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条款及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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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浅谈出口信用保险班级:学号:作者:摘要:国际市场买方市场的特征给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出口商在赊销和跟单托收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要承担巨大而复杂的风险。

在这一困难条件下,各国为了谋求有利的国际贸易地位纷纷制定出本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来为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保障。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只算“后起之秀”。

目前在欧洲发展较快,而美国和亚洲是一个有望快速拓展出口信用保险的地区。

说到亚洲,谁也不会忽视中国。

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几乎是个新生儿,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国内企业而言,国际贸易一方面有很大的进展,另一方面也存在很多的问题。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建议目录摘要 (1)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 (3)二、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性 (3)(一)政策性 (3)(二)保证性 (3)(三)专门性 (3)三、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 (4)四、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 (4)(一)信用保险 (4)(二)延长期保险 (4)(三)中长期保险 (4)(四)特定保险 (4)五、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4)六、认识和解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5)(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5)(二)政策建议 (5)参考文献 (6)浅谈出口信用保险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

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第九章出口信用保险

第九章出口信用保险

国际贸易中,买方不能按时付款的风险,常 有出现:既有买方失信不肯按时付款或资金周转 不灵无力付款;又有出于非商业性或政治原因买 方无法付款,诸如战争、政治动乱、政府法令变 更等。对此,如果卖方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承 保机构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货款的 80%至95%,不但是卖方收取货款得到保证,而且, 还可以使出口商对该项出口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和 便于资金融通。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 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 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 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 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 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 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 接调控手段和补充。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 策手段。
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
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 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4.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
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
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 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1992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我国正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险 制度,把国家财下拨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准备金增加到1 亿美金,从而形成了“国家风险基金”。对出口信用保险 业务,采取三年期独立核算,免征营业税。同时,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中长期资本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1994年7月,为了扩大对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 物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主 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其业务范围包括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重点是支持机电产品等中长期出口信 用保险业务。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一 直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经营。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条款2.0版本保单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单》(以下简称“本保单”,编号见《保险单明细表》),由《投保单》、《保险单明细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条款》、《批单》、《国家(地区)分类表》、《信用限额申请表》及其附表、《信用限额审批单》、《索赔单证明细表》及其它相关单证组成。

本保单的黑体字部分见名词解释。

1.适保业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进行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贸易属于本保单的适保业务:(一)被保险人的货物从中国出口,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和赊账(OA)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L/C),信用期限在360天以内;(二)被保险人对已获得保险人批复限额,且限额金额不为零的买方的出口。

(三)被保险人的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2.保险责任2.1可保风险第二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产生的适保业务,因下列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按本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商业风险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2.买方拖欠货款。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2.开证行拖欠;3.开证行拒绝承兑。

(二)政治风险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1)禁止或限制买方以合同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2)禁止买方所购的货物进口;(3)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或不批准进口许可证有效期的展延。

2.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3.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4.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经保险人认定属于政治风险的其他事件。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包括以下情形:1.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开证行以信用证载明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或信用证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3.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4.导致开证行无法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的、经保险人认定属于政治风险的其他事件。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为了分担中国出口企业从事对外贸易的风险,让其开拓国际市场、在贸易领域中更具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放帐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信用保险。

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帐期可延长到360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信用期在180天至5年或8年之间的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项目。

出口信用保险的对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

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叛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

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国际贸易中商业性保险承保的对象一般是出口商品,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因自然原因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对商品数量、质量的损害。

有的商业保险也承保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也仅限于对商品本身的损害。

而这些风险可以计算发生概率,根据概率制定保费以确保盈利。

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作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确保收汇的安全性,扩大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面(如L/C外还可采用T/T、DP、DA等),从而增加出口成交机会。

同时,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可为企业提供客户信用调查、帐款追讨等其它业务。

--买方利用国际贸易进行欺诈,侵吞货款;--买方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偿还债务;--买方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合同、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因买方国家市场制度不健全,有关单证与货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简介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由中国政府全资拥有,注册资本金40亿人民币。

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商帐追收、资信评估、保单融资等。

2005年开始,为服务于出口产业链条、提升重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务院批准中国信保向国内企业试行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

