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个人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电子支付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第一条总对总快捷业务是指持有甲方活期储蓄账户或信用卡账户的乙方,通过网银盾或短信验证码等认证方式,验证账号、手机号等身份信息后,授权指定商户在一定限额内就该银行账户向甲方发出扣款指令,并授权甲方根据商户指令从该银行账户内扣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在指定商户办理支付业务时不需再跳转到甲方支付页面,直接通过商户系统向甲方发起交易申请,完成支付(含分期)。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授权的前提是,由商户收集并向甲方提供的乙方在申请本业务过程中所填写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通过甲方的校对核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电子支付服务。
乙方授权甲方按照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甲方提交的支付扣款指令及支付扣款数据,直接从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中扣缴相关费用至该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经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甲方提交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甲方校对核验后建立乙方银行账号与商户网站用户号的绑定支付关系。
3.甲方不对商户提交的扣款交易指令进行实质性审核,不负责审核商户提交扣款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乙方如对甲方依据商户指令进行扣款的行为发生争议,应与其授权商户协商解决。
4. 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
乙方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时受甲方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的支付限额的约束。
如实际支付金额大于支付限额,甲方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5.为保护乙方权益,控制业务风险,甲方有权随时变更乙方开通快捷支付后通过甲方进行电子支付时的身份验证方式,例如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选择快捷支付时应当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或账号验证,或者使用网银盾或者短信验证码等方式作为校验标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业务章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的管理,保障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为客户提供快捷、安全、方便的服务,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设银行及网上银行客户应遵守本章程,网上银行交易受本章程约束。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的网上银行是建设银行通过因特网向客户提供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第四条建设银行应在保障网上银行系统稳定运行、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系统功能,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第五条客户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交易所产生的经过数字签名的电子支付信息,为有效的支付依据。
依据电子支付信息打印的纸式凭证,与客户填制的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银行据此进行有关业务处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服务对象第六条网上银行系统可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客户理财及信息等各类服务。
第七条凡已在建设银行开立账户的公民(自然人,以下称“个人客户”)、法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称“企业客户”)均可申请网上银行业务服务。
第三章个人客户申请程序第八条申请网上银行服务的个人客户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在网上或柜台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获得个人客户凭客户识别号,设定密码。
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第九条个人客户签约时应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资料;银行应认真审查,对符合网上银行申请条件的客户,由客户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服务个人申请表》上签字。
第十条个人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自助下载由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电子证书。
第十一条个人客户凭客户识别号、密码、电子证书等办理所有网上银行个人业务,也可以仅凭客户识别号与密码使用网上银行提供的查询类、小额支付类服务。
第十二条个人客户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操作手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7篇
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7篇篇1甲方:[银行名称]乙方:[客户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达成关于网上银行服务的共识,为了更好地向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业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信用卡还款等。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乙方注册成为甲方网上银行客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终止网上银行服务或本协议另有约定。
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为乙方提供安全、高效的网上银行服务;2.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和账户安全;3.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请求及时响应;4. 定期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册成为甲方网上银行客户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2.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网上银行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安全信息,避免泄露;3. 乙方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交易规则及操作流程;4. 乙方应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1. 网上银行服务费用标准详见甲方公告;2.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告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3. 乙方通过网上银行业务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除。
