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文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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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库名称:鉴定审定部门:鉴定时间:填表说明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

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

附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1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1.1任务和鉴定范围1.2基本要求1.3主要内容2工程基本情况2.1工程概况2.2工程设计与审批过程2.3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及质量监督单位2.4工程建设过程及当前形象2.5下闸蓄水前应达到的工程形象要求3工程防洪与度汛3.1设计洪水复核3.2工程防洪能力3.3导流洞(孔)封堵方案及施工3.4导流洞(孔)封堵后次年工程度汛要求及工程进度安排3.5导流洞(孔)封堵与下游用水要求3.6水库蓄水安排3.7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及操作运用方式3.8工程防洪安全评价4枢纽工程地质4.1区域构造条件4.2地形地质条件4.3水文地质条件及水库渗漏4.4枢纽区综合地质条件评价5单位工程安全鉴定意见5.1挡水建筑物(包括:工程地质及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及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及施工缺陷处理、施工期安全监测的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5.2泄(溢)洪、冲沙、放空及消能建筑物(包括:工程地质及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及设计变更、水工模型试验、施工质量及施工缺陷处理、金属结构及电源、施工期安全监测的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5.3影响工程安全的边坡、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及防护工程(包括:工程地质、设计、施工质量、施工期安全监测、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5.4与蓄水有关的发电引水系统(包括:工程地质及开挖的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及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及施工缺陷处理、施工期安全监测、金属结构及电源、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5.5下闸蓄水对环境的影响及下游用水的要求6特殊工程问题安全鉴定意见7蓄水安全鉴定意见7.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洪水标准7.2区域构造稳定和枢纽工程地质7.3挡水建筑物7.4泄(溢)洪、排沙、放空、引水及消能建筑物7.5边坡稳定7.6金属结构7.7安全监测7.8下闸蓄水方案及工程安全度汛7.9特殊工程问题7.10蓄水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8安全鉴定专家签名表(注明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附:安全鉴定工作依据的主要文件、资料目录及图纸说明:1、安全鉴定报告须有鉴定单位名称和审查页,并由鉴定单位盖章;2、本大纲所列鉴定内容是安全鉴定中必须检查的项目,鉴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项目法人要求增加其它必要的鉴定内容。

