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辩证法知识点细化

合集下载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大全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大全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概述辩证法是对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方法和原理总成,是一种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哲学方法。

它认为世界是以对立统一的方式发展的。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二、矛盾及其规律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内部的统一体的对立统一。

它包括实质矛盾和现象矛盾。

2.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3. 矛盾质量互变的规律:它指的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通过积累量变,某一时刻产生质变。

4.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结合三、唯物辩证法1. 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相互影响的2. 运动的辩证法: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所以它是运动的。

3. 辩证法的发展观: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以对立统一为基本规律的。

四、唯心辩证法1. 唯心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唯心辩证法也称为意识的辩证法2. 主观唯心辩证法:事物的发展是在人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

3. 一切事物皆有内因外因、必然偶然、长期短期、有条件无条件的内在对立。

五、辩证逻辑1. 辩证与形式逻辑的关系2. 辩证法的三大范畴:可能性、必然性和偶然性3. 辩证法的运用:归纳、演绎、辩证推理、归纳推理六、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唯心主义1. 辩证法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辩证法唯心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在人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

2. 辩证法唯物主义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以对立统一为基本规律的。

3. 辩证法唯心主义强调事物的发展是在人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

七、唯物辩证法中的基本原理1. 对立统一:事物内部存在对立统一的相互联系关系2. 质量互变:它指的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3. 否定之否定:相对统一之否定,在否定之中有新的肯定。

八、唯心辩证法中的基本原理1. 辩证法唯心主义的主要内容:意识的辩证法2. 联系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问题:辩证法唯物主义首先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辩证法常用原理知识点总结

辩证法常用原理知识点总结

辩证法常用原理知识点总结一、对立统一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思想之一,它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对立统一的思想源自于古代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方法,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

对立统一的含义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二者统一在一个整体中,构成了矛盾的统一体。

在具体的辩证分析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对立统一的原理:1. 矛盾的存在和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它是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或两个方面的相互排斥。

不同于形而上学的对立观,辩证法认为矛盾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事物内部的多方面对立和相互作用。

因此,矛盾不是否定性的,而是推动事物发展和进步的动力。

2. 矛盾的特点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永恒的。

普遍性表现在一切事物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绝对性表现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会发展为更深层次的矛盾,永恒性表现在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都存在。

3. 矛盾的解决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也是事物发展的结果。

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产生着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新的发展。

对立双方在新的条件下重新组合,形成新的矛盾,继续推动事物的发展。

通过对立统一原理的理解,我们可以认识到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由矛盾推动的,二者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形成事物发展的动力。

同时,也可以说明矛盾之间不存在单纯的绝对对立,而是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全局性发展。

二、转化转化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从而形成新的矛盾。

转化是矛盾发展的必然过程,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辩证分析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转化的原理:1. 破旧立新转化的实质是在一定条件下,一方面的因素对另一方面的因素发生反作用,从而使之向着相反方向发展,产生出全新的因素和形态。

这种转化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2. 转折和飞跃在转化的过程中,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会出现转折和飞跃的现象。

转折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一种状态突然转向另一种状态,从而形成新的状况。

哲学唯物辩证法的知识

哲学唯物辩证法的知识

一、唯物辩证法的概念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中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核心,它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规律的一整套科学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最基本的;世界是在运动变化中的,变化是普遍永恒的;事物都是由于其内部的矛盾运动、作用而发展的,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概括了以下几大基本规律:
1. 相互转换的规律
事物之间有着微小差别,这些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质的飞跃,即互相转换。

2. 统一体和斗争规律
事物由对立面构成统一体,这些对立面同时斗争又统一。

3.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有一个否定旧事物、创造新事物再被新的事物否定的循环往复过程。

三、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体观点,分析事物的内在联系
2. 发展观点,捕捉事物的变动
3. 质量转换,揭示事物本质的变化
4. 主体地位,找到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5. 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
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的概念、基本规律和认识方法的介绍,希望可以加深对这个重要哲学理论体系的了解。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客观世界的普遍存在形式。

