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乳制品经营场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8.31•【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8月31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乳制品卫生管理制度
乳制品卫生管理制度乳制品卫生管理制度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操作指导意见根据《江苏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乳制品单独审核的要求和苏州局的实际情况,现就下一步全系统开展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的具体操作体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的工作内容。
苏州工商局辖区内从事乳制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七月底之前经过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方可继续从事乳制品经营活动。
其中,持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变更,增加乳制品经营事项;持原卫生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新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乳制品经营新设申请,申领含乳制品经营事项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现在起到七月底是集中换证阶段,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对已有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进行食品流通许可的'变更和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乳制品的范围。
乳制品是指液体乳制品和固体乳制品、乳酒,不包括:婴幼儿奶粉。
具体有:鲜牛奶、酸奶、活性乳、牛初乳、调味乳、奶片、奶粉(全脂、脱脂、和加糖)、黄油、奶酪、酸乳酪、奶油及其调制产品、炼乳(甜、淡)及其调制产品、干酪、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乳制品(乳糖、乳清粉、干酪蛋白粉等)、其他乳制品。
在集中换证阶段,各地可以先对已确定为乳制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办理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到七月下旬把不确定的主体情况作为疑难问题逐级上报,个别解决。
三、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原则上要进行现场核查。
实行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表明了国家对乳制品这个重要食品领域的高度重视,省局为此也专门设计了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专用的现场核查表,因此,对于本次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工作,原则上要求进行现场核查。
在现场核查条件中,设置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或参与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对于这一条件,核查人员应认真查看:对于已有进销管理软件系统的,应当查看其是否具有记录全部八要素的完整功能,发现缺少的,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承诺今后将自己的管理系统接入工商部门的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对于没有进销管理软件系统的,应当要求其签订承诺书,承诺今后建立或参与的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一、食品经营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 一份详尽的食品安全承诺书;2) 对于已设立的经营者申请乳制品经营,需提供包含开户名和账号的银行开户信息证明;3) 许可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如需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食品经营者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特定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填写完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3) 原食品流通许可内容及经营场所未变更的说明,包括名称、食品贮存、包装、经营场所、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许可范围;4)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5)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6)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7)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如需变更许可证事项,应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但变更经营场所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的,需先在原许可机关办理迁出,再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变更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3)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4)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表;5)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四、许可证变更的特定情况处理如下:变更名称:应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经营场所:应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及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地址名称变化:应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负责人:应在食品经营者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负责人签署的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许可范围:需提交经营食品类别表,如增加乳制品经营,还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五、如食品包装、贮存场所、经营食品类别、食品安全管理员或乳制品经营者银行开户信息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附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
现场核查登记表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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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日期:__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变更、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经营场所现场核查评价。
2 .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 .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 项的,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的,为不合格。
4.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6 .经营者类型:(A)小型食品零售经营者(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B)中型食品零售经营者(经营面积200至2000 平方米);(C)大型食品零售经营者(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D)食品批发经营个体工商户(包括批发市场内经营户,含兼营零售);(E)食品批发经营企业;(F)其他食品经营者。
上述食品零售经营者的大、中、小类型划分以经营者自主申报的经营面积为划分依据,其实际经营面积不作为现场核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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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北京中德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九、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十、售后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三、质管员的岗位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记录;7、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9、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11、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12、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1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四、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5、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法定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号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特殊、效期、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入库单上签字;不合格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通知业务部门;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5、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6、验收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给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质管部门;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产品和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不当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码,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号、色标明显;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物、卡相符,坚持动态复核;4、做好效期商品保管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产品出库;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检测两次,如超过规定温湿度标准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