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监局编制的《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作业现场管理
三、管理内容:
1.作业场所应至少每班清扫1次。
2.除尘系统管道应至少每月清扫1次。
3.墙壁、建筑钢结构表面,以及吊顶和其它隐藏表面,应至少3个月清
扫一次。
4.清扫时应避免形成粉尘云。
5.清扫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铁质工具,最好使用移动式
粉尘防爆型真空清扫设备。禁止使用高压空气吹扫,在无法用其它工具清扫,必须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吹扫前,区域和设备已经用真空吸尘方式进行了清扫。
②区域内不适于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已经关停。
③区域内点火源已经全部清除,不存在能够点燃粉尘云或粉尘层的
热表面或火焰。
④使用的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压力低于103kPa。
6.清扫时应保持车间通风良好,不应敲打管道和设备。
7.在用水清扫设备或地面上的粉尘后,不应留有泥浆或粉尘结块。
8.除尘器布袋根据收尘量随时进行清理,每天下班必须清理干净。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作业场所粉尘清扫记录表作业岗位名称:
清扫记录
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文件
卡尔·凯旋安字(2015)003号签发:于柏生
关于落实《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品有限公司
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生产部门:
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照《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14]60号等涉爆炸粉尘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粉尘清扫记录表》,现发给大家,望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做好作业现场的粉尘清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消除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附件:1、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
2、作业场所粉尘清扫记录表
秦皇岛卡尔·木艺品有限公司
安全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