二、什么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中国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服务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针对中国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风险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

中国信保的国内贸易险保险单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风险保障: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安全,是保险单的基本功能;寻求信用销售的风险保障,也是企业的最基本保险需求。

在此基础上,只要企业履行了保险单的相关义务,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就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二)融资推动:由于企业在应收账款上可能的损失都会得到中国信保的保险保障,因此通过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保险服务,企业的资质可以更容易取得银行融资的认可,获得贸易融资。

如果企业的供应商也获得了中国信保的保险服务,企业也可以借助中国信保的信用审核,提升供应商对企业的资信评价,使供应商容易接受企业提出的信用采购方式,间接满足企业的供货商融资需要。

(三)财务规划:通过“信用保险+贸易融资”模式,保险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实现收入的提前确认、改善DSO等目的,从而改善报表结构,提高企业价值。

(四)市场拓展:通过保险单的风险保障功能,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得以转移,企业将腾出更多的精力开拓市场,同时通过采取更宽松的交易方式,增加老买方对企业的采购量,更好的巩固企业和买方的贸易关系。

三、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流程(一)企业与中国信保洽谈合作方案企业首先可以梳理一下自身的贸易流程、信用政策和买家结构,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与中国信保洽谈并商定具体的合作方案。

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

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

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行为,保障出口商的利益,提高出口贸易的风险控制能力,特制订本服务条款。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提供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各方,包括出口商、保险公司以及相关合作机构。

第三条定义在本服务条款中,下列术语的解释如下:1. 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指保险公司为出口商提供的对出口合同所导致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承担违约风险,以及提供相关补偿和保障的服务。

2. 出口商:指具备出口商品和服务资格,并与进口商达成出口合同的企业或个人。

3. 进口商:指与出口商签订进口合同并购买出口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4. 保险公司:指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

5. 补偿:指出口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的因进口商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失的赔付。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范围本服务条款所指的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风险评估:评估出口合同所存在的信用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率。

2. 承担违约风险:在进口商违约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3. 提供客户支持:为出口商提供信用调查、咨询等相关服务。

4. 支持融资需求:根据出口商的融资需求,提供相应的信用保险融资服务。

5. 提供证明文件:根据需要,出具与信用保险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保险单、保险索赔证明等。

第五条保险责任1.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根据出口合同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为出口商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

2. 违约赔付:在进口商违约时,出口商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并充分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

3. 提供咨询支持:保险公司将根据出口商的需求,提供与信用保险相关的咨询和支持。

第三章保险费用和索赔第六条保险费用1.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保险费支付:出口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用。

第七条索赔处理1. 索赔申请:出口商在出现进口商违约或合同履行风险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风险分析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风险分析
100.5 99.6 90.4 81.8 73.7
应付与已付偿债率(%)
30.0 27.0 24.0 21.0 18.0 15.0 12.0 9.0 6.0 3.0 0.0
88.0
87.4
93.8
19.56 18.73 18.99 19.53 18.68 18.94
17.3 15.3 17.2 15.3 15.3 14.7 15.3 14.7 13 13
商品贸易逆差(亿美元)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7 -30 -26 -45 -67
-105
-107
-114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经常账户赤字(亿美元,%)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司所得税 资本收益税 公司股息税 利息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息税 增值税 进口税及关税
改革之前为25% 改革之前为5% 适用于没有长期居留权非居民,主权债务利息免税 改革前最高可达40% 改革之前为5% 食品或药品生产企业使用优惠税率9%;出口商品增值税率为0%;食品、 能源供应免税 依照欧盟标准
5.7
5.1
5.2 4 4.5
5.2
2.1
人均GDP及实际增长率(美元,%)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9 8 7 6 5 4 3 2 1 0