6、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3、对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及该批次检验合格证,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婴幼儿配方乳粉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6、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7、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9、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仓库质量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3、应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性能及要求,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混垛;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作;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政府监管部门;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1、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2、乳制品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乳制品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3、乳制品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乳制品,如有超期乳制品及时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1、本公司负责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对外批发,零售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乳制品安全专职管理人选;2、本公司保证乳制品的销售台账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本公司对每批拟对外销售的乳制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乳制品进入市场;4、本公司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社保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6、乳制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乳制品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1、本公司在经营的乳制品中,对质量不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政府监管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2、本公司在自行销售乳制品过程中,如发现自有乳制品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乳制品,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售后服务制度1、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目录一、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详见附件1)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
五、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一)现场检查笔录。
(二)监督意见书。
(三)监督抽检情况(包括抽检的品种、数量、时间及检验(四)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五)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情况。
(六)对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情况。
(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六、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不良信息记录。
(详见附件2)七、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良好信息记录。
(详见附件3)八、其他信用信息。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一、食品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二、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模板详见附件5)(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模板详见附件6)(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模板详见附件7)(四)食品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
(模板详见附件8)(五)其他制度。
三、人员管理(一)从业人员花名册。
(二)健康证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内容、记录等。
四、管理记录(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二)台账记录。
(模板详见附件9)(三)其他记录。
五、其他管理资料附件1 :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word格式整理版经营类型:□商场;□大型超市(5000怦以上);□连锁/标超;□食品批发市场;□其他: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机场、车站、地铁等交通枢纽;□农村:经营品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蜜饯及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 □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备注(是否经营以下品种):□进口食品;□生鲜肉类;□鲜活畜禽;□水产;□水果蔬菜;□初级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附件2:食品安全不良信息记录登记表关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进口商未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6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未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7、监督抽检不合格□;8、违背诚信经营义务,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9、因为违法以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在执法检查中被书面责令整改□,经营食品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记录时间:记录人: 此表另附具体资料附件3:食品安全良好信息记录登记表...word格式整理版..…此表另附具体资料...word格式整理版..…附件4: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食品类行业资质
2.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 可证》); 3.须提供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B.商家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食品生产厂商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 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有效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5.须提供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进口食品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进口食品需提供同一批次(合同号)的报关单和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3.进口食品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出发的完整链条。
1. 若为自产自销猪肉制品,需提供商家《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若为鸡鸭等禽类产品,需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 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采购合同或者授权.供货方《生猪定点屠宰证》(仅限猪肉制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肉类 1.进口食品需提供同一批次(合同号)的报关单和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2.进口食品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出发的完整链条。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及答案(334道判断题).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及答案(334道判断题)三、判断题(共334题,红色字体为“错”选项。
注意:考试时,较多题选项为B。
)1、采购食品原料时的索证,其作用是确认质量和来源。
(A) 对(B) 错2、食品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A) 对(B) 错3、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的区别是,前者的范畴更广,内涵更丰富。
(A) 对(B) 错4、食品相关场所的垃圾桶都要装盖子,并处于常闭状态。
(A) 对(B) 错5、鲜牛奶中违法加入了三聚氰胺属于物理性污染。
(A) 对(B) 错6、食品的视觉鉴别应在白昼的散射光线下进行,以免发生错觉。
(A) 对(B) 错7、不安全食品之所以会危害人体健康,是因为其中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A) 对(B) 错8、经过巴氏杀菌的奶制品在其保质期内也必须放在冰箱里冷冻。
(A) 对(B) 错9、建立HACCP体系之前,应先建立HACCP小组。
(A) 对(B) 错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在食品安全方面对组织进行指挥和控制的管理体系。
(A) 对(B) 错11、对处于食品链不同阶段的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一样的。
(A) 对(B) 错12、涉及食品安全人员的能力可以来源于相关工作技能和经验获得。
(A) 对(B) 错13、制定食品安全方针是最高管理者的任务。
(A) 对(B) 错14、关键控制点越多越好。
(A) 对(B) 错15、单个关键控制点能用于控制多种危害。
(A) 对(B) 错16、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领域,各地不可以自行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A) 对(B) 错17、培训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人员每年都要有一定学时的培训课程。
(A) 对(B) 错18、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A) 对(B) 错19、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依据。
质检部门刻意混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造成食品监管乱局!
