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2022年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 ___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浮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 ___部份管理人员中容易浮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第四条各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现场协调会、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第六条各项目部党群宣传部门和工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第七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安监部、工会、共青团、女工___在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 ___开展活动。
第八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范本),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匡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耽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基础设施事业部各在建项目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基础设施部《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以及结合本项目部生产安全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三违”行为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第十条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浮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___整改。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二篇)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为进一步控制和消除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分局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并有权对当事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各单位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违规档案,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强制性离岗培训。
员工个人违章一次者,取消优秀(先进)职工评选资格。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对遵章守纪做出承诺:签定遵章守纪承诺书。
第四条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的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
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无证操作各类设备,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
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脚手架,跨越沟道、孔洞等。
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
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
6.宿舍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堆放易燃杂物。
7.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穿戴防护鞋、防护服。
8.酒后作业。
9.特殊作业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人员处以____元的罚款:1.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1.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电工进行带电作业一人操作,未安排监护人的。
1.2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悬挂和使用警示标识;装设地线前,不验电;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接好地线就开始工作。
1.3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4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1.5私拉乱扯低压供电线路;任意将导线开皮挂线;供电线路高度不够、随地敷设;使用简易式碘钨灯具。
习惯性违章防范措施
序号习惯性违章1携带违规物品下井2下井不系帽带,随意摘安全帽的。
3井下睡岗。
4检修开关时,未将开关闭锁或未挂停电牌或未挂接地线5井筒作业时,不系保险带或保险带悬挂地点不正确。
6井下行走时不注意环境,不按规定行走7擅自操作电气设备8电气设备上放杂物9不严格停送电制度10不停皮带机干活11带电搬迁设备或整理电缆12起吊物料时不检查顶板、葫芦及起吊锚杆13电气焊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认真执行烧焊规定14施工完成后,清理现场不彻底,杂物乱扔防范措施1、下井前,班组带班人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有无携带违规物品。
2、井口班加强检查,严禁携带违规物品的人员下井。
3、工区管理人员不定时、不定人员的抽查,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分,联责班组带班人50分,井口班当班检身工50分。
1、加强职工军事化行为准则管理,杜绝职工随意性行为的发生。
2、对不系帽带、随意摘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分。
1、加强班前会对薄弱人物的排查,对休息不好家中有事的人员禁止下井。
2、班组合理的安排工作量,让所有人员满负荷工作,严格工作量考核制度的落实。
3、对井下睡觉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牌和停电按流程管理,并按专人负责停送电。
2、按程序操作,验、放电工具要齐全,电工要随身携带,确保施工安全。
3、对不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制度的一次罚款100分。
1、加强教育监督,制订惩罚制度;2、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把关,违规操作的每次扣100分,联责班组长50分;3、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工区加强班前教育,使员工认识到井下行走的规章制度。
2、及时纠正员工错误行为;3、制订惩罚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0分。
1、维修工与岗位工应密切配合检修电气设备;2、操作时要有措施,有负责人;3、工作票、操作票齐全;操作人员按规程正确施工1、工区加强教育,班长或群监员进行监督,禁止设备上摆放东西;2、对任意摆放东西,班组长劝阻不听的,每人次罚100分。
工地习惯性违章与纠正培训
目录
• 引言 • 工地习惯性违章的常见类型与原因 • 纠正习惯性违章的措施 • 工地安全文化的建设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通过培训纠正工地上习惯性违章 行为,提高施工安全意识,降低 事故风险。
背景
工地习惯性违章是长期形成的不 规范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 事故和人员伤亡。
纠正措施及效果评估
纠正措施