水电站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水电站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水电站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水电站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院二○○七年四月*水电站大坝上游全景*水电站大坝下游侧面*大坝右坝肩水库进水口目录1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及工程建设概况 (1)1.1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 (1)1.1.1 工作任务 (1)1.1.2 工作范围 (1)1.2工程概况 (1)1.3工程特性表 (1)1.4工程等级与建筑物级别 (4)1.5工程进度 (4)1.6重大设计变更 (4)2 工程地质 (5)2.1坝址地质概况 (5)2.1.1 地形地貌 (5)2.1.2 地层岩性 (5)2.1.3地质构造 (5)2.1.4 岩体风化 (7)2.1.5 水文地质 (8)2.1.6 坝址工程地质评价 (9)2.2隧洞进水口 (9)2.2.1 地层岩性 (9)2.2.2 地质构造 (9)2.3结论 (9)3 防洪标准复核 (10)3.1流域概况及水文气象特征 (10)3.2洪水复核 (10)3.2.1设计暴雨计算 (10)3.2.2设计洪水 (11)3.2.3洪水调节计算 (12)3.3挑流消能复核 (13)3.4坝顶高程复核 (15)4 坝体应力分析 (17)4.1拱坝基本情况 (17)4.1.1 大坝等级和设计标准 (17)4.1.2 拱坝轴线及拱坝体型设计 (17)4.1.3 计算采用的参数 (19)4.2拱坝设计应力分析 (20)4.2.1拱坝应力分析方法 (20)4.2.2 设计计算工况组合 (20)4.2.3 拱坝应力计算成果 (20)4.3蓄水安全鉴定拱坝应力分析 (21)4.3.1 拱坝应力分析方法 (21)4.3.2 蓄水安全鉴定拱坝应力复核计算运行工况组合 (22)4.3.3 运行工况线性计算数据成果 (22)4.3.4 应力计算成果分析 (26)4.3.5 拱坝封拱温度 (29)4.4评价 (29)5 拱座稳定分析 (30)5.1拱座稳定分析方法 (30)5.2荷载及组合 (30)5.2.1 荷载计算 (30)5.2.2 荷载组合 (30)5.3抗滑稳定计算公式 (30)5.3.1 抗滑稳定计算公式 (30)5.3.2 允许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32)5.4.1 蓄水安全鉴定复核计算方法及结果 (32)5.4.2 拱座稳定分析结论 (34)6 坝体质量情况 (35)6.1基础开挖及处理 (35)6.1.1 坝基开挖 (35)6.1.2 坝基基础处理措施 (35)6.1.3 坝基帷幕灌浆处理 (36)6.1.4 坝基固结灌浆处理 (36)6.1.5 断层破碎带处理 (37)6.1.6 基础开挖及处理施工质量评价 (37)6.2坝体砌筑 (39)6.2.1 原材料质量 (39)6.2.2 坝面砌筑 (39)6.2.3 坝身砌筑 (39)6.2.4 溢流堰砼浇筑 (40)6.2.5 大坝砌体挖坑试验成果 (40)6.2.6 坝体砌筑的温度控制 (41)6.2.7 坝体外观质量 (41)6.3坝体施工期间受台风影响情况 (41)6.4坝体工程质量评价 (41)7 现场检查情况 (42)7.1大坝结构 (42)7.1.1 大坝检查情况 (42)7.1.2 坝顶溢洪道 (42)7.1.3 引水系统 (42)8 金属结构 (43)8.1大坝排砂放空钢管 (43)8.2发电输水隧洞进水口 (43)9 蓄水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 (44)9.1蓄水安全鉴定结论 (44)9.2建议 (44)1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及工程建设概况1.1 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1.1.1 工作任务受**水电开发公司的委托,由***省***院负责并组织专家组对**水电站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为水库蓄水验收提供依据。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试行)(报批稿)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目次1 总则 (1)2 蓄水安全鉴定 (1)2.1 任务与工作容 (1)2.2 工作程序 (3)2.3 评价项目 (4)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4)3.1 任务与工作容 (4)3.2 工作程序 (5)3.3 评价项目 (7)4 评价工作容 (7)4.1 一般评价容 (7)4.2 不同类型土建工程评价容 (10)5 附则 (15)附录A-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16)附录A-2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17)附录A-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编写要求 (18)附录A-4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22)附录B-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 (31)附录B-2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 (32)附录B-3 各参建单位竣工报告各单位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评价容要求 (33)附录B-4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 (34)1 总则1.0.1 为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由水利系统管理和主持验收的大中型水库和其他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

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可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鉴定围和工作容。

1.0.4 鉴定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机构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1.0.5 蓄水安全鉴定时,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资料的准备,并提供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全监测等单位负责提供自检报告和相关资料。

1.0.6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提供为竣工验收准备的相关竣工报告。

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苍山县长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1任务与范围 (3)1.1任务 (3)1.2范围 (3)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3)2.1基本要求 (3)2.2鉴定的主要内容 (4)3所需准备的资料 (6)3.1工程资料分类 (6)3.2对资料的要求 (7)4自检报告 (7)4.1工程地质自检报告 (8)4.2工程设计自检报告 (8)4.3施工质量自检报告 (9)4.4工程监理自检报告 (10)4.5金属结构工程自检报告 (11)4.6工程安全监测及成果分析报告 (11)5安全鉴定工作安排 (11)1任务与范围1.1任务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要求,受苍山县长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局的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苍山县长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与下闸蓄水有关已完建工程做出安全评价,为蓄水验收提供必要的依据。

