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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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一)评选对象:学院所有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毕业专科生和中专生均按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凡受过学院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队积极参加学院的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

(在校期间有两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四)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五)响应国家号召,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三支一扶”、“晋西北”、“村干部”、“特岗教师”、“预征入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一)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数量和比例,各系要严格审核各班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二)各系确定推荐人选后,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系公章。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1.《优秀毕业生花名表》纸质版一份,同时发电子版;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报纸质版;3.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4.实习单位的推荐证明;5.获奖证书复印件;6.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7.量化考核成绩;8.体育成绩;9.纸质版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优秀模板3套)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优秀模板3套)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优秀模板3套)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1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凡具有我校订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本科生: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背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背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嘉奖办法: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纳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2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图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2.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7次日常行为考评等级必须为“良”(含良)以上,其中至罕见4次为“优”,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40%以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曾获校级荣誉称号或者在学科专业、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领域有突出成果和表现;3.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曾获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考虑。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说明评选条件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5号)及研工部《关于做好2017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如下: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二、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7)有课程不及格。

评选程序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8】25号),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步骤如下:1.对照优秀研究生的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网上申请和纸质档申请);2.导师签署意见;3.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4.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5.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布,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奖励办法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5号),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及奖励办法如下:(一)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该如何制定呢?下文是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欢迎阅读!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本科生: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二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推动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参评。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二、评选条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分省、院两级。

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评选名额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进步,讲究公德,注重修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勤奋刻苦,基础理论扎实。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20%,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30%。

(3)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成绩良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受过党纪、校纪、团纪处分者;(2)违犯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3)违犯学籍管理规定,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者。

三、评选程序1、优秀毕业生评选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初进行。

2、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依据评选办法在广泛征求本班毕业生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提出侯选人。

3、各系部对初评名单认真核实并公示,报系部领导小组同意。

4、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证书复印件和个人总结材料,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院长会议联评,并在此基础上择优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被评选为省、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张贴红榜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审批表载入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引言:伴随着大学生活的结束,高等教育机构举办优秀毕业生评选,以表彰那些在学业、社会实践和个人发展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

该评选活动不仅可以鼓励学生追求卓越,还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应该在学术方面取得杰出成就,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成绩排名、任课教师评价和学术研究成果等。

2.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包括领导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4.个人特长:优秀毕业生应具备突出的个人特长和潜能,如艺术才能、体育才能、语言才能等。

二、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任课教师、学院教师和学生可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提交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等。

2.审核阶段: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估,并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3.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最终候选人进行面试,以了解他们的个人特长、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

4.综合评定:根据提名材料、面试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评估指标,评选委员会将对每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

5.公示阶段:将公示最终优秀毕业生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

6.颁奖仪式:在毕业典礼上,学校将为优秀毕业生颁发奖项、证书和奖金,并公开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

三、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和透明,不得有任何非分之想,不得偏袒任何候选人。

2.全面考量:评选委员会应充分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综合评定。

3.多数决定:评选委员会的决定应经过多数委员同意,遵循民主原则。

4.反馈机制:评选结果应提供详细的反馈和评估报告给每位候选人,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不足并改进。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是指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业成绩优秀。

学术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条件。

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如平均绩点要求不低于某个值,或者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院系等层次的前百分之几等。

此外,成绩稳定性和全面性也是评选的考虑因素之一。

二、社会实践经历丰富。

评选优秀毕业生还要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学生必须参与实践活动,如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习等,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并在其中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在实践中,学生要具备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三、科研创新能力突出。

学生在科研、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竞赛,能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体现在科研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能力、获奖情况、论文发表等方面。

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优秀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全面发展。

学生的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智力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都被考虑在内。

此外,学生的领导才能、组织能力、创业精神等也会被纳入评选范围,以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五、课外活动和社会积极参与。

学生在校园活动和社会服务中的表现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文艺活动、学生会等各类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此外,学生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也会成为评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以上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些主要条件。

当然,各个学校或单位在评选中可能还有其他要求和考虑因素。

评选依据的具体标准和比例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

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时刻,为了表彰在学业、社会实践和个人成长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毕业生,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毕业前的最后阶段展现出更加优秀的综合素质。

通过评选,我们希望能够挖掘出那些在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为全体毕业生树立学习的楷模,同时也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选范围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方面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X%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3、创新能力方面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如获得相关奖项、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

4、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如获得实习单位的好评、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等)。

5、志愿服务方面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6、其他方面在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2、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评选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推荐名单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3、学院审核学院对各班级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为深入挖掘和培养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本年度学校继续对表现突出的毕业生进行表彰。

评选条件
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活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毕业设计和论文取得阶段性成果;
身体健康,意志坚韧,具有拼搏精神;
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研究生申报者需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高于平均水平。

评选范围与比例
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评选与奖励办法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材料的收集、审查和备案工作;
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学习成绩优良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对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应积极宣传。

评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评优细则确定候选人;
2. 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3.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4. 上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
5. 学校审核,公示评优结果,授予荣誉证书。

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毕业生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违规行为,将撤销荣誉称号。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表现不好者;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3.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由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组织全班同学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本班候选人,报学院党总支(党委)审议。

4.各学院党总支(党委)按规定的条件和比例,审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组织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附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送学生处(部)。

5.学生处(部)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全面衡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6.学生处(部)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及奖励。

