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2014版)

2014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目录一、序言二、通用标准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十三、甲(特)级标准序言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通用指标等级(甲、乙、丙、丁级)主体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应当有主管测绘生产的领导和主管测绘技术质量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海洋测绘

海洋测绘的主要内容有:
海洋大地测量; 海洋工程测量; 水深测量及水下地形测量; 障碍物探测; 水文要素调查; 海洋重力测量; 海洋磁力测量; 海洋专题测量和海区资料调查; 各种海图、海图集、海洋资料的编制和出版; 海洋地理信息的分析、处理及应用。
6
根据海洋测量工作的目的不同,可把海洋测量任 务划分为科学性任务和实用性任务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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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参考站技术(VRS)是GPS网络RTK中一种比较成熟 的、可实时提供高精度导航定位信息的技术。它主要是利 用网络内所有基准站原始观测数据,在流动站附近实时模 拟一组参考站数据,实现对“参考站数据的模拟和重建”。
• • • • •
覆盖范围更广 成本更低 精度和可靠性更高 应用范围更广 改进了OTF初始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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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控制网测量和海底控制网测量
海洋大地控制网布设和测量与以往所用的理 论和原理相同; 而海底控制点的布设一般使用3个或4个一组 的应答器通过声学测距的办法来建立海底控制。
测次k 测次k+1
Qj
浮标/船
Qj+1
测 次 k+2
Qj+2
片形海洋控制网
双三角锥水下GPS定位
定位
精确地确定海洋表面,海水中和海底各种标 志的位臵称为海洋定位。在海洋中对航行中的船 舶的定位 主要采用GPS卫星定位的方法。
GPS定位: 单点定位 信标定位 精密定位 RTK PPK PPP
测深
目前所用方法有: 船载在航水深测量
单波单、双束测量 多波束测量
机载激光系统
LIDAR
卫星水深遥感测深 一般采用回声测深获得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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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地貌及底质测量
测绘等级要求标准分类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海洋测绘中的海洋生态环境测量与评估技术要点

海洋测绘中的海洋生态环境测量与评估技术要点海洋测绘是指对海洋环境进行实地观测、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以获知海洋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方面的信息。
而在海洋测绘中,海洋生态环境的测量与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海洋测绘中海洋生态环境测量与评估的关键技术要点。
一、多维数据采集海洋生态环境的测量与评估需要广泛和系统的数据采集。
传统的海洋测绘方法主要依赖于船舶携带的传感器,但其有限的空间容纳性和采样频率限制了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细节。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现代海洋测绘中借助于多维数据采集技术的发展,如卫星遥感、潜水器携带传感器等,可以大大提高数据的密度和质量。
通过多源数据的整合和融合,我们可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海洋生态环境信息。
二、海洋生态要素的分类与测量在海洋生态环境测量中,首先需要准确地分类和测量海洋生态要素,这是评估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
常见的海洋生态要素包括海洋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和海洋底质等。
通过对这些要素的测量,可以了解它们的分布、数量和变化趋势,从而评估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现代海洋测绘中涉及的测量技术有激光雷达、声纳、相机等,可以对不同尺度和深度的生态要素进行高精度的测量。
三、海洋生态环境评估模型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因素,海洋测绘中采用了多种评估模型。
这些模型基于海洋测绘数据和统计学原理,可以定量地评估海洋生态环境的状态和趋势。
其中,环境可持续性评估模型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法。
该模型通过考虑各种生态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生态系统的整体特征,评估生态环境变化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
此外,还有生态风险评估模型,用于评估某一活动或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为决策者提供合理的生态环境管理建议。
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海洋测绘中,海洋生态环境测量与评估不仅仅是获取科学知识,更是为了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通过了解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和演变趋势,我们可以发现潜在的生态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管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1/500—5km2以下;
1/1000—10km2以下;
1/2000—20km2以下;
1/5000—50km2以下;
小于或等于1/10000的不能承担。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
4、城乡拨地测量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
3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3台
2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20台
12台
6台
3台
微机
50台
30台
12台
6台
业绩
近3年内完成6个以上房产测绘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
摄影与遥感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与遥感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5,中级12)
12人
(中级5)
摄影测量员
10人
6人
3人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3台)
3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测绘资质分类专业标准2021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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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数据采集设备5台(套)(定位精度≤10m)
不得在相关政府部门划定的自动驾驶区域外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10
互联网
地图服务
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
20
-
2
-
18
有独立地图引擎
12
-
1
-
11
-
不得从事地图数据库开发
专业标准说明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兼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专业职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用于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1人。 2.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保密、档案等专业。
40
4
7
13
16
1.GNSS接收机、三维激光扫描仪合计6台;
2.地理信息处理软件、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合计12套
8
-
2
3
3
1.GNSS接收机、三维激光扫描仪合计2台;
2.地理信息处理软件、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合计2套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8
地图编制
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08-27 10:28 文号:国测管发〔2014〕31号发文时间:2014-07-01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各类测绘资质分级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目录一、序言二、通用标准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十三、甲(特)级标准序言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房产测绘专业标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
解放军测绘学院海洋测绘面授

