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用版)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包含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1.公司管理层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本领。
2.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及时排查和除去火灾隐患。
3.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发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乐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四条火灾隐患排查1.常规排查: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2.专项排查:定期组织专业的消防安全人员对企业进行火灾隐患的综合排查,及时除去发现的问题隐患,并整理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第五条火灾应急预案1.公司应订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序地疏散和逃命。
2.每个部门应订立本部门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责任、措施和应对方法,并定期组织演练以验证预案的可行性。
第六条消防设备维护1.各部门负责人应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涉及消防设备的部门应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和记录,及时记录维护情况并上报。
第七条重点火灾事故责任追究1.对于发生的重点火灾事故,公司将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直接责任人、相关管理人员等。
2.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的人员,将予以相应的惩罚,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八条认定与申诉1.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责任的认定,将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及时公示。
2.对于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认定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重新调查,并及时回复申诉人。
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消防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追究。
2、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责任主体和责任程度,不夸大、不缩小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责任主体在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
4、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地进行责任追究。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2、消防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3、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
三、责任追究的情形1、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责任制不落实的。
2、未制定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制度、规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
3、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
4、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或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
5、未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或者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6、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员工不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
7、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8、发生火灾事故后,未及时报告或者谎报、瞒报的。
9、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不服从指挥,或者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
10、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1、警告:对情节较轻的责任主体进行警告,责令其改正错误。
2、罚款:对责任主体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以起到经济处罚的作用。
3、降职、撤职: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根据其过错程度,给予降职、撤职等处分。
4、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解除其劳动合同。
消防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消防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
第六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七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单位应当明确火灾危险源,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追究第九条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当依法及时报告,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第十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当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将火灾事故处理结果报上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备案,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消防安全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尊重事实,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条党委(党组)对所在单位或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对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协同配合。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对象和内容第一节单位责任追究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落实,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明确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和依法依规履职,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是否到位;(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是否有效;(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是否到位;(四)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得当;(五)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六)对发生事故的处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及时有效。
第七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纪律处分;(二)行政处罚;(三)行政责任追究;(四)经济赔偿;(五)民事责任追究;(六)刑事责任追究。
第二节个人责任追究第八条单位责任人员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单位责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一)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消防安全业务负责人;(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九条个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是否到位;(二)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否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措施;(三)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四)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得当。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分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____,谁负责;谁职责,谁责任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我校从教职工至校长依据其工作岗位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均追究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三、各类工作人员责任(一)校长。
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学校安全工作有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责任,制定涉及安全工作计划,分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责任。
校长对学校全面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领导。
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是学校安全的具体____实施者和管理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方案、学校安全法制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做好平安校园、安全工作等相关档案资料的研制、保管、收集、整理、归档。
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安全事故。
按照学校规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同有关人员对电器设备、活动器材、消防器材、栏杆、围墙、教室门、窗、锁、学生教室用水等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及时整改(以记录为依据),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正常使用。
经常____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科学避险安全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能力。
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学校平安.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而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分管领导则应负安全责任。
2024年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责任划分明确如下:1. 家长承担____%的责任。
2. 学校承担____%的责任。
3. 教师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____%的责任。
二、针对体育课和实验操作课期间:1. 若教师未检查器材安全性能,导致学生安全事故,教师承担____%的责任。
2. 教师已认真检查器材,但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因不当操作发生事故,学校承担____%责任,家长承担____%责任,教师承担____%责任。
3. 因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导致的意外事故,家长承担____%责任,学校承担____%责任,教师承担____%责任。
三、课间活动:学生在进行不正当游戏、追逐打闹或爬高时,若因学校值日领导、年级巡值、班主任教育管理不到位及学生自护意识不强导致意外,相关值日领导、年级巡值、班主任各承担____%责任。
四、课间操环节:1. 体育教师未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导致学生意外事故的,体育教师承担____%责任。
2. 学校值周日领导、巡值、班主任在监控、疏导学生上下楼梯过程中,若未跟队护送至指定地点做操,导致上下楼梯拥挤、踩踏事故的,总值、巡值、班主任各承担____%责任。
五、学生提前到校或放学后滞留校内:1. 早晨、午间学生到校后,若值周日、早值、午值老师未按时上岗,导致学生安全事故的,早值、午值老师承担____%责任,值周日承担____%责任。
2. 放学后,教师已离校,但仍有本班学生滞留学校并发生意外事故的,班主任承担____%责任,总值承担____%责任。
六、学校活动方面:1. 班级外出活动未按规定请示审批,导致学生意外事故的,责任由组织者全负。
2. 校内学校组织的活动,因班主任及任科教师组织不力或未在场,导致学生偶发事故的,班主任、任科教师或组织者各承担____%责任。
3. 校外学校组织的活动,因组织者未到场、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不力,导致学生意外事故的,组织者承担____%责任,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____%责任(若学生意识到行为后果但仍实施),班主任承担____%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火灾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对于每个人来说,防备火灾重于整治火灾,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在防备火灾方面的一项紧要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社会各个方面的责任意识和责任体系,推动全社会消防工作的积极开展,从而有效遏制和防备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内容1、明确各级领导的消防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核心是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领导,应当对所属区域、部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适时的解决。
各级领导人员应当适时把握部门、场所的火灾隐患情况,摸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使用情况,发觉消防隐患适时予以整改,担负起消防安全责任。
2、明确单位责任各单位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应当统一到上级组织中,订立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类消防设施适时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并对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部人把握消防技能,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使之能够适时、有效的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3、明确个人责任个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应当充分认得到消防安全的紧要性,注意日常生活中的安全,自行除去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开展不安全活动。