四、时间安排根据毕业班的实际情况,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于每年二月下旬开始,至三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1.二月下旬,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和评议推荐工作,确定各班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历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合格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和就业实践活动,主动就业创业;学习认真刻苦,获得奖学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2 具备基本条件,在以下项目之一实现突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1)自愿到农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到基层单位、中小企业、社区等就业,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在重大活动中为学习争得荣誉,优先考虑推荐;
(2)已经与用人单位实现网上签约(符合省厅要求)
(3)注册,创办公司满一年且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并积极开展业务,取得一定成绩;
(4)取得入伍通知书
(5)已通过各类招考(国家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三夫一支、大学生村官等)的笔试和初试;考研升学毕业生(有录用通知或调档函)
(6)获得国家专利发明项目
(7)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励以上;
(8)在国家核心期刊(北大核心目录)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
(9)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10)已经出国留学(就业),或者已经办理出国留学(就业)手续
3以上项目没有突破者,普通本科毕业生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奖学金或一次奖学金和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成绩表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第一个重要指标是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反映出毕业生在学校期间所展现的学习能力和表现。

这包括学生在各个学科的成绩和绩点、获得的荣誉和奖项等。

毕业生应该通过努力学习,在各门课程中获得好成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二、科研能力除了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毕业生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这可能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科研类奖项等。

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需要学生的个人努力,还需要学校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指导。

三、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指标之一。

毕业生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颖的想法和观点,并能够通过创新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需要毕业生在学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经验实践经验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之一。

毕业生应该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实习、课外活动等。

通过实践,毕业生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增强自己的综合能力并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

五、团队合作能力在现代社会中,团队合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优秀毕业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团队中积极参与,并发挥自己的作用。

毕业生应该能够与他人合作,协调各种资源,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六、领导能力优秀毕业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他人并发挥影响力。

领导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

毕业生应该在学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组织活动,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

七、综合素质评估除了以上各项指标,评选优秀毕业生还应该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估。

这包括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品德品质、道德表现等方面的考察。

综合素质评估能够全面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八、社区贡献优秀毕业生应该对社区做出一定的贡献。

这可以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等。

通过社区贡献,毕业生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一、评选目的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学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1)学习成绩突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该年级上5%以内;(2)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遵守校纪校规;(3)社会服务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影响力;(4)其他特殊贡献: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成就。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在提名材料中详细陈述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阶段:学校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3.材料评审: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评议。

4.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候选人需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演讲稿,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和个人成长。

5.终评:根据初评、答辩等环节的评分情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励与表彰1.优秀毕业生奖: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其他表彰:(1)学习成绩突出奖:评选出在学业成绩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学习成绩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社会服务突出奖:评选出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社会服务突出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3)品德表现优异奖:评选出在品德表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授予“品德表现优异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4)特殊贡献奖:评选出在科研、竞赛等方面获得特殊成就的学生,授予“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申诉1.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通知。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一、学业成绩优异。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之一。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表现出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掌握。

他们应当在各门课程中取得高分,展现出对知识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如发表优秀的学术论文、参与学术竞赛并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具备较为突出的综合素质,包括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等。

他们应当表现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社会实践经验丰富。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校园内外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实习实践等。

他们应当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他们还应当在社会实践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科研能力突出。

优秀毕业生应当在科研方面表现出突出的能力和成就。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他们还应当在科研活动中表现出扎实的科学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科研素养,为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综合评定。

最终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评选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

同时,评选工作应当与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办学特色相结合,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理念。

综上所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过程,需要全面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只有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表现,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素质表现和社会实践三方面的因素。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
1. 学业成绩优秀,在全年级或专业内排名前列;
2. 各学科成绩稳定,无挂科现象;
3. 获得过学业奖励或学术竞赛奖项;
4. 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有相关论文或项目成果。

二、素质表现:
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志愿者等职务;
2. 爱岗敬业,课堂表现好,有良好的师生关系;
3. 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任务;
4. 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

三、社会实践: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 参与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多的实践经历和实践成果;
3. 在社会实践中具有积极的实践意识,能够主动解决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 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的项目或活动,有较好的推进和实施能力。

此外,还可以结合学校特点和专业要求设置一些特殊评选标准,
如科技创新能力、实习表现、社会活动参与度等。

通过以上评选标准的综合考核,可以较为客观地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的优异表现,鼓励他们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能够起到激励其他学生向优秀毕业生看齐的作用。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017年9月)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典型事迹,是青年学生求学、立德、修身、成才的学习榜样,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在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学术科研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果的,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取得重大学术科研成果,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影响;
3.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5.在校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能力、全面发展等方面实现自我突破和超越,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的;
6.入选比例不超过毕业学生总数的5%。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学毕业生”登记表学院:级专业班。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比例
1.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

(3)师范类学生基本技能达到相应要求,即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文专业学生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中文专业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书法成绩合格以上。

(4)实习成绩优秀。

(5)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十佳大学生、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或单项积极分子等其中一种荣誉称号。

(6)身体健康。

即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测试中,体质健康状况达到相关要求。

2.省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综合考评名次(以各学年的考评成绩累计结果为准,下同)在班级前30%,智育考评名次(以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下同)在班级前20%,且所有课程正常考核均合格。

同时须两次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综合考评平均名次在班级前40%,智育考评名次须在班级前30%,且所有课程正常考核不合格门数不超过一门。

同时须一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4.优秀毕业生的比例
(1)省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4%。

(2)校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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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
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
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
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注:(1)此表一式三份,审批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装入本人档案。

(2)在表中业务方面一栏内说明获院(校)以上业务奖励情况(奖学金、三好学生、业务竞赛奖等);操行方面一栏内说明获院(校)以上表彰奖励情况(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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