针对事故原因,采取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检 查等纠正措施。
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地的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事故率显著降低,安全管 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
习惯性违章的普遍性
培训效果的评估
工地习惯性违章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主要由于工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操作 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05
案例分析
某工地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
01
02
03
事故经过
某工地发生一起因习惯性 违章操作导致的高处坠落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事故原因
调查发现,事故主要原因 是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 带,且在未进行安全检查 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事故教训
习惯性违章是工地事故的 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 高度重视。
组织模拟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
建立奖惩机制
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安全 生产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
表彰和奖励。
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包括 罚款、记过、降职等措施,形成
威慑力。
将安全生产与员工绩效、晋升等 挂钩,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
定。
论述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及对策
论述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及对策一、产生习惯性违章的根源(一)思想意识方面1、存在麻痹侥幸心理。
心存侥幸的思想是违章操作容易酿成事故的根源之一。
数据表明,有20%被调查者认为此类思想在习惯性违章中最为突出。
在目前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时常会看到一些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安全带拴在腰间不高挂抵用。
这类作业人员不是不知道安全帽、安全带的防护作用,而是其存在侥幸心理,凭经验,图省事,怕麻烦。
例如:某单位在一次脚手架拆除作业中,为了赶工期图省事,有一名职工未正确系挂安全带,认为不会出现问题,侥幸进行工作,最终导致其亡亡。
2、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违章的另一思想根源。
目前,建筑施工作业现场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其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操作技能低下,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大,也有少数农民工认为自己有一定技术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边,凭经验工作,对生产工作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明知故犯的思想。
调查中还发现,某类职工曲解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只要敢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等理念。
这类职工从业时间较长,且在各类安全学习中,安全规程讲得头头是道,只是在行动上却对不上号,明知自己行为违章,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依然我行我素。
因此,一些从业时间较长的职工是这类思想泛滥的“重灾区”。
4、盲目无知的思想。
调查问卷中,认为盲目无知是导致思想违章的样本占总数的10%。
这种思想主要反映在“三种人”身上,即:对业务一知半解的人、没有经验的值班人员、刚参加工作的人员。
这些人做事急躁,且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得不够全面,缺乏经验,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违章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违章在什么地方。
在这种心理影响下造成的违章,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较多。
总的来说,上述四种不良思想极易导致习惯性违章,所以工作现场无违章不仅仅是行为上不违章,而且要杜绝思想违章。
一旦思想上出现违章苗头,就会通过行为上表现出来。
习惯性违章及纠正措施
例6
把没用完的易燃物品随手放在工作场所的角落或走廊,准备下次再用。
例17
有的工人在用凿子凿击金属或混凝土等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认为戴 防护眼镜,动作不便,妨碍观察。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不戴防护眼镜,极易被砸下的金属屑或混凝土碎块击伤眼睛。 因此,应当经常检查督促职工在作业时戴好防护眼镜。
例18
有一位工人在打磨时,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有人提醒他,他却说: “只要自己注意,不会有危险。”结果砂轮碎裂,碎片崩出击伤了他的 头部。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装拆或校正皮带必须在机器停止时进行,否则有可能绞伤手指 或手臂。经常列举在机器转动时装折或校正皮带发生的血淋淋的事故,从 中吸取教训。对违章操作者应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例11
有的职工发现机器出现小故障,在机器未完全停止以前便进行修理,并且 说:“小故障,随手修理一下不影响工作。等机器完全停止,排除故障再 重新启动,影响工作效率。”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 之地。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因 此,不准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堆放物料。应经常检查,发现通 道等处放置物料立即清除。
例5
有的施工人员在开门后随手用灭火器挡门或移动灭火箱作登高物。
纠正方法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在工作场所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既会污染工作环 境,还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因此,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 作业人员应准确估算领取的易燃物品。领取的易燃物品应在当班或一次性 使用完;剩余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放回指定的储存地点。对随意在工作场所 存放易燃物品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四篇)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三不放过”是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一种执法态度和措施。
根据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通常会采取以下“三不放过”处理规定:1.不放过发现:交管部门会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监控和巡逻力度,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例如,在交通拥堵或高峰时段,交警会加强巡逻执勤,提高发现违法行为的概率。
