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6]4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6〕437号)
各研究生培养科研机构:
为做好我市2016年研究生培养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内容
科研机构填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13张报表,包括:
1. 高基111表: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2. 高基112表: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3. 高基317表: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4. 高基318表: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5. 高基321表:在校生分年龄情况
6. 高基322表: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
7. 高基331表:学生变动情况
8. 高基332表: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
9. 高基341表:在校生中其他情况
10.高基351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11.高基361表:其他学生情况
12.高基371表:外国留学生情况
13.高基451表: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
二、报表及统计管理系统
教育部按照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对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新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培训课件将通过“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发布,请自行下载安装。
三、报表填写
1.使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统计信息,经统计软件中“数据校验”功能校验无误后,进行数据审核,只有通过数据审核的报表才能进行“数据上报”,将本单位数据生成“上报文件”。
2.“高基331学生变动情况”表中“上学年初报表在校生数”必须与2014年报表当年数据一致。
3.学校在校学生数、研究生指导教师等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动较大的数据,需在“表112数据核查结果及建议”处写说明情况。
四、数据报送
1.分组报送
根据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实际情况,2016年将科研机构分成5组(分组名单见附件),每组邀请一单位担任组长。组长单位的联系人主要负责联系市教委和本组各报表单位、受市教委委托接收并校验本组各单位的统计报表,以及依据校验结果对本组各单位的数据提出修改建议等事项。其中,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需要同时报送全院数据和北京地区数据两套报表。
2.数据校验
为保证数据质量,需对报表进行小组校验。各小组报表单位将本单位完整报表传送给组长单位。组长单位对本组成员数据进行校验,校验发现问题需要求报表单位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接收校验,再次校验无误后,统一将本组数据报送市教委。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组长单位,及时、准确、完整的将本单位数据送组长单位校验,各组长单位应及时提醒组员单位按时提交数据,以保证全市教育统计汇总工作顺利进行。
3.报送时间
各单位的报送报表包括电子版报表和纸介质报表两类。
(1)电子版数据报表
10月23日前各单位将电子版数据发送给组长单位联系人,参加小组校验。10月28日前组长单位联系人将校验过的本组电子版数据发送至市教委。
(2)纸介质数据报表
10月30日前,各高校将系统审核后生成的上报数据表打印1套,由校(院)长和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EMS或挂号信寄送至市教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教育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规范的做好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
2.依法开展统计,规范工作行为。各高校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严格遵守统计工作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理解各项报表和指标内涵,严格执行统一代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法实施统计,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原则上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加强业务培训,提供坚实保障。各高校要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教育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认真参加全市统计培训,积极开展校内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4.开展统计核查,提高数据质量。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活动,综合运用技术核查、专家核查和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核查本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桓
联系电话:51994797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委发展规划处508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信箱:zh@
统计QQ群:26038918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2016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分组名单
带*号的单位为本年度组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