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合集下载

(2012年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2年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通知)﹝2012﹞7号关于评选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云教学﹝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条件(一)评选范围我校统招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1、品学兼优,助人为乐,积极乐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各学年综合量化测评总成绩须名列班级前5名;3、诚信就业,无违约行为;4、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请各学院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上报。

三、评选程序(一)在全体应届毕业生中民主推荐、公开评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招生就业处对各学院的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初审,广泛听取意见,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其它事项(一)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评选报告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云南省2012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需要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后提交。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就业处将未上报的空缺名额分配至其他学院使用。

(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填写《云南省2012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事迹”一栏时,需注明在校期间在班级的综合量化排名。

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三)各学院对在公示期间师生反映意见较大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按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后更换推荐人选,否则名额作废。

(四)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评选出来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2]1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3.16【实施日期】2012.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4号)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2012年决定继续在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市2012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高校”)的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预征入伍、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等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比例2012年市优秀毕业生按一定比例进行评选,其中毕业研究生、本科生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生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3%进行评选。

关于评选2012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2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2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系: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区(学院)2012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评选范围:2012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人数:二、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1.各系要根据评比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内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各系要于3月7日(星期三)前完成评选及公示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A4纸张正反面、一式二份)及初选人员名单分别按校区学生和学院学生汇总后报所在校园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稿发送到skdzph@16)。

以上材料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省优评选需要的“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由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教务部统一出具。

3.学校(学院)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学院)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2年12月修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罚和处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觉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
5、所有课程成绩及格且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课程或重修课程;
6、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班各班级在册人数的4%;
7、推迟毕业的毕业生不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优秀毕业生”名单;
2、“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审核并报分管校长批准。

四、奖励
优秀毕业生由深圳大学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实施,由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岩学院学…2012‟10号关于评选龙岩学院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服务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全体成员学习的优秀率、及格率、上课出勤率高,计算机考试、大学英语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通过率高。

4.在“红土先锋、红土学风、红土清风”主题教育活动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5.积极参加“文明学校”、“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6.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三好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前两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为优(2011级学生以一学期计,下同)。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前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总分、文化学习素质测评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课程不及格。

3.在“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满足:1.本学年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作用。

2012年重庆市优秀毕业生

2012年重庆市优秀毕业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报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我委《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学〔2012〕5号)精神,在各高校严格选拔、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委研究,决定授予重庆大学尧玲等148名同学“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西南大学孔令颖等1401名同学“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把个人价值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自觉服务祖国,无私奉献社会,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并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

