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生部修订版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以康复医学为基础,通过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患有各种疾病、损伤或者残疾的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专科。
为了提高康复医学科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
2.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管理团队,包括康复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3.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科室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4.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召开科室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人员管理1. 康复医学科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背景和专业技能,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
4.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轮岗制度,确保科室的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设备设施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康复设备和设施,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和维修记录。
五、诊疗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规范的康复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病历资料、康复治疗过程和效果等信息。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4.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共同制定综合治疗方案,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六、服务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患者预约和排班制度,确保患者的就诊需求得到满足。
2.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患者宣教工作,提供康复知识和生活指导,促进患者的康复进程。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以促进病患康复为目标的医学专科,通过综合运用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和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康复医师、护士和康复治疗师等职位,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科室主任负责整体科室的管理和决策,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承担特定的职责。
3. 康复医师负责患者的康复治疗方案制定、指导和评估。
4. 护士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包括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协助医师治疗等。
5. 康复治疗师负责进行康复治疗技术的操作和指导。
三、服务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登记和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诊断和康复治疗方案等内容。
2. 患者就诊时,应由接待人员进行登记,核实患者身份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 康复医师应进行全面的初诊,包括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4. 康复医师根据初诊结果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详细沟通,解释治疗内容、预期效果和可能的风险。
5. 康复治疗师按照康复医师制定的方案进行治疗,同时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定期评估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护士负责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提供必要的护理和协助医师进行治疗。
四、设备和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康复治疗设备,如理疗仪器、运动康复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包括整洁的治疗室、舒适的休息区和洁净的卫生间。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五、质量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科室的质量目标、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等。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以康复医学为基础,以康复治疗为主要手段,通过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技术,为患者提供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的专业科室。
为了提高康复医学科的管理水平,确保患者得到优质的康复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设立在医院内,直接隶属于医院的医务部门。
2. 康复医学科设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护士等职务,科主任为该科的管理者,负责科室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管理。
3. 康复医学科可根据需要设立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康复评估、康复床位等不同的工作组。
三、人员要求1. 科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包括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专业。
2. 科室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3. 科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
四、设备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适当的康复治疗设备和器械,包括理疗仪器、康复训练器材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适宜的康复治疗环境,包括舒适的治疗室、康复训练区等。
3.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文档管理系统,以便科室人员进行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
五、工作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科室工作制度,明确各类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康复治疗的评估和制定治疗方案的流程,确保个体化的康复服务。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病历和康复记录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和保密性。
4.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六、服务质量1.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康复效果。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对康复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与其他科室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医疗服务。
七、安全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治疗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修订版)精选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附件1: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医学、康复学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对患有各种疾病、损伤或残疾的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的医学专业。
为了提高康复医学科的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的康复效果和满意度,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科室设置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在医院内,具备独立的诊疗空间和设备。
2.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等。
3.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如神经科、骨科等。
三、患者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登记、档案管理、评估和随访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设备和设施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治疗设备,如康复训练器、功能评估仪器等。
2. 康复医学科应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
3. 康复医学科的诊疗空间应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整洁和舒适。
五、医疗质量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流程、操作规范等。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隐私保护。
六、专业培训和科研1.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2. 康复医学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康复医学科的学科发展和创新。
3.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七、患者满意度调查1.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康复治疗的评价和意见。
2.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和治疗效果。
八、总结本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工作,提高康复治疗的质量和效果。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康复治疗和护理。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为了提供全面的康复护理服务,匡助患者恢复功能和改善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专科。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结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
2. 科室主任负责整体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资源分配等。
3. 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并负责科研、教育培训等工作。
4. 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护士、物理治疗师等,根据患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三、设备与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设施,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康复需求。