1.2范围长新桥水库位于苍山县,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农田灌溉、淡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经水利部淮委和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水利厅的批复,长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经与苍山县长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局研究,本次工程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是: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及已调试完毕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以及涉及工程安全的近坝库岸稳定、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工程蓄水安全运行有关的工程项目。

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2.1基本要求安全鉴定工作严格遵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进行,其基本要求是:2.1.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安全蓄水的条件。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要求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要求

A.4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要求1 鉴定工作概况1.1 工作任务1.2 工作范围1.3 工作内容1.4 工作安排1.5 专家组组成2 工程建设概况2.1 工程概况2.2 工程设计与审批过程2.3 工程主要设计变更与审批情况2.4 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2.5 工程建设过程及当前工程形象面貌3 工程防洪度汛与蓄水方案3.1 设计洪水复核3.2 工程防洪标准和泄流能力3.3 水库蓄水前工程形象面貌要求3.4 工程防洪度汛方案3.5 水库初期蓄水方案3.6 评价与建议4 工程地质4.1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简况4.2 区域构造及地震动参数4.3 水库工程地质条件4.4 枢纽区基本地质条件4.5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4.6 天然建筑材料4.7 评价与建议5 工程设计5.1 初步设计主要成果简述5.2 主要建筑物设计5.3 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处理5.4 评价与建议6 导流建筑物封堵工程6.1 工程概况6.2 封墙工程设计6.3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6.4 评价与建议7 土建工程施工7.1 施工概况7.2 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7.3 主要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7.4 施工质量检测7.5 施工质量缺陷及处理7.6 工程验收及质量评定7.7 评价与建议8 金属结构8.1 金属结构概况8.2 主要设计变更8.3 金属结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8.4 闸门及启闭机供电、控制、通信及照明8.5 评价与建议9 工程安全监测9.1 监测项目与布置9.2 监测仪器安装埋设与观测9.3 监测资料整编与成果分析9.4 评价与建议10 蓄水安全鉴定意见10.1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标准10.2 工程形象面貌10.3 工程防洪度汛与蓄水方案10.4 工程地质10.5 工程设计10.6 导流建筑物封堵工程10.7 土建工程施工10.8 金属结构10.9 工程安全监测10.10 鉴定结论及建议附件1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名单附件2 ××××工程特性表附件3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附件4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主要依据资料清单附件5 ××××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附图。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试行)(报批稿)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目次1 总则12 蓄水安全鉴定12.1 任务与工作内容12.2 工作程序32.3 评价项目4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43.1 任务与工作内容43.2 工作程序53.3 评价项目64 评价工作内容74.1 一般评价内容74.2 不同类型土建工程评价内容95 附则14附录A-1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15附录A-2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15附录A-3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编写要求16附录A-4 蓄水(通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格式20附录B-1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编写格式28附录B-2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要求29附录B-3 各参建单位竣工报告各单位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评价内容要求30附录B-4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311 总则1.0.1为规X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由水利系统管理和主持验收的大中型水库和其他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

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可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鉴定X围和工作内容。

1.0.4鉴定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机构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1.0.5蓄水安全鉴定时,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资料的准备,并提供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全监测等单位负责提供自检报告和相关资料。

1.0.6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提供为竣工验收准备的相关竣工报告。

1.0.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工程安全问题,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或专项安全鉴定。

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附件一山西省××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水利部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争论院2023年五月十二日目录1任务与范围2根本要求和主要内容3所需预备的资料4自检报告5安全鉴定工作安排附:1 建设各方应为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供给的主要图纸2 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名单〔略〕1 任务与范围1.1任务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方法》〔水建管〔1999〕177 号〕的要求,受榆社县××水库续建工程工程部的托付,水利部山西水利水利勘测设计争论院组织专家,对××水库工程进展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与下闸蓄水有关已完建工程做出安全评价,为蓄水验收供给必要的依据。