人保财险-出口信用险介绍

人保财险-出口信用险介绍
1988

1996

2001

2005

2009

2013

PICC受 财政部 委托独 家经营 出口信 用保险
PICC成为 伯尔尼协 会观察会 员,两年 后成为正 式会员
PICC出口 信用险部 分设成立 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 公司
PICC决定 重返信用 保险市场, 开始经营 国内短期 贸易信用 保险
PICC 正 式 加入国际 信用保险 及保证保 险协会(简 称 I C I S A ), 并成为该 协会第一 个中国区 会员
人保集团 改组,中 保财险继 承人保品 牌,改建 为新的中 国人民保 险公司
公司在香 港成功发 行股票, 成为中国 内地金融 机构海外 上市“第 一股”
成为亚洲 第一、全 世界第二 大同类非 寿险公司
中央企业,副部级单位,财政部控股比例69% 财务评级:穆迪A1,相当于国家主权评级
4
PICC PICC信用险发展历史及经营业绩 信用险发展历史
2
PICC贸易信用险
3
PICC特色与优势
31
31
PICC特色与优势
全球第二大综 合性非寿险公 司 主动适应市场 客户为中心
• 全国最优质、最庞大的企业客户群 • 资本金雄厚,承保能力强大 • 最完备的非寿险产品线,提供全险种服务
• 通过专业的团队,针对客户实际需求设计保险方案 •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贴心、及时的客户服务
21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 PICC与中信保的对比
产品
条款措辞
国家(地区)分类
国家政策支持
22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与中信保产品的区别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 与中信保产品对比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加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保护,维护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险条款。

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合法正常的出口业务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境内出口企业(以下简称“投保人”)。

第三条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前需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企业信息和贸易合同等相关资料,接受本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审查。

第四条保险类型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两年以下)和中期出口信用保险(两年以上),本保险条款仅适用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本公司在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以下责任:1.信用风险承担责任:当被投保买方无法履行贸易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时,本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2.政治风险承担责任:当投保贸易合同因政治风险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时,本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3.商业风险承担责任:当投保贸易合同因商业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时,本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第六条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期限为贸易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并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日为终止。

第三章保险费和赔偿第七条投保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保险费率和计算方式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足额缴付。

第八条投保人在贸易合同发生未按约定履行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提出赔付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第九条本公司在接到赔付申请后,将委托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赔付条件的申请进行赔付。

第十条本公司赔付的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总额,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但不包括投保人主观上的损失和由于投保人故意违约或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

第四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中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

[编辑本段]承保对象和承保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

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暴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

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编辑本段]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出口信用保险诞生于 19 世纪末的欧洲,最早在英国和德国等地萌芽。

1919 年,英国建立了出口信用制度,成立了第一家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担保机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ECGD)。

紧随其后,比利时于1921 年成立出口信用保险局(ONDD),荷兰政府于1925 年建立国家出口信用担保机制,挪威政府于1929 年建立出口信用担保公司,西班牙、瑞典、美国、加拿大和法国分别于1929、1933、1934、1944 和1946 年相继建立了以政府为背景的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机构,专门从事对本国的出口和海外投资的政策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概述(PPT 69张)

出口信用保险概述(PPT 69张)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在1983年开办的
保险机构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成立, 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承保的风险范围比较广 险
商业风险政治风
政策性强 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五、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领域
(一)承保的范围 货物出口 技术出口 工程承包 对外投资
(二)承保的商品
所有商品,重点: 机电产品 有贸易方式 重点:一般贸易方式
(四)承保的结算方式 各种结汇方式 重点:托收
六、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提高出口企业市场竞争力,扩大贸易规模 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扩大银行业务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出口企业收汇风险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指导企业更好开展业务 增强本国承包商的国际竞争力 增强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能力
*出口企业防范信用风险的方式选择
损失 -货物出口前发生的一切损失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生的下列损失 -因单单不符、单证不符开证行拒付所造成的损
失 -单据不全引起的损失 -假信用证引起损失 -提交单据前所发生的损失 其他损失
(六)中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信用期限
(七)被保险人义务 适保商品出口全部及时申报,并缴纳保险费 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保证销售合同真实,有效货物
付令 -开证行所在国发生战争、骚乱 -保险人认定的其他事件
(五)中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
汇率变动引起的损失 被保险人违约引起的损失 信用限额撤销时,所发生的损失 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生的下列损失 -通常由货运保险或其他保险承保的损失 -买方代理人行为造成的损失 -银行放单、承运人放货引起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买方未取得相关文件引起的损失 -风险已经产生或买方根本违约,卖方依然发货造成的

