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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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参加院外学术活动规定为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氛围和学术交流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鼓励各部门选派优秀骨干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各种学术活动,规范各种学术活动和参与人员的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全国性和省级各种医学专业领域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名义举办的会议及学术活动(含1个月以内的短期专业培训),由科教部统一管理。

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按照不同专业、不同职称和职务申请参加。

以科室为单位,正高职称每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1次,省内会议2次;副高职称每2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1次,省内会议1次/年;中级职称每2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院内学习为主;初级职称以院内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安排院外学术活动。

鼓励参加院内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和网络学习获得学分。

三、凭正式通知按程序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到科教部审批,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参加会议,不得先参加后审批。

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需经医务部、护理部认可并登记,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半个月以上的省内会议及学习班、出省参加学术会议及学习班,需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

四、原则上一个继续教育培训班只派1名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一个科室只派1名人员参加。

大型年会按照论文录取情况酌情增加人员。

五、使用个人科研参加会议,原则上要求会议与课题相关,有经费预算,经费足够或结余不影响课题实施,按程序审批参加会议。

六、超标准、超指标、超范围者的重要会议,同一个会议超过2人参加,有正式理由者按程序审批并报院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七、参加学术活动结束回院后要进行传达学习,将学术资料交所在科室公用,并在2周内在科室或院内做学术讲座,同时写出参会小结(体会、收获和设想)以电子版的形式交科教部备案。

否则不予报账或取消以后外出学习资格。

八、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差旅费用报销出具审批后的会议通知,按“**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学术会议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学术交流合作管理制度

学术交流合作管理制度

学术沟通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学术沟通合作管理,提升学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学术沟通合作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学术讲座、学术研讨、科研合作、学术会议等。

第三条定义1.学术沟通合作:指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学术机构、研究机构等进行的学术知识、技术和经验的沟通与合作活动。

2.学术沟通合作活动:指医院组织或参加的学术讲座、学术研讨、科研合作、学术会议等各类活动。

第二章学术沟通合作机构管理第四条机构申请与审核1.医院内有心与其他机构进行学术沟通合作的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包含合作机构的背景介绍、合作内容、时间地方等。

2.医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医院的学术需求和资源情形进行评估,最终决议是否批准合作。

第五条机构合作管理1.已批准的合作机构应依照医院和合作协议的要求进行合作活动,并及时向医院报告合作进展。

2.合作机构不得擅自转变合作内容、时间地方等,如有更改需及时向医院进行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第六条机构退出管理1.合作机构如需退出合作,应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尽量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2.医院保存依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停止合作的权利,并应通知合作机构。

第三章学术沟通活动管理第七条活动策划与组织1.学术沟通活动由相关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需提前订立认真活动计划,并报告医院学术委员会备案。

2.活动组织应确保活动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应用性,并依据参加人员的需求和水平供应相应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活动宣传与邀请1.活动组织应及时进行宣传,包含活动内容、时间、地方等,以便参加者做好准备。

2.邀请的专家学者应具有肯定的学术威望和经验,并符合活动主题和目标的要求。

第九条活动实施与管理1.活动组织应依照计划进行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加者的乐观参加。

2.活动期间应供应必需的会务支持,包含会场租赁、设备准备、文件资料制作等。

第十条活动总结与评估1.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应及时总结活动的成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看法。

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是了解、掌握国内外最新知识及学术动态、交流临床经验的重要途径。

为合理利用医院的继续教育经费,达到既节约开支,又能收到继续教育的目的,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资格第二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业绩突出者。

第三条原则上在本院工作 5 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获得者。

第四条有以下问题者不予批准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学习1、有较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者。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引致纠纷给医院造成损失和影响者。

3、院内培训学分不达标者。

4、年度三基考核不达标者。

第三章参加学术会议范围第五条由中华医学会总会及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由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与地方医学会(或学科分会)合作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此类学术会议的通知上必须盖有中华医学会公章(学术会务部章)或者中华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中华医学会各分会公章以及地方医学会公章(学术会务部章)或者地方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

第六条由省市级医学会/医师学会各学科分会主办的医学年会或学术会议。

此类会议的通知上必须盖有省级或市级学会各学科分会公章。

第七条行管及工勤管理人员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及中国医院管理学会的各专业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对应的本省(市)学会在本省内召开的学术会议。