在任何事物和现象内部,都存在着矛盾的不同方面,这些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形成了事物的各种性质和运动。

2.矛盾的特殊性: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或现象都有其特殊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3.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矛盾中存在着主要的矛盾方面和次要的矛盾方面。

主要矛盾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次要矛盾方面则在一定程度上受主要矛盾方面的制约和影响。

5.矛盾的转化:矛盾的转化是矛盾发展的基本规律。

在事物内部的矛盾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方面受到次要矛盾方面的制约,产生新的矛盾,从而推动事物的进一步发展。

辩证法原理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的思维活动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自然科学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自然界中的矛盾,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社会科学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在人的思维活动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处理思维中的矛盾,提高思维能力。

辩证法原理对于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把握事物运动的趋势和方向。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解决事物内部的矛盾来推动事物的发展,并可以通过转化矛盾来改造和创造事物。

总之,辩证法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通过深入研究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为推动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科学的指导。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知识点概述一、辩证法的定义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考方法,强调事物的相互联系、变化和发展。

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并在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的作品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这种变化不是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通过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来实现的。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则1. 对立统一原则: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它们之间的斗争和互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2. 质量互变原则: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的过程,即事物的性质会因为数量的增减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3. 否定之否定原则: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同时又保留了旧事物的某些合理成分。

三、辩证法的核心范畴1. 矛盾:矛盾是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统一,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 实践: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 联系: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

4. 发展: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是一个连续的、阶段性的过程。

四、辩证法的应用1. 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法被用来分析社会发展的规律,如阶级斗争、社会形态的更替等。

2. 自然科学领域:辩证法的原则和范畴被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如生物进化论、物理学中的量子力学等。

3. 思维科学领域:辩证法强调思维的动态性和全面性,提倡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五、辩证法的学习方法1. 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在分析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避免抽象和教条。

2. 抓住主要矛盾:在复杂的问题中,要识别并抓住主要矛盾,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3. 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在研究问题时,要结合历史的发展和逻辑的推理,二者相辅相成。

六、辩证法的局限性1. 辩证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辩证法的原则和范畴具有普遍性,但在具体应用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一、辩证法的基本概念1. 辩证的本质和特点:辩证是事物内部联系的统一和斗争的统一。

它要求从事物的内部矛盾及其发展过程中把握事物的全貌。

2. 辩证法的方法:包括分析、综合、概括、具体、总结、对立统一等方法。

在认识上,要善于批判,善于综合;在实践上,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 辩证法的原理:包括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辩证联结规律。

这些原理是揭示事物运动发展规律的根本原理,是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4. 辩证法的应用:在具体领域中,要灵活运用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分析事物的矛盾,掌握事物的运动规律,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辩证的观点1.对立统一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是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是事物两个互相依存并对立的侧面的统一。

对立是事物矛盾的表现,统一既是对立的调和,又是对立的整合。

因此,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看到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握事物的全貌。

2.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规律。

当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先前的形式或制度被否定,新的形式或制度取代旧的形式或制度,这是对旧事物的否定;而新的事物既保留了旧事物的成果,又有了新的发展,这又是对旧事物的否定。

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通常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三、辩证的方法1.分析与综合在认识事物时,要善于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把一个事物的复杂性分解为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因素,以便更深入地认识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规律。

而综合是把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因素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以便更全面地认识事物的整体性和运动规律。

2.概括与具体在理论上要善于概括,善于归纳,这样可以从众多的具体事物中归纳出一般性的规律、原则和定律。

而在实践中要善于具体,善于分析,这样可以具体把握事物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3.总结与预测总结是对实践的经验教训的归纳和总结,是丰富和发展理论的基础,是指导实践的重要手段。

