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新版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1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
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
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中医医院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医疗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
一、医院管理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要求医院必须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
医院应设立中西医结合的管理团队,由相关管理人员和医疗专家组成。
医院管理团队应负责医院的整体规划、日常运营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此外,医院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安全。
二、医疗设备与技术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要求医院必须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
医院应配备各类中医诊疗设备,如针灸治疗仪、中药煎药机等。
同时,医院还应具备与西医医院相媲美的现代化医疗设备,如影像诊断设备、手术室设备等。
此外,医院还应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新技术、新疗法的研发。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重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医院还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院应加强职业素养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科室设置与服务范围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规定了医院的科室设置与服务范围。
医院应设立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等科室,同时还应有针灸科、推拿科等特色科室。
医院应提供全科医生服务和患者转诊服务,并配备相应的检验、影像和手术室等辅助科室。
医院还应建立健全的预约、挂号、就诊等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诊体验。
五、中药药材管理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对中药药材管理提出了要求。
医院应建立中药库房,对中药药材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医院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制剂的质量控制和炮制工艺符合相关标准。
医院还应加强中药饮片的质量监控,确保中药的安全和有效。
综上所述,国家二级中医医院标准对医院的管理、医疗设备与技术、医疗质量与安全、科室设置与服务范围以及中药药材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是指在县级(市辖区)的基础上,应设置有所属科室和住院病床的中医医院,主要功能是为患者提供中医诊疗和治疗服务。
以下是二级中医医院设置的一般规范:
1. 一定的面积和基本设施: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一定的建筑面积和基本设施,以满足患者诊疗、住院和康复的需要。
建筑面积通常要求在5000平方米以上。
2.专科科室设置:二级中医医院应设置多个专科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口腔科、中西医结合科等。
科室的设置应满足患者的需求,并能够提供全面的中医诊疗服务。
3. 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技术人员,包括中医医师、中医师、护士等。
医疗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4. 住院病床设置:二级中医医院应设置一定数量的住院病床,以满足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的需求。
病床数量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医疗设备和药品配置: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患者的诊疗和治疗需求。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6. 院内管理和服务设施:二级中医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服务设施,包括医院管理、质量控制、医疗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和设施。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对医院管理的具体规定,二级中医医院的设置规范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上规范仅供参考,具体设置应根据地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
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附件八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咽喉科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咽喉专科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本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级中医医院的设置,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二级中医医院的设置和管理。
第三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医中药的相关政策,坚持中西医结合的发展方向,保证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二级中医医院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五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二章二级中医医院的基本条件第六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有相应规模的中医诊疗、中药制剂生产和配送、检验检测、康复护理等科室和设备设施;(二)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医主治医师和中医副主治医师;(三)拥有一定数量的合格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四)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体系;(五)具备病历和医疗信息的电子化管理能力;(六)具备应急医疗救援能力;(七)具备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的能力。
第七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诊疗科室,包括:内、妇、儿科、针灸推拿科、三伏穴推拿科、针药疗养科、康复医学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肖勒病科、儿科、针灸特色科等。
第八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中医主治医师和中医副主治医师,并具备一定的中医医患比例。
第九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保障中药制剂的配制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具备中医病历的电子化管理能力,确保临床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二级中医医院的管理和服务第十一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包括医院管理委员会或领导班子。
第十二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科研机构,开展中医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具备开展教育培训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中医人才。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指具备中医和西医技术服务能力,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都具备较高水平的综合医院。
为了评估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等级和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以下是2024年版的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1.硬件设施:(1)医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X万平方米;(2)医院床位数不低于X张;(3)医院各类医技设备齐全,满足相关医疗科室的需求;(4)医院有定期维护和更新医院硬件设备的规划和措施。
2.医疗技术能力:(1)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中医和西医双重专业技术能力的核心医疗团队;(2)医院提供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要求;(3)医院制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推广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西医结合技术和药物;(4)医院具备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试验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质量管理:(1)医院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质控能力;(2)医院参与相关质量评价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绩;(3)医院建立和完善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4)医院具备严谨、科学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能力。
4.教学科研:(1)医院具备对医学本科生、研究生进行规范教学的条件和能力;(2)医院具备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的条件和能力;(3)医院具备为参与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的科研人员提供合适的科研场所和设施的能力。
5.服务水平:(1)医院建立和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2)医院具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人性化服务的能力;(3)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促进公众健康。
以上是评估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和质量的标准和指标,医院在评审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通过专家评审来确定医院的等级和质量。
这些标准和指标的制定旨在提高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人们的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在80xx至299xx。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