第八条上述各级医学会/医师学会召开的委员(理事)工作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会议属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内的可获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会议,医院报销会议费用。

第九条由国家、省、市或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包括专科医院)的法定或指定培训。

第十条担任医学学术刊物的编委会成员(编委委员及以上职务)可参加该杂志召开的学术会议。

第十一条获省级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学科带头人)三年可参加一次境外国际学术会议。

医院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学术交流管理,提高医院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与国内外其他医疗机构、学术团体、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学术交流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医院合法权益。

2. 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医院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3. 注重学术质量,提高学术交流活动的实效性。

4.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第四条学术交流内容:1. 学术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

2. 学术考察、学术访问、学术会议等。

3. 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的交流。

4. 学术交流项目的合作。

第五条学术交流审批程序:1. 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医院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查批准:由医院学术交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3. 报告备案:审批通过的学术交流活动,需向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4. 实施与监督:学术交流活动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执行,并接受医院学术交流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学术交流活动实施要求:1. 严格按要求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2.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活动水平。

3. 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宣传,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

4. 对学术交流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学术交流经费管理:1. 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纳入医院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2. 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节约的原则。

3. 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的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术交流成果转化:1. 对学术交流活动中产生的优秀成果,鼓励申报科研项目、专利、论文等。

2. 对有潜力的学术交流成果,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为医院发展提供支持。

3. 对学术交流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效益,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医院学术交流活动

医院学术交流活动

反馈意见收集
通过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等方 式,收集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他们对活动的满意度和改进
需求。
改进措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 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包括优化活 动流程、提升主讲嘉宾的学术水
平、加强互动交流等。
改进措施实施
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 行跟踪和评估,以确保改进措施
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内容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
02
活动内容
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是学术交流活动的重要环节,通常由知名专家或学者担任主讲人,围绕某 一专题进行深入讲解和阐述。
主题演讲旨在为参与者提供全面、深入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帮助参与者了解该 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前沿知识。
主讲人通常会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实践经验,通过案例分析、数据解读等方式,将理 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使演讲内容更具说服力和实用性。
患者及家属
为了更好地了解疾病和治 疗方案,部分活动也欢迎 患者及家属参加。
参与人员资格要求
专业背景
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 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和实 践经验。
语言能力
具备良好的英语或相关语 言沟通能力,以便于参与 国际学术交流。
学术道德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 知识产权,不抄袭、不剽 窃他人成果。
参与人员报名方式
推动医学研究
通过分享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激发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推动医 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加强医院间的合作与交流
医院学术交流活动有助于加强医院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和优势互补,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医院学术交流活动的历史与发展
01
早期发展
医院学术交流活动起源于早期的医学学术会议和研讨会,随着医学研究

外出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外出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外出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学术活动管理,及时追踪国内外学术动态和前沿信息,
增强学术气氛,提高医务人员学术能力。

2.目标
规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术活动,符合上级规定。

3.适用范围
全院专业技术人员。

4.名词定义
外出学术活动是指国际学术活动和国内学术活动二类。

国际学术活动是指参加在国外或境外(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召开的会议,国内学术活动是指参加在国内召开的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包括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与论文交流)。

5.内容
5.1学术活动范围
5.1.1本规定所指的学术会议必须是由国际或国外正规学术机构组织召开、国内各级医学会及专业学组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年会;
5.1.2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短期培训(30天内);
5.1.3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学习或培训班;
5.1.4特定岗位需取得上岗证的岗位培训教育;
5.1.5质控会议及各重点学科学术活动。

5.2学术活动经费定额
5.2.1外出学习当年度费用标准(包含会务费和差旅费在内)
初级职称:1500元/年。

中级职称:2000元/年。

副高级职称:3000元/年。

正高级职称:4000元/年。

5.2.2后备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教学秘书参照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执行。

院内外会诊制度(3篇)

院内外会诊制度(3篇)

院内外会诊制度:优化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引言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院内外会诊制度日益受到重视。

院内外会诊是指患者通过医院内部的会诊专家组与医院外部专家进行远程会诊与讨论,以达到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共识。

本文将从概念解析、制度构建和实践经验等方面,对院内外会诊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概念解析院内外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的专家与医院外部专家进行远程会诊与讨论,以确定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一种机制。