辩证唯物主义知识点归纳

辩证唯物主义知识点归纳

辩证唯物主义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物质是有动力的、发展的。

以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知识点归纳:1. 质量和运动的辩证统一: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质量是物质的基本属性,而运动是质量的表现形式。

质量和运动之间存在着辩证的统一关系,即质量通过运动来表现和发展。

2. 矛盾与发展的辩证法:矛盾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核心概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推动了事物的前进和变化。

3.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不是从头脑中产生的,而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来获得的。

实践活动是主观能动性与客观实际的辩证统一,它推动了认识的发展和深化。

4. 世界的物质性和客观性: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

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人的认识只能通过实践与物质的相互作用来不断接近客观世界的真实性。

5. 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断前进性:辩证唯物主义强调发展是不平衡的,不同事物和领域的发展具有差异。

同时,发展是不断前进的,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6. 社会历史的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应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来研究社会历史。

它认为社会历史是以阶级斗争为动力、以阶级联盟的更替为主线,不断推动社会向着更高级的形态发展。

7. 科学和哲学的辩证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科学和哲学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

科学研究是哲学思考的基础,而哲学为科学提供理论指导和思考的深度。

8.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统一。

它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主张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辩证法是一种关于矛盾的思考方式,它不是简单地将事物归为黑白两极,而是强调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辩证法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世界,更好地解决问题。

一、辩证法的起源及历史辩证法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

他认为,宇宙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一切都在流动中。

赫拉克利特的思想影响了后来的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庄子和老子时间。

庄子强调了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老子则提出了阴阳五行的观念。

在欧洲中世纪,辩证法被用来解决神学的问题。

在17世纪,哲学家贝克莱提出了感觉论,认为只有感觉才是真实的,而辩证法则认为事物的本质是复杂的。

在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了辩证法唯心主义的思想,他认为认识过程中有两个过程:同一和斗争。

马克思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辩证法的思想,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具有矛盾,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二、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辩证法中有一些基本概念,如矛盾、同一性、斗争、转化等。

矛盾是辩证法中的核心概念,它是指事物中的对立面。

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表明了事物的矛盾性和复杂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同一性是指事物的内部要素之间的一致性。

同一性是矛盾的基础,矛盾只能在同一性的基础上才能形成。

斗争是指事物同一内部矛盾要素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矛盾的对立面通过斗争来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转化是指事物的发展过程,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斗争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随后又出现新的矛盾,进行新的斗争,进一步发展。

三、辩证法的应用辩证法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应用,如对待问题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思考自己的缺点等。

在处理问题时,我们应该运用辩证思维,不要简单地看问题的一面,在看到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到它的局限性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矛盾的存在,并尝试通过斗争来达成和解。

在思考自己的缺点时,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矛盾和不足,并努力做出改变。

总结辩证法知识点

总结辩证法知识点

总结辩证法知识点一、辩证法的基本含义辩证法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著作中,它最初指的是通过讨论和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

但辩证法的真正含义是在黑格尔哲学中得以发展和完善的。

黑格尔认为一切存在都是在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对于事物的认识必须抓住矛盾运动的本质规律。

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发展了辩证法,把它作为一种方法论来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

辩证法的基本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 矛盾性。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矛盾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它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2. 过程性。

辩证法强调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产生和发展的。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而不是静止不变的状态。

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的本质是变化和发展的。

3. 统一性。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矛盾是相互对立的统一体,它表现为事物的统一和斗争。

统一体的两个矛盾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根据辩证法的基本含义,我们可以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理,即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对立统一法则和质量互变原理。

1.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的。

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的存在和变化。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辩证法的根本原理,它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规律。

2. 对立统一法则。

对立统一法则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它表明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事物的统一体。

对立统一法则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结构和变化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原理。

3. 质量互变原理。

质量互变原理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的相互转化。

事物的发展始终是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在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发生着质量的互变。

质量互变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规律。

以上三个基本原理构成了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它们深刻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汇总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汇总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汇总第一部分: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必背】一、联系的普遍性原理【重点掌握】1、【原理内容】: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是普遍的。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

