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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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信誉保证单位)

填表日期

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详细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治理方法》和本说明。

二、申请书中前八项为申请人必填项目,必填项目中凡无内容的条款,在该条款

填写的空白处填写“无”。

三、编号申请人不填,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依照评审后的项目批准

号填写。

四、表中所列项目级别、项目类别依照选项填写,封面填文字,表中填代号,“百

人工程项目”限“百人工程”培养人选申报。

五、封面上的“学科分类”,请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

指南》学科分类填写。

六、表中所列“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填写一人。

七、“项目要紧参加人员”限填十人,“项目要紧合作单位”限填五个。

八、课题经费治理及支出明细依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文[2003]1402号)《北京市

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治理方法》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资助经费治理方法》中有关“项目经费治理”内容填报。

九、申请书须用运算机录入或打印,一式6 份(须含原件1份)。

十、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四、项目主要合作单位

五、项目论证和研究计划

(依据项目指南设计,请按要求填写;自选项目请在空格内划√)

六、对完成本项目的条件论证

七、预期研究成果

八、经费预算

九、推荐人意见

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治理部门及单位信誉保证

十一、专家评审组意见

十二、社科规划办意见

十三、评审未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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