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正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19-18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设备封存的定义: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按类分清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

二、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所有封存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积极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四、机械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更新:

(1)经多次大修,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或工艺要求,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破损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太低,经济效果差的;

(3)经大修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大修费用超过原值60%;

(4)耗能超过原机标准6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设备启用超过使用年限,零部件磨损严重、原出厂厂家设备已改型,无配件可配设备,可申请报废。

(6)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淘汰的设备。

五、各单位报废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指定地点,上交设备应保持完整无缺。

六、因生产要求需长期停用的设备或技术改造替换下来的设备,不符合报废条件的,申请设备封存。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