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概述
第一条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下简称出口信保融资)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办理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综合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等)后,将保险权益转让我行,我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信保融资可分为非买断型和买断型。

(一)非买断型出口信保项下融资,也称出口信保押汇。

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权益转让给我行,我行按发票面值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

(二)买断型出口信保项下融资,也称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出口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和保险权益一并转让给我行,我行在保单承保范围内,按发票面值的一定比例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并对保单承保范围以外的风险保留追索权。

第二条出口信保融资适用于汇款(T/T)、托收(D/A或D/P)和信用证(L/C)结算方式。

第三条出口信保融资的风险主体是出口商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办理出口信保项下融资应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办理信用证项下出口信保押汇无需占用开证行单证额度和国家授信额度。

- 1 -。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保险程序理赔追偿填写《投保单》《保险单》填写《询保单》,提交材料及时通报《兴趣函》《意向书》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险产品。

在买方信贷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或贷款银行。

买方信贷保险对被保险人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后,由于下列商业或政治事件导致借款人未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且担保人未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根据保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政治事件包括: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偿还贷款;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商业事件包括:借款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借款人拖欠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保险程序理赔追偿填写《投保单》《保险单》填写《询保单》,提交材料及时通报《兴趣函》《意向书》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险产品。

在买方信贷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或贷款银行。

买方信贷保险对被保险人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后,由于下列商业或政治事件导致借款人未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且担保人未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而引起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根据保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政治事件包括: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偿还贷款;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还款必须经过的第三国(或地区)政府颁布延期付款令;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革命、暴乱;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恐怖主义行动和与之相关的破坏活动;保险人认定的其他政治事件。

商业事件包括:借款人被宣告破产、倒闭或解散;借款人拖欠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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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商业风险之二 非信用证方式
• 1、买家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 2、买家拖欠 • 3、买家拒收拒付 • 当前 尤其关注资金困难、产品价格
暴跌、汇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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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特殊的情况
• DP远期的特殊法律规定 • 指定承运人、货代(FOB) • 记名提单(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 ) • 空运和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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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货物能否退运视具体国家或地区而定 (1)欧美等发达地区对货物(特定产品需要协商)退运不
设限。 (2)印度和土耳其的海关对货物退运有严格的规定:
印度港口规定,凡是进口货物,到港后三个月无 人提货,港口只需获得进口方认可,无需征得出口方 同意,即可将货物拍卖。如果办理货物退运手续,必 须凭进口商(提单上的收货人)出具的无异议证明信 (NO OBJECTION CERTIFICATE)去海关办理退 运手续。印度索贿受贿严重,办事效率低,如果某个 环节注意不到,就会影响退运手续的办理。
D/P D/A&OA
31—90天
D/P D/A&OA
91—180天
A1 A2 B1 B2 C1 C2 D1 D2
按不 同的 结算 方式 风险 依次 递增, 因此 费率 也将 依次 递增
注:我公司将世界各贸易国家分为九类,我司目前只承保前八类国家,诸如阿 富汗、伊拉克等第九类国家,我公司暂不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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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功能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险偿赔 管 损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为了分担中国出口企业从事对外贸易的风险,让其开拓国际市场、在贸易领域中更具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放帐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信用保险。

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帐期可延长到360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信用期在180天至5年或8年之间的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项目。

出口信用保险的对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

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叛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

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国际贸易中商业性保险承保的对象一般是出口商品,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因自然原因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对商品数量、质量的损害。

有的商业保险也承保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也仅限于对商品本身的损害。

而这些风险可以计算发生概率,根据概率制定保费以确保盈利。

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作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确保收汇的安全性,扩大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面(如L/C外还可采用T/T、DP、DA等),从而增加出口成交机会。

同时,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可为企业提供客户信用调查、帐款追讨等其它业务。

--买方利用国际贸易进行欺诈,侵吞货款;--买方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偿还债务;--买方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合同、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因买方国家市场制度不健全,有关单证与货物。

保险公估人考试要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险公估人考试要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险公估人考试要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信用期在180天至5年或8年之间的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项目,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条件和承保对象不同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具体包括:1.使用银行买方信贷、卖方信贷或其他方式签订的,收汇期在1年至10年之间、贸易金额在1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之间的出口合同。