2.不放过查处:一旦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交管部门会加强对其的查处力度,不仅罚款,还可能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如暂扣驾驶证、扣分等。
此外,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采取申请吊销驾驶证的措施。
3.不放过警示教育: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警示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从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采取“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可以有效打击习惯性违章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同时,驾驶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是指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的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1. 不放过违规行为:对于多次违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轻易从轻处理。
例如,对于多次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不给予从轻处理的机会。
2. 不放过违法人员:对于习惯性违法者,要进行严格的惩戒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并具备重整旧观念、接受改造的意愿。
可采取一些方式,如强制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责令重新考取驾照、吊销驾驶证等措施,以期达到改造的效果。
3. 不放过监管责任人:对于监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未履行好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管责任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这包括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可以从法律层面上提高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定义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上,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如无证上岗、酒后操作等;(二)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如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擅自改装设备等;(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设备、违规使用明火等;(四)违反用电安全规定,如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五)违反施工现场物料储存规定,如临时堆放物料、不按规定分类储存等;(六)违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规定,如乱穿马路、超速驾驶等;(七)违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如不佩戴安全帽、不使用安全绳等;(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生产违章管理措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施工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和困难。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外来人员的违章行为危害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格整治施工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2篇)
严格整治施工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违章是建筑施工中缺乏安全管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极大隐患。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把违章当正常,违章已习惯成自然,一时不易改变,成为一种常发病、多发病。
正因为是违章,又习以为常,其背后就潜伏着随时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一些施工现场有章不循,明知故犯,习惯性违章场屡见不鲜、司空见惯。
一部分职工在施工中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又使其他大部分职工熟视无睹、见怪不怪。
这些职工,尤其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能把工作任务完成就行。
工作时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怕麻烦,操作程序相应简化,赶任务、抢时间、逞英雄,完全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另外,部分施工班组成员业务技能差,操作程序不熟练、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思想麻痹、违章作业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
从发生的各类大大小小事故,足可以说明习惯性违章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致命的“祸根”。
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习惯性违章危害匪浅,消除习惯性违章刻不容缓。
要消灭习惯性违章,全体施工人员应该从我查起、从身边查起。
下面列举常见的习惯性违章的一些现象,以求共同整治改进。
一、脚手架(1)脚手架搭设没有及时跟上工程实体进度;(2)脚手架没有及时防护;(3)钢管搭接长度不足;(4)缺少扫地杆、剪刀撑;(5)立杆间距过宽、立杆不着实地;(6)脚手板不满铺;(7)与建筑物拉结数量不足、拉结不规范;(8)悬挑梁材料、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9)扣件螺栓没有按规定力矩拧紧;(10)钢管、扣件材质不合格。
二、基坑支护(1)基坑临边无防护;(2)坑壁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3)排水、降水不符合要求;(4)设置边坡、坑边荷载不符合要求;三、模板工程(1)支撑系统设计不合理;(2)立杆间距过宽、立杆不着实地;(3)施工载荷超过规定;(4)拆除时无监护、留有悬空模板;(5)材质不合格。
四、“三宝”“四口”防护(1)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戴安全帽;(2)安全网规格、材料不合格;(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4)洞口、临边无防护、防护不到位。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只有“零违章”,才能保证“零事故”目标的实现;为有效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反违章管理。
第三条创建无违章工地,实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第四条违章的性质分为四类:A、作业性违章B、装置性违章C、指挥性违章D、管理性违章。