1.2范围经与××水库续建工程工程部争论,本次工程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是:拦河坝〔粘土斜墙堆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工程进水口、根底防渗工程及已调试完毕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构造、安全监测设施,以及涉及工程安全的近坝库岸稳定、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工程蓄水安全运行有关的工程工程。

2 根本要求和主要内容2.1根本要求安全鉴定工作严格遵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方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及《水利工程工程验收管理规定》〔部令30 号〕进展,其根本要求是:2.1.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安全蓄水的条件。

2.1.2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觉察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当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做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展分析和做出评价。

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1.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1.1任务和鉴定范围1.1.1根据水利部1999年4月16日颁布开始执行的《水利水电建设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文)及2000年5月29日颁布开始执行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建管治[2000]11号文)通知的要求,受新疆吉木萨尔市西大龙口水库工程建设管理站的委托,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承担西大龙口水库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

专家组由5位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

1.1.2经与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次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范围为水力利冲填坝、灌溉放水洞、溢洪道、各类闸门和起闭机、建筑物基础处理、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

1.2安全鉴定的基本要求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是对影响水力冲填坝安全蓄水相关工程的地质、设计、施工运行的有关工程问题进行安全评价,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水库工程所属建筑物的蓄水运行安全。

1.2.1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参数)是否合理、需阐明原因,重要设计变更是否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1.2.2施工、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要求,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并提出评价。

1.2.3全部安全鉴定工作应严格遵守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文)进行。

1.3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1.3.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1.3.2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

1.3.3工程防洪与度汛安全评价。

(1)设计洪水复核。

(2)工程防洪能力。

(3)复核水力冲填坝坝顶安全超高。

1.3.4枢纽工程地质和抗震安全性评价。

(1)对水库诱发地震和水力冲填坝抗震稳定性进行评价。

(2)枢纽区综合地质条件评价。

1.3.5单位工程安全鉴定意见。

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摘要:一、蓄水安全鉴定的重要性二、蓄水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2.河道、湖泊安全鉴定3.水电站安全鉴定三、蓄水安全鉴定的方法和标准1.工程检查与观测2.安全评价与风险分析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四、蓄水安全鉴定的组织与管理1.鉴定机构的资质与职责2.鉴定的程序与要求3.监管部门的作用与责任五、蓄水安全鉴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1.我国蓄水安全鉴定的现状2.存在问题和挑战3.发展趋势与建议正文:蓄水安全鉴定是一项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重要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蓄水安全鉴定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一、蓄水安全鉴定的重要性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而蓄水安全则是水利工程安全的关键因素。

蓄水安全鉴定通过对水库大坝、河道、湖泊以及水电站等各类蓄水设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对于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蓄水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蓄水安全鉴定的对象包括水库大坝、河道、湖泊以及水电站等各类蓄水设施。

主要内容包括:1.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对水库大坝的稳定性、渗流、结构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判断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运行条件。

2.河道、湖泊安全鉴定:对河道、湖泊的行洪能力、水流状况、河岸稳定性等进行分析,评估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水电站安全鉴定:对水电站的机组运行、水工建筑物、电气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三、蓄水安全鉴定的方法和标准蓄水安全鉴定的方法和标准主要包括:1.工程检查与观测:通过现场检查、观测、试验等手段,获取工程实际情况,为安全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2.安全评价与风险分析:根据工程检查与观测的结果,对蓄水设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识别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在蓄水安全鉴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 8 2.1 工程等级与设计洪水标准 ................................................................................ 8 2.2 水文计算 ............................................................................................................ 8 2.3 水库泥沙 ............................................................................................................ 9 2.4 特征水位及工程防洪能力复核 ...................................................................... 10 2.5 抗震设计标准 .................................................................................................. 12 2.6 评价意见与建议 .............................................................................................. 12
8 混凝土工程 ..................................................................................................... 60 8.1 混凝土设计指标 .............................................................................................. 60 8.2 混凝土原材料 .................................................................................................. 60 8.3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 65 8.4 混凝土施工 ...................................................................................................... 66 8.5 混凝土施工质量 .............................................................................................. 67 8.6 混凝土施工质量缺陷及处理 .......................................................................... 67 8.7 评价意见与建议 .............................................................................................. 68

