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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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

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更新日期:2021-2-25 9:49:12 索引号:532932-004020-20210225-0003 发布机构:鹤庆县环境保护局发文日期:2021-02-25 名称: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公告信息(第二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1)名称:鹤庆县北衙铁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建设单位: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4)建设地点:大理州鹤庆县南部,隶属西邑镇北衙村公所管辖,地理坐标:东经

100°11′00″~100°13′00″,北纬

26°07′00″~26°10′00″。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备注前期阶段:万硐山露天+红泥塘坑采生产规模为450万t/a。其中,现有万洞山露天开采进行扩建,设计露天开采规模达到400万吨/年;红泥塘坑采设计开采规模达到50万吨/年。后期阶段:万硐山深部地主体采矿场下开采的生产规模为180万t/a。采矿区总面积13.64km2,开采深度:工程

2114~1250m。前期万硐山露天+红泥塘坑采服务年限8年(含露天

技改期1年),露天技改后第8年转入万硐山深部坑内开采,服务年限23年,合计服务年限31年(含露天技改期1年)前期阶段:万硐山露天采场共产生废石5537.8万m3,红泥塘坑采产生废石9.5万m3,共5547.3万m3,送至现有1#、2#、3#排土场和落家井排土场。现有1#、2#、3#排土场剩余库容2073万m3,落家排土场井排土场设计库容5200.6万m3,合计7273.6万m3。后期:万硐山公辅矿段坑内开采产生废土石144.5万m3,回填至万硐山矿段露天采空设施区工业场地包括万硐山(坑采)采矿工业场地、万硐山斜坡道出口工业场地、红泥塘(坑采)采矿工业场地,占地面积2.114hm2 改扩建依托现有新建炸药库机修车间办公生活设施道路矿山现有一座30t的炸药库,炸药库及值班室占地面积147 m2 机修设施由机钳铆焊间、汽修车间、无轨设备检修硐室、电机车检修硐室、储油硐室组成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矿山现有办公生活设施矿石运输、废土石运至现有1#、

2#、3#排土场依托现有矿山道路,废土石运至落家井排土场依北(衙-七(坪)公路至落家井的土石路现有采矿区已建一座区域总降变配电所,位于本选矿区的西北侧,距露天采场区约600m。总降配电室可以提供两个独立的电源,能够满足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生活水源来自西邑镇马头湾,生产水源来自矿区附近大(理)-丽(江)铁路隧道开挖出的泉水依托矿山生活区建有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依托现有依托依托依托供电依托供水生活区依托依托依托 1#、2#、3#和落家井排土场修筑了截

洪沟、拦水坝,在排土场内修环保排土场筑了多条排水沟,在其下修筑了拦渣坝,而且在局部坡体采取了植工程物治理措施生态恢包括对采场、排土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采取植被绿化、工程措复措施施等生态恢复措施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1)施工期本次开发利用方案涉及的设施主要包括采区(露天采取、坑采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新增占地的类型为荒草地、林地、耕地。矿山新建设施改变了原来的土地利用格局,改变了土壤原有的结构和理化性质,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清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景观及动植物分布,造成水土流失,但施工期是短暂的,施工完成后水土流失趋势有所缓解,服务期满后,将对采区(露天采取、坑采区)、矿山道路、高位水池、工业场地及生活区进行回填覆土并进行生态恢复,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及景观。(2)运营期矿山施工对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对整个评价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性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仅使矿区域植被铲除、动物迁徒、水土流失侵蚀度增加,使局部生物量减少,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但由于影响范围主要在矿区范围内,对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的稳定性和对外界环境干扰的阻抗和恢复功能影响不大。且矿山采取“边采边填、边采掘边复垦”的采矿工艺,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采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山服务期满后,对矿区露天采区和采空区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复垦,生态功能由弱化趋势逐渐转强,因此,在做好生态恢复

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及土地复垦措施的前提下,采矿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

前期阶段、后期阶段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均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矿山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

(2)运营期

运行期矿区排水主要来自矿坑涌水、生活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等。生产废水通过选厂尾矿库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矿坑水经收集沉淀池沉淀后晴天全部回用于矿区道路洒水降尘;机修废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合并处置,处理后进入生活区收集池,晴天回用于绿化、场地浇洒和机修、道路防尘,废水实现零排放,正常工况及合理调度的情况下对地表水不会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处于开发利用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21)以及矿山现有的水文地质、地勘等相关资料,本方案项目的建设将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水质和水量产生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初步判定为Ⅲ类项目一级评价。本次环评要求在项目环评阶段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21)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空气(1)施工期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及施工面每天实施洒水抑尘作业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北衙村距离矿区最近,位于万硐山矿段西南向、红泥塘矿段的西北方向,距离万硐山矿段最短直线距离约350m,距离红泥塘矿段坑采工业场地的最短距离约550m。北衙村与矿区有一定距离,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后,工业场地施工粉尘对北衙村产生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前期阶段、后期阶段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露天采取、坑采排风井及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估算模式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矿山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及村庄的影响不大,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各起尘点的降尘处理,对采场、采空区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护好村子四周种植的树木,通过以上措施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1)施工期

前期阶段施工期共产生废土石797.58万m3,回填0.18万

m3,产生弃土石797.4万 m3,全部送至现有1#、2#、3#和落家井排土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后期阶段施工期共产生废土石41.17万m3,回填0.12万m3,产生弃土41.05万m3,全部送至现有1#、2#、3#和落家井排土场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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