A作业性违章: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遵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地铁公司、项目公司以及项目部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以及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均属于违章作业.B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地铁公司、项目公司以及分局、项目部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不符合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C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作业队队长、值班队长、当班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D管理性违章:是指项目部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行为标准、规程、规章制度时,常常以主管人员的经验、意愿及自身理解和需要为出发点,无意间改变或借故不执行标准、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
第二章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第五条一般习惯性违章行为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等。
2、将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等.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裙子(裙裤)、拖鞋、背心、短裤、露趾凉鞋等。
4、现场施工时赤膊上岗等。
5、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栏杆、防护屏蔽等.6、操作旋转设备、工器具时戴手套。
7、高部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等。
浅谈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和预防习惯性违章
浅谈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和预防习惯性违章WXWXWXWXWXWXWXWXWXWXWXWXWXWXW论文内容简介:建筑施工企业近年因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
因习惯性违章造成的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也居高不下,这些事故给企业和职工家属都带来极大的损失和痛苦。
本文以2003年12月23日某企业某项目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入手,阐述了习惯性违章的特性和危害;从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自以为是、求快图省、纪律观念淡薄等五个方面分析了习惯性违章产生的5种思想因素;文中指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作为减少和消除习惯性违章的关键措施,必须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在作业前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其意识,在作业中通过安全检查督促其纠正;本文最后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事先预防习惯性违章。
一、习惯性违章的定义、特点和危害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习惯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具有以下特点:这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不是偶尔出现,而是经常表现出来;不是在几个人,而是许多人身上反复发生过的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因而危害性极大。
建筑施工企业发生的所有事故中,因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占了总数的70%。
而在各现场的施工生产中也同样存在着许多习惯性违章行为,从以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来看,由习惯性违章造成的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占了绝大多数,这些事故给企业和职工家属都带来极大的损失和痛苦。
例如2003年12月23日,在某企业某项目,管工肖某在4.9米标高管廊管线拆除过程中,当切割完一段管线后,管线没有自然断落,肖某便习惯性地用脚蹬了一下管线,管线突然断落,没有系挂安全带的肖某随同管线一起坠落到地面。
造成外伤性高位截瘫,至今已花费治疗费50余万元。
因此怎样有效地在施工生产中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就成了施工企业安全系统的一个重要课题。
工程施工习惯性违章
工程施工习惯性违章是指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施工标准的行为。
这些行为往往是由于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的忽视、对操作规程的不熟悉或者对施工标准的误解等原因造成的。
习惯性违章不仅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些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或者安全带使用不规范;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切割、电焊等危险作业;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在没有确认电源已经切断的情况下进行检修或者更换设备,等等。
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是在施工现场常见的,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习惯性违章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
一些施工人员认为,一些看似简单的操作,不会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对安全规定不够重视。
二是施工人员对操作规程不熟悉。
一些施工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操作规程不够熟悉,或者对一些新工艺、新技术不够了解,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容易违反规定。
三是施工人员对施工标准存在误解。
一些施工人员对施工标准理解不深,或者对标准执行存在疑虑,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偏差。
为了减少和避免习惯性违章行为,首先,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危害性。
其次,施工企业应该制定和完善操作规程和施工标准,并加强对其的宣传和解释,使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
再次,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最后,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标准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规程和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激发施工人员遵守规程和标准的积极性。
工程施工习惯性违章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和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才能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浅淡建筑施工企业习惯性违章的防范措施
浅淡建筑施工企业习惯性违章的防范措施习惯性违章是酿成电力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事故的罪魁祸首,也是严峻威逼平安生产和人们生命财产的行为。
通过剖析事故的缘由,可以看到,电力施工企业的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习惯性违章引起的。