各高校应进一步加强优秀毕业生管理和表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和就业方面的导向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2.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二○一二年五月八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附件1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共148名)1.重庆大学(46名)尧玲董晓峰裴光术冯晓荣王耀东杨庆庆李进燕冯立刚王波师蕾邓亮王豪陈少华毕默惠立锋李刚王超李欣郑含博章锡明余晓伟赵国际余周徐兴伦罗国志赵芳匡志林周敏张雷曾国明邱菊辉鞠小霞甘俊曲全岳肖成刚肖巍张俊广王红晓张建厂郑帅颜昕骅顾雯雯王锐彭兴媛刘慧赟崔春华2.西南大学(35名)孟献丽陈海燕韩国辉魏丹丹李翠芳姬娟霞肖琼阎星颖邹忠义武焕阳黄楠竹袁丽高仁波范梦陈寅邹理刘雷么广会袁志德纪倩干婷林少雄吴松张馨蔚张春冬伍春张凌洋姚灏娟李金宝郭洪义陶会史利平钟玲刘昊何晓瑛3.西南政法大学(20名)师索宋秋婵叶灵杰谢雪凯张体锐胡印富顾陈杰许延东郝晓源石珍张理恒曾令健吕垚瑶孙志伟胡江俞巍孙敏虎闫海鑫李培张蓉4.重庆医科大学(12名)周雪莲鲁建央迟晶周世秋张广杰殷成刘超陈特陈承志田茗源王林辉李宝善5.重庆师范大学(7名)杨高强李万俊付娜闫斌朱健源徐浩马大丰6.重庆邮电大学(8名)蒋广健蒋丽隋伟伟史佳佳梁天宇代凌凌梁立芳王静7.重庆交通大学(6名)杨俊斯彭毅张蕊王文宾高宏波杜营营8.重庆工商大学(3名)刘小芳沈俊花林继锋9.重庆理工大学(3名)吴旋丁元蔡伟10.四川外语学院(5名)侯复旦蒋雯雯马理会吴丹张霭旼11.四川美术学院(3名)钟哲臧亮艾妮莎附件2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共1401名)1.重庆大学(74名)李璐馨李正政王劲尧易雪梅包秋军曹鹏飞刘洋毅李瑶刘珏祖丕波张楠廖玲艳葛克军刘丽娟尹鑫余肇飞曹越敖呈欢徐镜婷尹永年刘琰周吉李佳程孟程亭婷高竣王荣陈超超陈娅熊晓亮张莹邓秘密章文瑶韩丽娜于泽健马晓彬翁莉琼陈垣君邓尚超陈宇徐威马爽孟鑫淼李欣欣张森张世卓余伟刘希彭霜冯国卫陈玉勤周振宇张婷李星刘源段振刚于佳佳武存宇董宜晴魏兰胡晓燕刘亭役吴箐程丽徐政宇车逸慧周洋汪东洋陈俊文金陈佩张航周春燕夏婷婷刘茹2.西南大学(97名)孔令颖崔小飞陈君敏张媛媛刘若雪刘歆然陈艳秋郭晶晶宋樊原博王晓倩马潇骁张梅于静鲁方陈应秋杨婧捷尹孝停蒋文姚越超寿明夏天引臧馨黄俊周柠岚苏沁杨帆任继红刘思进泮凯程均王一龙周爽马衡张丹赵攀峰文丽税千里王健周隆杨凤英罗天吴竹莲刘芳孙时利左纹理祁万军汪丽君曹彦李丹妮李娜曹金利李楚娴邱玲花万毅林苗宗霞黄国平闫超母克东张翠菊张长莉胡金冰支雪磊罗红品符凯谢杨姜海庭高雅慧程岚莘月阮红倩张娅兰舒畅唐娇黄娟胥曦陈俊毅罗琴高雪萌郭坤魏丽辉关菲菲郑琴叶钰君邓建波杨元刚张祯宇王国泽马朋王孝武曾杨梅陈滨滨熊雪崔金华田靖源孙博文周怡呈3.西南政法大学(41名)陈苏豪应建均柳佳陈琴宋红畅马敏英李彬林梦娇姚一博王鑫臧建建王赛赛徐圆圆李凌付瑞娟穆冠群张洪亮张萌萌邹晓露尹承余凤吕泗铖刘妍君白宗政常玮玮郭易卓康吉红包单霖董姝丹盛夏高枝吴文娟刘玉东崔克娜胡皓然杨树张凌飞周秋妤李长栋陈红西左娅菲娜4.重庆医科大学(36名)杨维丽张敏刘勋曹梦瑶杨晶晶刘芬周頔张誉妮陶静游芳凝苏小琴罗丹丹彭丽爱王晓博李素云李喜洲王天怡范烺陈显钰张玉凤孙朝赵萌杨婵娟刘路王雪琴李琼唐璜曾梅饶运双王琳骆丹林丹王俊薇郭蓓曾燕陶晓刚5.重庆师范大学(57名)蒋刘芳谭乐开陶美张朝雪刘中英赵耀李慧纳谭莉王佳心崔竟孙涛王思颖钟佩妤刘欣殷慧张心愿陈静黄思文肖静祝梦许戈徐茂张悦笛文翘楚孔凡龙李少菲谢小翠姜冰吴静雯赵侗侗张亮隆小霞林雯吴慧超李建黎琴川张寒菡郑巧丹余力周春宏李婷肖辉李欣泽蒋学君张小琳赵波苏生刘海伟孙柳艳李欧龚蕤刘渝马富娇黄茗星邸超王丽华孙玉吉6.重庆邮电大学(47名)陈杰孙晓李伟博聂益芳唐彦楠张晨洋李明王耀辉马宇红胡明明蔡天净冯长伟殷实孙松姜军孟之杰李藻旭孙纯兴孙鹏刘兴洪邹继李翔梁耀刘聪赵雨邹旭东李翔琳曹雪昭吴继飞臧真友傅璧叶宇梅荆文君郑盛杰陶波霍妍曲曹莹侯文超鲁烨邵雅珺夏玉燕袁可汪亚会陶卫彬李建秋鲜亚飞江奇玲7.重庆交通大学(46名)贾艳艳陈晨高骏李元明薛健陈啟婵谢远勇魏文龙段超李鹏飞杨巧云王小委刘兰廖亚莎从志敏郑利王鹤寰张子阳肖嘉乐梁志华赵浩亮欧阳结新张桥王玉钰杨茜李毅连晓园刘楚红陈聪罗明娇刘红梅杨虹兰霜霜叶菲霍佳阁马玉萍夏桂林袁浩王杰龙彭良山吕红唐欢王宠李睿肖增家蒋松8.重庆工商大学(64名)肖慕艺张鹤江畅刘青周宇頔魏华冯琪何洋谭欣陈迎春夏虹柳燕董曼魏舒荍吴梦颖李丛李江伟陈撷艺曾秋茹陈瑶刘思代陈丹郎家惠孙艳旗田群刘彦龙韩鹏飞常威方媛朱亚军赵媛杨凤娟刘瑛左小容王超梁志龙罗冬玲王冬梅刘小乔王红卫李泽容乔明月周桃王璐陈长防冯晓张英节苏小琴王思敏谢伟贺林陶跃琼李松华毛洪秀骆平黄颖姜雅婷王雅璠石洋左颖召魏连德李小兰张道涛刘念9.重庆理工大学(53名)谢意李超陶羽黄仕博刘长江温育娟邱月谢开珍吕孟宸张运柯杨彦茹朱三江刘攀丰李慧杰王辉顾燕超聂臻婷子傅荷源余辉管代荣郭靖赵裕王少飞袁一杰任超曾令娟李秋洁刘靖雷彬简少霞石芸竹金龙余文静李亚娟李珏秀邓云华白金锐梁钰刘献欢陈永新刘洋洋孙会晶陈晓燕施建荣尹思懿吴丹赵盼李慧彭佳音敖锋赵亮金锋黄振楠10.