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要求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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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解析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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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填写 相关问答
01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 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 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 计算。例如,A通过B对C持股,A对B持股30%,B对C持股70%,则A对C持股 70%。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 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报表填写
当A000000表202项存在境外关联交易“勾选”,“124执行预 约定价安排”栏选“否”,G100000表(第5行第3列+第6行第3列+ 第7行第3列+第8行第3列+第11行第3列+第12行第3列+第13行第3列 +第14行第3列)金额>4000万元时,“123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 栏中“本地文档”应“勾选”。
2. G107000融通资金表第4列“借贷金额”各行均为零时,第15行第1列“境外关联交易金额交易合 计”的金额,和第15行第2列“境内关联交易金额交易合计”的金额不得同时为零。
3.“关联债资信息”中的项目,根据《融通资金表》(G107000)和《权益性投资表》(G109000) 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4.“成本分摊协议信息” 中的项目,根据《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成本分摊协议表》 (G110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5.“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栏,根据《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相应栏次数额填报。
报表填写

《企业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常见问题解答目录一、IC卡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3)二、网上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7)一、IC卡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1、关联报表填表顺序《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填表顺序是封面、附表一、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附表二、附表八、附表九。

其中封面和附表一是必填表,其他附表是选填表,有发生项目才填写,如果没有发生项目不需要填写。

2、附表一填写注意事项附表一是必填表,至少填写一行。

其中关联关系类型只能填写字母A至H中的一种或几种,如果有多种关联关系类型,各字母间用“、”号分隔。

如果关联关系超过一行可以添加行,添加行操作如下:①打开【附表一关联关系表】;②点击菜单【编辑】->【行】->【添加行】或者同时按下【ctrl】和【A】键就可以添加行。

3、【附表一关联关系表】填写说明:4、附表二填写注意事项附表二必须在填写附表三至附表七后才能够填写。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中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和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选择,按下列标准选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反之则准备同期资料:①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额。

②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③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5、关于同期资料的准备见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同期资料管理。

6、如果附表三至附表七全部填写后附表二仍为灰色无法填写,请按下面步骤进行操作步骤1:关闭全部报表。

步骤2:点击菜单【接口】->【批量清除】。

步骤3:在【清空表格】窗口中勾选《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点击【确定】按钮,将关联报表全部清除。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一、关于《关联申报表》的填写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的填写说明和以下要求填报《关联申报表》:(一)《关联关系表(表一)》1.关联方包括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2.如关联方为个人,“关联方名称”填写关联方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关联方的合法身份证照号码(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号等),“国家(地区)”填写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住国(地区),“地址”填写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地址。

(二)《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且按规定应准备同期资料的,如企业已准备了同期资料,“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但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否”,并同时选择“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 一项。

—一关联卯汇逊蓬二)—.UTZii 題鱼鱼空金#戶前■料,M L fiCi i.J. *年«< ff «n * * fraifrttr疋舟人祛宦忆長人2.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应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材料)销售”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应按商品购销类型在“材料(商品)购入”和“商品(材料)销售” 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三)《购销表(表三)》1.栏目二“按岀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岀口销售收入”中,来料加工方式的岀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均不含来料料值,其他贸易方式的出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需含料值。

2.企业向境外某一企业、组织、个人销售或采购商品(材料)的金额占企业岀口销售总额或进口采购总额10%(含)以上的,应在栏目三和栏目四分别填写该境外关联、非关联交易对象的信息及交易情况。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第一篇: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9)对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按如下填写:关联关系表(表一),增加一行,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均填0,“国家(地区)”选择“中国”,关联关系类型选“A”。

表三至表七、表二依次打开保存。

上述完成后,确定申报。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封面和九张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填写顺序:封面→表一→表三至表七→表二→表八至表九→确认申报。

注意事项:(1)表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关联关系类型”,按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2)表二: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本表还要明确注明该纳税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及该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等内容,直接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3)表三:“购入总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表四:“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5)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一、填报范围及报送时限1、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2、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5月30日前)。