2. 康复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舒适的治疗环境,包括璀璨的诊疗室、舒适的病房等。
四、康复治疗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标准的康复治疗流程,包括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康复治疗和康复评估等环节。
2. 康复评估应全面、系统地评估患者的身体功能、活动能力和社会参预度。
3. 康复计划应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制定,明确康复目标、治疗方法和时间安排。
4. 康复治疗应由专业的康复医师和技术人员进行,根据康复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5. 康复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患者的康复发展,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康复计划。
五、康复团队合作1.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护理服务。
2. 康复医学科应与康复相关的专业团队(如康复工程师、康复心理师等)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康复治疗方案。
3. 康复医学科应与社区康复机构、康复设施等建立合作关系,为患者提供康复出院后的继续护理和康复服务。
六、质量管理与安全措施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等。
2.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安全。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改进相关问题。
七、持续教育与科研1. 康复医学科应鼓励医务人员进行持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最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最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最新版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以及对社区康复医疗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第三条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医院必备临床科室。
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和心理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重症、复杂和疑难的残疾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作为区域性康复医学资源中心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宗旨是预防和改进各种疾病、损伤、畸形等导致影响患者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功能障碍。
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损伤及疾患康复(脑血管病、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伤病围手术期、骨性关节炎、脊柱伤病、骨折后、截肢、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性瘫痪、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本<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规范>要求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针对患有各种疾病或残疾的患者提供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专业科室。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作和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科室组织与管理1. 科室设置康复医学科应在医院内设置独立的科室,科室面积应满足康复设备和康复服务的需要。
科室应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等人员。
2. 科室领导科室应设立科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科主任应具备康复医学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3. 人员培训与考核科室应定期组织康复医学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4. 设备与设施管理科室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康复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科室应提供舒适、安全的康复环境,包括洁净的治疗室、舒适的病房等。
三、康复治疗流程1. 康复评估患者入院后,科室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康复评估,包括病史采集、身体功能评估、康复需求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并作为制定康复治疗方案的依据。
2. 康复治疗方案制定根据康复评估结果,科室应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方案应明确治疗目标、治疗方法、治疗频次和治疗时间等,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确认。
3. 康复治疗实施康复治疗应由专业的医生和康复师进行。
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治疗过程中应保护患者隐私和尊严。
4. 康复效果评估康复治疗结束后,科室应对患者进行康复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应与入院时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评估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解释和反馈。
四、康复护理管理1. 护理计划制定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科室应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护理计划。
计划应包括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护理计划的执行时间等内容。
2. 护理措施执行护理人员应按照康复护理计划进行护理措施的执行。
护理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康复效果,及时调整护理计划。
3. 护理效果评估科室应定期对康复护理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记录在护理记录中,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解释和反馈。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医院中的重要科室之一,致力于提供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匡助患者恢复功能和提高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作和良好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的组织架构应包括科室主任、副主任、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
2. 科室主任负责整体管理和决策,并与其他科室协调合作。
3. 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工作,负责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
三、人员要求1. 医生:- 应具备康复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执业资格。
-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制定合理的康复治疗方案。
- 需定期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2. 护士:- 应具备相关护理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
- 需定期参加康复护理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专业水平。
四、设备和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如运动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
2. 设施应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包括宽敞的康复治疗室、舒适的歇息区和洁净的洗手间。
五、工作流程1. 接诊和评估:- 患者到达科室后,由医生进行初步接诊和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和康复需求。
- 医生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和家属沟通。
2. 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组合。
- 医生和护士负责执行康复治疗方案,监测患者的康复发展和疗效。
3. 康复护理:- 护士负责康复护理工作,包括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指导等。
- 护士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理关系,提供情感支持和鼓励。
4. 沟通和协作:- 康复医学科与其他科室之间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综合医疗服务。
- 科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康复医学科的正常运作。
六、质量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审核等。
2. 医生和护士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为了提供全面、个体化的医疗服务,匡助患者恢复功能、改善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专科。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作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医生担任。
2.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
3. 康复医学科与其他科室应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患者的综合治疗。
三、设备和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如康复训练器、电刺激设备等,以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
2.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适宜的康复环境,包括宽敞的治疗室、舒适的歇息区等,以提升患者的治疗体验。
四、患者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管理制度,包括患者档案管理、治疗计划制定、治疗发展记录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并定期评估治疗效果。
3. 康复医学科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供专业的康复咨询和教育。
五、质量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规范化的治疗方法等,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3. 康复医学科应积极参预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医疗团队的专业水平。
六、安全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感染等措施,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七、继续教育1. 康复医学科应鼓励医疗团队进行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能力。
2. 康复医学科应组织定期的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活动,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八、总结本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和运作,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生部修订版)