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患者能够远程获得来自不同医院的专家意见,提高了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制度构建1. 建立院内外会诊专家组医院应建立专门的院内外会诊专家组,由多个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这些专家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意见和建议。

2. 规范会诊流程为了确保会诊的顺利进行,医院应制定相关的会诊流程和规范。

具体而言,流程包括:患者申请会诊→科室初步评估→专家组讨论并提出建议→反馈给患者。

规范则包括:会诊申请的手续、会诊讨论的时间和地点、会诊结果的书面反馈等。

3. 建立远程会诊技术支持平台为了实现院内外会诊,医院应建立远程会诊技术支持平台,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图像传输系统等。

这些技术设备能够实现医院内部与医院外部专家的高效交流和信息共享。

4.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由于院内外会诊涉及患者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传输,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这包括加密传输数据、建立权限管理机制、定期更新系统安全等。

三、实践经验1. 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通过院内外会诊制度,医院能够充分利用来自外部的专家资源。

这有助于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避免过度依赖单一专家的意见。

同时,还能够减轻医院内部专家的负荷,提高工作效率。

2. 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水平院内外会诊能够为患者提供多个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有助于确定最佳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通过多学科的讨论和互动,可以避免疏漏和错误,提高治疗效果。

医院院内学术交流发言稿

医院院内学术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我是来自XXX医院的医生,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们医院在临床诊疗和科研方面的一些经验和成果。

今天,我想以“医院院内学术交流”为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医院学术交流的重要性1. 提高诊疗水平:通过学术交流,医生们可以了解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和临床经验,从而提高自己的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 促进学科发展:学术交流有助于推动医学学科的繁荣发展,促进医学人才的培养和医学技术的创新。

3. 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医院通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可以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和患者。

二、医院学术交流的现状1. 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多样:目前,我院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专题讲座、病例讨论、学术沙龙、学术年会等,旨在满足不同层次医生的需求。

2. 学术交流内容丰富:我院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分享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和临床经验,为医生们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3. 学术交流成果显著:通过学术交流,我院医生在国家级、省级医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

三、医院学术交流的经验与启示1. 加强组织领导:医院应成立学术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学术交流活动。

2. 注重选题与策划:学术交流活动的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优化资源配置:医院应加大对学术交流活动的经费投入,为活动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4. 激发参与热情:通过设立奖励机制、评选优秀论文等方式,激发医生参与学术交流的热情。

5. 搭建交流平台:利用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学术交流活动信息,方便医生了解和参与。

四、医院学术交流的未来展望1. 深化交流合作: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院、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2. 拓展交流领域:我院将围绕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拓展学术交流领域,为医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医院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医院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一、学术活动系指院内、外(含外单位委托)召开的各种研讨会、培训班、继教班、学术交流会及论文发表、交流会议等。

二、院内学术活动包括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业务讲座、学术讲座及外单位委托在我院进行的学术活动等,医技护人员均应积极参预,并按规定完成听课率/年,初级及中级必须达到 90%,副高级必须达到 80%,正高级必须达到 70%。

听课率是否达标作为选派医技护人员参加各种院外学术活动的必要条件。

未达标者,下一年度原则上不予安排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1、中华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药学会、 xx 省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2、xx 省卫生厅、 xx 市卫生局举办的学术活动。

3、由滨州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协作单位邀请的讲学、讲课及协作活动。

4、凡外省、市、地区的区域性学术活动及个别单位、民间团体或者杂志社(核心杂志社除外)举办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参加。

5、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

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的,需利用个人假期参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要求:1、原则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四次、中级职称人员每年两次,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委或者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加会议可按需增加一次。

2、赴省外参加学术会议 (交流)要求:原则上必须是科主任、副高以上职称及高年资主治(8 年以上)医师,并按规定院内讲座年听课率达标者,根据科室情况可每年参加一次。

若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重大差错者 5年内不得安排参加省外学术会议;3、低年资中级职称及相当职务人员原则上只参加省内会议;其他人员原则上只参加市内会议(上级部门指令性、切当需要的、在本市举办的会议例外)。

4、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可破格参加此次会议交流,每篇论文限1 人。

医院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沟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学术沟通活动,促进医学科研和学术发展,提高医院医疗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学术沟通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定义1.学术沟通:指医院内外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研讨等活动。