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大纲

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大纲

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大纲一、引言南山水库位于中国南部,是一个重要的水库工程。

为了保证水库的安全运行,每年都需要对其进行鉴定。

本文主要介绍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大纲。

二、鉴定对象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对象是南山水库。

三、鉴定分析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1. 工程结构分析应对南山水库的堤坝结构、溢洪道、泄水设施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洪水分析应根据南山水库所在的流域特点和历史洪水等级,确定水库所需的调节洪水的安全库容,并考虑洪水规模等,判断水库蓄水安全性能。

3. 土壤和地质环境分析对南山水库周边土壤和地质环境进行分析,确定是否符合固定和防滑的工程要求,以及存在的地质灾害等。

4. 放水安全分析针对南山水库的放水工作,对水位控制、水流速度等进行分析评价,确保其不对下游地区造成不利影响。

5. 安全管理分析评估南山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恰当,是否有必要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四、鉴定标准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应遵循以下的标准:1. 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2. 水利部颁布的评定标准水利部颁布的评定标准对于南山水库的安全评估提供了可以依据的标准,应按照要求进行分析。

3. 安全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对于鉴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并落实到实施方案中,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五、鉴定的主要内容南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 技术文本为了便于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的开展,需要准备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文本。

2. 水文测验对南山水库的水文数据进行测验,计算各种水文参数,以便进行鉴定。

3. 工程结构分析对水库的堤坝、溢洪道、泄水设施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土壤与地质环境分析对南山水库周边的土壤和地质环境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存在不利的地质灾害等。

5. 放水安全分析针对南山水库的放水工作进行分析评价,确保其不对下游地区造成不利影响。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2017年修正)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2017年修正)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12.22•【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第四条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已竣工投入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遵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蓄水安全鉴定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第八条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XXX水电站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XXX水电站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XXX水电站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1任务与工作范围1.1任务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的要求,受某某某某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某某某某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多某某某某某某水电站水库大坝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1.2工作范围经与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为拦河大坝、厂房、导流泄洪洞、进水闸、冲沙闸等。

2基本要求安全鉴定应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初期与蓄水安全有关的问题逐一进行安全评价。

(1)蓄水安全鉴定应严格遵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工作。

(2)评价设计质量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设计变更须阐明原因,重要设计变更需有原审批的文件。

超出规范要求的问题须进行充分论证。

(3)评价施工、安装质量依据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要进行处理并提出评价。

3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3.1工程形象面貌与工程防洪、度汛安全性评价(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下闸蓄水要求;(2)工程防洪安全性评价(包括设计洪水标准是否合适,坝顶安全超高是否满足)。

3.2大坝(厂房)安全性评价(1)坝基及库岸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2)坝基及库岸工程处理措施安全性评价;(3)大坝抗震安全性评价;(4)大坝渗流安全性评价;(5)大坝结构安全性评价。

3.3泄洪导流洞安全性评价(1)泄洪导流洞泄流能力评价;(2)结构安全性评价;(3)消能防冲设施评价。

3.4进水闸安全性评价(1)进水闸水力学安全评价;(2)进水闸的结构安全性评价;(3)进水闸的运行可靠性评价。

3.5冲沙闸安全性评价(1)冲沙闸水力学安全评价;4安全鉴定成果《多贡麻水电站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设计自检报告、施工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运行管理自检报告、工程安全及分析报告、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论证报告等,这为使各方编写的自检报告能够满足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现提出各类自检报告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供编写自检报告时参考使用。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2004年04月27日17:13 水利部网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

坝高小于15米、库容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

大坝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

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

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

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

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1.大坝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2.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专家;3.有关设计和施工部门的专家;4.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的专家;5.有关大坝安全管理单位的专家。