四川外语学院(32名)张鑫周如画田超房丹葛昕袁诗云何泳欣郑学建黄安琪查姗姗开天方方芳吴梦雨梁晨高宇张璐何莉莎蒋嘉莉杜艳爱罗玲芳庞河殷钰李静王全超刘东陈羲潘欣陈何骏黄越唐萌倪亚云冯旭11.四川美术学院(17名)杨梦杜政坤李政杨坤马一达熊图莎日娜余秋雨闫兴丽叶子菁吴茂玉龙震宇黄心怡帖鑫彭燕飞黄然然杨蕊绮12.重庆三峡学院(33名)齐珊珊王林伟郑旭武周颖曾祥云石欢欢朱文彬冯函灵陈小芳宁有凤陈蕊张开汉胡桂榕闫娇张格张瑞洋闫新新卢琼陈燕张卢郝兴玲李曦殷太强聂韵秋张川孙畅丁宁方秀娟秦柳静晏秋思黎萍巫建和学璋13.重庆文理学院(46名)范富玉陆丹丽韩志强任玉亭余琳熊晓琼丁怡欣苑康向小花李享王罗婷李元玖郭剑张翼曾德才袁玉婷胡先强汤东沈悦杜鹏程张婷彭立新彭舟胡天珍郝爽郭逸雪陈云春曾豪周春霞石洁蒋莹周恩莉刘亭廷苏静熊秦朱明敏成功蒋思源张丹郭洁熊文丁丽静梁书鹏王长生王建峰雷登芬14.长江师范学院(39名)赵婷婷李清冉亮王继波周蠡冯颖高涵王静原媛叶凤丹樊星窦栋芳蔡远青曹勇张燕张中华黄隆熙谭诗雪杨雅麟黄世琴曾志平傅艺澜罗辉熊胜桃江黎黎宋霞李婷婷许允黎云吴亚秋王玮何小龙张斯雅刘晓娟谢为华田彬彬李艳明高鹏超吴江15.重庆科技学院(50名)张雅龙徐卫卫沈骋左金菊王刚博薛丹焦明节罗龙李文明柏秋米李望云张世怡巩林张家龙蒋小军李同涛季焕林周文李小文张文杰卢欢黄龙建肖林虎林杰黄琦邓恭建祝宁李周霸段香龙陈先超龙烈丽文萍马慧连胜英赵君君牟凤陈鸿博陈媛媛何璐孙志超杨丹张阳柴天龙董娟娟冯启梅朱道辉刘东霞何婷刘丹徐舟16.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4名)张乾张佳维黎威迪况欢欢徐丹迪张继何军周蓥李忆刘旺王雪肖薇梁永琴吴席昌赵雪萍高幸谭草芳谭巧张立富张小莉姜琴徐琴陈红杨蔓17. 重庆警察学院(4名)陈迟蒋雯婷李易娴杨昊18.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办学点(2名)秦琴刘孟麟19.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41名)刘语颂王佩璐董婷婷柳娟陈妍霖王皖淇夏娟刘苗刘赵依娜王憬然张荣臻张圣琨征桃山多海燕冯国桓高莹莹何春霞怀清梁亚钮晓洁萨日娜王妍杨会雷杨明雨刘爽史宇晶宋丹米伟俞文佳韩荣妹何斌蒋春利李业军吴陈陈李霜薇徐潇潇邹灵陈静琼孙晶许珈玮乌云格日乐20.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31名)杨云跃段美霜高海林李卓刘钰唐丽君杨谨白慧袁唯曾顺利黄伊婷杨江琴袁媛喻丹张坤邓延庆吕冰玉李相如黄小娟易小犊刘晓冰李杰魏臻杨剑桥朱格萱都晓妮彭福林尹樱樱古元凤谢祥蔡亚西21.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12名)陈佩陈秋萍李罗福周云龙黄杨柳杨慕菡刘红亮李敏吴海玲王玮英汤万霞郭昭霞22.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17名)邱艳周方莉周维胡丽君程淋俞萍王兆丹陈甜湉林婷曦刘婷邓立力邓雅兰陈元高楚辰邓智芳赵婷王丹23.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9名)苏明和莫定来孙霓裳张博徐晶晶赵瑾秦婷易淼王洲雨张利园刘希鹏赵美凡夏娇向新漓朱若迟刘佳李曦吴文黎李杨方田刘平平邓艾嫚何喜军许勇黄翀阙凤罗凯包君月任宏昊24.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5名)漆金秋唐卿芸何欢尹芳顾芗白菊罗凤范润唐冰晗肖松王启立胡文慧霍佳璐易春丽龙帮林杨军超田培育陈忠居刘小艳沈棋俪陈瑞庄雁春李亚强高洁李雨霞25.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35名)吴少博陈梦旭喻婷李艳军李莹林军伟张敬李帅翟炜心任飞幸吴坤左桠婕晏铭佳张雪门贵花尚维洪时聪莹王永辉杨懿迪苟欢黄琎吕彬黄云霞王海李小松陈玉松吴可嘉周铉淄陈果林骏杰祝荃芃张克方源汤陈敏汪陈榕26.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3名)邓川亭马丽娜李小强杨静闪张婷于飞翔蔡丽媛胡路芝李懿仓凡雅朱银堂杨雅杰邢中元胡昌盛刘德成刘诗宇罗长青孙栋梁纣元萍侯延年马英杰彭丽瑾谭海燕27.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5名)刘红胡阳宋洁陈瑶周媛贺骜樊林陈玲段海萍刘芳君刘蓓余芝珍熊健君陈颖桥熊德保谢凤霞张秋樱周琴汪洋杨梅徐婧梁裕娇杜垫玲李彩燕郭唐洋28.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1名)张梦珂白林朋陈婷李晓梅莫姗董俊伶郭洪张菊陈伏翠余燕曾浪代春玉何婧何骏廖雨穆茂燮谢锦玲颜云召王童汪倩倩杨芳29.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1名)韩博玺马云天毛路沈成程新玉杨成段珊田慧李云杰王攀吴亚东杨娇张军赵相力丁广春高玉芳全文珍崔杰令李红柳渝吴顺华30.