2.学术沟通组织者:指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术沟通活动的部门或个人。

3.学术沟通参加者:指参加学术沟通活动的医院内外人员。

第四条管理原则学术沟通活动应遵从科学、公正、专业、规范的原则,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第二章学术沟通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学术沟通组织机构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学术沟通组织机构,负责学术沟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学术沟通策划和布置1.学术沟通活动应依据实际需求和医院发展方向进行策划和布置,确保内容充实、专业度高。

2.学术沟通活动的时间、地方和形式应提前确定,并通过医院内部通知、网站公告等途径向学术沟通参加者宣传。

第七条学术沟通演讲人选1.学术沟通演讲人选应具有肯定的专业背景和学术造诣。

2.学术沟通演讲人应严守学术道德,发表言论应客观、真实,不得散布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

第八条学术沟通记录和料子归档1.学术沟通活动应做好记录工作,包含活动内容、参加者名单、看法反馈等。

2.学术沟通活动的相关料子应依照规定归档保管,便于查阅和借鉴。

第九条学术沟通费用管理1.学术沟通活动的费用应依照预算程序报备,确保合理、合规。

2.学术沟通费用使用应明确用途,严禁挪用或滥用。

第十条学术沟通宣传和评估1.学术沟通活动应通过适当的宣传方式宣传,吸引更多的学术沟通参加者。

2.学术沟通活动应定期进行评估,了解参加者的需求和看法,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学术沟通参加者管理第十一条参加学术沟通的权限1.参加学术沟通活动的医院内部人员应符合相应职责和资格要求。

2.参加学术沟通活动的医院外部人员应经过批准和邀请,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学术沟通参加者行为规范1.学术沟通参加者应遵从学术道德,敬重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绩。

学术交流和合作管理制度

学术交流和合作管理制度

学术沟通和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医院内外学术沟通与合作,提升医院学术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科研机构和临床研究中心等单位。

第三条定义1.学术沟通:指医院与外部学术机构、专家或学者之间的学术沟通、研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活动。

2.合作研究:指医院与外部机构、专家或学者的学术合作研究项目、科研合作、学术合作等活动。

第二章学术沟通管理第四条学术沟通活动的组织与管理1.学术沟通活动由相关科室或科研机构提出申请,必需提前向医务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2.学术沟通活动责任人应提前订立认真的活动计划,并向参加人员进行通知。

3.学术沟通活动结束后,活动责任人应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提交医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术沟通活动的邀请与接待1.学术沟通活动邀请的参加人员应经过机构正式邀请,并发送正式邀请函。

2.学术沟通活动接待工作应提前布置好接待人员,并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3.学术沟通活动期间,接待人员应乐观搭配会务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术沟通活动的资金管理1.学术沟通活动所需资金应提前编制预算,并报医务部门审批。

2.学术沟通活动资金必需严格依照预算使用,不得超支,必需保存相关票据和凭证。

3.学术沟通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并向医务部门进行报账。

第三章合作研究管理第七条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与审批1.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料子应包含项目背景、研究目的、工作方案、人员配置、经费预算等内容,并提交科研部门审批。

2.合作研究项目需经过科研部门的审批才略启动,未经批准不得动工。

3.合作研究项目启动后,应严格依照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研究工作。

第八条合作研究项目的进展与管理1.合作研究项目的进展应定期向科研部门进行报告,及时汇报项目进展、研究成绩和困难。

2.合作研究项目的人员配置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合作研究项目的结果应及时进行总结、归档和报告,并向科研部门进行备案。

XX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

XX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1、凡我院在岗人员(含合同制工作人员、延聘或返聘人员)参加学术会议,都应遵守本规定。

2、学术活动指学术交流会议、专题讲座、短期学习班(小于7天)等。

下列单位主办,并与我院的业务技术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可以参加。

(1)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管理学会、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等国家一级学(协)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或专业学组组织的学术活动;(2)华东片区、湘鄂赣、泛珠江等区域性组织的学术活动(不包括其他省级医学协会组织的省内学术会议);(3)本省医学会、医师协会、抗癌协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医院管理学会或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活动;(4)其他团体或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批准。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按照专业对口、技术新颖,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

由科教科每年在医院财务预算限额内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及职工人数、梯队构成、学科水平等给予一定的旅差费定额。