因此,要有效地预防事故,就必需加大反违章的力度。
通过对一切施工现场违章现象的反对和订正,铲除诱发伤亡事故的温床和土壤,确保施工平安生产。
习惯性违章行为分三类,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为从根本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近年来我公司从管理、制度上实行了多项措施,使公司习惯性违章现象得到基本遏止,平安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连续几年来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
极大的促进了现场平安生产和平安文明施工。
我们实行的习惯性违章的防范措施是:1、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人员的平安意识。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平安工作。
为更好地落实各级的平安生产责任制,特殊是落实项目工程第一平安责任人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公司在每年年初同各项目经理签订平安生产责任状,明确各级平安责任人的平安职责和平安义务。
同时在公司季度平安检查中,依据公司《平安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打分,年终兑现奖惩。
同时加大对平安事故的检查考核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平安意识,较好地落实了平安生产责任制。
在每季度公司平安工作会议及安委会上,准时传达、贯彻上级平安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综合分析平安生产趋势,总结阅历教训及平安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实行预防事故的对策,并依据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展及详细状况准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实质性监督和制度化管理,使平安管理工作在持续改进的良性轨道上进展。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平安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平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职工家庭的幸福。
施工生产安全中的习惯性违章范文(二篇)
施工生产安全中的习惯性违章范文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工人或管理人员因为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而反复犯下的违章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看起来可能微不足道,但却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
以下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无视安全规定:一些工人或管理人员经常忽视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他们或者对相关规定不够重视,或者觉得规定太繁琐不值得遵守。
比如,明确规定悬挂的物品不能超过一定重量,但他们却经常超负荷悬挂。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起重机等设备的超负荷运行,从而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2.无故违反劳动保护措施:一些工人可能长期以来对劳动保护措施不以为然,觉得戴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只是多余的束缚。
然而,这些保护措施的存在恰恰是为了降低工伤风险。
因此,无视这些措施不仅会对自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给周围的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
3.疲劳驾驶机械设备:在工地施工中,一些驾驶员可能常常疲劳驾驶机械设备,他们可能随意违反规定的工时限制,经常超时工作。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驾驶员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而一旦重型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4.无视临时设施的安全:在施工中,一些工人常常无视临时设施的安全,他们可能忽视脚手架的稳固性,使用破损的防护网等。
当然,这些临时设施的安全性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但有些人却常常将其忽视。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设备破坏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5.违反电气安全规定:在电气作业中,一些工人可能经常违规操作电气设备,比如未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接触电缆或开关时,不注意自身的安全等。
这些违规操作可能会导致电击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6.高处作业违章现象:在高处作业中,有些工人可能常常违反相关规定,形成了习惯性违章行为。
他们可能站在不稳定的位置工作,无视高处安全绳索的使用,不戴安全帽等。
这些行为极易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威胁。
严格整治施工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模版(3篇)
严格整治施工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模版一、引言在施工生产中,习惯性违章现象时常出现,严重影响了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给企业和工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风险。
因此,对施工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模式必须进行严格整治。
本文将从原因分析、整治方案、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以真正提高施工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原因分析1. 规章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在施工生产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导致工人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形成违章行为。
2. 缺乏培训和教育:有些企业对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到位,工人对相关法规和安全知识了解不深入,容易产生违章现象。
3. 利益驱动:部分企业为了谋取利益,不惜违规施工,甚至牺牲工人和工程质量。
4.监管不力:有些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对违章现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给了违法违规行为可乘之机。
三、整治方案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明确施工生产的各项安全规范,确保工人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2. 加强工人培训和教育:企业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法规和安全知识水平,使其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风险,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3. 建立激励机制:企业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奖励那些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的工人和班组,营造出遵纪守法的施工环境。
