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1)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年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封面填报说明 (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5)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填报说明 (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8)二、表内、表间关系 (11)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填报说明 (1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2)二、表内、表间关系 (12)G101000《关联关系表》填报说明 (15)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5)二、表内、表间关系 (17)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1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8)二、表内、表间关系 (19)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1)二、表内、表间关系 (22)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4)二、表内、表间关系 (25)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7)二、表内、表间关系 (28)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填报说明 (3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0)二、表内、表间关系 (31)G107000《融通资金表》填报说明 (3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2)二、表内、表间关系 (32)G108000《关联劳务表》填报说明 (3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4)二、表内、表间关系 (35)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填报说明 (36)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6)。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一、关于《关联申报表》的填写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的填写说明和以下要求填报《关联申报表》:(一)《关联关系表(表一)》1. 关联方包括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2. 如关联方为个人,“关联方名称”填写关联方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关联方的合法身份证照号码(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号等),“国家(地区)”填写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住国(地区),“地址”填写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地址。
企业组织个人关联方名称必填必填必填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必填填身份证、护照号国家(地区)必填必填必填地址必填必填必填法定代表人选填选填可不填关联关系类型必填必填必填(二)《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 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且按规定应准备同期资料的,如企业已准备了同期资料,“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但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否”,并同时选择“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一项。
2. 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应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材料)销售”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应按商品购销类型在“材料(商品)购入”和“商品(材料)销售” 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三)《购销表(表三)》1. 栏目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中,来料加工方式的出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均不含来料料值,其他贸易方式的出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需含料值。
2. 企业向境外某一企业、组织、个人销售或采购商品(材料)的金额占企业出口销售总额或进口采购总额10%(含)以上的,应在栏目三和栏目四分别填写该境外关联、非关联交易对象的信息及交易情况。
Get格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第五章怎样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第一节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发生以下业务时填报:1、发生关联业务交易:指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2、有境外投资业务: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置股票、类似股份的权益性凭证等有价证券方式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需持有被投资企业股份〕;3、向境外支付款项:指企业向境外支付效劳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工程、租金、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工程的款项,不包括产品〔商品〕购销支付的款项。
第二节怎样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根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
二、填报考前须知〔一〕本表反映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情况,申报所属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可不填报。
〔二〕填报本表时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判断并确定其关联方。
〔三〕本表关联方包括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的相关企业信息。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三〕“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国家〔地区〕〞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
《企业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常见问题解答目录一、IC卡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3)二、网上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7)一、IC卡申报—关联报表常见问题解答1、关联报表填表顺序《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填表顺序是封面、附表一、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附表二、附表八、附表九。
其中封面和附表一是必填表,其他附表是选填表,有发生项目才填写,如果没有发生项目不需要填写。
2、附表一填写注意事项附表一是必填表,至少填写一行。
其中关联关系类型只能填写字母A至H中的一种或几种,如果有多种关联关系类型,各字母间用“、”号分隔。
如果关联关系超过一行可以添加行,添加行操作如下:①打开【附表一关联关系表】;②点击菜单【编辑】->【行】->【添加行】或者同时按下【ctrl】和【A】键就可以添加行。
3、【附表一关联关系表】填写说明:4、附表二填写注意事项附表二必须在填写附表三至附表七后才能够填写。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中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和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选择,按下列标准选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反之则准备同期资料:①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额。
②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③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5、关于同期资料的准备见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同期资料管理。
6、如果附表三至附表七全部填写后附表二仍为灰色无法填写,请按下面步骤进行操作步骤1:关闭全部报表。
步骤2:点击菜单【接口】->【批量清除】。
步骤3:在【清空表格】窗口中勾选《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点击【确定】按钮,将关联报表全部清除。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12-05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关联关系表(表一)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4购销表(表三)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劳务表(表四)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无形资产表(表五)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7固定资产表(表六)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8融通资金表(表七)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9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续上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第一篇: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9)对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按如下填写:关联关系表(表一),增加一行,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均填0,“国家(地区)”选择“中国”,关联关系类型选“A”。
表三至表七、表二依次打开保存。
上述完成后,确定申报。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封面和九张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填写顺序:封面→表一→表三至表七→表二→表八至表九→确认申报。
注意事项:(1)表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关联关系类型”,按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2)表二: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本表还要明确注明该纳税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及该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等内容,直接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3)表三:“购入总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表四:“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5)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封面一、政策依据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纳《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2.1.4.2 《关联关系表》(表一)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2.“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如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国家地区的编码名称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
关联申报表填写说明..