在火灾发生时,应当实行依法适时报警、为本身和他人安全撤离现场、尽量避开火势扩散,积极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等。
三、责任追究制度的运行机制1、源头管理防患于未然源头管理是防备火灾的有效手段,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建筑物、场所进行消防检查,适时排出消防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火灾的发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运行正常、齐全,有效防范火灾的发生。
2、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可以有效地推动各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员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观念,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适时开展相关培训,强化员工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心,提高消防事故处置本领,真正起到除去消防事故的效果。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中心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级管理。
中心为一级,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科室为二级,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中心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尽职责,应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四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对该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一)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1、参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7、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9、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10、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11、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4、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6、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促进消防安全责任的明确和落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归属第二条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归属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四章责任内容第四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和措施;二、加强和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三、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灾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四、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消防检查;五、及时向相关消防部门报告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六、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七、使本单位员工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灾能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责任者,将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责任追究:一、对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火灾事故或者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二、对于未按照规定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未提供消防安全知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对于未按照规定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对于未向相关消防部门及时报告火灾事故或者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延误事故处理时间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对于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任者,将采取下列处罚措施:一、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的,将限制其从事和负责相关工作的资格;二、责令重新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三、移送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追究责任,确保责任人履职尽责,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目的通过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达到以下目标:1.强化责任意识:让各级单位和个人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并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关义务。
2.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责任,并进行相应训练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火灾事故。
三、责任追究对象及职责1.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规,配备专业人员开展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推动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改进和使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2.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确保单位内的消防安全。
单位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安全设备和器材的选择、购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参与组织和指导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3. 员工员工是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者,负责按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员工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学习与消防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熟悉和掌握单位的火灾逃生路线和逃生器械的使用方法;•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地撤离。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区和个人,涉及消防安全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奖励。
第四条:重点单位和特定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另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门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对各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演练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消防员,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禁止发布和传播有关火灾和爆炸的虚假信息。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和特定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大对各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三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证照等。
第十六条:对于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部门有权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保障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责任,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依照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
第二章单位责任追究第六条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整体责任,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最终责任。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整改。
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单位必须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设置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人员,明确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并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
第十二条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由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可以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职务等措施,并视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个人责任追究第十三条个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特定责任,个人的责任与其在单位中的职位和权限相对应。
第十四条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篇)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中心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级管理。
中心为一级,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科室为二级,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中心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尽职责,应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四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对该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一)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1、参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7、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9、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10、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11、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4、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6、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消防部门追责制度范本
消防部门追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部门的追责工作,确保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消防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消防部门追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责任明确、追责有力原则。
第四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追责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造成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三)对火灾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行政处罚,或者擅自改变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五)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标准:(一)对一般火灾事故,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二)对重大火灾事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三)对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依法追究全部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第三章追责程序和方式第七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程序分为调查、论证、决定和执行四个阶段。