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50名)杨一鸣喻冬梅杜连滔成露何卫林胡飞康月商焱焱周舒民谈小玲龙文军王伟力谭子波苟琪唐彪张小松文浩陆力楷周伟任伟毕胜王旭王婷刘云吴玲玲唐华刘才锡郑明良赵莉娟邹曦张雷王树波韦帅陈锋周杨翁国超郑麟珏李雪李琳睿谭小芬丁浚凇艾琳陈熳徐菲曾女娟王学春张伟苏刚鲁娥伶李发强31.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7名)杨宗龙肖洋卓娅吴笛李影影张文科石钦文张菲黄静钟乐黄醒陈粮文熊芳吴家彬周在凤李纯兰高锋黄昆梅李好王小凤向鹏吴艳曾雪莲王杰骆丽雅赵义明陈巧32.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31名)万文王亚郭经纬任莉张顺兴何婷蓝弋皓李尚骏赵贝龙杰刘利曹梨花高洁黄晓红赵钦魏巍张勤宝王俞丹韩昕耒韩雅茹刘学栏马贝贝程利李蓉龙雨张帆肖尧罗晶王巧巧邱雪琪田果33.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0名)熊武元吴寒夏春芳张匡午蒋银银李维娄楠向双尹时海陈宗燕赖世林赵丽娜唐鸿升朱海殿李梅李胜东刘强张元胡世杰伯伶俐张慧明熊健李婷婷宋增宝谭昭娣李仕兴苏祖兵刘青田春燕黄蓓34.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15名)王国新周国宝张正明肖文彪易中金崔艳霞罗红晏强张圆圆梁昌明李林付腾冯志勤杨玲刘丁瑞35.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19名)何松缪洪科李思思罗丹陈程邓永贵张弘陈艾娣夏宇王丽媛何连欢宁梦娇张芯王弄余春芳陈红谭臣良罗钦蒋敏36.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名)赵伯成殷茂芸文鸽唐姗姗谭锐陈莲粟娟吴应山杨福鹏尹捷张锐张震高凌峰叶建冰欧阳梅吴娅冯彦陈珊鲜丽郑毅37.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3名)梁华华黄超梅沈宜娟陈佳苏元禄李登容王应君古小霞刘思雅谢元王江威袁野李永魁38.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15名)李亚强缪婷王莎莎潘建波向彬游万里陶梦雁李纤纤王家宏王璐王梦竹张臻刘雪莲夏晓利李佳霖39.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1名)赵婷婷徐楠胡万洪刘贵婷余玲丽张成石雷彭佳俊宋丹婷李玲秀方圆孙卫程吉云陈喆彭芊绮何红梅李丽娜余华露汤小燕邢小翠刘明丽40.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6名)陈俊宇钟绍红汤伟阳平方智慧邱俊4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0名)冉利霞贺显婷张悦胡春翔张柏林张永翠陈杰胡娅代千红张涛42.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9名)冉春兰吴金莲吴虹洁谢钦全夏萍谭和平陈恬恬吕雁翎李妍娱43.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5名)尹淑霞罗平颜玲莉贺培琼付文娟44.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7名)赵晓祥母一雅王乔王洁向潇宁杨丹孙春梅45.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名)张莹莹唐淋高宇于海涛张同星邓凤崔亚杰田静楚彦如田春谭小玲陈泽卓仁相武剑高子竣黄彩娥简练李桂林王静蕾周吉娅46.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7名)谢丹丹陈宇徐林杨晓雨杨国亮钟静怡王菲47.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12名)龙沁梦王森郭余吴华锋邓玲寇丽琛谢瑜玲陈泊妃李孟恒程勇万晶王华48.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7名)邱飞张丽娟张雪娇杨丽芳蒲思琴陈遂川张滨黄云梅何梅魏淑华喻鹏魏娜王洁焦叶邓艳娇聂小宾杨承宝49. 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6名)梁丽琴何建波庞晓满李梦郝允涛唐福泽50.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7名)马泽成曹力月柳兰王雪梅阳敏曹术琼周自霞51.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名)于杰潘光绪52.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7名)霍俊杰潘虹宇赵静邓涵张吴勇喻阳宋秋锦5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3名)郭馨蔓翁小婷杨荀超。