质检部门刻意混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造成食品监管乱局!质检部门刻意混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造成食品监管乱局!(中国红盾论坛总版主恐龙王国)一、两种完全不同的许可证【1】法律依据不同。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由质检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颁发的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进入“QS目录”的产品、包括目录中的食品,颁发的生产许可证;【2】许可环节不同。
《食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营业执照;”从上面规定可以知道:从事食品生产的经营者都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生产属于“QS”目录中的食品,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换言之,《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商登记的前置许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工商登记的后置;对于生产在QS目录中的食品,既要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又要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发证的范围不同。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经营者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以及按第三条规定进入《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并规定“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一)经营场所规范要求1、《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2、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3、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规范要求1、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识,经培训后上岗。
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发),养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着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6、制定安全检查及奖惩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方法采取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三)经营设施规范要求1、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分名别类存放,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动物性食品必须设专区或专柜销售。
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江苏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食品流通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下列情形无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三)销售食用农产品;(四)经营保健食品;(五)经营食品添加剂;(六)铁路运营区域内经营食品;(七)只提供食品仓储、运输服务;(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管理机关。
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放。
具体的许可发放权限,由省各直属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基层工商分局(所)进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放。
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放。
第四条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条件实行食品经营安全责任承诺制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许可申请第五条食品经营者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具有与其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称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立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二)具有与食品包装、贮存、经营相适应的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个人生活空间分隔,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兽药、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的产品;(四)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
全国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模拟题八)
全国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模拟题八)判断题(78道)《食品安全法》试题(18道)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A)A:对、B:错2、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A)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B)4、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需要取得健康证明就可参加工作。
(B)5、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只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B)6、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B)7、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A)8、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也可上市销售。
(B)9、国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A)10、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A)11、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不需要标明产品标准代号。
(B)1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继续经营,只需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B13、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工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A)14、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五倍的赔偿金。
(B)16、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A)17、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A)18、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公司食品(含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购、销、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购进、储存和销售行为,保证其质量符合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业务部、质量管理部、配送中心、财务部、各连锁门店。
第二章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购进第三条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三)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四)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五)《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四条确定所购入产品的合法性:(一)、应当购入和销售经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和列入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
(二)、审核其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签与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最小包装上应有食品强制安全保障标识“QS”,并留存包装或标签实样。
第五条、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第六条应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保证协议书;第七条采购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发票。
第八条采购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严格要求从总部统一购进配送,并建立采购台帐记录。
采购台帐记录应当有商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门店的配送单作为采购台账,应单独报采购计划,单独装订归档备查。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及答案(334道判断题)
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试题题库及答案(334道判断题)三、判断题(共334题,红色字体为“错"选项。
注意:考试时,较多题选项为B。
)1、采购食品原料时的索证,其作用是确认质量和来源。
(A)对(B)错2、食品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A) 对(B)错3、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的区别是,前者的范畴更广,内涵更丰富。
(A)对(B) 错4、食品相关场所的垃圾桶都要装盖子,并处于常闭状态。
(A)对(B)错5、鲜牛奶中违法加入了三聚氰胺属于物理性污染。
(A)对(B) 错6、食品的视觉鉴别应在白昼的散射光线下进行,以免发生错觉。
(A) 对(B)错7、不安全食品之所以会危害人体健康,是因为其中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A)对(B) 错8、经过巴氏杀菌的奶制品在其保质期内也必须放在冰箱里冷冻。
(A)对(B)错9、建立HACCP体系之前,应先建立HACCP小组。
(A)对(B)错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在食品安全方面对组织进行指挥和控制的管理体系.(A)对(B) 错11、对处于食品链不同阶段的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一样的。
(A) 对(B)错12、涉及食品安全人员的能力可以来源于相关工作技能和经验获得。
(A) 对(B) 错13、制定食品安全方针是最高管理者的任务.(A) 对(B)错14、关键控制点越多越好。
(A) 对(B) 错15、单个关键控制点能用于控制多种危害。
(A)对(B)错16、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领域,各地不可以自行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A) 对(B) 错17、培训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人员每年都要有一定学时的培训课程。
(A) 对(B)错18、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A) 对(B)错19、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依据。
