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白蚁灭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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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白蚁灭治收费标准

南昌白蚁灭治收费标准

南昌白蚁灭治收费标准南昌白蚁问题一直是困扰着许多居民和企业的难题,白蚁的繁殖速度快,危害大,一旦出现,往往会给建筑物和家具带来严重的损失。

因此,白蚁灭治成为了许多人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南昌地区白蚁灭治服务的收费标准,我们制定了如下的收费标准,以便让客户了解我们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1. 查勘费用。

查勘费用是指在客户申请白蚁灭治服务后,我们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评估,确定白蚁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制定相应的灭治方案。

查勘费用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现场情况而定,一般在200-500元不等。

2. 灭治费用。

灭治费用是指根据查勘结果制定的灭治方案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灭治药剂、工人人工费用、设备使用费用等。

灭治费用根据白蚁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而定,一般在1000-3000元不等。

3. 售后服务费用。

售后服务费用是指在完成白蚁灭治服务后,我们提供的一定时期内的售后服务,包括巡查、防治指导等。

售后服务费用根据服务时长和内容而定,一般在500-1000元不等。

4. 预防费用。

预防费用是指在完成白蚁灭治服务后,为客户提供的预防措施和建议,以防止白蚁再次滋生和危害。

预防费用根据客户需求和预防措施而定,一般在200-500元不等。

5. 特殊服务费用。

特殊服务费用是指在灭治过程中,客户提出的特殊要求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如特殊药剂、特殊设备等。

特殊服务费用根据客户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费用不固定。

以上就是南昌白蚁灭治服务的收费标准,希望能够为客户提供清晰明了的收费参考,同时也欢迎客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咨询和洽谈,我们将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情况,提供最合适的白蚁灭治服务和收费方案。

白蚁防治费

白蚁防治费

苏价工〔1996〕422号
苏财综〔96〕156号
苏建综〔1996〕402号
关于降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处)、财政局(财贸办)、物价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1996〕35号)精神,经测算、研究,决定降低全省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
一、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含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复查费等)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室)每平方米由原2.20和2.50元统一定为2.30元;八层以上(含八层)每平方米由原1.40元、1.60元、1.80元、2.20元降为0.70元;其中特殊建筑(如仿古建筑、别墅、内装修)收费标准仍由当地物价、财政部门会同白蚁防治主管部门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为确保白蚁防治工作质量,各地不得随意降低和减免收费标准,凡需申请减免收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建委审批;各地安居工程、解困房及开发区内各类房屋也必须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和按规定标准缴纳白蚁防治费。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原收费标准停止执行。

各白蚁防治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认真做好白蚁预防工作。

对白蚁防治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限期补治;补治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由白蚁防治主管部门收缴已收的防治费并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该白蚁防治单位的资质证书。

四、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关于新建房屋收取白蚁防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建委、财政厅、物价局苏建综〔1994〕188号、苏财综〔94〕107号、苏价涉〔1994〕第173号)要求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

白蚂蚁防治收费标准

白蚂蚁防治收费标准

白蚂蚁防治收费标准
首先,针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和面积,我公司将收取不同的费用。

对于家庭住宅和公共建筑,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防治范围和所需药剂量,然后进行收费。

对于大型工厂、仓库等建筑,由于面积较大,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协商,确保客户能够获得合理的服务。

其次,我公司将根据防治难度和所需人力物力成本进行收费。

对于一般情况下的白蚂蚁防治工作,我们将按照标准收费。

但对于特殊情况,如建筑结构复杂、白蚂蚁繁殖严重等,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费用,以确保防治效果和服务质量。

另外,我公司还将提供白蚂蚁防治后续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收费。

防治后续服务包括定期检查、药剂补充、防治效果评估等,以确保白蚂蚁不再滋扰客户的生活和工作。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服务项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最后,我公司将提供白蚂蚁防治的优惠政策。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我们将提供一定的折扣,以回馈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对于新客户,我们也将提供首次服务的优惠,让客户能够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到我们的专业服务。