科室在定额之内可合理地安排本年度的学术活动。

4、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的人员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凭论文录用通知),且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参加各种专题讲座、短期学习班的人员,限中级职称以上的各科室业务骨干;直接点名邀请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除国家级学(协)会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省级学(协)会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常委以外,原则上不予批准,参会所需费用一般由主办方承担。

5、各科室在接到学术活动通知后,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于会议前一周内交科教科,由科教科初审后呈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再报院长审批。

6、参加同一学术活动,原则上同一科室省外一般不超过2人,省内不超过3人。

若有多篇论文被大会采用,未参加会议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如涉及到换届选举可酌情放宽人员限制。

7、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按时离院及返院,不得在外逗留,出差日期超过会期(含路程)三天以上或绕道者,超额部分差旅费自理。

《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护理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有关优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

为使外出进修、学术活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进修规定二、外派进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三、外派进修人员。

临床、医技系列的医师原则上应先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取得双资格证工作五年以上;护理系列要求取得初级任职资格。

四、副高以上职称及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外派进修,以短期培训为主。

五、各科室每年外派进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每年10月底前要做好次年外派进修人员计划,上报医教科,医教科汇同护理部、门诊部在业务院长主持下,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人选,提交院办公会审批。

六、外派进修人员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进修前先到办公室签署有关协议,再到医教科办理进修手续。

原则上在省内各大医院进修学习,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特殊专业可到省外较大医院进修。

七、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遵守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有目的有专业的加强自身业务建设,不得随意更换专业或医院,否则进修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进修,回院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进修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医院的福利待遇,进修期间不发误餐费及加班费,夜班费凭进修单位证明发给夜班补贴(每月不超过4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九、凡医院同意的进修,住宿费10元以内的院方承担,10元以上部分个人和医院各承担50%。

十、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在一周内到医教科办理进修结束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结业证明存档。

回院后一周内应将学习情况及开展工作计划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医教科存档,一年内至少要开展一项新技术,院内或科内专业讲座2次。

第三章学术活动规定十一、参加各类专业对口的学术活动必须有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签字,根据类别(市内、省内、省外)分别由医教科会同分管院长、院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到医院办公室签署相关协议,由医教科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医院学术活动组织管理,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医院和学科地位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工作人员及在医院工作、研究的研究生。

(三)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在不影响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工作前提下,参加高水平新技术、新业务学术活动。

(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类别1.学术会议包括国际学术会议,国家、省市级学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论坛及学术研讨会。

2.研究班各专业学术组织举办,或国内、省市具有较高知名度医疗单位举办的新技术、新业务培训班。

3.工作会议(1)以专业学术组织负责人、特邀专家、会议负责人、专题讲座授课人等专家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班、理事会、编委会、鉴定会、评审会、审(定)稿会等。

(2)当地卫生安康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或医院指派参加的鉴定会评审会及其他学术活动。

4.研修以专业培训或技术提高为目的,经医院批准到国内外名院、名校、名所、名室进行1~12个月或更长时间专题研究、专业培训、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五)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条件1.论文被登科,且为第一作者;同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会议,已在学术刊物公开辟表的论文不克不及再参加会议。

投稿时,涉及保密类论文经医院保密审查通过。

2.参加研究班内容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和工作岗位相符,目的明确,学用一致,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活动。

3.同一科室通常最多派3人参加同一学术会议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重点科室的重要学术会议,经院领导批准后可视情形增加参会人数。

4.科室正、副主任不得同时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5.在国家、省市级学术团体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承担地、市级以上攻关课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可适当放宽条件。

6.医院引进的特殊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各级各类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7.2年内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不得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医院职工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职工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规定

医院职工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规定医院职工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的规定1、全国性学术活动系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或由国家一级学会主办、二级学会承办,或由”中华”系列杂志编辑部举办的全国性的学术交流会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学术活动系指中华医学会浙江分会(或相当学会)主办的学术交流会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凡参加学术活动,参加者本人先向所在科室申请,科室同意后报职能部门审核,院领导批准。

凡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还必须有论文(论文投寄前,需在职能部门登记备案)被大会录用,且学术活动内容必须与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对口,1人只能选择1个专业。