如没有关联业务的,也必须报送本报告表。

未申报的可通过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二、模块简介1、进入本模块时,与所得税纳税申报相同。

2、填表顺序:先填表一,再填表三、四、五、六、七,自动生成表二,最后填表八与表九。

3、模块颜色介绍:白色,可以任意录入数据;灰色,属于自动计算;淡蓝色,属于其他表格自动转来的。

三、报表介绍1、表一。

关联方名称,必须填写规范,不得简化。

关联关系类型:类型分为ABCDEFGH。

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2.《融通资金表》(表七)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三)特殊操作要求1.“国家(地区)”录入应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并结合模糊筛选功能,如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国家地区的编码名称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业务处理规则三) (由纳税人填写部分: 1.(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2)“纳税人名称”:填税(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6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2(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四、表内、表间关表内关系:表间关系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类)”或“非居民企业所(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税年度纳税申报特殊操作要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1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CTAI电话”输出信《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五、表证单(表一《关联关系表一、政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二、业务描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三、功能描业务前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输入信《关联关系表业务处理规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2.“国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C A、B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个代码: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或以上;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25%份达到25%或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关联关系表12-11 、填报的关联方主要是与企业有直接投资关系或是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集团内没有直接投资关系也没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可以不填。

表12-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涉及的符合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企业需要填列。

2、“纳税人识别号”填列的是关联方所在国家、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代码。

3、“地址”填列的是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关联方为个人的为有关联关系的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A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 —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A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C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D —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G 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H —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上述关系满足一项的即构成关联关系,满足几项选几项,填写对应项目的字母代码。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不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治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不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不号”保持一致。

(三)专门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9)对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按如下填写:关联关系表(表一),增加一行,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均填0,“国家(地区)”选择“中国”,关联关系类型选“A”。

表三至表七、表二依次打开保存。

上述完成后,确定申报。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封面和九张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填写顺序:封面→表一→表三至表七→表二→表八至表九→确认申报。

注意事项:(1)表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关联关系类型”,按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2)表二: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本表还要明确注明该纳税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及该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等内容,直接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3)表三:“购入总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表四:“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5)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定期融资”应按每笔融资分别填报,融入、融出不得填在同一行。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要求讲解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要求讲解

审核时需要 重点关注
填写要求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
(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 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 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 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 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 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含料值 收入
填写要求
(4)第三部分“占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 和第四部分“占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 中,企业如果向境外某一企业、组织、个人销售或采购商品(材料) 的金额占企业出口销售总额或进口采购总额10%(含)以上的,应 分别对应填写该境外关联、非关联交易对象的信息及交易情况。
补充知识--关联关系的认定
(1)第一种类型中的“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 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 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运用 了“透视原则” 举例: 30% 50% A B C 由于A拥有B30%的股份(超过了25%的认定标准),根据 “透视原则”,A拥有C 50%的股权。
填报要求关联关系表表一填写内填写要求补充知识常见错误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关联关系的认定审核时需要重点关完整性类型项目企业组织个人关联方名称必填必填必填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必填不需填国家地区必填必填必填地址必填必填必填法定代表人不需填关联关系类型必填必填必填准确性类型项目企业组织个人关联方名称企业名称组织名称关联方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住国地区地址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地址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如实填写abcdefg和h中的一个代码或者多个代码参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9条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关联方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如果有就如实填写没有就不需填写1第一种类型中的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运用了透视原则举例