2.出口的.大型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等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国产化率在70%以上,车辆、船舶和飞机等国产化率在50%以上。

3.出口企业所经营的出口产品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出口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4.进口商或招标人应为依法注册并获得所在国家政府进口许可证的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的法人。

5.信用保险公司视具体合同、具体时间、具体国别而定的其他条件。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当下列情况发生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1.买方、借款人或其还款担保人倒闭、破产、被接管或清盘,或丧失偿付能力。

2.买方、借款人或其还款担保人从商务合同或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日起逾期6个月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3.买方因故单方面停止或终止执行贸易合同。

4.买方所在国,或借款人所在国,或任何与履行商务合同或贷款协议有关的第三国政府颁布政令、法令,实行外汇管制,限制汇兑。

5.买方所在国,或借款人所在国与中国,或与任何第三国发生战争、革命、爆动等事件,或发生不可抗的特别事件造成进口商不能履行商务合同或借款人不能履行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与承保1.投保。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包括下列内容:(1)递交投保申请和相关文件。

(2)审查投保资料并作出承保与否的决定。

(3)提出承保方案,签订保险合同。

(4)交纳保险费。

(5)损失通知,支付赔款。

(6)向买方追偿。

2.承保。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时必须注意下列两点:(1)参照国际惯例,保险公司承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比例一般为贸易合同总金额的85%。