4、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关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按下列标准可申请参加相应的学术交流会:(1)正高级职称:每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2次,每年可参加省级2次;(2)副高级职称:每1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1次,每年可参加省级2次;(3)中级职称或担任科室领导已满1年的:每2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活动1次,每年可参加省级1次;(4)1年以上师级:每2年可参加省级学术活动1次;(5)1年以下师级或士级职称:一般不安排参加省及省级以上学术活动。

(6)温州市医学会(或相当学会)主办的学术交流会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仍需到有关科室办妥手续。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5、参加者接到会议通知后,持通知到职能科室办理审批手续。

学术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医院或所在科室传达会议内容,否则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医院对外出参加全国性、省级、市级学术活动的经费,凭费用收据,分别按下列标准实行限额报销:(1)正高级职称:2100元、1300元、600元;(2)副高级职称1900元、1200元、550元;(3)中级职称:1700元、1100元、500元;(4)初级职称:1500元、1000元、450元。

不到此标准的,按实报销。

住宿费、交通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7、单位只负责会议假,路程假自理,遇节假日亦不补假。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

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

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培训班)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培训班)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一)凡参加学术活动(培训班)的人员均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的前提下,由医院或科室统一安排。

如两者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应以保证正常工作为主。

(二)凡参加学术活动(培训班)须是本人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并符合本人专业定向,且是本学会会员。

(三)原则上同一科室的管理人员、责任医师不同时外出学习。

(四)各类进修3个月及以上的回院后1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内容相近的外出学习。

(五)每年休假(病、事、产假等)累计超过1月者,1年内不安排外出学习,如当年已外出者,则次年不得外出学习。

(六)新入职及调入的医务人员须在我院工作满2年方能外出学习。

二、参加范围(一)由以下学会(协会)在省内外召开的委员(理事)工作会议(会员代表大会、学术会议)及培训班:市级及以上医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药学会、康复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卫生经济学会、医师协会、妇幼保健协会及其直属专业学会,市级及以上卫健委批准成立的其他学术团体,非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卫专业学术团体。

(二)由市级及以上医疗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会。

(三)拟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有助于专业提高的短期培训班或学习班(1个月以内)。

(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性会议或培训。

(五)杂志(著作、教材)编辑会。

(六)杂志社、非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举办的培训班不属于参加范围。

三、参加条件(一)医院在职在岗、已取得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全日制返聘的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

研究生参照高于其职称一级管理。

(二)业务科室人员上年度全院业务学习参学率达70%及继教学分合格;职能科室人员上年度院内管理培训参学率达70%。

(三)论文被上述各类学术会议作为发言和提名交流的第一作者;论文外寄交流未经科教科审批的不予批准参加;交流论文内容不属实或已发表者,不批准外出学习。

(四)参加各市级及以上级学会(协会)的委员(理事)工作会议(会员代表大会、学术会议),除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常委外,同一科室有多篇论文或多人应邀参加同一学术会议,又是在本市以外地点开会的,原则上允许1人参加,本市内的最多不超过2人,若被聘请为师资并有授课安排的不受此限。

总结从院内及院外活动事项和成果方面总结如下

总结从院内及院外活动事项和成果方面总结如下

从院内及院外活动事项和成果方面总结如下一、院内活动事项:1. 学术讲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举办了多场学术讲座,涵盖了医学、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

其中,最受欢迎的是医学前沿技术的讲解,为医务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2. 临床研究医院积极开展了多项临床研究项目,涉及了多个科室和疾病领域。

不仅提升了医院的临床科研水平,同时也为患者带来了更好的治疗方案和服务。

3. 医护培训定期举办的医护培训课程,帮助医护人员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院外活动事项:1. 社区义诊医院组织医生、护士下沉社区,为居民提供义诊服务,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和赞誉。

此举不仅增进了医患关系,也提升了医院在社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医疗援助医院积极参与了多个医疗援助项目,在贫困地区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支持。

为了让更多的人受益,医院还不断拓展援助范围,助力健康扶贫工作。

3. 学术交流医院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医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为医院引进了更多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理念。

总结回顾:以上种种活动事项都体现了医院对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懈追求和对社会责任的践行。

通过这些活动,医院不仅提高了临床实力,还深化了与社区和社会的联系,实现了医疗服务与社会服务的双赢。

未来,希望医院能够继续开展更多有意义的活动,为人民健康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个人观点:作为医院的一份子,我深感自豪和责任重大。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和医疗事业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也期待医院能够继续创新和拓展,成为更加优秀的医疗机构,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和我联系。