关联申报表填报说明关联关系表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一、《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税务管理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二、《关联关系表(表一)》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2.“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1)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年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封面填报说明 (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5)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填报说明 (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8)二、表内、表间关系 (11)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填报说明 (1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2)二、表内、表间关系 (12)G101000《关联关系表》填报说明 (15)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5)二、表内、表间关系 (17)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1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8)二、表内、表间关系 (19)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1)二、表内、表间关系 (22)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4)二、表内、表间关系 (25)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7)二、表内、表间关系 (28)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填报说明 (3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0)二、表内、表间关系 (31)G107000《融通资金表》填报说明 (3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2)二、表内、表间关系 (32)G108000《关联劳务表》填报说明 (3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4)二、表内、表间关系 (35)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填报说明 (36)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6)二、表内、表间关系 (36)G110000《成本分摊协议表》填报说明 (3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8)二、表内、表间关系 (39)G111000《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填报说明 (4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0)二、表内、表间关系 (40)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填报说明 (4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1)二、表内、表间关系 (41)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填报说明 (4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2)二、表内、表间关系 (42)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填报说明 (43)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3)二、表内、表间关系 (43)G114010《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填报说明 (4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4)二、表内、表间关系 (46)G114020《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填报说明 (4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7)二、表内、表间关系 (47)G114030《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填报说明 (4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8)二、表内、表间关系 (4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封面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tnm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年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9年版)》封面填报说明 (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5)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填报说明 (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8)二、表内、表间关系 (11)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填报说明 (1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2)二、表内、表间关系 (12)G101000《关联关系表》填报说明 (15)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5)二、表内、表间关系 (17)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1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8)二、表内、表间关系 (19)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1)二、表内、表间关系 (22)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4)二、表内、表间关系 (25)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7)二、表内、表间关系 (28)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填报说明 (3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0)二、表内、表间关系 (31)G107000《融通资金表》填报说明 (3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2)二、表内、表间关系 (32)G108000《关联劳务表》填报说明 (3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4)二、表内、表间关系 (35)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填报说明 (36)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6)二、表内、表间关系 (36)G110000《成本分摊协议表》填报说明 (3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8)二、表内、表间关系 (39)G111000《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填报说明 (4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0)二、表内、表间关系 (40)G112000《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填报说明 (4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1)二、表内、表间关系 (41)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填报说明 (4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2)二、表内、表间关系 (42)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填报说明 (43)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3)二、表内、表间关系 (43)G114010《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填报说明 (4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4)二、表内、表间关系 (46)G114020《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填报说明 (4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7)二、表内、表间关系 (47)G114030《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填报说明 (4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8)二、表内、表间关系 (4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9年版)》封面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9年版)》(以下简称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说明及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说明及范例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说明及范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期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共包括《关联关系表》(以下简称《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表二》)、《购销表》(以下简称《表三》)、《劳务表》(以下简称《表四》)、《无形资产表》(以下简称《表五》)、《固定资产表》(以下简称《表六》)、《融通资金表》(以下简称《表七》)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以下简称《表九》)八张表。
按照企业具体的投资经营方式以及关联业务情况,主要可分以下两种类型填报:(一)申报年度未发生关联业务往来应填写《表一》(详见范例一),根据是否发生对外支付情况确定是否需填写《表九》(详见范例八),其他表格空白填报。
(二)申报年度有发生关联业务往来1.发生有形资产类关联交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1)发生材料、产(商)品的购销关联交易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商品)或销售产(商)品(包括来料、进料加工),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三》(详见范例二)。