关于评选2012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2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鞍山师范学院各处(室)函件鞍师院学字[2011]46号关于评选2012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优秀品质,依据辽教办发[2011]243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2012届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中评选2012届省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人数1、评选范围:本专科(含高职)2012届毕业生。

2、评选数量:各学院按2012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具体人数详见下表:二、评选条件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前六个学期操行评定为优;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校级以上表彰至少两次(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标兵等),或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在校级活动中两次以上获奖,或有突出的科技活动成果,或在校期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或论文2篇以上);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作风正派,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6、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前六学期总分)排名要求在本专业前10%以上。

7、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8、不能如期毕业或未获学士学位者学校在毕业前将取消其省优资格。

三、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1、省优秀毕业生在考取国家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2、省优秀毕业生在供需见面、留校任教时享有优先推荐权;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并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秀毕业生”字样。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含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含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

关于评选二○一二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院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激励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与比例1.参评对象:2012届本、专科毕业学生。

2.各院系按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附件1)。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2.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或在校级以上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5.在就业过程中,遵守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规定,能维护好学校的声誉。

(二)必备条件: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2次校级(含以上)荣誉或表彰;2.担任过至少一项学生干部、社团职务或勤工俭学职务一学期以上;3.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现象;4.就业过程中无故意违约行为;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6.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补充:对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对参加三支一扶项目、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1、2、3条的限制参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1.请各院系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