六、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1. 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协议变更与终止1. 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2. 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但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注销手续;3. 本协议到期后,若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客户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个人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中国建设银行总对总快捷电子支付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第一条总对总快捷业务是指持有甲方活期储蓄账户或信用卡账户的乙方,通过网银盾或短信验证码等认证方式,验证账号、手机号等身份信息后,授权指定商户在一定限额内就该银行账户向甲方发出扣款指令,并授权甲方根据商户指令从该银行账户内扣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在指定商户办理支付业务时不需再跳转到甲方支付页面,直接通过商户系统向甲方发起交易申请,完成支付(含分期)。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授权的前提是,由商户收集并向甲方提供的乙方在申请本业务过程中所填写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通过甲方的校对核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电子支付服务。
乙方授权甲方按照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甲方提交的支付扣款指令及支付扣款数据,直接从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中扣缴相关费用至该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经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甲方提交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甲方校对核验后建立乙方银行账号与商户网站用户号的绑定支付关系。
3.甲方不对商户提交的扣款交易指令进行实质性审核,不负责审核商户提交扣款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乙方如对甲方依据商户指令进行扣款的行为发生争议,应与其授权商户协商解决。
4. 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
乙方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时受甲方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的支付限额的约束。
如实际支付金额大于支付限额,甲方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5.为保护乙方权益,控制业务风险,甲方有权随时变更乙方开通快捷支付后通过甲方进行电子支付时的身份验证方式,例如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选择快捷支付时应当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或账号验证,或者使用网银盾或者短信验证码等方式作为校验标准。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_乙方(企业):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电子银行服务实现双方业务的高效、便捷处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交易明细查询、在线支付等。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2)甲方应确保电子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乙方数据安全。
(3)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电子银行服务的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
(5)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确保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2)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电子银行登录名、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3)乙方应确保通过电子银行服务进行的交易真实有效。
(4)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并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的记录和业务凭证。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需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协议生效与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限额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限额的通知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限额的通知尊敬的客户: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方便广大客户运用电子银行渠道进行交易,提升客户体验,应广大客户的要求,我行近期将对个人网上银行的交易限额做如下调整:一、使用网银盾且开通了短信验证服务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转账类交易限额由单笔2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日累计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二、使用网银盾且未开通短信验证服务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转账类交易限额由单笔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日累计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三、使用网银盾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网上支付交易限额提高到单笔和日累计50万元。
四、使用网银盾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外汇买卖交易限额调整到单笔和日累计1000万元。
上述限额调整自2010年4月16日9:00点开始执行,本次限额调整只针对使用网银盾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的转账、网上支付、外汇买卖交易限额。
其中,转账类交易包括客户向本人或他人账户的转账与汇款、定活互转、跨行转账、私对公转账等。
我行手机银行交易限额维持不变,您可以登录我行网站查询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全部交易限额标准。
感谢您对建设银行的支持!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6日附1: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交易限额表交易类型网银缴费网上支付转账汇款类型(单笔/日累计)(单笔/日累计)(单笔/日累计)普通客户便捷支付500/500500/500500/500普通客户1000/5000----高级客户文件证书1000/5000----动态口令卡5000/50005000/50005000/5000短信动态口令文件证书+动态口令卡5万/10万5万/10万5万/10万一代网银盾+动态口令卡5万/10万50万/50万50万(二代支付跨行5万元)/100万一代网银盾+短信动态口令5万/10万50万/50万500万(二代支付跨行5万元)/500万二代网银盾5万/10万50万/50万500万(二代支付跨行5万元)/500万账号支付服务--1000/1000(深圳5000/5000)--说明:1、“--”为不提供此类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新版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业务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新版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业务介绍中国建设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电子银行的发展战略,在上市一周年之际,隆重推出新版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以下简称“新版网银”)。
建设银行新版网银以国际一流商业银行为目标,对原有网上银行系统进行了整体的流程再造,对页面风格、操作风格进行了全新的人性化设计,重点关注客户体验和易用性,让客户进入建行网银就能拥有一个清新的操作界面、一套简捷的操作流程、一次愉悦的操作体验。
可以说,新版网银的推出对建设银行全面迈向国际一流商业银行有着深远的意义。
服务定位建行新版网银将服务定位为由基本业务、支付业务、投资理财业务和客户服务四大战略业务组成的立体式服务架构。
设计理念新版网银借鉴国际一流网上银行的设计思想,以“为客户呈现一个最简单、最好用的网上银行”为设计理念,实现了改变页面设计风格与操作方式,完善基本业务、开通基本功能,丰富投资理财类业务,实现网上信息交互功能等四个方面的突破。
特点优势建设银行推出的新版网银与同业产品比较,具有申请服务更简单、操作网银更愉悦、网银功能更易用、服务帮助更周到、网银安全更放心的特点。
新版网银以“为客户提供登录操作最便捷、服务内容最丰富、服务质量最优异的网上银行”为服务宗旨,充分考虑客户体验,对功能菜单、页面风格、操作方式进行全面的人性化设计,简化申请流程,重点优化查询、转账、汇款、缴费和支付等五大个人日常基本金融服务,并将在今后全面推出外汇买卖、证券业务、个人贷款、公积金业务等理财金融服务,使客户享受到申请简单、登录快捷、操作顺利、功能丰富、使用愉悦的全新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