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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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一部分栏目漏填。有的企业仅填写了关联方名 称,但没有填写“国家(地区)”、“地址”和“关 联关系类型”等栏目。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
填报口 径
填写要求
常见错误
本表为表三至 表七的汇总表 ,企业在电子 申报系统录入 表三至表七数 据后,系统将 自动生成汇总 数.
注意该表 表头“同 期资料” 和“成本 分摊协议 ”项目的 填写
(2)第六种类型“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和第 七种类型“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何为“控制 ”? 举例:A企业向B企业销售产品,但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如价格、交 易条件、销售渠道等)均由B决定,A没有自主权,只能被动地接受B 的决定。此种情况则可认为B控制了A的销售活动,A和B构成关联关 系。
补充知识--关联关系的认定
(3)第八种类型“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 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 达到第一种关联关系类型中的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 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此条款是为了应对企业有意作出安排规避股 权控制等条款而制定的。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三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三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四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四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五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无形资产表(表五)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受 项 目 总交易 金额 1=2+3+4+5 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合 计 从境外受让无形资产 关联交易金额 2 非关联交易金额 3 让 从境内受让无形资产 关联交易金额 4 非关联交易金额 5
补充知识--关联关系的认定
(1)第一种类型中的“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 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 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运用 了“透视原则” 举例: 30% 50% A B C 由于A拥有B30%的股份(超过了25%的认定标准),根据 “透视原则”,A拥有C 50%的股权。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填写要求讲解
内容概要
一 二 三
申报主体 填报要求
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文件依据
1、《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 》 2、《特别纳 税调整实施 办法(试行 )》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
1、居民企业:
报送要求 1、居民企业 :纸质报表 和电子申报 数据 2、非居民企 业:纸质报 表
实行查账征收 2、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 立机构、场所并 据实申报缴纳企 业所得税
填报要求
举例: 境外B企业是境内A企业的唯一关联企 业,2012年无关联业务发生,境外C企 业是独立企业,2012年借款给A企业, 那么A在2012年的关联申报时就要在表 一填写B的具体情况,在表九“利息” 栏目填写C的具体情况,其他的七张表 格可以报送空白表格。
填报要求
《关联关系表(表一)》
填写内 容

填报要求
封面
《关联关系表(表一)》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 《购销表(表三)》 《劳务表(表四)》 《无形资产表(表五)》 《固定资产表(表六)》 《融通资金表(表七)》 《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
• 表一 表三至表七 • 填表顺序: • 报告表 表九
表二 表八
审核时需要 重点关注
填写要求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
(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 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 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 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 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 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个人 必填 不需填 必填 必填 不需填 必填
准确性
类型 项目 关联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 企业名称 组织 组织名称 个人 关联方的姓名
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 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 住国(地区)
国家(地区) 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方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 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 理机构所在地 地址 如果有就如实填写,没有就不 需填写 如实填写A、B、C、D、E、F、G和H中的一个代码或者 多个代码,参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9条
专利权 所有权 总 合 计 计
填报口 径
表二与表五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无形资产表(表五)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出 向境外出让无形资产 总交易金 额 项 使用权 目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6=7+8+9+1 0 关联交易金 额 7 非关联交易金额 8 让 向境内出让无形资产 关联交易金 额 9 非关联交易金额 10
常见错误
(1)存在关联方,但没有填写表一。有的企业以为当 年度没有发生关联交易就无需填写表一,因此即使当 年度存在关联方也没有填写表一(企业除非股东数量 非常多而且单一股东所占股份全都不超过25%,否则一 般都存在关联方)。 (2)关联方信息填写不全。有的企业只填写关联企业 的信息,但不填写关联组织或关联个人的信息。
填写要求
补充知识
常见错误
与企业存在 关联关系的 企业、组织 和个人的相 关信息
完整性 准确性
关联关系 的认定
审核时需 要重点关 注
完整性
类型 项目 关联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地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选填 必填
组织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选填 必填
填报要求
封面
必须在“纳税人名称(公章)”上面加盖公章。
填报要求
• 企业当年度无发生关联业务的,除了以 封面 下三种情形外,《关联申报表》中的表 1至表9可报送空白表: • (一)当年度存在关联方的,应按关 联关系填报《关联关系表(表一)》; • (二)持有外国(地区)企业股份的 居民企业,应根据当年度持股情况填报 《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 • (三)当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包括 未支付但已列入当年度成本费用的款项) 的企业,应根据关联和非关联支付款项 情况填报《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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