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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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号: SY6024-94
替代标准号:
实施日期: 1995-7-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启动前检查、启动点火、运行、停炉的安全操作及一般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
2 引用标准
SYJ 4041——89 油气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854——93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3 启动前检查和准备
3.1启动前检查
3.1.1配电系统
a.供电电压是否正常;
b.动力盘各空气开关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3.1.2仪表控制系统
a.各仪表阀门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b.控制盘各操作开关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c.安全报警系统是否灵敏、安全可靠;
d.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限内。
3.1.3给水系统
a.湿汽发生器进、出口阀门是否处于开启位置;
b.水处理运行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合格;
c.柱塞泵及供水压力是否正常。
3.1.4燃烧系统
燃油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1.5润滑系统
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3.2启动前准备
合上总电源开关。
4 启动点火
4.1合上控制电源开关,启动空压机。
4.2按下启动按钮,检查联锁系统,然后合上联锁开关,再按启动按钮。
4.3柱塞泵启动后,观察蒸汽压力表显示,待鼓风机启动进行前吹扫时,检查各电器及泵运行是否正常。前吹扫时间不应少于5min。
4.4前吹扫结束后,点火程序器运转点着引燃火,引燃火点着主火焰后,观察炉膛火焰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4.5将调火开关调至大火位置,逐渐调节水量旋钮和火量旋钮使蒸汽干度达到要求。
5 运行
5.1运行中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并及时调整,以保证安全运行。记录中至少应包括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的内容。
5.2每小时应分析一次蒸汽干度。
5.3每周分析一次烟气中CO2和O2含量。
5.4值班人员对运行设备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5.5通过前后观火孔每小时观察一次火焰燃烧情况,并及时调整到最佳状态。
5.6每8小时至少排放一次空气压缩机储罐及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污油。
5.7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标定一次。
5.8安全报警装置应随设备的大、中、小修进行试验和标定。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标定、维修。
6 停炉
6.1正常停炉
6.1.1首先将火焰开关切换成小火位置,将联锁开关关闭,进行后吹扫,后吹扫时间不应少于20min,并及时关闭燃料阀。不得急剧灭火。
6.1.2打开放空阀门,关闭蒸汽出口阀门。
6.2长期停炉
长期停炉时,应按SY 5854中第8.8条的规定执行。
6.3紧急停炉
湿蒸汽发生器的紧急停炉应符合SY 5854中第8.7条的规定。
7 事故处理
7.1紧急停炉处理
7.1.1停柱塞泵,立即打开放空阀门,然后关闭蒸汽出口阀门和燃料阀门。
7.1.2启动鼓风机进行炉膛吹扫,降低炉温。
7.2停电处理
7.2.1因停电而停炉时,立即打开放空阀门,关闭蒸汽出口阀门。
7.2.2利用备用的照明设备,注意监视压力和温度,同时立即查明停电原因。
7.2.3利用水罐的水位压力进行炉膛降温。
7.3停水处理
因停水而停炉时,应按本标准第7.1条进行处理。
7.4爆管处理
7.4.1立即停柱塞泵,关闭蒸汽出口阀门、泵入口阀门和燃料阀门。
7.4.2启动鼓风机进行炉膛吹扫,降低炉温。
7.4.3打开辐射和对流段排污阀,放掉炉膛积水。
附录A
湿蒸汽发生器使用记录(补充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辽河石油勘探局安全监察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凤亭。
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提出单位: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安全监察处
批准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