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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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流域市控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辖区内河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沿江、沿渠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沟渠、溪流整治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彻底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流域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意见》,按照《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有关要求,推进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和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重难点工作。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开展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进行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继续配合市政府对南高干渠改造工作,两岸配套建设隔离护墙。日常监管中,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继续各司其职,严于监管。区农林水局与市水利局配合进行河道整治;区行政执法局对南高干渠进行监管,及时拆除与
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相关街道对南高干渠两侧卫生进行保洁,禁止下渠洗衣、游泳等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区环保局对南高渠进行巡查,拆除可能影响环境的工业污染源,每两个月对饮用水源进行1次水质监测。
(三)进一步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目前我区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各街道要加强巡查,如有违规养殖,发现一起要坚决拆除一起,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区环保局。
(四)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20**年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
1.站前大道(段)
站前大道(段)工程起点位于站前大桥,终点位于南环路,总长约
3.76公里,道路宽60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7公里,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计划于20**年12月开工,预计20**年6月竣工。
2.七支路工程
七支路工程起于,终止街道乌石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道路全长779.26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1公里,计划总投资约120万元,年7月开工,预计20**年10月竣工。
3.东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淤
对东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20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年8月开工,预计20**年12月完工。
4.南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於
对南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18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年8月开工,预计20**年12月完工。
5.破腹沟截污管道清淤
对破腹沟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45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计划于20**年8月开工,预计20**年12月完工。
6.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50万元,计划于20**年1月开工,预计20**年3月完工。
7.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10万元,计划于20**年1月开工,预计20**年3月完工。
(五)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
继续严格环保审批,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强化执法监管,定期对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注重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及节假日检查,防止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
(六)巩固生态建设与保护
20**年区计划植树造林271亩,幼林抚育569亩,总投资42万元,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年11月开工,预计20**年9月完工。
三、项目安排
20**年,计划投入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62万元,实施整治项目8个(详见附件)。其中,饮用生活污水整治工程7个,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1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办理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委〔〕102号)精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对《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要求,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逢双月25号向区环保局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度,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把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和保证整治资金,及时敦促社会筹集资金落实到位,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三)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以敦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为抓手,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强化环保宣传。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提高广大企业主和群众环保法制意识。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宣传环保先进典型,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震慑环境违法企业,切实推动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