评选结果要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2.请各院系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获评学生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院系党总支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3.所有获评“2012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参照《优秀毕业生风采模板》(附件4)编辑个人风采档案,学校将集结印制成展现201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的纪念画册。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城职院学字〔2012〕1号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学院、柳州市和广西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系: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办法(试行)》(城职院字〔2007〕31号)的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学院、柳州市和广西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我院2012年7月以前在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2.学习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成绩优异;3.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4.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内排名前20%以内,获综合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处处以身作则,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2.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组民主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的完成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工作,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好助手;3.任期累计长达1年以上(至7月);对象是校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级正副班长、班委成员;4.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平均为75分以上,综合测评列本班前30%以内,且无补考科目者。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2.班干部、团支书干部以身作则,团结互助,积极工作;3.有积极上进、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5.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6.坚持体育锻炼,全班学生均达《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1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毕业班级:现将评选2012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比例:(一)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品行修养,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积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每位参评的毕业生需有一名院级以上领导,或一名教授,或两名副教授的推荐,并且通过专门考评小组的考评。

(二)各类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综合类优秀毕业生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两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优秀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2)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奖;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3)获文艺、体育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个人前五名或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 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4)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研究类优秀毕业生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二等奖以上;(2)获国家专利;(3)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3、管理类优秀毕业生条件:(1)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获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或校级以上“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②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两次以上;③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各一次。

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湖大教字[2012]29号关于表彰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报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规定,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推荐、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共评选出周鹏等368人为湖南大学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 232人,研究生136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创业,乐于奉献。

希望广大同学以优秀毕业生为榜样,志存高远,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

各学院、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育人质量,为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二○一二年四月六日主题词:毕业生 表彰 通报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本科生共计232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18人)周 鹏 刘 聪 周 杰 陈 才 齐少志 杨晓龙 崔成龙 王 政 赵思翔 沙 迪 付 玉 欧 翔 姜冬骏 曾绍淞 王 超 朱 结 钟轶博 刘 洋土木工程学院(24人)周 骁 方喜生 刘艳芹 屈嘉宏 杨晓超 张 靖 王嘉雯 常广乐 王 磊 李 洁 杨 雨 张 晓 周 希 刘葵香 贺国栋 吴 冰 游宇周 林驰越 梁瑜婷 申思瑶 李广超 李金海 陈尉伟 朱振景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3人)李 志 周 娟 陆彦琦 段无悔 罗梦麟 黄涛威 左培丽 吴 慧 赵金鹏 满 征 王 畅 安 琦 钱馨然 张海焕 张凯敏 武 洁 季 伟 杨 晟 王运龙 林文建 贾 立 申 晨 王新坤化学化工学院(9人)李振博 陈玉萍 王枫梅 刘 旭 李东洋 戴定贵 曾 群 毛冀川 陈思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4人)庞 黎 晋鑫哲 王晋琪 章若弢 王 怡 闫相杉 张昊晨 邓惠月 石懋德 邓丹若 朱 朗 梁海平 赵 洋 周 政 吴亚鸽 周 絮 黄小木 刘晓斌 李 亨 赵 宣 吴 斌 蒋丹阳 况 玲 于中春经济与贸易学院(14人)魏云捷 邓孟平 陈俊滔 肖玉宁 李 焜 张 敏李凌云 贺燕萍 张家榕 任婕柠 张 雯 陈超凡 唐 怡 李如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5人)刘淑芬 陈若彬 张刚毅 刘少华 李永生 周铁兵 陈 瑞 王林伟 赵 政 冯英铎 付 鑫 蒋 昕 周龙巍 易上琪 许雨帆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4人)轩伟鹏 于天祚 罗南南 王宝军工商管理学院(20人)钟隆梅 巢姗姗 卢凌飞 王元辰 武逸飞 孟 杰 谢田洋 何安亿 郭沣萱 杨佳驹 宗 玮 李宇超 赵剑慧 郑晓适 周子超 田 甜 张 琦 肖清泽 王 坤 李怡颉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7人)甘 泉 文丹艳 陈运娟 刘 圆 李 强 王泳超 邢志远体育学院(3人)吴福池 邱红燕 丁 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黄 维 马玉坤熊炜平 李 栋 李 毅设计艺术学院(4人)郭寅曼 张 雅 向许源 卢心远金融与统计学院(20人)陈艳艳 杜 珍 黎灵芝 刘 然 卲奇芳 汤 婷 戴媛媛 李 骅 刘景浩 龙寒英 杨子毅 陈 芬 赵颖婕 张 玓 崔瑞卿 张心怡 张 帅 张润泽 胡 磊 钟 灵生物学院(2人)高成明 王婵娟中国语言文学学院(5人)李 斌 王晓芸 陈晓晖 张 琪 夏雨竹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7人)陈诗洁 孙雅琳 周晨迪 唐 彬 马思佳 赵 磊 宋慧娟建筑学院(7人)穆 焱 郭谌达 杨 森 王宇霖张颖异 张 超 项琳琳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8人)张 瑄 袁 森 单舒亚 方 言 赵 楠 芮孟芸彭薪羽 万骅坤法学院(13人)董 杨 吴 丹 李晓静 唐 蒙 喻朝曦梁 丰 丁 辰 申志玲陈 思 黄日江 周志鹏 王 建 包 蕾湖南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研究生共计136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何凤亿安佰玲蔡艳春教育科学研究院(2人)高琼张旭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5人)杨国藏张捷郭倩郝静茹范娅妮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人)郝景刘端亮化学化工学院(8人)林馨馨夏立段美云李旺曹杰成汉文孔金换谢仲秋经济与贸易学院(5人)原作芳李立刘苹殷斯霞范晓路岳麓书院(1人)蒋紫云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黄艳梁继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4人)阮敏李飞庞娅吴珍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2人)王传秒王福祥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9人)万晶晶陈可亮颜强李帅王平花徐新生冯康贺新峰尹凌工商管理学院(14人)秦锦辉徐蕾郭永星赵立婷吴宇婷许如荔郑奎周亭陆良琼蔡明月肖敏戴劲马士振刘冉体育学院(2人)郑溪张晓凯金融与统计学院(5人)贺小金宫琛金超群刘芳婷刘柳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3人)朱登科李思敏蔡丽梦张伟龙雅丽法学院(11人)曹丽萍李江浩刘虎刘江王星星王艳孙轲张存达章彤程湘付金中国语言文学学院(3人)陈琼赵聪严琦怡建筑学院(5人)陈铭沈昕曹诗怡李良柱王瑜生物学院(4人)苏婧赵曼彭娟宋丽丽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5人)曾娟丽彭李翔李怀王梦凡付佳琪袁征付海滨涂员员陈军李星蕊陈萌张宇戚芳芳梁振华王焕云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8人)吴传平林达斌李金鑫郑丹徐振华吕志鹏肖园园王晓石雷吴宝强钱艳萍王培磊向其林廖峰吴志飞龙剑锋周晓翠梁振华设计艺术学院(2人)李甍谭淅予土木工程学院(10人)杨开李磊汪罗成王丽洁吴文朋刘鹏郭世江唐明蒋智禹张训水。

