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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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玉门昌马第二风电场200MW项目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

甘肃第二安装工程公司电建分公司

2010年7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力设施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紧急事故时,应急处理和抢险救援工作能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小紧急事故及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根据《国网公司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为:

一、重大人员伤亡;

二、重特大火灾;

三、自然灾害(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特大雪、冰、

风灾害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成立项目部输电设施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成如下:

组长:赵尔琰手机:

副组长:周军手机:

成员:郭子有手机:

第二条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工作班组,主要有以下人员担任:安全员、培训员、材料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由组长负责事故情况下的组织抢修、抢救工作,并制定一人负责本班日常管理工作。车辆由

项目部进行统一调配。

第三条上述有关人员应每周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远离工作单位,协调处理好有事请假人员,做到在事故情况下随叫随到,保证人力、物力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电网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体系。事故处理及抢修,建立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理反应机制。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一条项目部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指挥本项目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处理预案;在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组织启动本项目应急处理预案和及时组织处理事故抢修;汇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以及事故后的专题总结报告和有关预案措施修订完善工作。

第二条各工作人员、班组,结合项目部制定的有关预案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项目事故处理的办法和措施,由安全员组织,各班站积极参加一系列事故预想和演练活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提前做好各种事故预防工作。在事故情况下能够按照公司和项目部的处理方案,安全、准确、及时的处理事故。将各种事故降低在最小程度,保证工程安全,保证社会稳定。

第三条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根据事故与灾害的影

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进入应急处理紧急状态,按照公司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启动本项目事故措施预案,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主要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灾害现场指挥抢修和援助,同时将事故与灾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并视情况请求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事故应急援助,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各工作人员、班组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及时赶赴事故灾害现场,在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准确无误的组织抢修,并将抢修进展情况和抢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汇报,以便得到及时的解决和援助。

第五条项目部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班组应急处理职责:

一、安全员:制定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处理预案和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在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迅速制定电力设备设施抢修方案,组织抢修队伍和抢修工作,负责车辆的调配协调,提出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设备、工器具清单并进行组织调拨。制定电力生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处理预案,对各类事故和灾害抢修、抢救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二、培训员做好事故灾害抢修常用材料、工器具准备工作,组织班员进行事故灾害抢修演练工作,在事故灾害发生时,迅速制定本班

组电力设备设施抢修方案,提出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设备、工器具清单并进行组织调拨。及时组织抢修队伍赶赴事故灾害现场进行抢修工作,以最短的时间内抢修恢复电力设施,同时,将抢修过程中遗留的缺陷进行处理,确保电力设施健康。

三、材料员应加强对输电设施的监督、检查,发动群众并做好沿线的宣传工作,收集、提供相关信息,在输电系统遭受事故灾害时积极参加应急处置抢修。

五、副组长:具体负责防范和事故灾害过程中的宣传、动员等思想政治工作,在有关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及时报道相关工作和意见,贯彻公司事故灾害抢修指挥部确定的对外宣传口径,做好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第四章处置原则及程序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遵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在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判明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与此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示迅速启动本项目工作预案,必要时可直接报告公司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不得延误。

二、在接到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或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的指示后,指挥中心组长(如组长外出,由主管工作的副组长代理),主持紧急召开应急处理机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故灾害情况,研究部署启动本项目事故灾害抢修工作预案;各成员、工作班组根据应急

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职责分工迅速提出针对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同时,由项目部事故灾害应急工作办公室按会议精神将情况紧急报告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或指挥部有关领导以及当地政府及时取得上级有关指示。

三、项目部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会议决定和上级指示,立即下达启动《白银银珠电力(集团)公司输变配直属分公司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的指令,指按照预案处理事故。

四、当发生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遭后,办事组要根据我局电网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确定的对外宣传口径,立即着手宣传、动员、解释工作,并做好稳定工作,同时做好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抢修救援互助工作。

五、在处置重特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应急处理办公室要随时了解掌握事故与灾害处置情况和现场处置后的预警性情报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度和新的情况,以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制定新的对策,确保重特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得以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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