化进了与社区和社会的联系,实现了医疗服务与社会服务的双赢。

未来,希望医院能够继续开展更多有意义的活动,为人民健康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医院专家团队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

医院专家团队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

医院专家团队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医疗领域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动医学科研的发展和学术交流的蓬勃开展,很多医院正不遗余力地努力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

这些专家团队成员们用智慧和汗水,以及无数次日夜奋斗,让更多国际间的学术资源互通有无,医学知识得到更全面、高效地传播。

作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窗口,医院专家团队在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他们通过建立国际合作项目,促进了国内外医学界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际知名医院、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我们的专家团队能够获得更多的先进技术、临床经验和科研资源。

同时,他们还能将国内的医疗成果介绍给国外同行,推动我国医学水平的提升,推动国际医学科研的发展。

其次,医院专家团队作为学术交流的窗口,也积极组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

他们定期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吸引了来自全球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进行学术研讨和分享交流。

通过这些活动,医院专家团队为国内外学术界搭建了一个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平台,推动了医学知识的传承和创新。

此外,医院专家团队还积极参与国际性期刊的编写和发表。

他们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

这不仅提升了医院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也为其他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学术参考和指导。

在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的过程中,医院专家团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才能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站稳脚跟。

其次,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融合与合作。

此外,他们还需要克服语言障碍、交通限制等问题,确保学术交流的顺利进行。

为了争创国内外学术交流窗口,医院专家团队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他们不断进行创新性研究,挖掘新的临床治疗方法和药物疗效,为国内外医学界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还积极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推动医学科研的快速发展。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为了交流信息,及时接收、传播新知识,学习先进技术、经验,集思广益,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我院业务技术水平的发展,凡派出参加考察、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交流人员返院后,均应在全院或相关学科内进行专题汇报,并撰写书面报告。

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论文投稿需一式两份交医务科,论文经学术委员会有关专业委员会审阅同意后,由医务科出具推荐材料外投;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人员需根据文章质量择优推荐,参加中华医学会及各专业学会举行的学术会,其本人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专业对口、综合表现好,综合推荐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外出参会;
三、同意参会者,外出前由医务科根据参会通知严格规定参会时间及行程路线;会议期间需考查者,会前必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其考查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时间从本人休假中扣除;
四、会后返院及时将参会心得体会交医务科(内容包括:本专业学术发展动态与方向;本人参会学习收获;对本院相关专业发展的建议等),并在相关科室(或全院)传达会议精神后,方能报帐;
五、凡发表交流论文以及外出参会的书面报告复印件、论文证书复印件及时交医务科存档,做为晋升、年度考核、继教学分、年终奖励依据;
六、全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会及高新技术培训班原则上一年一次,高级职称、中层干部不超过二次,中层干部尚可参加管理培训
班一次;
七、外出参加学习旅差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费用报销时需具备主管院长审批通知,教学处在本人完成学术汇报及收到书面汇报后出具通知,并由主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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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
**医院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强化主动学习、自觉学习、认真学习的医学专业学术氛围,依据《**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医发〔2013〕63号)及《**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医发〔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目前实际情况,特制订《**医院医务人员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1、凡申请参加院外学术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之一:A.上一年度院内学术活动参会率(10次)达标;B.上一年度参加医院学术年会论文交流;C.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D. 各级相关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2、副高级以上医务人员每年书写上交院内学术年会论文1篇以上(含1篇)和/或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含1项);
3、副高级医务人员每年进行科内或大专业内(内科、外科等)学术讲座1次以上(含1次);
4、正高级医务人员须每年举行院内学术专题讲座一次
以上;
5、市级医学专业年会参会人员须具有通过院内专家评审交流论文或病例分享或为相关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6、省级医学专业年会参会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年可参会一次;
7、参加国家级医学专业年会的人员仅限于学科带头人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
8、院内学术活动(包括院内、外专家学者专题学术讲座、病例分享、继续教育活动、学术交流年会等)要求各科室参会人员达本科室总人数至少25%以上;
9、初级及40岁(含40岁)以下中级人员必须参加院内三基考试(每年两次),无故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扣相应科室考核分(0.5分/人);
10、科室参加院内学术活动的参会率及三基考试通过率与科室考核打分挂钩。

此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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