总之,我公司的白蚂蚁防治收费标准将根据客户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制定,以确保客户能够获得高效、专业的防治服务。

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标准,为客户解决白蚂蚁带来的困扰,保障客户的生活财产安全。

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

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1)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的白蚁防治费按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元/ m2。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的白蚁防治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防治城市病虫害(蚊,蝇,蟑螂,蚂蚁等)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房屋装修防白蚁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费)
1.90平方米以下,340元/套;
90-150 m2480元/套;
3. 760元/套(15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住宅按760元/套收取。

(5)商品房每平方米10-16元,按实际预防面积收费。

2,收费范围
(1)白蚁防治以我县城市规划区(包括建设乡镇)内的房屋为收费对象;规划区外的房屋可以在业主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按照本条规定的标准实施。

收取白蚁控制费后,控制单位必须保证控制有效期为15年。

在有效期内发生白蚁损害的,控制单位应当进行自由控制。

(2)旧房白蚁防治应由业主自愿申请,不得执行。

(3)农村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业主应自愿申请,收费标准应低于上述标准的20%。

(4)对拟拆除并退还给公众的房屋和农舍的装修和装修的白蚁防治费用应暂停执行。

3,白蚁防治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务管理和票据使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到本文后,您的局应立即去我局处理收费许可证,用许可证实施收费并公布收费。

4,执行时间:
该规定自2014年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白蚁灭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白蚁灭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白蚁灭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5.29
•【字号】宁价房[2001]193号
•【施行日期】2001.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白蚁灭治收费标准的批复(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宁价房[2001]193号)
南京绿城建筑害虫防治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报白蚁灭治收费的请示》悉。

为有效控制蚁害的蔓延,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就白蚁灭治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使用水剂灭治,一般房屋建筑(不含木地板、木墙板)每平方米4元,木地板、木墙板每平方米9元。

室内装饰白蚁防治每平方米9元。

蚁害检查每平方米0.2元。

二、白蚁灭治、防治、检查均按房屋的使用面积收费,工商企业用房收费面积双方应事先约定。

三、房屋建筑以外的桥梁、堤坝、林木等及外地灭治白蚁,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房屋建筑内装修白蚁灭治保质期两年,室内装饰白蚁防治保质期五年,保质期内发生蚁害灭治时不再收费。

五、本批复自2001年6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的通知-宁价房字[2001]206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的通知-宁价房字[2001]206号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的通知(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宁价房字[2001]206号)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我局一九九九年八月印发的《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宁价房字[1999]383号),已实施一年多,根据新的情况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现提出修改意见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费不再计入商品房成本。

根据市政府二○○○年一月七日印发的《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府宁政发[2000]8号)中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由购房人自行缴交,《办法》第三条商品房价格的构成第一款成本构成中第九项“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费”不再发生,予以取消。

二、代收费用中不再计算新建住宅商品房的水增容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印发的《江苏省水增容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9]419号、苏财综[1999]241号)第五条,水增容费征收的范围和标准中“新建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免交水增容费”的规定,《办法》第五条代收费用中,不再计算新建住宅商品房的水增容费。

三、调整《办法》第五条代收费用的计算方法。

将第五条所有款项纳入第三条商品房价格的构成第一款成本构成,作为第九项“代收费用”单列。

四、调整《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第三条商品房价格的构成第三款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后公式为:商品房单位面积的税金=[(一)至(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代收费用+利润]÷(1-税率)×税率五、调整《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公式为: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元/㎡)=(一)至(五)项商品房单位面积费用之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代收费用+利润+税金各楼层、朝向销售价格(元/㎡)=综合平均销售价格×(1±住宅差价率)六、《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未作调整的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白蚁防治单位信用档案加强对白蚁防治单位日常监管对不具备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从事白蚁防治未按技术规范进行防治使用不符合要求药品或在白蚁防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白蚁防治单位要及时依法予普资讯