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第三条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和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性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师,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和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工作为基础的,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和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协作密切、成本效果好的区域康复医学诊疗三级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当地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为了匡助患者恢复功能和提高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专科。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行和优质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科室主任应具备康复医学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负责制定科室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实施。
3.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师等职位,根据患者的具体需求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4.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并进行定期的病例讨论和交流。
三、设备和设施要求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如电动床、理疗仪器、康复训练器等,以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
2. 康复医学科应有舒适的治疗室和病房,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3.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康复辅助器具供应中心,为患者提供适当的辅助器具,如轮椅、助行器等。
四、康复治疗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并定期评估疗效。
2. 康复医师应与患者和其家属进行充分沟通,解释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
3. 康复治疗应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多个方面,以全面恢复患者的功能。
4. 康复治疗应遵循科学的康复原则,如适应性、个体化、系统性等,确保治疗效果最大化。
五、患者安全和隐私保护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错误报告和风险评估等,确保患者的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隐私保护意识。
六、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估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建立质量评估指标和进行内部审核等。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科室的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七、科研和教育培训1. 康复医学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室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研究能力。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为了帮助患者恢复功能和提高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专科。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良好运行和高效管理,制定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工作流程、设备管理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二、组织结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
2. 科室主任负责整个康复医学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科室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关项目的推进。
4. 专家团队应包括康复医学、康复护理、康复工程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确保提供全面的康复医疗服务。
三、人员配备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
2. 医生应具备康复医学专业背景,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3. 护士应具备相关护理专业背景,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4. 技术人员应具备康复工程或相关技术专业背景,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四、工作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接诊和评估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了解患者的康复需求。
2.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康复目标,制定相应的康复计划。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评估患者的康复进展,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4.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相关科室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制定综合性的康复治疗方案,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五、设备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治疗。
2. 康复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六、质量控制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 康复医学科应参与相关的外部质量评估活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七、总结本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工作流程、设备管理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以康复医学为基础,以康复治疗为主要手段,针对患者的功能障碍、残疾和社会参与问题进行综合性治疗的医学科室。
为了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提高康复治疗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和科室护士长等管理人员,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一支合理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康复护士等,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康复治疗服务。
3.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神经科、骨科、内科等,以便进行疾病诊断和综合治疗。
三、工作流程1. 接诊与评估(1) 康复医学科接诊患者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和功能障碍情况。
(2) 康复医学科医师应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解释。
2. 康复治疗(1)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康复治疗方案,安排相应的康复治疗师进行康复训练,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2) 康复治疗师应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制定详细的治疗计划,并定期评估患者的康复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康复评估与记录(1)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康复评估,以评估康复治疗的效果和患者的功能改善情况。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康复记录系统,记录患者的病历、康复评估结果、治疗方案、治疗过程和康复效果等信息。
4. 出院与追踪(1)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康复进展和治疗效果,判断是否可以出院,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解释。
(2) 出院后,康复医学科应进行患者的追踪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和支持。
四、设备与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康复治疗设备和设施,如理疗仪器、康复训练器材、辅助器具等,以满足患者的康复治疗需求。
2. 康复医学科应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帮助患者恢复功能和提高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营和优质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以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流程和标准。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员,负责患者的康复治疗和护理工作。
3. 科室主任应对康复医学科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
三、患者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登记、评估、治疗计划制定和康复效果评估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并定期评估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3.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综合康复治疗方案,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四、设备和设施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设施,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康复治疗效果。
2. 康复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领用、归还、维修和更新等,确保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五、人员培训和发展1.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2. 康复医学科应鼓励医护人员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和评价制度,激励医护人员积极进取和提高自身能力。
六、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康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安全控制制度,包括患者的安全教育、康复环境的安全管理和感染控制等,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指通过各种康复技术和手段,为患者提供全面、个体化的康复治疗服务,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功能能力。
