.1.5制造单位必须在发生器明显的部位装设产品金属铭牌。
未装产品金属铭牌的发生器不能出厂。
金属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a.发生器名称及型号;b.制造厂产品编号;c.额定蒸发量,t/h;d.额定工作压力,MPa;e.额定工作温度,℃;f.外形尺寸;g.总重量;h.制造厂名称;i.制造年月;j监检标志。
5.1.6发生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宜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工艺。
5.2安装5.2.1发生器的安装单位,必须经局级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承担发生器的安装任务。
5.2.2发生器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受压元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安全部门。
5.2.3发生器的制造、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样和SYJ 4041及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制造、安装过程中如有变动,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5.3修理5.3.1发生器受压元件的修理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并经局级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修理任务。
5.3.2发生器受压元件的修理,应有施工技术方案,经修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
5.3.3发生器受压元件施焊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5.3.4经检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修理:a.发生器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验期;b.受压元件开裂;c.因材料原因造成受压元件鼓包时,必须进行更换;d.辐射及对流管束的局部鼓包高度超过3mm时,应切换管段;e.辐射及对流管束直管弯曲度超过管长的2%或超过管子内径的90%,应予更换。
5.4检验发生器的制造、安装、修理,必须由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安装、使用。
6 主要附件与仪表6.1安全阀6.1.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安全阀:a.泵出口;b.蒸汽出口(装设2个);c.雾化分离器;d.蒸汽出口雾化管线。
6.1.2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在安全阀和管线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6.1.3安全阀的总排放量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第132条进行计算。
6.1.4蒸汽出口安全阀始启压力应为1.08倍和1.1倍额定工作压力。
6.1.5安全阀回座压差一般应为始启压力的4%~7%。
6.1.6安全阀一般应装设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安全的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
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许装设阀门。
6.1.7发生器在运行中,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排放试验,停用后再启用时,安全阀也应进行排放试验。
6.1.8发生器的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校正。
6.1.9对新安装的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进行整定和校正。
6.1.10安全阀经过校正后,应加锁或铅封。
严禁用加重物、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始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6.1.11安全阀的校正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校正能力,并经局级安全部门认可。
安全阀校正后,始启压力、回座压力等校正结果应有记录,并归入档案。
6.2压力表6.2.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压力表:a.供水泵出口至单流阀前;b.热交换器入口、出口;c.对流段出口;d.辐射段出入口;e.蒸汽出口;f.燃料入口,进燃料器入口;g.吹灰装置;h.燃料雾化用蒸汽、空气管道;i.燃烧室。
6.2.2高温、高压部位的压力表,必须耐高温、防震。
6.2.3选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a.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b.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c.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操作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2.4压力表的安装、校正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正,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校正后应封印。
6.2.5压力表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b.应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用钢管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压力表和存水弯管之间应装有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换压力表。
6.2.6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a.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期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c.封印损坏或超过校正有效期限;d.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e.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标的缺陷。
6.3温度计6.3.1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温度计:a.换热器入口、出口;b.对流段出口;c.辐射段出口;d.燃料油入口,油嘴入口。
6.3.2选用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压力式或双金属式;b.有表盘的测量温度仪器的量程,应为正常温度的1.5~2倍。
6.3.3温度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a.超过校正有效期限;b.温度计损坏,刻度模糊不清;c.其它影响温度计准确指示的缺陷。
6.4温度指示仪发生器应在下列部位装设温度指示仪: a.发生器蒸汽出口;b.受热管管壁;c.排烟烟道;d.燃烧器喉部;e.测量燃油温度的部位。
6.4.1温度指示仪的精度低于1级,并按时校正,超差应予更换。
6.5自动控制系统6.5.1发生器控制部分应具备下列功能:a.自动点火及报警时自动停机;b.流量、压力、火量自动监测及调节;c.手动调节。
6.5.2启动时应首先启动附属设备(供水泵、鼓风机、空压机)进行前吹扫。
6.6保护装置发生器至少要装设下列保护装置:a.蒸汽超压、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b.火焰中断联锁保护装置;c.低燃烧联锁保护装置;d.进水低流速联锁保护装置。
7 发生器操作间发生器操作间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符合SYJ 27。
a.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b.应有足够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防冻措施。
c.应防止积水。
d.地面应平整无台阶。
e.承重梁、柱等构件,与发生器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防止受高温损坏。
7.2发生器操作间。
8 使用管理8.1发生器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局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8.2发生器操作人员应熟悉发生器安全知识,定期检查发生器的运行状况,搞好安全运行,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工违章作业。
8.3发生器使用检查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发生器在使用前必须做下列检查:a.工艺管路上阀门是否处在恰当的位置;b.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整定;c.电源电压是否正常;d.自控系统是否正常;e.燃料系统有无渗漏;f.安全附件校正是否在有效期限内;g.配套设备及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