维普资讯
政 策 法 规
从按省物价局 、 财政厅规定标准收取的白蚁预
防费用 中提取 2 %包 治 基金 , 人 房地 产 行政 0 存
主管部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报告蚁害 调查情况 , 并逐级上报。各级森林病虫 害防治 检疫机构应当综合分析调查数据 , 定期发布本 辖区林木 白蚁短 、 中期趋势预报。 发现严重蚁害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 , 应 当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由森林病虫害
城市 害虫 防治
关 于切 实加 强我 省 白蚁 防治 管 理 工作 的通 知
闽建房Eo7 1 2o ]9号
各设 区市建设局 、 房管局 、 水利局、 林业局 、 文化
( 文化与 出版 、 文物 ) : 局 为切 实加 强 白蚁 防治 管 理 , 护群 众 生 命 维

强化房屋建筑 白蚁预防工作。全省城镇所 有新建 、 改建 、 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 , 建 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 同 ( 同示范文本 由各设 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合
门制定 ) 白蚁 预 防合 同 中应 按 规 定 载 明 防治 。
财产安全 , 减少社会资源损失 , 根据建设部《 城
市房屋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及相关部 门的规定 , 现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 请认真遵照执行。
提高认识 。 明确责任 我省地处东南 沿海 , 气候温 暖, 雨量充沛 ,
安 全 。做 好 白蚁 防治工作 , 制 白蚁 危 害 , 障 控 保

关于白蚁防治定价原则和具体方法的初步探讨

关于白蚁防治定价原则和具体方法的初步探讨

关于白蚁防治定价原则和具体方法的初步探讨常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吴建国朱文园白蚁防治分新建房屋预防和灭治(包括内装修白蚁预防)两大部分。

根据苏价工(1996)422号、苏财综(1996)156号、苏建综(1996)402号文件规定: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由江苏省统一规定,特殊建筑(如仿古建筑、别墅、内装修)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白蚁防治主管部门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本文就白蚁灭治及房屋内装修白蚁预防的收费定价原则和具体方法作初步探讨。

一、定价原则1、白蚁防治工作是关系到房屋建筑安危的重要措施,它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白蚁危害是一种自然灾害,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并颁布实施了《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因此,白蚁防治收费定价的第一原则是把居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事求是,兼顾居民群众的利益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职工进行白蚁防治的积极性。

2、每个地区物价水平都不尽相同,职工的收入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

白蚁防治工作是一项特殊工作,是有毒工种。

白蚁防治作为事业单位存在,具有社会公益事业属性,是非盈利性单位职工的收入水平是通过服务来实现的。

因此,白蚁防治定价的第二原则就是充分考虑白蚁防治单位职工的收入应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保证白蚁防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白蚁防治药物是专用于白蚁防治的药物,历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白蚁防治药物逐步向高效、低毒、环保方向发展,药物的更新对白蚁防治定价有着重大影响。

因此,白蚁防治定价的第三原则就是充分考虑药物及其相关材料价格的变化,定价时既要考虑到稳定性,又要考虑到可变性。

4、不同的白蚁防治药物,不同的白蚁防治部位,不同的危害程度,药物有效配比及用药量也不同,而用药量直接影响着白蚁防治效果和白蚁防治成本。

因此,白蚁防治定价的第四原则应是在保证白蚁防治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白蚁防治部位及其用药量对白蚁防治成本的影响。

5、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逐步建立,加入世贸组织就在眼前,市场竞争将日趋白热化,白蚁防治工作也会逐步市场化,竞争将日趋激烈。

南京市规费标准

南京市规费标准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施配套工程
多层建筑高度≤18m
小高层18m<建筑高度≤54m
建筑面积≤1万m 223291万m 2<建筑面积≤3万m 219213万m 2<建筑面积≤5万m 2
13
15
5万m 2<建筑面积≤8万m 2
11
13
建筑面积>8万m 2
911
建筑面积≤5万m 2
2025
建筑面积>5万m 2
1518
泵房建设工
程费
运行维护费
项 目
施工图审查费。

雷击风险评估费
高度≤100m

24
21
[2012]319号19
17
32
24
号)精神,现就降低我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190元/平方米。