(一)调查阶段:对涉嫌追责的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二)论证阶段:对调查结果进行论证,确定追责的事实和依据;(三)决定阶段:根据论证结果,依法依规作出追责决定;(四)执行阶段:对追责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第八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方式包括:(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二)行政问责:包括责令辞职、免职等;(三)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追责的监督和保障第九条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十条消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追责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追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023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我国将实施新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将对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以及个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对责任追究的严格执行,使各方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消防部门将承担起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主导角色,他们将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最终的责任。
各级政府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和政策,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实施。
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和对消防安全事故处理不力等情况,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追究,包括组织调查、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
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追究企事业单位是城市中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是十分重要的。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未进行定期消防演练、未制定有效的灭火预案等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追究,包括罚款、行政处分或者刑事追究等措施。
三、建设单位的责任追究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和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操作,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达标。
对于未按照规定参加消防审查、未落实消防设计、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为,将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追究,包括停工整顿、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四、个人的责任追究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树立安全意识,主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对于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比如随意私拉电线、乱丢烟蒂等行为,将对个人进行追责追究,包括罚款、行政处分或者刑事追究等措施。
五、追责追究机制的完善为了确保责任追究的公正公平,相应的追责追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单位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1. 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员工等,无论职务大小,均负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 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层级不同,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1. 内部监督:通过内部巡查、检查、考核等方式,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2. 外部监督:接受有关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3. 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问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诫勉、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开除等。
四、责任追究的情形1. 这里列举几种责任追究的情形,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职责的;(2)未按照规定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或未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3)知悉或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4)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的;(5)未按要求进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演练的;(6)其他涉及消防安全责任未能履行的情形。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发现责任追究情形后,由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2. 在调查核实结束后,责任追究小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单位领导班子,由领导班子根据调查报告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3. 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处理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责任人。
4. 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起复议或诉讼。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
3.本制度的宗旨是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6.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排除隐患。
7.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配合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8.员工:负有遵守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培训和演练,及时报告和协助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责任追究措施9.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任追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口头警告: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任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及时改正错误。
(2)书面警告: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要求其认真反思并立即改正错误。
(3)记过处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降职或调离岗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责任人,根据情况可以降职或调离岗位。
(5)停职检查: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暂时停职进行调查和检查。
(6)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严重损害单位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励措施10.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积极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合理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等,可以进行以下奖励措施:(1)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责任人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篇)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
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级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级组长负责。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刘本学负责。
④微机室由秦公维喜负责。
⑤实验保管室由理化教师负责。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国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4、责任追究。
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校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
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
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
③、校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孟良崮中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____年____月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责任追究:1.必须在当天以书面报告政教处,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有关老师责任。
3.放学清校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学生留在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其老师的责任。
____室内外课(包括活动课),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
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5.值夜、双休日值班或护校,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或擅自离校,发生失窃及其它事故,追究值夜、值班老师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消防责任追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消防责任追究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消防责任追究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火灾预防措施(一)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用火、乱拉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燃气。
(二)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消防责任追究(一)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力导致火灾事故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消防治安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一)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要充分尊重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其他消防安全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设置消防档案台账,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查情况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记录在案,定期向职工通报。
2.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并将保险理赔与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挂钩,确保单位在发生火灾时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
3.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员工掌握消防常识和应急预案等情况,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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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
用版)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中心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级管理。
中心为一级,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科室为二级,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中心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尽职责,应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四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对该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一)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参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9、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0、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
活动;
11、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第五条违反消防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
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四)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五)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
(六)营业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六条因下列(一)至(七)款行为之一而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视火灾经济损失大小和火灾受伤人员的受伤人数及程度,学校对三级消防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并扣除其5,000元以下奖金。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
(二)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
(三)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
(四)装修工程不报审,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五)过失行为;
(六)不按消防部门或学校保卫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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