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计量中心 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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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要求。 (2)如送检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 任一要求的情形, 检测机构将停止检测, 并判定该类型采集终 端不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4.检测工作结束后, 检测机构将通知委托方领取样品和检 测报告。 五、送检样品方案、数量及依据标准 1.送检样品方案及数量要求(见表 2) 。
表 2 送检样品方案及数量要求
表1
序号 1 2 3 4 采集设备类型 集 中 器 I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 集中器II型(以太网) 集中器II型(光纤) 专变采集终端III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送检计划表
型号 DJGL33/DJCL33 DJEL33 DJOL33 FKGA23/FKCA23 2013.7.22、7.29、 8.5、8.12、8.19 仅限未 有该类 型采集 设备合 格报告 的企业 送检 送样时间 2013.6.17、6.24 、7.1、7.8、7.15 备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专变采集终端 I 型(无线专网 230M) 专变采集终端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专变采集终端 II 型(无线专网 230M) 专变采集终端 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专变采集终端 I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集中器 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集中器 II 型(以太网) 集中器 II 型(光纤) �集中器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窄带载波) □采集器 I 型(窄带载波) □采集器 II 型(窄带载波) �集中器 I 型 (无线公网 GPRS/CDMA-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 I 型(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 II 型(微功率无线) �集中器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宽带载波) □采集器 I 型(宽带载波) □采集器 II 型(宽带载波) 型号 FKWA43 FKGA43/FKCA43 FKWB43 FKGB43/FKCB43 FKGA23/FKCA23 DJGL33/DJCL33 DJEL33 DJOL3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DJGJ23/DJCJ23 DCJL33 DCJL1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 样品数量(只 样品数量(只) 5 5 5 5 5 5 5 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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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产品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检测依据标准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集 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3 部分:采 集器型式规范
附件 1:试验委托协议 附件 2:主要元器件清单 附件 3:采集终端参数设置要求 附件 4:样品铭牌、模块及采集设备地址要求
11.11、11.18、 11.25、12.2、12.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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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类型
2013.12.23、 12.30, 2014.1.6、1.13、 1.20
仅限未 有该类 型采集 设备合 格报告 的企业 送检
全部类型送检
2014.1.27起每周一 收样, 法定节假日除 外。
二、检测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检测机构:国网计量中心 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 15 号中国电科院 主楼一层西侧。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王 婧 , 010-82812331; 李 健 , 010-82812332。 传 真:010-82413640。
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国网计量中心 国网计量中心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全性能试验检测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技术标准( 2013 版) , 已于 2013 年 4 月由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国网 计量中心具备按照该标准开展全性能试验检测的能力, 可接受 各生产厂家自愿送检。现将相关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检时间及采集设备类型 自 2013 年 6 月 17 日起, 按照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送检计划 表(表 1)每周一接收送检样品,法定节假日除外。收样时间 为每周一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0—17:30 (北京时间) 。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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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试验委托协议
生产单位 客户 信息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试验类型 委托 要求 依据标准(规程): □ 国家标准 □ 检定规程 □ 型式评价大纲 □ 校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 国际标准 □ 其他(详见本协议备注说明) 样品名称 型号/规格/等级 样品处置方式 收样方式 报告类型 报告 信息 报告版式 报告提取方式 检验 单位 信息 检验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电话 试验费用: 承诺 支付 合计: (小写) (大写) 委托单位名称 客户 确认 信息 (盖章) 委托单位授权人 签字(手写) 日期 受检 样品 记录 备注 签字: 年 月 日 检验单位名称 (盖章) 检验单位授权人 签字(手写) 日期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 15 号 王婧/010-82812331 元 □ 中文版 □ 自取 □ 英文版 □ 邮寄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他服务费用: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81-600001040010557 元 □ 其他 □ 自取 □ 送样 □ 自愿放弃 □ 抽样 □ 其它 □ 现场 □ 内部周检 样品数量 □ 委托试验 □ 型式试验 传真 联系电话 □ 抽样试验 □ 其他试验