通水安全鉴定规范

通水安全鉴定规范

通水安全鉴定规范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第四条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已竣工投入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遵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执行。

第七条蓄水安全鉴定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第八条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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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〇年八月目录一、任务与工作范围二、工程概况三、安全鉴定依据四、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内容五、安全鉴定工作方式六、安全鉴定工作初步安排七、安全鉴定工作所需有关单位提供的主要资料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的规定,蓄水安全鉴定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为规范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根据委托单位要求,编写《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一、任务与工作范围受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成专家组,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670-2015)等的要求,对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为工程蓄水验收提供依据。

蓄水安全鉴定任务如下:依据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专题报告、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检查设计依据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检查土建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引(取)水建筑物进水口工程以及库岸边坡、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价,提出确保工程蓄水运行安全的建议;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要求;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与蓄水安全鉴定相关的工作。

对不符合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并涉及工程安全的问题,认真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上述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但专家认为存在工程安全问题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

蓄水安全鉴定时还应对工程蓄水前应具备的形象面貌、下闸蓄水方案、下闸后工程度汛措施等提出评价意见。

蓄水安全鉴定范围是挡水、泄水建筑物,引(取)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及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边坡及消能设施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项目。

二、工程概况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位于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菜板河的右岸支流白泥河上游,坝址地处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五桂村和复兴村交界处,距古蔺县城50km,控制集水面积26.1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302万m3。

观文水库工程任务主要以灌溉为主,兼顾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

水库正常蓄水位1090.00m,相应库容1058万m3,总库容1338万m3。

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129万m3,供水范围包括古蔺县观文水库以南、赤水河以北、菜板河以西、新马河以东的带状地域,幅员面积237.6km2,占全县的7.5%,可以保障古蔺县观文、白泥、椒园、皇华4个乡镇5.43万亩农田灌溉和灌区4.3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对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观文水库工程为Ⅲ等工程,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渠道为5级建筑物。

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渠道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工程由水库枢纽和灌区渠系两大部分组成。

水库枢纽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放空)隧洞等建筑物。

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坝顶高程1094.00m,坝顶宽度7.0m,坝顶长163.29m,最大坝高46.5m。

灌区渠系包括干渠、椒园分干渠、白泥分干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渠道长度分别为干渠7.91km、椒园分干渠16.38km、白泥分干渠13.14km,渠首设计流量分别为2.2m3/s、1.56m3/s、0.64m3/s。

三、安全鉴定依据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670-2015);3、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4、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题报告以及项目审查、评估意见;5、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6、建设情况报告及设计、施工、监理等自检报告。

四、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初步确定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670-2015)及其它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编写《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主要内容如下:1、水库蓄水与防洪评价(1)水文资料系列延长后设计洪水复核。

(2)工程蓄水方案评价。

(3)下闸蓄水后工程度汛方案评价。

2、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检查大坝等建筑物实际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是否发生变化,对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筑物安全性进行重点复核评价,对各建筑物开挖揭露的重大地质缺陷及处理措施进行评价,必要时要求提出专题报告。

3、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进度安排评价对蓄水前工程形象面貌、蓄水方案、下闸蓄水后遗留工程项目及完成时间提出评价意见。

4、建筑物设计评价主要是检查初步设计审查与评估意见中遗留问题及落实情况,重点是初步设计后的重大设计变更和优化设计。

检查工程在设计、施工方面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提出单位工程安全评价意见。

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施工详图、设计技术要求等。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工程等别及设计安全标准评价按国家及行业规范对工程等别、各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非溢流坝、溢流坝、消能防冲设施、岸坡治理工程。

(2)挡水建筑物设计评价评价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坝体稳定、大坝防渗、基础处理等计算方法及成果,检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泄水建筑物设计评价评价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坝体稳定、坝体应力、坝体结构、地基渗透稳定,大坝防渗、基础处理、泄流能力及下游消能防冲等计算方法及成果,检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引水建筑物设计评价评价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坝体稳定、大坝防渗、基础处理等计算方法及成果,检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库周边坡治理设计评价评价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坝体稳定、地基应力、地基渗透稳定,检查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基础处理等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主要设计变更和调整评价对初步设计审批后工程设计变更和调整进行评价,鉴定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及操作运用方式评价。