a
第二章 海洋测量
四、水文观测(海水温度、盐度、密度、潮汐、潮流等) 2、声速观测 目的:对测深数据进行声速改正; 1)影响海洋中声波传播速度的因素 海水温度;海水盐度;压强(深度) 其中温度的变化对声速的影响最大。 2)实际测定的影响值
影响因素 变化量 变化值(近似)
温度
盐度 深度
±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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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海洋测绘基础
三、海洋测绘的方法 4、海图 (2)海图种类: 3)航海图 一般按航海中的不同用途分为海区总图、航海图和港湾 图。海区总图供研究海区特点、制订计划、选择航线等 用,只显示与此有关的海岸线、海港、岛屿、主要航行 标志和障碍物以及海底地貌等要素。航行图供海上航行 用,主要显示海底地貌、航行标志、航行障碍物以及与 航行有关的其他要素。海湾图供进出港湾、选择驻泊锚 地、研究港湾地形、进行港湾建设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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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海洋测绘基础
三、海洋测绘的方法 4、海图:是以海洋和相邻陆地为描绘对像的地图;是为 适应航海的需要而绘制的一种地图,标绘了航海所需要 的资料,如岸形、岛屿、礁石、浅滩、水深、底质、水 流资料以及助航设施等。海图可用于船舶航行前拟定计 划航线、制定航行计划;航行中可用于航迹推算、定位 与导航。 (1) 海图要素: 1)数学要素 数学要素是建立海图空间模型的数学基础,包括海图投 影及与之有关的坐标网、基准面、比例尺及大地控制网。 与海图数学基础有关的内容,如图廓,方位圈、图幅内 的图形配置也属海图的数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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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海洋测量
四、水文观测(海水温度、盐度、密度、潮汐、潮流等) 1、潮汐观测
潮汐分析 要将理论潮高满足实际海洋潮汐,则必须经过一些 修正。实际海水的涨落总可以表示为一些已知频率 的振动及非潮汐因素的扰动之和,则实际潮汐部分 的潮高为:
最新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X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X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X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海洋测绘乙级资质要求

海洋测绘乙级资质要求1. 背景介绍海洋测绘是指利用各种测绘技术和设备,对海洋地理环境进行调查、测量、记录和分析的活动。
海洋测绘的目的是获取准确的海洋地理信息,为海洋资源开发、海上交通管理、国土安全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海洋测绘乙级资质是从事海洋测绘工作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的一种资质认证。
2. 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获得海洋测绘乙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2.1 企业条件要求•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能力;•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具备相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持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并具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测绘设备和技术装备;•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2.2 人员条件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海洋科学等;•持有国家承认的测绘工程师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海洋测绘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且经过考核合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3 技术要求•掌握海洋测绘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熟悉并熟练运用各种海洋测绘仪器设备,如多波束声纳、卫星定位系统等;•能够进行航海图制图、水深测量、水下地形测量等工作;•熟悉并掌握国内外海洋测绘规范和标准;•具备处理和分析海洋测绘数据的能力,熟练使用相关软件如AutoCAD、ArcGIS等;•具备编写测绘报告和技术文档的能力。
2.4 安全要求•具备海上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掌握海洋测绘工作中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熟悉并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具备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3. 资质认证流程申请海洋测绘乙级资质认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准备材料:准备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相关证件;准备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相关证件;准备技术方案、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仪器
设备
GPS接收机(测地型)
6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3台)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全站仪
10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至少5台, 0.5秒级精度以上至少2台)
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至少3台, 0.5秒级精度以上至少1台)
5、规划检测测量
6、日照测量
7、市政工程测量
8、水利工程测量
9、建筑工程测量
10、精密工程测量
11、线路工程测量
12、地下管线测量
13、桥梁测量
14、矿山测量
15、隧道测量
16、变形(沉降)观测
17、形变测量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3,中级10)
15人
1:等级以下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3,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3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界桩埋设
2.边界点测定
3.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
4.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
5.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
6.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
3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测绘工程(海洋测绘方向)专业培养方案