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

2、【方法论】: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片面的、孤立的观点。

二、联系的客观性原理1、【原理内容】:联系是客观的。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法论】:①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三、联系的多样性原理1、【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2、【方法论】: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理解】四、联系的条件性原理1、【原理内容】:联系是有条件的。

2、【方法论】: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分析事物间联系的条件性。

【必背】五、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重点掌握】1、【原理内容】: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1)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2)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实现最优目标;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必背】六、系统和要素的关系原理1、【原理内容】: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方法论】: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亦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2、内因和外因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哲学谚语】①两点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②重点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③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打铁先得本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酒不怕巷子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④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名师出高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强将手下无弱兵。

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铃还需系铃人。

二、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和度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范围。

2、量变、质变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辩证法知识点

辩证法知识点

辩证法知识点辩证法,是一种关于事物矛盾的思维方法和认识观点,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黑格尔,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辩证法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知识点,下面将就其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进行阐述。

第一,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唯物辩证法。

辩证法认为现实世界是物质的,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物质具有矛盾性和发展性。

辩证法强调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以及研究事物矛盾运动和事物的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现代科学哲学的核心。

第二,辩证法的基本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是辩证法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它主要包括对立统一法、否定之否定法和综合分析法。

对立统一法指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否定之否定法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被新的事物所否定,但同时又包含着旧的事物的肯定因素,从而形成新的事物。

综合分析法则是从整体和个别、形式和内容、本质和现象等方面对事物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第三,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是矛盾。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辩证法研究的重要对象。

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矛盾具有对立面和同一性两个方面,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同一性则是在对立面之间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矛盾和新的发展阶段,从而形成事物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第四,辩证法的目的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矛盾的本质和特点,只有通过辩证的方法来研究和认识事物,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本质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来实现的,只有深入地把握事物的矛盾关系,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综上所述,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和认识观点,包含着许多重要的知识点,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基本方法,矛盾作为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等。

了解和掌握这些辩证法的知识点,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及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唯物辩证法(部分应记的)一、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高度概括):二个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二、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唯物辩证法对世界的认识,世界是联系的整体、世界是发展的、世界充满着矛盾。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基于它对世界的理解,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它们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是,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内部矛盾);唯物辩证法是对前面的肯定,形而上学是对前面的否定。

三、基础知识㈠联系的观点1.联系的定义: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2.表现(结论):⑴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⑵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⑶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3.联系的特征:⑴客观性:①定义: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②表现:无论是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③[方法论:①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创造条件,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通过实践加以实现。

]④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

⑵多样性:①定义:由于事物之间的联系条件不同,形成的联系结果也不同,既联系的多样性。

②表现: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③[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的看问题,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具体分析客观联系。

]㈡发展的观点1.发展的趋势:⑴发展的定义:事物的向前、向上、向好的方面、向进步的方向运动的趋势。

哲学知识点整理之唯物辩证法

哲学知识点整理之唯物辩证法

哲学知识点整理之唯物辩证法
一、联系观
(一)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其他事物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方法论: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二)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特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方法论:1.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2.可以根据事物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三)联系的多样性:联系分为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方法论: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做到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四)整体和部分关系:1.相互区别2.相互影响。

方法论1.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2.同时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五)系统优化的原理: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1.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
认识事物,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着这一事物完整准确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法知识点解析(4对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法知识点解析(4对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法知识点解析(4 对范畴)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理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辨证关系)现象与本质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

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

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

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其四,现象是丰富多彩的,本质是单纯的。

3、辨证统一: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辨证统一。

必然与偶然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原因与结果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都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转化为结果。