4. 强化监督检查: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对施工生产安全的关注和认识,倡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施工生产的秩序与安全。
四、监督机制1. 完善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形成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
2. 强化日常考核: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违章行为,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3. 加强外部监督:监管机构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外部监督力度,对规范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工程习惯性违章现象及考核规定
工程习惯性违章现象及考核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3元/人,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及不系帽带考核2元/人。
2.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裸背或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考核2元/人。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考核3元/人,酒后登高作业考核10元/人。
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它用考核4元/次。
5.私拉乱接电源考核3元/处。
6.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刀闸考核10元/次。
7.将电源线挂在闸刀上使用考核5元/次,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考核2元/次。
8.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电动建筑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接漏电保护器考核3元/项。
9.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考核2元/次。
10.使用的电动机械金属外壳不接地考核3元/台。
11.施工现场工作光线昏暗、不开照明灯考核2元/次,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考核3元/次。
12.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上锁、配电箱内有杂物、负荷开关无标示或标示不清考核2元/处。
13.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考核2元/处。
14.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考核3元/次。
15.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考核3元/处。
16.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考核2元/处。
17.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移动电动工具引线长度大于5米考核2元/处。
18.在带电设备附近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工作考核2元/人次。
1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考核3元/人次。
2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考核2元/次。
21.电焊机二次线露未包扎绝缘,用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考核2元/处。
习惯性违章的措施和手段
习惯性违章的措施和手段1、针对本工程的违章行为【1】习惯性违章行为(1)未组织驾驶员或从事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交通安全培训;(2)在挖掘机工作时清理吊斗内的泥土、石块。
(3)基坑、地槽边缘堆置的土石方或其他材料与坑边距离小于0.8m,或堆积高度高于1.5m。
(4)挖掘机暂停或停止工作,吊斗未放到地面上。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未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
(7)基坑未设置上下爬梯,施工人员攀登水平支撑、撑杆上下基坑。
(8)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工程前,未联系业主单位、未查看设施的图纸资料沿道路边缘挖土,未设置围栏、围挡及警告标志。
(9)施工车辆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2】严重违章行为(1)履带车道路上行驶未采取道路保护措施。
(2)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
(3)在挖掘作业过程中发现未预料到的地下设施或其他不可辨别的东西时,未停止施工。
(4)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有人。
(5)深度超过3米深基坑土方开挖,地面边坡未修挡水沿或未设置集水坑。
(6)雨天、大雾、夜间未经许可强行实施爆破作业。
(7)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可燃气体或有异味气体,但未停止作业或在有害气体未彻底消除前复工。
(8)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
2、违章行为纠正措施【1】违章信息的来源(1)安技科管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2)各部门、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安全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3)上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4)内部及外部审核中发现;(5)关方的合理抱怨、投诉及职工在生产中发现;(6)各职能部门在绩效测量和监视中发现;.(7)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更引起的违章;(8)事故及未遂事故调查时发现的违章。
各级管理部门对管理职责范围内认定的违章应予以记录,填写《检查记录》,并跟踪管理。
建筑工程违章指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违章指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违章指挥管理。
三、违章指挥定义违章指挥是指建筑工程中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指挥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规范,导致施工质量下降、安全生产隐患增加等问题的行为。
四、违章指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擅自调整工程设计方案,违反原设计要求;2. 不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和保护施工用地、场地、设备等;3. 不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和标准进行施工;4. 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防护等;5.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等。