服务介绍建设银行新版网银与原有网银相比在规划网上银行的整体页面风格,完善、丰富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等基础功能,提高网上银行系统的整体安全性等十几个方面的服务进行了革新。
1、服务菜单建设银行新版网银重点考虑了客户的操作体验,提供了查询形式多样。
建行用户协议
建行用户协议尊敬的用户,欢迎您使用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的服务。
在您开始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用户协议。
通过注册或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建行的服务。
一、账户注册与使用1. 您在注册账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若因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建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您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并对以您的账户和密码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
如果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建行,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3. 您在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行的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侵权行为。
如因您的违法、违规或侵权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建行将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服务内容与风险提示1. 建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仅限于合法用途。
您在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行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违规或侵权的活动。
2. 您知悉并理解,在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风险、交易风险等。
建行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信息安全,但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您应对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责任。
三、隐私保护1. 建行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
建行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您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但建行无法保证绝对的信息安全,您应自行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2. 您在使用建行的产品和服务时,可能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共享。
建行将在合法、正当、必要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和使用。
四、知识产权保护1. 建行拥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程序、界面设计等。
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表
(六)签名确认
本人自愿申请如上服务,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并保证提供的资料信息____日期:年月日
户名
账号或卡号
账户所在省市
电话银行
□新增□删除
□新增□删除
□新增□删除
为了让您的电话银行交易更安全,您可以设置电话银行主叫电话号码。设置生效后,只有通过设置为主叫号码的电话拨打95533时,才可以办理转账、速汇通等资金交易。主叫号码不得带分机号码,不得为IP电话或公用电话号码。更改主叫号码请到柜台或者通过95533人工服务:
账号或卡号后四位
账户设置
网上银行
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
短信银行
(1)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修改□关闭
(2)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修改□关闭
(3)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关闭
□开通□修改□关闭
短信银行:手机号码1:___________________绑定账号:1□2□3□
电子银行渠道日交易总限额:元(可不填)
(四)网上银行安全产品
为了您的资金更加安全,请您至少选择使用下列一种安全产品:
USB KEY:□使用□不使用□更换
动态口令卡:□使用□不使用□更换
(五)电话银行转入账户签约和主叫号码设置
如果您希望使用我行的电话银行转账给他人,您需要填写以下收款人账户信息,没有登记的账户不能在建行电话银行中作为收款账户使用。
手机号码2:__________________绑定账号:1□2□3□
中国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改善客户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XX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服务:指乙方借助国际互联网、公共通讯、电话集成线路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理财服务及信息类服务。
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可分为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服务、短信金融服务、家居银行服务等。
身份认证要素:指在电子银行交易中乙方用于识别甲方身份的信息要素,如客户号(用户昵称、证件号码等)、密码、电子证书、USB Key、动态口令、签约设置的主叫电话号码、签约设置的手机SIM卡或UIM卡等。
密码:指甲方在电子银行服务中使用的各种密码,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账户密码等。
交易指令:指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乙方发出的查询、转账、购买金融资产等指示。
错误:指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一)网上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银行网站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网上银行,成为网上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信用卡还款等服务。
甲方到银行柜台或E动终端签约,成为网上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网上支付、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贵金属业务、信用卡、保险业务、贷款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二)电话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95533客户服务电话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电话银行,成为电话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等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遵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服务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第一章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指享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金融服务的个人客户。
手机银行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以客户手机(以下“手机”均指开通手机银行服务的手机)为终端而开办的金融服务业务。
交易指令:指客户通过手机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指示,银行对该指示自动执行。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章手机银行服务内容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包括短信通知和在线交易。
