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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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信誉保证单位)
填表日期
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详细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治理方法》和本说明。
二、申请书中前八项为申请人必填项目,必填项目中凡无内容的条款,在该条款
填写的空白处填写“无”。
三、编号申请人不填,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依照评审后的项目批准
号填写。
四、表中所列项目级别、项目类别依照选项填写,封面填文字,表中填代号,“百
人工程项目”限“百人工程”培养人选申报。
五、封面上的“学科分类”,请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
指南》学科分类填写。
六、表中所列“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填写一人。
七、“项目要紧参加人员”限填十人,“项目要紧合作单位”限填五个。
八、课题经费治理及支出明细依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文[2003]1402号)《北京市
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治理方法》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资助经费治理方法》中有关“项目经费治理”内容填报。
九、申请书须用运算机录入或打印,一式6 份(须含原件1份)。
十、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四、项目主要合作单位
五、项目论证和研究计划
(依据项目指南设计,请按要求填写;自选项目请在空格内划√)
六、对完成本项目的条件论证
七、预期研究成果
八、经费预算
九、推荐人意见
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治理部门及单位信誉保证
十一、专家评审组意见
十二、社科规划办意见
十三、评审未通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