(2)保险公司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银行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本金和利息提供100%五条件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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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G
D1
ARG
D1
B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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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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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Y
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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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H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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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
D1
M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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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
D2
PAN
C1
承保条件 SC
SC
SC CBC,SC
SC SC
3
洲别 非洲
COSTA RICA
100 古巴
CUBA
101 多米尼克
DOMINICA
102 多米尼加共和国 DOMINICAN REPUBLIC
103 厄瓜多尔
ECUADOR
104 萨尔瓦多
EL SALVADOR
105 格林纳达
GRENADA
106 危地马拉
GUATEMALA
107 圭亚那
GUYANA
108 海地
902
D2
903
D1
REU
D2
904
D2
311 梵蒂冈城 312 直布罗陀
VANTICAN CITY STATE(HOLLY SEE) GIBRALTAR
VAT
B2
GIB
C2
313 阿鲁巴岛
ARUBA
ABW
D2
314 博内尔
BONAIRE
905
D2
315 法属圭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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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F
170 坦桑尼亚
TANZANIA
171 多哥
TOGO
172 突尼斯
TUNISIA
173 乌干达
UGANDA
174 赞比亚
ZAMBIA
175 津巴布韦
ZIMBABWE
176 澳大利亚
AUSTRALIA
177 斐济
FIJI
178 基里巴斯
KIRIBATI
179 马绍尔群岛
MARSHALL ISLANDS
序 号
国家中文名称
114 巴拉圭
115 秘鲁
116 圣基茨和尼维斯
117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 118 纳丁斯
119 苏里南
特利尼达和多巴 120 哥
121 乌拉圭
122 委内瑞拉
国家英文名称
PARAGUAY PERU SAINT KITTS AND NEVIS SAINT LUCIA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SURINAME
62 冰岛
ICELAND
63 爱尔兰
IRELAND
64 意大利
ITALY
65 拉托维亚
LATVIA
66 列支敦士登
LIECHTENSTEIN
67 立陶宛
LITHUANIA
68 卢森堡
LUXEMBOURG
69 马其顿
MACEDONIA
70 马耳他
MALTA
71 摩尔多瓦
MOLDOVA
72 摩纳哥
MONACO
VANUATU
国家 代码 MDG MWI MLI MRT MUS MAR MOZ NAM NER NGA RWA
国家风险 分类 D1 D2 D2 D2 B2 C1 D2 C2 D2 D2 E
STP
D2
SEN
D1
SYC
D1
SLE
E
SOM
E
ZAF
C1
SDN
D2
SWZ
D2
TZA
D1
TGO
D2
TUN
C1
UGA
180 密克罗尼西亚 MICRONESIA
181 瑙鲁
NAURU
182 新西兰
NEW ZEALAND
183 帕劳
PALAU
184 巴布亚新几内亚 PAPUA NEW GUINEA
185 萨摩亚
SAMOA
186 所罗门群岛
SOLOMON ISLANDS
187 汤加
TONGA
188 图瓦卢
TUVALU
189 瓦努阿图
EQUATORIAL GUINEA
GNQ
D2
140 厄立特里亚
ERITREA
ERI
E
141 埃塞俄比亚
ETHIOPIA
ETH
D2
142 加蓬
GABON
GAB
D1
143 冈比亚
GAMBIA
GMB
D1
144 加纳
G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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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145 几内亚共和国 GUINEA
GIN
D2
146 几内亚比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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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B
E
147 肯尼亚
KENYA
KEN
D1
148 莱索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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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O
D1
149 利比里亚
LIBERIA
LBR
E
150 利比亚
LIBYA
LBY
D1
承保条件
SC SC SC OFFC SC OFFC OFFC OFFC
OFFC SC
OFFC SC
OFFC
4
洲别 大洋洲
序 号
国家中文名称
国家英文名称
151 马达加斯加
MADAGASCAR
152 马拉维
MALAWI
153 马里
MALI
154 毛里塔尼亚
MAURITANIA
155 毛里求斯
MAURITIUS
156 摩洛哥
MOROCCO
157 莫桑比克
MOZAMBIQUE
158 纳米比亚
NAMIBIA
159 尼日尔
NIGER
160 尼日利亚
NIGERIA
17 朝鲜
KOREA,DEM.REP
18 韩国
KOREA,REP
19 科威特
KUWAIT
20 老挝
LAOS
21 黎巴嫩
LEBANON
22 马来西亚
MALAYSIA
23 马尔代夫
MALDIVES
24 蒙古
MONGOLIA
25 缅甸
MYANMAR
26 尼泊尔
NEPAL
27 阿曼
OMAN
28 巴基斯坦
PAKISTAN
29 菲律宾
PHILIPPINES
30 卡塔尔
QATAR
31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32 新加坡
SINGAPORE
33 斯里兰卡
SRI LANKA
34 叙利亚
SYRIA
35 塔吉克斯坦
TAJIKISTAN
AFG
E
B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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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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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
C1
IDN
HAITI
109 洪都拉斯
HONDURAS
110 牙买加
JAMAICA
111 墨西哥
MEXICO
112 尼加拉瓜
NICARAGUA
113 巴拿马
PANAMA
国家 代码 POL PRT ROU RUS SMR SVK SVN ESP SWE CHE TUR UKR GBR SRB MNE
国家风险 分类 B2 B1 D1 D1 D1 C1 B2 A2 A2 A1 D1 D2 A2 D2 D2
PSE
D2
TWN
B1
305 塞卜泰(休达) 306 西撒哈拉 307 马约特岛 308 加那利群岛 309 留尼汪 310 梅利利亚
SEBTA(CEUTA) WESTERN SAHARA MAYOTTER ISLAND CANARY ISLANDS R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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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U
C1
LUX
A1
MKD
D2
MLT
B1
MDA
D2
MCO
C2
NLD
A2
NOR
A2
承保条件 SC SC
SC SC SC SC
SC SC
SC SC SC
2
洲别
拉丁美 洲
序 号
国家中文名称
国家英文名称
75 波兰
POLAND
76 葡萄牙
PORTUGAL
77 罗马尼亚
ROMANIA
78 俄罗斯联邦
RUSSIA
TRINIDAD & TOBAGO
URUGUAY VENEZUELA
国家 代码 PRY PER KNA LCA
VCT
SUR
TTO
URY VEN
国家风险 分类 D1 C2 D2 D1
D2
D1
C1
C1 D1
123 阿尔及利亚
ALGERIA
DZA
D1
124 安哥拉
ANGOLA
AGO
D2
125 贝宁
BE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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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SC
SC
1
洲别 欧洲
序 号
国家中文名称
国家英文名称
36 泰国
THAILAND
37 土库曼斯坦
TURKMENISTAN
38 阿联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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