2013.9.30、10.8、 10.14、10.21 2013.10.2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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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RS/CDMA-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I型(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II型(微功率无线) 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宽带载波) □采集器I型(宽带载波) □采集器II型(宽带载波) DCJL33 DCJL1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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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送检上表中 9 号至 11 号方案时,集中器 I 型为必备设备,可选择采集器 I 型、采集器 II 型中的 1 项或 2 项,组成系统共同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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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产品相应依据标准(见表 3) 。
表 3 检测产品依据标准
检测产品 检测依据标准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 698.33-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3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专变采集终端 Q/GDW 1374.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专 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1 部分:专 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1 部分:主 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6.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3 部分:采 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 698.35-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5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集 集中器 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2 部分:集 中器型式规范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1 部分:主 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6.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2 部分:集 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Q/GDW 1376.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3 部分:采 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采集器 DL/T 698.35-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5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三、送检样品有关要求 送检样品由委托方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送检样品如果 不符合以下要求, 将造成检测无法正常进行, 检测机构将停止 检测。 1.样品外观要求 送样样品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设备型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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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Q/GDW1375.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 规范 第 1 部分: 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 Q/GDW1375.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2 部分:集中器型 式规范》Q/GDW1375.3-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 式规范 第 3 部分: 采集器型式规范》 ) 标明该采集设备参比电 压、参比电流、参比频率、接线方式等。样品铭牌颜色应采用 底壳颜色, 铭牌上不允许出现其他颜色的装饰线条。 样品铭牌 应符合附件 4 的要求。 2. 采集设备密钥要求 采集设备送检时应内嵌正式使用的 ESAM 安全模块,不应 使用开发套件中的 ESAM 安全模块。 送检样品的 ESAM 安全模块 应默认为关闭加密功能状态。 3. 采集设备密码设置要求 设置采集设备参数时,进入菜单和确认输入时必须通过 “确认”键。 专变终端在修改主菜单“2.参数定值”内“8.配置参数” 时需输入密码,参数设置密码统一为 ASCII 字符“000000” 。 集中器 I 型在修改主菜单“2.参数设置与查看”内“通信 通道设置”时需输入密码,参数设置密码统一为 ASCII 字符 “000000” 。 4. 采集设备的远程及本地通信模块上不应有产品和生产 厂家任何信息以及各种标记(见附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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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送样时应同时提供送检样品的型号、试验样品委托检 测申请单(见附件 1) 、样品所用主要元器件清单(见附件 2) 。 送检采集设备的元器件生产厂商的产品信息须与主要元器件 清单保持一致。 主要元器件的型号等信息不应打磨或用异物遮 挡,以便实物与元器件清单核对。 6. 生产厂家送检的样品不需进行封印,由样品接收单位 统一封印。 7. 采集终端功能及参数设置要求见附件 3。 8. 采集设备远程升级要求 提供功能一致但版本号有差别的 2 个升级文件包, 远程升 级成功后,查询终端软件版本号应为“V1.1”或“V1.2” 。 四、样品接收及检测程序 1.检测机构负责对所送样品外观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进行判断。 如果生产厂家所送样品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样品 将被拒收。 2.生产厂家与检测机构签订试验委托协议。 3.检测机构依据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全性能试验涉 及 到 的 检 测 项 目 参 见 Q/GDW 1374.1-2013 、 Q/GDW 1374.2-2013、Q/GDW 1374.3-2013。根据下述不同情形作出判 断: (1)如任意一只样品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采集终端技术 标准要求, 则判定该生产厂家的该类型采集终端不满 9.9、9.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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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窄带载波) □采集器I型(窄带载波) □采集器II型(窄带载波) 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DJGJ23/DJCJ23