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激励在校生奋发向上,并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现对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一、评选对象、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见《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

(见附件)二、评选时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初审及学院公示工作结束后,于20 12年2月2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在各学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下而上进行评选。

2、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接受监督,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评选结束后,将名单在各院至少公示三天。

3、各学院初审的优秀毕业生要严格认真填写《新疆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附优秀毕业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学院初审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4、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doc新疆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学生工作处(部)2012年1月6日附件: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是衡量高校人才培养和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对大学生毕业前知识、能力的综合评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凡在测评中产生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将予以表彰。

这将有利于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以真才实干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表彰普通本、专科和高职的优秀毕业生。

一、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一)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主要根据《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学年综合考核试行办法》进行操作。

根据每一位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加总平均,测算得分,排定名次。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商学院关于2012届优秀毕业生预评的通知发表时间:2011-12-05 17:05(1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有关规定,决定于即日起开始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预评选工作。

申请表见附件,请符合条件者自主报名,报名表发班级就业联系人汇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方式:本次评比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同学可参照评选条件向班级进行自主申报,班级对申报同学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汇总、推荐、上报,并将汇总表格于12月19日中午前上报学工办各系辅导员,逾期不再受理。

另请各班导师结合汇总表申报情况,将班级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省优推荐排序。

二、优秀毕业生条件1、校优秀毕业生(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两次及以上(五年制至少三次)学业优秀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及以上(五年制至少三次)同时获得道德风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以上(含两项,团体奖除外)。

(2)获得两次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三次),或一次上述荣誉称号和一次为学院获得有较大影响的荣誉(五年制累计至少三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2、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1)被预评为“校优毕业生”(2)获得两次以上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含两次)(3)获得两次以上二课堂奖学金者优先。

(4)英语六级成绩超过425分者优先。

要求:1、各申报同学填写内容须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2、如有证书,须上交证书复印件,如英语六级的成绩单;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至各对应辅导员老师处备注:2010-2011学年预评上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不用提供,2008—2010两学年仍需提供证明。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班级复核填写汇总表,导师签名)商学院学工办。

省优大、校优大评选文件

省优大、校优大评选文件

贵州大学学生处文件校学发[2012]02号关于评选201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1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黔教办学[2012]51号)及《贵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2届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范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分为省级和校级两种,评选范围为我校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另行组织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三)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四)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五)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六)除上述条件外,在校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学生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专科学生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2、获得一次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3、参加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2012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为了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旨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积极投身科研,由学院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进行监督、审核。