为了规范康复医学科的管理工作,提高康复治疗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科室设置与人员配置1. 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床位数和患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2.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合格的医生、护士和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3. 医生应具备康复医学专业背景,具备临床经验和康复治疗技能。
4. 护士应接受康复护理培训,具备基本的康复护理知识和技能。
5. 康复治疗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三、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内容1.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全面的康复评估服务,包括患者的身体功能、认知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2.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个体化的康复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康复治疗方法和技术。
3.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治疗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4.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患者和家属应对康复过程中的心理压力和困惑。
5.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和社区康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转诊和康复护理指导服务。
四、康复医学科的管理要求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康复治疗的顺利进行。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的康复治疗信息和指导。
5. 康复医学科应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养,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五、康复医学科的设施与设备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康复治疗室和康复训练设施。
2.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康复治疗设备和器材,保证康复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生部修订版)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得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得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得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得转诊、培训与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得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得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第二条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得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得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第三条康复医学科就是卫生部规定得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就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就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与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得诊断与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得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与心里功能障碍得患者,提供全面与系统得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得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得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得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第五条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得领导与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得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得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性医院得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得康复治疗师,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得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与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工作为基础得,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与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得,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协作密切、成本效果好得区域康复医学诊疗三级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当地卫生事业得康复医学服务功能。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旨在通过全面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帮助患者恢复和提高生活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康复医学科的有效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结构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科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科室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护士、康复治疗师等岗位,根据需要确定具体人数。
3. 科室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确保康复治疗的顺利进行。
三、人员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等。
2.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激励。
四、康复治疗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制定康复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2. 康复治疗应包括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环节,确保治疗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3. 康复治疗应定期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康复进展进行调整和优化。
五、康复护理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设立专门的康复护理团队,负责康复护理工作。
2. 康复护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康复护理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服务质量。
3. 康复护理应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服务,包括日常生活护理、心理支持等。
六、质量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关标准和流程,确保康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3.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患者对康复服务的评价和需求。
七、信息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电子病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病历的电子化和信息的共享。
2.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机制,对康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为科研和改进提供依据。
3. 康复医学科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八、安全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和消毒、患者的安全防范等。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修订版)精选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附件1: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
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一、引言康复医学科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知识和技术,针对患者的功能障碍、残疾和疾病后遗症,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管理的学科。
为了保证康复医学科的高效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康复医学科的组织架构应包括科室主任、副主任、科室护士长等职位,具体人员根据科室规模和需求设定。
2.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整体管理和决策,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科室护士长负责护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康复医学科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康复科、物理治疗科、心理咨询科等。
三、人员要求1. 康复医学科的医生应具备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康复学相关知识,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 康复医学科的护士应具备扎实的护理专业知识和康复护理技能,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康复医学科的康复师应具备康复学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持有康复师执业资格证书。
4. 康复医学科的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咨询技能,持有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设备设施1. 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康复治疗仪器、功能评估仪器等。
2. 康复医学科应提供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包括治疗室、康复训练室、歇息室等。
五、康复治疗流程1. 康复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2. 康复治疗应由专业的医生或者康复师进行,根据患者的康复目标和发展,定期评估和调整治疗计划。
3. 康复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度,及时记录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反馈意见。