有关
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宁价工〔2010〕35号文件 京 市 物 价 局
工程 价格 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
南京市物价共印25份
市物价局办公室印共印25份。

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建房字第166号

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建房字第166号

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10日建房字第166号文发布)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委:白蚁危害面广,涉及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特别是房屋建筑白蚁危害严重,近年来,有不少新建房屋均遭白蚁危害,造成巨大损失。

因此,做好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消除蚁害隐患,对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极大。

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对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各地在蚁害地区新建、改建、翻建、扩建房屋,都应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蚁害地区是指除新疆、内蒙古、宁夏、青海、吉林、黑龙江省(区)以外已发现有白蚁活动的地区。

二、蚁害地区的房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时,要将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一并列入基建项目内容,同时将白蚁预防费列入工程预算概算内。

三、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主动与白蚁防治部门签订房屋建筑预防合同,各地建设、规划及有关部门应严格把关,采取相应措施,在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时,要审查项目是否已包托白蚁预防处理。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作的业务受全国白蚁防治中心(设在杭州市)监督和技术指导。

白蚁防治单位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承担新建房屋白蚁工程跨地区开展白蚁预防工程的单位,其资质审查工作,委托中国白蚁防治中心负责。

未经资质审查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承接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

重要建筑物及大型住宅区、开发区,白蚁预防技术难度较大,此类项目,可由中国白蚁防治中心组织实施。

江苏省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房(2000)46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房管局:为加强我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我厅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制定了《江苏省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实施《域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细则第一条为控制白蚁危害,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保证城市房屋的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

本细则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质检、工程监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单位以及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省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本市白蚁防治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细则要求规定白蚁防治单位的业务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工作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白蚁防治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有资质的白蚁防治单位实施。

第七条设立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三)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四)有白蚁防治、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及药物检测设备等。

白蚁防治方案批复

白蚁防治方案批复

白蚁防治方案批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白蚁防治一直是建筑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白蚁虽然外表微小,但却有着强大的破坏力,能够迅速蔓延并严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

对于白蚁的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和支持。

下面将对一份关于白蚁防治方案的批复进行详细解析。

这份批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对白蚁防治方案所做的一项重要性决策。

在批复的文件中,可以看到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了方案内容,对具体的防治措施和预算费用进行了审查和调整,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这体现了政府对白蚁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社会建设和安全的责任心。

在这份批复中明确规定了防治方案的具体实施要求和时间节点。

通过对方案内容的全面了解和审核,政府部门要求相关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对建筑物的检测和防治工作,确保白蚁的扩散得到有效遏制。

这为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批复中还明确规定了防治方案的资金来源和支持措施。

政府部门将为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还规定了相关单位需要提交防治工作的进展报告和效果评估,以便政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后续的工作安排。

在白蚁防治方案批复中,政府部门还强调了对相关单位的责任和监督。

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技术和知识,能够有效地完成防治工作。

政府部门还将针对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确保防治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这份关于白蚁防治方案的批复体现了政府对建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注和重视。

通过对方案内容和实施要求的详细规定,政府部门为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保障。

还强调了相关单位的责任和监督,确保防治工作能够取得预期效果。

希望在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白蚁防治工作能够获得圆满成功,为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南京市房屋白蚁预防合同

南京市房屋白蚁预防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南京市房屋白蚁预防合同甲方(甲方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__________乙方(乙方指承担房屋白蚁预防服务的公司):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房屋白蚁预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包括检查、灭治和定期复查等工作。

1.2乙方应按照专业标准和技术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房屋白蚁预防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

2.2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房屋白蚁预防服务。

第三条服务质量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房屋白蚁预防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3.2乙方应定期对甲方房屋进行复查,确保白蚁预防效果。

3.3乙方应在发现白蚁问题时,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4.1双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房屋白蚁预防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4.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3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五条付款方式5.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作为预付款。

5.2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向甲方提供正式服务发票,甲方再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质量完成白蚁预防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