五、违章指挥管理责任1. 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指挥行为;2. 对于发现的违章指挥情况,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记录和通报相关责任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指挥行为,并做好整改工作;3. 对于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请其出具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违章指挥处理办法1. 对于发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进行书面整改报告;2. 对于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迅速停工整改,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 对于经多次整改未能改正的违章指挥行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暂停或终止合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七、违章指挥管理制度宣传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章指挥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要求全体施工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违章指挥行为的发生。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违章指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施工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推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
施工生产安全中的习惯性违章范本
施工生产安全中的习惯性违章范本施工生产安全是保障工人身体安全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
这些违章行为虽然看似微小,但却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以下是关于施工生产安全中的习惯性违章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个人安全习惯违章范本1. 不戴安全帽作业:在施工现场,戴安全帽是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但是有些工人习惯性地忽视了戴安全帽这个必要措施,随便就开始施工作业。
这样的行为极易导致物体坠落、头部受伤等事故的发生。
2. 不穿防护鞋作业:防护鞋是在施工现场保护工人脚部受伤的重要装备,但是有些工人习惯性地不穿防护鞋进行作业。
这可能导致地面上的尖锐物品刺伤、重物压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3. 不佩戴防护手套作业:在某些特定作业环境下,佩戴防护手套能够有效地保护工人手部免受化学品、火焰等物质的伤害。
然而,有些工人习惯性地不佩戴防护手套作业,这容易导致手部灼烧、腐蚀等伤害。
4. 不佩戴防护眼镜作业:在一些需要使用钻孔、焊接等工艺的施工现场,佩戴防护眼镜是必须的安全措施。
但是有些工人习惯性地不佩戴防护眼镜作业,容易导致碎片飞溅、火花飞溅等伤害。
5. 不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使用安全带是必需的安全装备。
然而,有些工人习惯性地不使用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这极易导致高空坠落、意外坠亡等严重后果。
二、施工现场管理违章范本1. 施工现场杂乱无章: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有序,但是有些工地习惯性地杂乱无章,存在着材料堆放不规范、随意堆积垃圾等问题。
这样的管理违章行为容易导致工人绊倒、物品滑落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 未对施工现场进行适当警示: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警示牌、警戒线等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人和他人注意安全。
然而,有些工地习惯性地未对施工现场进行适当警示,这容易造成工人和周围人员的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违章:电气安全是施工现场的重要环节,但是有些工地习惯性地忽视用电安全措施,存在着乱拉乱接电缆、用电设备老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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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模板、砌体填充墙、构造柱、过梁、压顶、混凝土止水翻边等主体二次结构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模板支架筒倒置每个检验批出现3次,罚款1000元;
二、混凝土剪力墙、柱错台以每个检验批出现3次,且(或)超过30mm,罚款1000元;
三、混凝土浇筑砂浆没有采用机械拌合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四、构造柱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3处孔洞、蜂窝麻面,罚款1000元;
五、过梁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超出规范要求3个点,罚款1000元;
六、框架梁下滚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1000元;
七、构造柱钢筋位置不准确,施工时未采取措施,每个检验批出现3根不合格,罚款1000元;
八、预埋管开槽未采用机械,且对墙面破坏性较大,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1000元;
九、止水带(坎):以下需先做高出相邻较高房间板面200mm 高同墙宽的 C20 细石混凝土上翻带,罚款500元。
1.未做止水带(坎)的部位
2.未做厨房间、卫生间周边墙体;
3.未做阳台、露台、室外平台与外墙交接处;
4.未做室外空调板与外墙及飘窗交接处;
5.未做飘窗顶板与外墙交接处;
6.未做雨棚与外墙交接处;
7.未做挑出外墙的其他混凝土板与外墙交接处的填充墙的根部;
8.未做屋面女儿墙墙脚。
9.止水带浇筑前必须将基层清洗干净并凿毛。
十、窗台压顶:窗洞宽度>2.1m 时,窗台未留设现浇带,内未配主筋的,罚款500元。
十一、墙顶斜砖:填充墙顶封头斜砖在未按下部砌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完工14天后再开始砌筑的,罚款每项500元。
十二、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特别规定
1.材料堆放有防雨和防浸泡措施,地面以下有排水,上有遮盖。
2.加气砼砌块的上墙龄期,从出场到上墙不得少于 28 天。
3.切锯砌块使用专用工具(锯),不得用斧或瓦刀任意砍劈。
4.水平灰缝饱满度 100%,竖向灰缝饱满度 90%。
5.砌筑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勾缝处理。
6.砂加气与灰加气不得混砌。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三、墙体施工:为防止外墙漏水,外墙不应采用破损砖和确保砖缝砂浆饱满度符合要求,严禁出现通缝、透明缝、假缝。
外墙施工完成 48 小时后,进行淋水试验,检查是否有渗水现象,合格后方能进行装饰施工。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四、水电安装:在填充墙内的水电管线施工宜采用配砖预埋,采用切割开槽预埋的应规整方正,后补槽须挂钢丝网用不低于 M5 的砂浆摸补,严禁随便踢打或开水平槽后埋,严禁在结构梁板上开槽。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五、电表箱、多谋休箱安装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墙体破坏性较大,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500元;
十六、预埋管主体工程施工时,墙埋未采取措施,对砼结构损坏,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