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给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9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效劳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效劳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二年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年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三篇)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二级中医医院是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开展中医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中医医疗机构。
其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条件: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建筑面积、床位数、医疗设备、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基本条件,以满足日常诊疗工作和医疗服务需求。
2. 医疗科室设置:二级中医医院应设立相应的医疗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可设立特色科室。
3. 医疗团队: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一支医疗团队,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等组成。
4. 医疗设备: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先进医疗设备,包括中医诊疗仪器、中医药煎药设备等,以提供更好的诊治服务。
5. 药物管理: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中药饮片配制室、药房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药物的选用、配制和管理。
6. 医疗质量管理:二级中医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规范医疗操作,提高医疗质量。
7. 中医药教学和科研: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开展中医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条件,包括培养中医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等。
以上是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还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具体的行业标准进行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二)一、前言中医医院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为了规范和提高中医医院的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要求1.医院名称:医院名称应明确反映中医特色,符合中医医院的定位和功能。
2.医院规模:医院规模应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地理条件、医疗资源等因素确定,以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为原则。
3.医院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确保医院运行平稳、有序、高效。
4.医院设备:医院应具备一定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中医诊断设备、中药制剂设备、康复设备等,以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B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2条枕头2个床头柜1个床头信号灯1个床垫 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建设标准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建设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有0.35名护士;(三)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四)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和1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设备:(一)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呼吸机心脏除颤器万能手术床无影灯胃肠减压器万能产床手术器械各类针具妇科检查台干燥箱电针仪涡轮机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杀菌灯电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尿分析仪恒温箱酸度计器械柜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培养箱冰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电动吸引器钾钠分析仪心电监护仪超声心动图机麻醉机给氧装置产程监护仪药品柜骨科牵引床蒸馏水器鼻咽镜B超牙钻机牙科治疗椅纤维胃镜X光机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头信号灯1台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最新版】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滑县新区医院(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25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内科、骨伤科、(骨伤一科、骨伤二、骨伤三)外科、妇科、脑病科、肾病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手术麻醉科、预防保健科,“治未病”科、血液净化室、急诊科、ICU病房。
(二)医技科室:设有药剂科、设备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心电图室、彩超诊断室)、消毒供应室、康复医学科、病理科、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配备0.4名护士;(三)配备7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医师职称(或主任医师)的医师。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中心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婴儿保温箱裂隙灯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彩超(3台)B超(2台)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
8、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9、卫生技术人员衣帽整洁、佩戴工作胸牌。
10、在医疗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医务人员公示。
(1)现场查看人员仪表、公示情况。
(2)查看有关人员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3)查看在岗人员花名册。
2、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
现场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及清洁保养。
10分
根据开设诊疗科目情况配置医疗设备,设备少一项扣1分。
七、医院管理
1、※制定符合本医疗机构实际的核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2、※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诊疗技术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开展诊疗业务。
2、医疗机构门头牌匾、对外宣传名称、类别与诊疗科目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项目一致。
实地查看
5分
其中篡改医疗机构名称的不得分,其他任何一项与标准不符扣1分。
二、床位
1、※住院床位总数100-19被套、床单、枕芯、枕套、床头柜、病员服)。
3、病房设有护士办公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
(3)至少配有1名专(兼)职的医生。
(4)卫技人员应掌握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至少设有中、西药房、医学检验科(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影像功能科(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病理科、消毒供应室(没有设置消毒供应室的医疗机构,可与通过验收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签订清洗灭菌委托协议)。
3、质控管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护理质控制度及标准,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检查医疗服务质量情况。病案管理与统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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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9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
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
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
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用房应为独立楼房。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
中、西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药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
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测量仪、纤维食道镜、胃镜、纤
维直肠镜、妇科检查床、冲洗机、移动式X光机、800MAX光机、彩色B超、骨
科牵引床、紫外线灯、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
医诊疗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理系统、全
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血细菌培养箱、显微
镜、CO
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2
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
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煎药室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
病区配有病床单位消
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
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
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性病、传染
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的,应依照有关规
定申请批准。
八、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