6.2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7.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京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

南京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

南京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南京市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同时也是一个繁华的现代化都市,白蚁问题一直是困扰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的一个严重难题。

为了有效地防治白蚁,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套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引导和规范相关工作。

以下是南京市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的详细内容:一、收费范围。

南京市白蚁防治费的收费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居民区、公共建筑、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园林绿化等各类建筑和场所。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和场所,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后续内容。

二、收费标准。

1. 城市居民区。

对于城市居民区,白蚁防治费按照建筑面积来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建筑面积在100-300平方米之间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

2. 公共建筑。

对于公共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白蚁防治费也按照建筑面积来收费,但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建筑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之间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

3. 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对于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白蚁防治费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主要是为了保护历史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对于一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收费标准为5000元;对于二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收费标准为3000元;对于三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收费标准为2000元。

4. 园林绿化。

对于园林绿化,白蚁防治费的收费标准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费,但相对较低。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建筑面积在1000-3000平方米之间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

三、收费周期。

南京市白蚁防治费的收费周期为一年,即每年一次。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武汉市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武汉市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武汉市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2.22•【字号】鄂价房服[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武汉市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服〔2006〕49号)武汉市物价局、财政局:你们《关于调整白蚁预防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武价房[2005]162号)收悉。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汉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

经济适用住房白蚁防治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收。

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按装饰装修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

私人住房装饰装修白蚁防治由房主自愿委托并付费。

二、按规定收取白蚁防治费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包治期为15年,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白蚁预防包治期为5年,包治期内如发生蚁害,由白蚁防治部门免费灭治。

三、白蚁防治费为事业性收费,由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征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收费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白蚁防治施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以上批复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建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232号)中“白蚁防治费”的有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9]8号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9]8号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9]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财政局: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省各市、县白蚁防治机构从事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收取白蚁防治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标准:(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收费按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

(二)经单位或个人申请,对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开展白蚁预防,白蚁预防收费按装饰装修房屋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

(三)白蚁治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议定。

三、白蚁防治机构与建设单位应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合同中应载明防治范围、包治期限、定期回访等内容,包治期内如发生蚁害,由白蚁防治机构免费灭治。

四、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白蚁防治费,应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入按规定及时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执收单位要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落实国家、省现行有关收费减免政策,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收费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促进白蚁防治施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白蚁防治审报材料

白蚁防治审报材料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22号窗口)
一、事项名称: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办理主体:南京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南京市白蚁防治管理处)
三、收费依据:建设部130号部长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
价费字第179号、财税字(1997)117号、财预(2002)584号;苏建综(1994)188号、苏财综(94)107号、苏价房(1994)173号、苏价工(1996)422号、苏财综(96)156号、苏建综(1996)402号;宁政复〔1994〕22号、宁价房字〔1995〕010号、宁价房字〔2003〕275号、宁财综〔2003〕549号四、收费标准:七层以下部分(含七层、地下室),每平方米2.30
元,八层以上部分(含八层),每平方米0.70元,仿古建筑每平方米6元,公寓、别墅每平方米10元。

五、申报材料:建设单位提供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核准信息一览表复印件一份,单栋底层平面图、总平面图,与白蚁防治研究所签订一式三份白蚁预防合同。

六、办理程序:凭市规划局建筑工程核准信息一览表中的建筑用途、面积,收取费用。

七、法定时限:5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5工作日
九、受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
十、联系电话:驻窗口电话 83278223。

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武价房[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价房[2009]25号)各区物价局、财政局: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白蚁防治费由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直接组织征收;远城区黄陂、新洲、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的白蚁防治费,由武汉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统一委托各区的白蚁防治部门代征。

二、城市白蚁防治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应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防收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含按规定已计入建筑面积的地下室和架空层。

四、根据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建房〔1993〕166号)规定,从白蚁防治费收入中提取20%后备基金,专项用于包治期内的白蚁灭治工作。

五、市区白蚁防治部门接此通知后,请于3月底以前,分别到市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略)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财政局二OO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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