马哲-辩证法

马哲-辩证法

政治要点归纳-马哲2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总特征:联系与发展(关键基本环节为辩证法基本范畴)实质与核心: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对基本范畴进行研究)认识方法与工作方法:分析综合,归纳演绎一、联系与发展:(发展的源泉与动力:矛盾对立统一,形式与状态:质变量变,方向与道路:辩证否定)1、联系:事物之间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以区别为前提,相互区别的事物通过联系相互过渡辩证法要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特点:客观性: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唯心主义),唯物论要求。

普遍性:事物内部(内在结构性),事物之间(相互联系中),整个世界(联系通过中介实现)实践:人的生命活动与社会存在形式,人类特有的联系方式,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一切联系实现的基本方式和形式。

多样性:联系与系统:系统的特征: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方法论意义:确立整体性开放性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观察事物要系统不能零散,普遍联系不能孤立。

2、发展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就是发展发展的含义:在运动变化基础上进一步解释整体趋势与方向性的范畴。

螺旋前进上升。

发展及其实质: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

新事物(区别于新出现的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不可战胜。

合乎历史发展方向,有前途。

旧事物: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

必然趋势:(新事物与环境)新事物在新环境中产生,有新的结构功能,对新环境有更强适应性。

(新旧关系)在旧事物“母体”中孕育成熟,“扬弃”,有本质优越性,强大生命力原因所在。

(社会历史领域)符合人民群众利益要求,得到人民群众拥护。

事物发展是一个过程(过程论):(与形而上学的本质区别)每个事物存在本身都是一个特定的运动形式或过程。

每个事物都有出现与灭亡。

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其过去现在和未来。

一切现象都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

高考哲学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

高考哲学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

高考哲学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一、辩证唯物论(一)物质1.哲学的物质概念:别依靠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2.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事物独立于意识之外,别以人的意识所转移)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原理】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其构成要素,也具有客观的物质性。

人的意识一开始算是社会的产物。

所以,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办法论】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动身,主观符合客观。

自然界是物质的(办法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表现。

物质知识物质的具体形态共同的特征,物质是永恒存在,而具体形态有生有灭)4.客观实在是相对意识来说,客观存在是相对主观而言。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

5.人类社会的物质性:①从产生条件看: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长期进展的产物——劳动制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②从构成要素看:构成社会物质日子的基本要素即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基本上客观的——这些要素的客观性尤其是生产方式的客观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③从变化进展看:人类社会变化进展的规律也是客观的。

④从意识起源看:人的意识一开始算是社会的产物。

6.对于世界物质性的几种讲法: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的本源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是物质的。

(二)运动1.运动与物质的关系:【原理】物质与运动别可分割。

运动是物质的全然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办法论】要求我们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

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

2.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原理】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临时的。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办法论】要求我们反对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的别变论。

反对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

3.运动的含义: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4.静止的含义: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别状态。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是古老而又深刻的哲学体系,旨在探讨宇宙间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发展和变化,并通过矛盾和对立推动事物的发展。

虽然辩证法常常与马克思主义联系在一起,但它并不局限于政治思想。

本文将着重介绍辩证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从中探索其在我们日常生活和思考中的应用。

1. 矛盾和对立: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矛盾和对立。

矛盾是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制约和矛盾的关系,而对立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矛盾和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它们驱使事物不断发展、超越自身的局限。

2. 统一和斗争:辩证法认为,矛盾和对立并非永远维持不变,而是通过统一和斗争的过程不断发展。

统一指的是将矛盾和对立相互融合,形成新的事物。

斗争则是指矛盾和对立双方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不断较量。

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和对立演化的两个核心方面。

3. 质量和量变:辩证法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质量和量变的关系。

质量变化指的是事物本质上的变化,即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

量变则指的是事物数量的变化,即事物在数量上的增长或减少。

量变可以推动质量变化,而质量变化又会引发量变的新阶段,并形成一个不断发展的循环过程。

4. 否定之否定:辩证法中著名的概念是“否定之否定”,也称为否定的否定。

它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过程,即经历一次否定(第一否定)后,事物得到新的发展,并最终经历第二次否定,形成更高级的形态。