准要求。 (2)如送检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 任一要求的情形, 检测机构将停止检测, 并判定该类型采集终 端不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4.检测工作结束后, 检测机构将通知委托方领取样品和检 测报告。 五、送检样品方案、数量及依据标准 1.送检样品方案及数量要求(见表 2) 。
表 2 送检样品方案及数量要求
表1
序号 1 2 3 4 采集设备类型 集 中 器 I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 集中器II型(以太网) 集中器II型(光纤) 专变采集终端III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送检计划表
型号 DJGL33/DJCL33 DJEL33 DJOL33 FKGA23/FKCA23 2013.7.22、7.29、 8.5、8.12、8.19 仅限未 有该类 型采集 设备合 格报告 的企业 送检 送样时间 2013.6.17、6.24 、7.1、7.8、7.15 备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专变采集终端 I 型(无线专网 230M) 专变采集终端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专变采集终端 II 型(无线专网 230M) 专变采集终端 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专变采集终端 I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集中器 I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 集中器 II 型(以太网) 集中器 II 型(光纤) �集中器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窄带载波) □采集器 I 型(窄带载波) □采集器 II 型(窄带载波) �集中器 I 型 (无线公网 GPRS/CDMA-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 I 型(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 II 型(微功率无线) �集中器 I 型(无线公网 GPRS/CDMA-宽带载波) □采集器 I 型(宽带载波) □采集器 II 型(宽带载波) 型号 FKWA43 FKGA43/FKCA43 FKWB43 FKGB43/FKCB43 FKGA23/FKCA23 DJGL33/DJCL33 DJEL33 DJOL3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DJGJ23/DJCJ23 DCJL33 DCJL1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 样品数量(只 样品数量(只) 5 5 5 5 5 5 5 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集中器×5 采集器 I 型×5 采集器 II 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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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产品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检测依据标准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集 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3 部分:采 集器型式规范
附件 1:试验委托协议 附件 2:主要元器件清单 附件 3:采集终端参数设置要求 附件 4:样品铭牌、模块及采集设备地址要求
11.11、11.18、 11.25、12.2、12.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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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类型
2013.12.23、 12.30, 2014.1.6、1.13、 1.20
仅限未 有该类 型采集 设备合 格报告 的企业 送检
全部类型送检
2014.1.27起每周一 收样, 法定节假日除 外。
二、检测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检测机构:国网计量中心 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 15 号中国电科院 主楼一层西侧。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王 婧 , 010-82812331; 李 健 , 010-82812332。 传 真:010-82413640。
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国网计量中心 国网计量中心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全性能试验检测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技术标准( 2013 版) , 已于 2013 年 4 月由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国网 计量中心具备按照该标准开展全性能试验检测的能力, 可接受 各生产厂家自愿送检。现将相关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检时间及采集设备类型 自 2013 年 6 月 17 日起, 按照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送检计划 表(表 1)每周一接收送检样品,法定节假日除外。收样时间 为每周一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0—17:30 (北京时间) 。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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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试验委托协议
生产单位 客户 信息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试验类型 委托 要求 依据标准(规程): □ 国家标准 □ 检定规程 □ 型式评价大纲 □ 校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 国际标准 □ 其他(详见本协议备注说明) 样品名称 型号/规格/等级 样品处置方式 收样方式 报告类型 报告 信息 报告版式 报告提取方式 检验 单位 信息 检验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电话 试验费用: 承诺 支付 合计: (小写) (大写) 委托单位名称 客户 确认 信息 (盖章) 委托单位授权人 签字(手写) 日期 受检 样品 记录 备注 签字: 年 月 日 检验单位名称 (盖章) 检验单位授权人 签字(手写) 日期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 15 号 王婧/010-82812331 元 □ 中文版 □ 自取 □ 英文版 □ 邮寄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他服务费用: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81-600001040010557 元 □ 其他 □ 自取 □ 送样 □ 自愿放弃 □ 抽样 □ 其它 □ 现场 □ 内部周检 样品数量 □ 委托试验 □ 型式试验 传真 联系电话 □ 抽样试验 □ 其他试验