(A) 对(B)错20、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抽检样品由企业提供,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11•【文号】工商食字[2010]213号•【施行日期】2010.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工商食字[2010]213号2010年11月11日)为了进一步保障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安全,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监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制定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安全监管执法,切实提高乳制品监管水平1、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主体准入监管。
依法规范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和登记行为。
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详细收录包括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从2011年6月开始向有关乳制品进货单位提供验证验票查询服务。
修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细化和完善对乳制品流通许可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者的资质要求。
要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并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日常监管。
加大乳制品市场巡查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并记录监督抽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诚信记录,确定本地区重点乳制品经营单位名单,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在乳制品或含乳食品中检出或者发现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应立即向工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工商部门要及时查清来源;对在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中检出或发现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工商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
食品进超市需要什么手续
一、食品进超市需要什么手续食品进超市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度检验报告(市级以上单位),奶乳制品,随批出厂检验报告,其他食品,检验报告,6-12个月一次。
以上证件全部要求盖有生产单位或经销商单位原章有效。
食品供应商如果想让自己的食品在超市内上架,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证自己的食品质量过关。
而且还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并且应该配合超市,做好退换货流程。
食品进超市需要什么手续二、开超市需要什么手续开超市所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个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及租凭合同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证明;5、申请人一寸照片3张;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烟草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开超市的流程:1、先去工商局申请一个《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超市名称。
2、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因为超市肯定卖食品类,卖食品饮料是需要这个证的。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办理健康证。
3、如果销售烟草,带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去当地烟草公司,办理领取《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相关手续。
4、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后就开始办营业执照。
三、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办理有个体户和公司两种是通常办理的,鉴于现在很多出门购物都习惯索要发票,所以办个小规模营业执照会方便很多,方便开票,季度开票在九万以下免交增值税。
公司也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个体户是承担无限责任的。
2、公司名字(1)(深圳市)+字号+行业+有限公司(2)字号+(深圳)+行业+有限公司(3)字号+行业+(深圳)+有限公司2、公司法人、股东和监事(至少要两人)的身份证信息及个人银行U盾(带USB接口)或者数字证书;3、注册资本(可认缴)4、股东分配比例(可自由分配)5、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8•【字号】云政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1]1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监管,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对乳品质量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分析当地生产经营活动中乳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充分认识乳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乳品质量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依法落实监管及检验监测经费,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的监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建立乳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严格乳制品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省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按照工业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中产业布局、行业准入、奶源供应、工艺技术与装备、产品结构、质量安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统筹规划乳制品工业发展,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对新建、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
食品流通安全告知书
食品流通安全告知书为保障食品流通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自觉履行以下法定义务: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1.经营场所与有毒物质(农药、化合物、气体等)的生产或产生作用的场所保持安全的距离,处于废水、废气、有机废物、排污、垃圾堆放处理、粉尘等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2.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3.地面、墙面、顶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下水道出口应闭合严密;4.食品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5.有仓储场所的,食品存放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1.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不得用药灭鼠;2.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3.经营散装食品配有洗手设备和存放垃圾的容器;大中型商场、超市设置更衣间,并有洗手、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2.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接触食品的人员、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3.食品不与有毒有害物质(农药、化学危险品等)同店经营。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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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评价意见
核查记录
5
设施
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符合:经营设备不符合标准
符 合
不符合
4
制度
建设
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符 合: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
不符合:未建立制度或未形成书面材料。
符 合
不符合
经营者在没有条件使用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情况下,是否能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
符 合:已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
不符合:没有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
年 月 日
核查人员
姓名
单 位
执法证号
评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执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合格□ 不合格□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
场地
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2.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符 合:经营场所完全符合两项要求的条件。
不符合: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条件不符合。
符 合
不符合
3
设备要求
经营设备必须达到要求
符 合:有食品冷藏、保鲜专柜
4、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评价意见
核查记录
1
人员
管理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符 合: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不符合:无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符 合
不符合
2
《食品流通许可证》乳制品经营场所
现场核查登记表
名称:
经 营 场 所:
经营单位负责人:
核 查 日 期:年月日
使 用 说 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或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经营场所现场核查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符 合:经营设施完全符合两项要求的条件。
不符合: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条件不符合。
符 合
不符合
6
经营资质要求
1.经营场所、储存场所与注册实际场所是否一致。
2.运输设备是否备案。
3.商品是否按批次进入电子监管系统
4.批发商是否全部使用“一单通”
符 合:经营资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各项条件均不符合
符 合
不符合
核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