6、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并对其处理措施及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检查单元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抽查施工原始资料和设备制造验收签证等,必要时采取布置钻孔取样、试验、现场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查。

7、金属结构工程安全评价对与蓄水和泄洪、度汛等有关的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进行评价。

8、对下闸蓄水前工程形象面貌要求和下闸蓄水方案进行评价,确定下闸蓄水后遗留的工程项目及完成时间。

9、安全监测工程安全评价及监测成果分析评价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是否满足蓄水和运行要求,综合分析蓄水大坝等主要建筑物安全监测资料,分析评价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10、蓄水安全鉴定结论和建议从工程建设形象面貌、防洪安全、工程地质、设计、土建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监测等方面对工程蓄水安全性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对工程是否具备蓄水条件提出鉴定结论,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建议。

五、安全鉴定工作方式我公司将安排本公司和聘请长江水利委员会勘察或设计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并成立工作组配合专家组工作。

专家组主要由水文、规划、地质、水工、安全监测、施工、金结、机电等专业的专业组成。

在各专业安全评价的基础上,对有关建筑物进行综合性安全评价,最终对整个工程是否具备蓄水验收条件和蓄水后的安全性作出鉴定性结论。

安全鉴定专家组将在建设单位的支持下,在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配合下,独立进行工作。

安全鉴定专家组在现场调研、阅读参建方的自检报告、查阅施工和检测资料、从工程安全运行出发对枢纽各建筑物提出安全评价并与建设有关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客观、公正的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六、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安排(1)8月6日~8月7日,启动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鉴定单位提出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管理自检报告编写要求,部分专家赴现场收集工程资料,查勘施工现场,与参建单位现场人员座谈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了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蓄水计划,明确下步工作安排,确定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2)8月30日,各单位提交自检报告初稿后,9月中上旬,专家组赴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工作,召开蓄水安全鉴定座谈会,对各单位自检报告提出意见及对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提出建议。

具体工作如下:1)听取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对设计、地质、施工、监理自检报告和施工期安全监测资料分析报告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2)对工程蓄水计划、蓄水前工程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蓄水后度汛方案等方面问题与建设、设计及监理单位交换意见。

3)听取项目法人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蓄水安全鉴定有关工作要求。

(3)专家组阅研自检报告和相关资料,编写安全鉴定报告,讨论有关技术问题,并请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与解释。

(4)专家组讨论鉴定结论和对工程蓄水验收及下步工作的建议,并与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交换意见,向委托单位提交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委托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蓄水安全鉴定报告,10月上旬向委托单位提交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正式成果。

(5)按委托单位要求派专家参加蓄水验收会。

七、安全鉴定工作所需有关单位提供的主要资料1、第一类资料为安全鉴定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分别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制造安装等单位编制的自检报告和专题报告,以作为安全鉴定报告的附件。

(1)工程建设管理报告;(2)工程设计自检报告及附图;(3)工程地质自检报告及附图(如有);(4)土建工程监理自检报告;(5)土建工程施工自检报告;(6)工程安全监测施工、监理自检报告与施工期观测资料分析报告;(7)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监理自检报告;(8)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如有);(9)工程重大问题专题报告(如有)。

2、第二类资料(专家组查阅资料)(1)初步设计报告和图纸、相关批文、合同文件、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制造及安装图纸;(2)重大及主要的一般设计变更报告、专题研究报告;(3)相关验收报告,质监总站历次检查报告;(4)施工地质报告及编录图专题报告地震危险性分析;(5)有关审批文件和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6)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库底清理完成情况等资料;(7)有关专家咨询报告;(8)安全监测月报、年报、阶段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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