短信通知指为客户提供金融信息通知、查询、安全提示、提醒以及其他信息等服务。
在线交易指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缴费、证券交易、基金交易、外汇交易、挂失等服务。
二、客户有权选择手机银行服务的具体项目。
三、客户有权变更(增加和减少)所申请的服务的种类。
四、手机银行作为传统银行服务渠道的延伸,在未经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应遵守传统服务的相应规定。
第三章客户一、已有银行实名制留密账户的客户并拥有支持手机银行功能的手机均可成为手机银行的客户。
二、根据客户可享受服务功能的不同,手机银行客户可分为普通客户、高级客户。
三、客户通过手机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申请开通手机银行业务,随即成为手机银行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以享受手机银行提供的查询、缴费等服务。
四、客户直接到银行柜台进行手机银行客户及账户签约,或手机银行的普通客户到银行柜台进行账户签约,都可成为手机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除了享受普通客户的服务外,还可以享受如转账、汇款等服务。
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签约流程
1
填写正确的开户行信息、账户类型和账户号码等 必要信息。
2
选择需要开通的服务,如查询、转账、支付等。
3
验证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网上银行签约的步骤
设置网银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 完成签约流程,下载并安装网银安全控件。
02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确认所需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在签约过程中,需要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或军 官证等。
确认账户安全
在签约前,确保自己的账户安全,不 要泄露账户密码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
定期更新和加强账户密码,确保密码 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不要将账 户密码和验证码告知他人,避免账户 被盗用。
Hale Waihona Puke 03签约流程详解登录网上银行
01
打开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网上银行”进入登录页面 。
02
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个人网上银行
客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 络进行签约,不受时间和 地点限制。
高效性
签约过程简单快速,客户 无需前往银行网点。
安全性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保 障客户资金安全。
网上银行签约的步骤
01
客户登录建设银行官方网站。
02
在网站首页选择“个人网上银行”并进入签约页面 。
03
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
网上银行签约的步骤
注意账户安全
总结词
用户需要时刻关注账户安全,采取必要的防 护措施。
详细描述
用户应定期查看账户交易记录,发现异常及 时联系银行处理。同时,用户应避免在公共 网络环境下使用网上银行,以防信息被截获。 此外,用户还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 露给他人。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协议
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扣划乙方的不当得利 所得或暂停对乙方提供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
(八)甲方应及时受理乙方关于网上托管银行服务的申请,经审 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服务。
(九)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 乙方提供相应网上托管银行服务。
(十)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网上托管银 行办理业务时,甲方将及时协助乙方以其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十一)对于乙方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甲方将及时予以解答 或提供查询渠道。
(十二)甲方应对乙方资料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另 有规定或要求、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或在甲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五)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托管资金账户暂不能使用的,甲 方可限制相关网上托管银行服务功能。待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后甲方恢 复相关网上托管银行服务。托管资金账户销户的,该账户相关的网上 托管银行服务相应终止。
(六)对于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错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接收到的指令或文件信息不明确、存在乱码、不完整或无 法辨认; 2.乙方未能正确依据甲方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的说明操 作;乙方不按照甲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托管银行操作手册》规定的 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3. 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形。 (七)如乙方因甲方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差错、故障或其
(四)乙方使用甲方网上托管银行服务时,应按管理需要设置审 核人员、复核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和资产权限;如因权限设置 不当造成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乙方设置 的审核人员、复核人员和经办人员为乙方授权人员,使用交易介质和 交易密码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操作,均视同乙方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 信息记录均视同该项交易和操作的有效凭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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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建设银行及网上银行客户应遵守本章程,网上银行交易受本章程约束。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的网上银行是建设银行通过因特网向客户提供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第四条建设银行应在保障网上银行系统稳定运行、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系统功能,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第五条客户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交易所产生的经过数字签名的电子支付信息,为有效的支付依据。
依据电子支付信息打印的纸式凭证,与客户填制的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银行据此进行有关业务处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服务对象第六条网上银行系统可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客户理财及信息等各类服务。
第七条凡已在建设银行开立账户的公民(自然人,以下称“个人客户”)、法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称“企业客户”)均可申请网上银行业务服务。
第三章个人客户申请程序第八条申请网上银行服务的个人客户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在网上或柜台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获得个人客户凭客户识别号,设定密码。
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第九条个人客户签约时应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资料;银行应认真审查,对符合网上银行申请条件的客户,由客户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服务个人申请表》上签字。