六、康复管理1. 康复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管理系统,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治疗记录、康复计划等。
2. 康复医学科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供专业、温暖的康复服务。
3. 康复医学科应定期开展康复效果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功能改善情况、生活质量提高情况等。
4. 康复医学科应与社区康复机构、康复辅助器具供应商等建立合作关系,为患者提供综合康复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与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第三条康复医学科就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就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就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与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与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与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与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性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师,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与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工作为基础的,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与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协作密切、成本效果好的区域康复医学诊疗三级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当地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
第三章构成第七条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应为医院内唯一面向全院从事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的学科,康复医学科组建应包含物理治疗部、作业治疗部、言语治疗部、传统康复治疗部、假肢与矫形器部5个部门,并具有相应的临床康复评估与康复治疗功能;根据需求与条件酌情设置康复心理治疗室、认知治疗室、疼痛治疗室及水疗室等。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未获本专业医师、治疗师注册资格的人员,不得跨专业从事康复诊疗工作。
)第八条二级以上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必须设置独立康复病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床位的5%;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床位的2、5%;一级综合医院可不设置独立康复病区。
)第四章人员配备第九条一级综合性医院康复机构至少配备2名专职康复治疗技师;二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配备不少于4名执业资格范围为康复医学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1名;8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技师,1名传统康复治疗人员(针灸或推拿人员),同时根据实际床位配备相应比例的康复专职护士;三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配备不少于6名执业资格范围为康复医学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2名;15名以上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技师,2名传统康复治疗人员(针灸或推拿人员),同时根据实际床位配备相应比例的康复专职护士);第十条二级与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兼职或专职的临床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士),具体人数根据科室业务需要而定。
第五章诊疗场所第十一条二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不少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业务用房;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业务用房,配置康复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以8-10平方米为宜。
第十二条康复医学科应设在便于功能障碍患者行动的医院内场所,根据需求与条件,康复治疗区域既可采取门诊、住院共用的设置方式,也可在门诊部、住院部分别设置)第十三条康复医学科门诊或独立病区主要公用设施应按国家相关无障碍设计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设备与器材第十四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设备总值不少于200万,配置要求如下:一、物理治疗设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式矫正镜、训练用棍、砂袋与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有氧训练功率车,康复治疗床(含网架),肩(肘、腕、指、膝、踝、髋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
其它物理治疗:应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中频治疗设备、低频治疗设备、高频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各1台。
二、作业治疗:应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纺织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
三、言语治疗: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
四、康复评估设备:应配置肌力与关节活动度评估设备、语言评估设备、作业治疗评估设备。
五、传统康复治疗:应配置针灸、推拿用品等第十五条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设备总值不少于500万,配置要求如下:一、物理治疗(一)运动治疗:至少配置训练用垫2张、肋木2副、姿式矫正镜2面、训练用棍5只、训练球3只、砂袋与哑铃、墙拉力器1付、划船器1付、手指肌训练器2台、股四头肌训练器2台、前臂旋转训练器1台、滑轮吊环1付、助力平行木1付、有氧训练功率车1台,康复治疗床(含网架)4张,肩、肘、腕、指、膝、踝、髋关节训练器各1套、减重训练设备1台、下肢机器人设备1台、上肢机器人训练设备1台、训练用阶梯1套、训练用球2个、平衡训练设备1台、平衡训练设备1套。
(二)其它物理治疗: 物理因子治疗:应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2抬)、中频治疗设备(2台)、低频治疗设备(2台)、高频治疗设备(1台)、光疗设备(2台)、超声波治疗设备(1台)、磁治疗设备(1台)、传导热治疗设备(1台)、冷疗设备(1台)、颈椎牵引设备(2台)、腰椎牵引设备各(2台)。
二、作业治疗:应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各1套。
三、言语治疗: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等。
四、功能评估: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估设备,肌电图诊断设备、电诊断设备(上述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平衡功能评估设备、言语评估设备、作业评估设备,根据需要可酌情配置步态分析设备。
五、康复工程: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的制作设备1套。
第七章诊疗范围第十六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诊疗范围:一、康复评估:肌力评估、关节活动度评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肢体运动功能评估、作业评估、言语评估、疼痛评估等。
二、物理治疗(一)运动治疗: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呼吸训练、协调训练、平衡训练、颈椎牵引、腰椎牵引、手法治疗、步行训练等。
(二)其它物理因子治疗:直流电治疗、中频治疗、低频治疗、高频治疗、光疗、超声波治疗、冷疗、水疗等。
三、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作业、作业游戏等。
四、言语治疗:常见失语症的治疗。
五、传统康复治疗:开展针灸治疗、推拿、火罐等治疗项目。
六、康复工程:开展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与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与训练指导(可与有资质的假肢与矫形具制作机构合作开展)。
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诊疗范围:一、康复评估:开展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肢体运动功能评估、作业评估、言语评估、运动心肺功能评估、心理评估、疼痛评估、电诊断等。
二、物理治疗(一)运动治疗: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呼吸训练、协调训练、平衡训练、易化技术训练、颈椎牵引、腰椎牵引、手法治疗、步行训练、中国传统运动疗法等(二)其它物理因子治疗:开展直流电治疗、中频治疗、低频治疗、高频治疗、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磁治疗、传导热治疗、冷疗、水疗、颈椎牵引治疗、腰椎牵引治疗等。
三、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木工作业训练、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训练、纺织/编织作业训练、作业游戏等。
四、言语治疗:临床常见失语症、构音障碍、言语失用症的治疗。
五、心理治疗:智力测验、神经心理测验、人格测验、焦虑测验等评估与相关康复治疗项目。
六、康复工程:(一)开具假肢与矫形器处方(二)指导轮椅与助行器具训练(三)独立制作临床常用的自助具(四) 提供无障碍环境改造建议第八章管理第十八条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诊疗规程、规章。
建立、健全院内康复及社区康复诊疗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并认真、有效地实施。
第十九条康复医学科与相关临床科室建立密切的临床康复协作关系,康复医学科的康复医师、康复治疗技师(士)等有关康复医学专业人员,能够及时深入相关临床科室,参与病伤急性期、恢复早期有关功能障碍患者的早期康复医学诊疗。
第二十条建立、实施康复医学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制度,全科医师均应接受过6个月的康复医学培训。
第二十一条制定、实施科室的中长期综合性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业务信息资料保存完整。
第九章诊疗质量第二十三条康复医学诊疗达到以下指标的要求:一、需要康复诊疗的患者能及时得到有关康复医学服务;二、经康复治疗的患者中,90%以上患者的疗效为有效以上;三、患者对康复诊疗的满意率在90%以上;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医疗事故发生率为0;五、年技术差错率≤1%;六、康复处方合格率≥98%;七、康复医学评估完整率>98%八、康复病历与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九、康复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0-95%;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28天,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35天。
第二十四条康复设备维护良好,每3个月检查1次,并有相关记录,设备完好率大于90%。
第二十五条深入患者家庭或有关社会福利机构,上门开展康复医学诊疗服务;与所在社区的有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间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康复协作诊疗、培训等技术指导关系。
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范的解释权属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