否定之否定显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上升特征,也体现了不断超越和进步的本质。

以上几个概念只是辩证法中的一部分,但它们却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矛盾和对立。

争论、冲突、挑战都是矛盾和对立所带来的结果。

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对抗性的过程,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和成长。

一个人因为与自己的矛盾而进行反思,可能会获得新的认知和改变。

两个人因为对立而进行的辩论,可能会促成双方更加客观地分析问题,并取得更好的解决方法。

同时,辩证法还有助于我们理解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而这些变化往往是以矛盾和对立为基础的。

高三哲学辩证法知识点

高三哲学辩证法知识点

高三哲学辩证法知识点在高三阶段,哲学辩证法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辩证法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法,对于人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哲学辩证法的几个基本知识点。

一、辩证思维辩证法以矛盾思维作为核心,通过对矛盾的分析、矛盾的发展和矛盾的解决,推动认识的发展。

辩证思维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的斗争引起的。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和事物之间的矛盾。

辩证思维要求人们从多角度、全面、矛盾的角度去认识和解决问题。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它是事物发展的普遍性。

矛盾具有普遍性,即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

同时,矛盾又有其特殊性,即不同事物之间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式是不相同的。

三、量的变化与质的转化事物的发展是通过数量积累的变化引起质的改变。

在一定条件下,量的增加会引发质的转化。

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会达到质的飞跃,即出现质的改变和新事物的产生。

四、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实现的。

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先经历否定,然后在新的条件下完成逆反,否定前一状态,并创造出新的状态。

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

五、辩证法的实践和认识辩证法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通过感性认识获取客观事物的规律,通过实践检验主观认识的正确与否。

实践与认识是辩证法思维的统一体,互为依存、互相作用。

六、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辩证法认为主观与客观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

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客观世界的源泉,而客观规律又是主观能动性的依据和限制。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辩证思维的基本原则之一。

总之,高三阶段学习哲学辩证法的知识点对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非常重要。

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解决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辩证思维也是现代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一种思维方式。

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学习中深入理解哲学辩证法的重要性,并将其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单元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的两个总特征。

一、联系
1、联系的含义: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联系的特点:
(1)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中,要求我们有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具有客观性:
①联系具有客观性的含义: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说,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

二者都是客观的。

③联系具有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④联系具有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具有多样性:
①联系多样性的表现: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
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②联系多样性的要求: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
各种条件。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联系具有条件性
二、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1、整体和部分的区别:
(1) 含义不同。

(2) 地位和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帅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有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地位,部分服从服务于整体
2.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整体的功能、变化及状态会影响部分,部分也影响着整体,特别是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3.要求:(1)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

(2)我们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三、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1、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2、系统的基本特征: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3、系统优化方法的方法:
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重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4、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又要把各个要素、各个部分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第八课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一、发展的普遍性
1、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自然界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发
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要求: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二、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1、事物发展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1)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

因为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新事物的发展总是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要求: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支持和保护新事物的成长,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迎接挫折与考验。

2、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3)要求:①要重视量的积累。

②要抓住时机促成飞跃。

③坚持适度原则。

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提示】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根本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内涵: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
是对立统一。

2、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1)区别: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它包括: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2)联系:①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

②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矛盾的普遍性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2、要求:①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二)矛盾的特殊性
1、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2、具体表现:(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2)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
段上有不同的矛盾,;(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3、方法论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含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
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2、意义:(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四)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1、二者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区别:矛盾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矛盾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

(2)联系:①二者相互联结、相互依存。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

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方法论要求: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

三、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1、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

要求: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主次矛盾辩证关系
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看问题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

四、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排斥,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五、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

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

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

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第十课创新意识与社会进步
一、辩证否定观与创新意识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辩证的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

其实质就是“扬弃”。

2、辩证的否定观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3、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实现新事物产生和促使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

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它总是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二、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与创新意识
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三、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1、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3、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1、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2、形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独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
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