(2)发生固定资产的转让(购销)、租赁关联交易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受让)、销售(出让)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六》(详见范例三);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2. 发生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或接受劳务(服务),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四》(详见范例四);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3. 发生无形资产关联交易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受让)、销售(出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五》(详见范例五);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4. 发生融通资金关联交易纳税人在上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各种资金借贷、担保、预付款或延期付款等交易的(包括按税法规定应计息但实际未计息的融通资金交易),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七》(详见范例六);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业务处理规则三) (由纳税人填写部分: 1.(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2)“纳税人名称”:填税(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6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2(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四、表内、表间关表内关系:表间关系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类)”或“非居民企业所(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税年度纳税申报特殊操作要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1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CTAI电话”输出信《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五、表证单(表一《关联关系表一、政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二、业务描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三、功能描业务前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输入信《关联关系表业务处理规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2.“国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C A、B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个代码: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或以上;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25%份达到25%或以上。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封面一、政策依据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纳《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2.1.4.2 《关联关系表》(表一)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2.“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如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国家地区的编码名称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9)对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按如下填写:关联关系表(表一),增加一行,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均填0,“国家(地区)”选择“中国”,关联关系类型选“A”。
表三至表七、表二依次打开保存。
上述完成后,确定申报。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封面和九张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填写顺序:封面→表一→表三至表七→表二→表八至表九→确认申报。
注意事项:(1)表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关联关系类型”,按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2)表二: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本表还要明确注明该纳税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及该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等内容,直接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3)表三:“购入总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表四:“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5)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定期融资”应按每笔融资分别填报,融入、融出不得填在同一行。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第五章怎样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第一节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时填报:1、发生关联业务交易:指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2、有境外投资业务: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类似股份的权益性凭证等有价证券方式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需持有被投资企业股份);3、向境外支付款项:指企业向境外支付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租金、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等项目的款项,不包括产品(商品)购销支付的款项。
第二节怎样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
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反映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情况,申报所属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可不填报。
(二)填报本表时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判断并确定其关联方。
(三)本表关联方包括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的相关企业信息。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三)“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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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第二章填报说明第一节怎样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二、填报注意事项如关联方为个人,“关联方名称”填写关联方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关联方的合法身份证照号码(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号等),“国家(地区)”填写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住国(地区),“地址”填写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地址。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1、“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3、“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国家(地区)”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
4、“地址”一栏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5、“关联关系类型”,即构成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填报时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录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录入时使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内容可多选):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本表中的“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信息包含了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和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的“二、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之“企业名称”和“六、被投资外国企业全部股东信息”之“股东名称”若符合本表中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的,也来自本表。
第二节怎样填报《关联交易汇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1、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2、本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表头部分,主要反映企业在同期资料准备、成本分摊协议方面的情况;第二部分汇总反映纳税人与关联方发生的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提供或接收劳务、受让或出让无形资产、受让或出让固定资产、提供或接收融资以及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业务的交易情况。
二、填报注意事项1、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2、本表待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数据录入完成后,有关数据自动导入该表,最后手工填写表中“其他”行次。
表中自动导入的数据以及按表内关系计算得出的数据不允许修改。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1、“是否按要求准备了同期资料:是□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企业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一)企业组织结构;(二)生产经营情况;(三)关联交易情况;(四)可比性分析;(五)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和使用。
企业应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
2.“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选“是”,并在方框内打√,如1项选择是,则本选项则不能选“是”。
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本年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政策依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可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应当自成本分摊协议达成之日起30日内,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材料(商品)购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7项。
5、“商品(材料)销售”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4项。
6、“劳务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7项。
7、“劳务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4项。
8、“受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4列。
9、“出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9列。
10、“受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4列。
11、“出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9列。
12、“融资应计利息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9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9列。
13、“融资应计利息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8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8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表内关系:1.第2列=第4列+第7列;2.第3列=第2列/第1列;3.第5列=第4列/第1列;4.第6列=第4列/第2列;5.第8列=第7列/第1列;6.第9列=第7列/第2列;7.“合计”行第1列=第1列1至11行合计;8.“合计”行第2列=第2列1至11行合计;9.“合计”行第4列=第4列1至11行合计;10.“合计”行第6列=“合计”行第4列/“合计”行第2列;11.“合计”行第7列=第7列1至11行合计;12.“合计”行第9列=“合计”行第7列/“合计”行第2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