第十条个人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自助下载由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电子证书。
第十一条个人客户凭客户识别号、密码、电子证书等办理所有网上银行个人业务,也可以仅凭客户识别号与密码使用网上银行提供的查询类、小额支付类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开通及服务指南-个人篇
中国建设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开通及服务指南个人篇目录第一章网上银行个人服务开通和使用流程 (3)第二章电话银行个人服务开通和使用 (12)第三章手机银行服务开通和使用流程 (21)第四章手机短信金融服务开通和使用流程 (32)第五章网上银行特约商户服务开通和使用流程 (38)第六章网点柜台办理个人客户签约流程 (42)第七章国际互联网站服务功能和应用 (73)第一章网上银行个人服务开通和使用流程第一节定义个人网上银行是指客户通过上网电脑操作享受的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存款、银行贷款、银行结算、银行代理中间业务、信用卡、投资理财及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等各类金融服务。
特点和优势:方便——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只要能上网,就可以享受到建设银行开办的各类金融服务,省时!省力!快捷——个人网上银行网页简洁明了、操作步聚少,无须学习,即联即用!速度快!经济——申请个人网上银行免费,使用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收费打折优惠,通过网上银行购买基金享受手续费优惠(降低认购费率或申购费率)。
安全——个人网上银行使用国际最先进的USBKEY存储证书,以及动态口令技术等多种安全策略,保障资金安全。
自主——个人网上银行以客户为中心,采用人性化、个性化的页面和操作流程,体现您的自主权利。
第二节功能与服务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包括九大类91项服务功能,主要有:(一)银行账户管理(我的账户)具体服务功能为:个性化页面设臵(我的网银),账户查询,追加新账户,开设虚拟卡,VIP对电子账单查询,账户个性化设臵,与他人共享账户查询(E 家亲账户管理),账户注销,账户挂失,支票通账户管理,预约换卡,公积金账户查询,企业年金查询,与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互动。
(二)转账汇款具体服务功能为:活期存款到活期存款转账,活期转定期,向企业转账,跨行转账,预约转账,批量转账,个人向境外外汇汇款,转账汇款结果查询。
(三)缴费支付具体服务功能为:单笔缴费,批量缴费,预约缴费,缴费结果查询,缴费记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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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改善客户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中国建设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服务:指乙方借助国际互联网、公共通讯、电话集成线路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理财服务及信息类服务。
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可分为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服务、短信金融服务、家居银行服务等。
身份认证要素:指在电子银行交易中乙方用于识别甲方身份的信息要素,如客户号(用户昵称、证件号码等)、密码、电子证书、网银盾、动态口令、签约设置的主叫电话号码、签约设置的手机SIM卡或UIM卡等。
密码:指甲方在电子银行服务中使用的各种密码,如登录密码、交易密码、账户密码等。
交易指令:指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乙方发出的查询、转账、购买金融资产等指示。
错误:指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一)网上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银行网站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网上银行,成为网上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小额支付和缴费、信用卡还款等服务。
甲方到银行柜台或银行移动POS签约,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成为网上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网上支付、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黄金业务、信用卡、保险业务、贷款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二)电话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通过95533客户服务电话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电话银行,成为电话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缴费、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等服务。
甲方可在银行柜台或银行移动POS签约,成为电话银行的高级客户;为方为网上银行高级客户的,也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电话银行签约,成为电话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黄金业务、电话支付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咨询、投诉、建议、口头挂失、登记预约等增值信息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电话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三)手机银行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甲方利用银行网站、网上银行、手机等途径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自助开通手机银行,成为手机银行的普通客户。
普通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小额支付和缴费、手机股市、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等金融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
甲方可在银行柜台或银行移动POS签约,成为手机银行的高级客户;为方为网上银行高级客户的,也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手机银行签约,成为手机银行的高级客户。
高级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查询、转账、缴费、证券基金业务、外汇业务、手机股市、信用卡等服务,高级客户还可申请开通或变更其他手机银行所提供的功能。
(四)短信金融服务的开通及服务内容POS等途径登记甲方个人基本信息甲方利用手机短信、银行网站、手机银行、银行柜台、银行移动签约及账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后,成为短信金融客户。
短信金融客户可享受的服务包括:金融信息通知、查询、安全提示、交易提醒等服务。
(五)客户享受上述电子银行服务还须具备相关电子设备、能接入相应电子银行系统的网络等前提条件。
第三条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一、主要权利(一)甲方申请开通相应电子银行服务后,有权依本协议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对本协议项下电子银行服务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
(三)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相关交易后,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乙方营业网点补登存折或补打交易凭证。
二、主要义务(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站(网址: ),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办理电话银行业务,应直接拨打乙方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而不要拨打任何其他电话。
(二)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乙方不定期通过网点、网站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