2013.9.30、10.8、 10.14、10.21 2013.10.2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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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RS/CDMA-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I型(微功率无线) □采集器II型(微功率无线) 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宽带载波) □采集器I型(宽带载波) □采集器II型(宽带载波) DCJL33 DCJL13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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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送检上表中 9 号至 11 号方案时,集中器 I 型为必备设备,可选择采集器 I 型、采集器 II 型中的 1 项或 2 项,组成系统共同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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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产品相应依据标准(见表 3) 。
表 3 检测产品依据标准
检测产品 检测依据标准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 698.33-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3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专变采集终端 Q/GDW 1374.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专 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1 部分:专 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1 部分:主 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6.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3 部分:采 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 698.35-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5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集 集中器 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 1375.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2 部分:集 中器型式规范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1 部分:主 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6.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2 部分:集 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Q/GDW 1376.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3 部分:采 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DL/T 698.3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1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采集器 DL/T 698.35-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3-5 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技术规范-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 4-1 部分 通信协议-主
三、送检样品有关要求 送检样品由委托方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送检样品如果 不符合以下要求, 将造成检测无法正常进行, 检测机构将停止 检测。 1.样品外观要求 送样样品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设备型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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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Q/GDW1375.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 规范 第 1 部分: 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 Q/GDW1375.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 2 部分:集中器型 式规范》Q/GDW1375.3-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 式规范 第 3 部分: 采集器型式规范》 ) 标明该采集设备参比电 压、参比电流、参比频率、接线方式等。样品铭牌颜色应采用 底壳颜色, 铭牌上不允许出现其他颜色的装饰线条。 样品铭牌 应符合附件 4 的要求。 2. 采集设备密钥要求 采集设备送检时应内嵌正式使用的 ESAM 安全模块,不应 使用开发套件中的 ESAM 安全模块。 送检样品的 ESAM 安全模块 应默认为关闭加密功能状态。 3. 采集设备密码设置要求 设置采集设备参数时,进入菜单和确认输入时必须通过 “确认”键。 专变终端在修改主菜单“2.参数定值”内“8.配置参数” 时需输入密码,参数设置密码统一为 ASCII 字符“000000” 。 集中器 I 型在修改主菜单“2.参数设置与查看”内“通信 通道设置”时需输入密码,参数设置密码统一为 ASCII 字符 “000000” 。 4. 采集设备的远程及本地通信模块上不应有产品和生产 厂家任何信息以及各种标记(见附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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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送样时应同时提供送检样品的型号、试验样品委托检 测申请单(见附件 1) 、样品所用主要元器件清单(见附件 2) 。 送检采集设备的元器件生产厂商的产品信息须与主要元器件 清单保持一致。 主要元器件的型号等信息不应打磨或用异物遮 挡,以便实物与元器件清单核对。 6. 生产厂家送检的样品不需进行封印,由样品接收单位 统一封印。 7. 采集终端功能及参数设置要求见附件 3。 8. 采集设备远程升级要求 提供功能一致但版本号有差别的 2 个升级文件包, 远程升 级成功后,查询终端软件版本号应为“V1.1”或“V1.2” 。 四、样品接收及检测程序 1.检测机构负责对所送样品外观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进行判断。 如果生产厂家所送样品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样品 将被拒收。 2.生产厂家与检测机构签订试验委托协议。 3.检测机构依据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全性能试验涉 及 到 的 检 测 项 目 参 见 Q/GDW 1374.1-2013 、 Q/GDW 1374.2-2013、Q/GDW 1374.3-2013。根据下述不同情形作出判 断: (1)如任意一只样品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采集终端技术 标准要求, 则判定该生产厂家的该类型采集终端不满 9.9、9.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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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GPRS/CDMA/-窄带载波) □采集器I型(窄带载波) □采集器II型(窄带载波) 集 中 器 I 型 ( 无 线 公 网
DJGZ23/DJCZ23 DCZL33 DCZL13 DJGJ23/DJCJ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