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资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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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要求、资助内容
1.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答:除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的附件包括:合作双方的科学合作协议书;英文版申请书。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目前执行期一般为5年,资助强度为300万元左右。
2. 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答:除申请书外,对于附件要求,请严格按照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专有的《组织间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提交。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执行期限及资助强度不统一,按组织间合作协议的规定或组织间磋商结果确定。
3.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答:除申请书外,提交正式申请时必须提供的附件:依托单位与外青的协议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文章首页(不超过5篇文章)。
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经费。
执行期资助强度分为二类:一年期,资助经费20万元;二年期,资助经费40万元。
4. 合作交流项目
答:除申请书外,所需附件材料包括合作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出访邀请信或/和来华确认函,若在同一自然年既有出访活动,也有来访活动时,可在同一申请书中申报。
资助内容可以是我方人员出访的国际旅费、外方来华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5. 外青项目中的国内合作者是什么身份?起什么作用?
答:合作者是外青在国内依托单位的联系人,不是项目负责人。其作用是对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提供必要的帮助。
6. 外青无法来华时怎么办?
答:请依托单位及时提出撤销相关资助项目。
7. 申请外青获得资助后需办理哪些事务?
答:登录ISIS系统填写计划书并在一个月之内提交。项目完成后,还需向基金委提交结题报告。
8. 外青的经费是否可以在境外使用
答:目前不可以。
五、其它
1. 国际合作资助经费何时拨付:
答:每两个月拨付一次资助经费,暂不能调整;
建议交流类项目至少要在项目执行之前3-4个月申报,同时避开集中接收期。
2. 如何撰写合作研究项目协议书?
答:可参考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中的“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范本仅供参考,无需一模一样。
3. 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如何填报?
答:1)计划书:收到了资助批准通知书后在线填报。
2)进展报告:合作研究项目的进展报告在每年1月15日之前分别报送至科学部;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按《项目指南》报送至国际合作局相关处。
3)结题报告:结题当年10月至次年2月底间可在线填写结题报告,纸质版于次年二月中下旬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集中接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