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银行业务时,还应同时遵守通过普通渠道(如银行柜台渠道等)办理该业务所需遵循的乙方相应规定,但乙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服务渠道能够更改的个人资料,甲方可自行通过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变更,因甲方个人资料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等原因而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不得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送违法的、与交易无关的或破坏性的信息,不得干扰乙方电子银行系统的正常进行。
短信金融服务中所有短信内容不得含有客户号、密码等关键信息。
(五)甲方身份认证要素(具体内容请见本协议第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乙方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识别甲方的依据,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或交于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使用。
使用上述身份认证要素所完成的一切交易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如甲方的身份认证要素(具体内容请见本协议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发生遗失、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盗用等可能导致甲方账户安全性降低的情形,甲方应立即对账户进行挂失或对相关电子银行渠道进行终止,在挂失或终止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在移动运营商的手机号码销号与其在手机银行系统、短信金融服务系统的注销不能相互替代。
甲方如需办理相关电子银行业务的注销,应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定予以办理。
(八)甲方应对其发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发出的指令经乙方执行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
甲方发现账户变动与本人的实际交易操作不符的,甲方应自发生该种不符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错误通知并应说明错误发生的可能原因、有关的账号、金额等情况。
对甲方发出的错误通知,乙方将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
如乙方认为错误确已发生并系乙方的原因,乙方将及时对错误加以纠正。
(十)甲方应采取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电脑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防止身份认证要素(具体内容请见本协议第一条的相关规定)被盗或泄漏;甲方同时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使用相关电子银行渠道。
对于自设密码,甲方应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易记的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
对于申请开通电子银行服务时受技术条件限制只能设置数字密码的,甲方应于开通电子银行服务后及时将其更换为安全性更高的密码。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公布的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一、主要权利(一)为不断改进电子银行服务,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和改造。
(二)为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有权根据客户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对于客户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限额、操作流程等可能有不同要求,甲方应当遵守。
乙方对涉及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安全策略调整,应当通过网点、网站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公布或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公告。
(三)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电子银行服务系统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
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调整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终止相关电子银行服务,但在申请终止相关电子银行服务之前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的,仍然应当遵守相关调整内容。
甲方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不遵守乙方调整内容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四)乙方有权按照所公布的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关费用。
已收取的费用在相关电子服务渠道终止、本协议变更或终止等情形下均不予退还。
(五)对于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错误的发生,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2.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3.甲方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4.乙方收到的交易指令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5.甲方未能正确依据电子银行服务的说明操作;6.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
二、主要义务(一)乙方应及时受理甲方相关电子银行服务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服务。
(二)对于乙方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甲方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询渠道。
(三)乙方应对甲方资料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或在乙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四)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所申请的相应电子银行服务(部分服务须经甲方另行开通方能享受的,待甲方开通后乙方予以提供),并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的交易指令。
(五)乙方为甲方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甲方资金使用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计付赔偿金。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中止和终止(一)甲方通过网上银行、电话、手机等自助渠道申请电子银行服务的,本协议自甲方通过自助渠道系统开通电子银行服务时生效;甲方通过乙方柜台申请电子银行服务的,本协议自乙方同意其申请并在乙方系统中设置成功后生效。
(二)甲方变更或终止电子银行服务,须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定通过乙方营业网点、相关电子银行渠道办理。
甲方终止电子银行服务前应偿清所有应付款项。
(三)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等自助渠道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本协议自甲方终止指令进入乙方系统时终止。
甲方通过乙方柜台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本协议自乙方同意其终止申请并在乙方系统中设置成功后终止。
(四)甲方不遵守本协议或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包括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或存在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账户暂不能使用的,相关电子银行服务亦相应中止,待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后恢复相关电子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