一、评选条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优良;3.在读期间曾荣获研究生奖学金或其他奖项;4.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全校通报批评);5.勇于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有其他突出贡献;7.原则上应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者。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户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象用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定标准:1.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全校通报批评);2.在读期间曾荣获学习优秀奖或科研优秀奖;3.在读期间曾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或科研成果突出【论文EI(非会议)或CSSCI检索;北京市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等】。

三、评定程序:1.下发通知(时间:5月30日)2.自由申报(时间:5月31日-6月7日);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班委会评议(时间:6月7日)按学校5%的名额分配,硕士经济班级(42人)2个名额、管工班级(36人)2个名额,企管班级(15人)1个名额,博士班级(28人)1个名额,MBA(79人)4个名额;评选条件和评定标准中各项需同时具备;请班内公示符合评定标准的所有申报同学的具体情况及排名,经济班原则上取前2名、管工班原则上取前2名、企管班原则上取前1名、博士班原则上取前1名、MBA原则上取前4名。

长安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长安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长安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按照《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发布如下:一、本科生(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具有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遵法,尊师爱校;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历年学习成绩全数合格,综合测评成绩居所学专业前30%;3.踊跃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4.诚实守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踊跃就业,能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最能发挥专长的地方去工作。

(二)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遵法,办事公道,在同窗中有威信,工作成绩突出;2.能处置勤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历年学习成绩全数合格,综合测评成绩居所学专业前35%;3.诚实守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4.工作踊跃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踊跃就业,能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最能发挥专长的地方去工作。

二、研究生(一)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条件一、酷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决,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二、学习期间内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酷爱所学专业;4、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年级或专业的前30%;5、踊跃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六、学位课程成绩优良,符合毕业条件,并即将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奖者未能如期通过论文答辩并取得学位,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将自动取消,并退回相应奖励及证书);7、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踊跃就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2.17•【字号】教基二〔2014〕1035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教基二〔2014〕10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河大附中、河师大附中: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2012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省级优秀学生以各地应届毕业生数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下达给各地(见附件)。

各地须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不得突破。

二、评选条件1.具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学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2.思想品德优秀。

在高中学习期间,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习成绩优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9科成绩均达到A等级。

4.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及格以上等级。

三、评选程序1.指标分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教育的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省级优秀学生指标分配办法,并予以公布。

具有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的学校应该是:办学思想端正、管理规范、德育工作成效显著、教学成绩突出、办学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

2.民主评选。

推荐人选的确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民主推荐、师生评选、当场公布。

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召开学校中层以上负责同志、各年级主任(组长)和高三年级全体任课教师以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大会,班主任介绍本班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及先进事迹,然后由与会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得票出现并列时可进行第二轮投票),并将结果向全体师生公布。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赣农大学工发[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 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处: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力创佳绩,现就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2届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ET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累计至少有2次获校(奖项指“三级奖或1次省级奖;专科毕业生累计至少有1次获校级奖。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业意识强,在毕业生就业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上述内容。

(二)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

四、评选要求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7天。

公示结束后,本专科生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研究生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初评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报学工处汇总。

2.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登记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评选2012届省、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已通过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8、省、市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2)两次(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二次;
(2)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 %以内,省级优秀毕
业生2%,市级优秀毕业生1.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从学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市级不重复。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

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

学院在逐一全面考察班级提名对象的基础上,须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学院其他班级的意见,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再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核。

学校全面审核各院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审定校级优秀毕业生。

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省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

4、省市教育部门审定。

学校提出的省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由省市教育部门逐一审查,确定省市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给予相应的奖励,省市优秀毕业生由省市教育部门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或“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

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可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承担。

4、评选工作须在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

请各院系在3月10日以前将优秀毕业生材料报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评选出来的优秀毕业生均是校优秀毕业生,应按相应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对于从中产生的省、市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相应的省级、市级审批表(注意数量),但证明材料只交一套。

2、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和《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并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本。

3、证明材料只按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一套,无关荣誉(奖学金不在荣誉范围内)和证明不必提供。

4、请在3月10日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前将学院评选名单公示三天。

5、所有材料不必装订。

6、电子邮箱:zsjyc@
湖南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学院名称:
毕业生资格审核(协议书)编号:11211342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
附件3:
湖南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②备注栏中注明该毕业生评选为“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6-
附件4
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
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校名称: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附件5:
湘潭市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
学院名称(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
-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