测绘工程(海洋测绘方向)专业培养方案Geomatics Engineering(Marine Surveying and Mapping)(门类:工学,二级类:测绘类,专业代码:081201)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海洋测绘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及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能在测绘、海洋、水运、水利、石油等领域从事海洋测绘相关的生产、设计、技术开发、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意识、继续学习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毕业要求本专业要求毕业生熟悉海底地形测量、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地球物理、海洋地质、海洋水文、潮汐学、水声学、海洋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海图制图等方面的技能,能在测绘、海洋、水运、水利、石油等领域从事海洋测绘相关的生产、设计、技术开发、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海洋测绘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实测、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具有创新意识与具备团队协作精神,以及从事工程职业素养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测绘工程(海洋测绘方向)专业的毕业生需达到如下毕业要求:1. 学生将具备有关海底地形测量、海洋工程测量、海洋遥感、海图制图、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知识。
2. 学生将能够计划和进行海洋测绘相关的工程设计、施测与制图的能力。
3. 学生将熟悉海洋测绘、海洋地球物理的相关数据处理方法,并能够对处理结果进行解释与分析。
4. 学生将具备有关海洋地质、海洋水文测量、海洋潮汐学原理、水声学原理以及电工电子技术的应用知识。
5. 学生将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6. 学生将会利用所学的程序设计语言,进行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的编制。
7. 学生将能够胜任海洋测绘、测绘工程等相关职业,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8. 学生将了解人文与社会科学,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清楚工程职业道德和工程解决方案间的关系。
《海洋测绘标准体系表》的研究和编制

《海洋测绘标准体系表》的研究与编制苏振礼1甄洪排1郁西通2王捷2(1天津海洋测绘研究所;2海军出版社)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内标准的有机整体。
制编海洋测绘专业标准体系表的目的是,建立海洋测绘标准的整体体系结构,确定标准内容和标准间的相互关系,全面、系统设置各类标准项目,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标准的逐步制订修订,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加速技术进步。
一、体系表的组成1、层次标准体系的基本结构为层次GB/T13016(/际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对层次的说明是:从一定范围的若干标准中,提取共性特征并订成共性标准。
然后,将此共性标准安排在标准体系表内的被提取的若干个标准之上,这种提取出来的共性标准构成标准体系表中的一个层次。
全国、行业、专业标准体系层次结构如图1。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体系是在测绘行业标准体系内构成的与其互相补充与协调的第三级系统,分为四个层次: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方法标准服务标准。
如图2,]III翼引!碓=‘:鼐vtlJ。
:鑫;剖i:J图I全国、行业、专业标准体系层次结构示意图图2海洋测绘标准体系层次示意图2、层次间的关系海洋测绘专业标准体系表的层次从上到下为基础标准一产品标准一技术方法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本体系与国家、行业标准体系之间,以及海洋测绘标准体系表内的各层次之间,包含的关系有:从下(低层)到上(高层)的共性形成的制定关系;从上到下的指导和制约关系;互相补充关系;互相协调关系。
3、个性标准与共性标准在标准体系内设置的标准项目,一部分通过层次关系反映出在本专业领域内的个性的和共性的标准。
例如,已实施的GB/T13972水深测量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为共性标准,系其他行业已制订的测深仪产品标准,收人本体系表作为通用标准,而单波束测深仪、多波束钡4深仪、机载激光测深仪作为系列的或单独的产品,分别具有个性特征,设三种个性标准。
1lI一蹦~1I引}曷4、组成单元GB/T13016提出,标准体系表的组成单元是标准,不是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项目。
测绘资质等级要求及划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目录一、序言二、通用标准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十三、甲(特)级标准序言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通用指标等级(甲、乙、丙、丁级)主体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应当有主管测绘生产的领导和主管测绘技术质量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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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高级2,中级8人)
10人(中级3人)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10台
6台
2台套(RTK1+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2台
1台
1台
中远程测距仪
3台
1台
多波束测深系统(或多频探测仪)(或测深仪)
1台(或1台)(或6台)
测深仪4台
1台
微波或无线电定位仪
3套
1套
水准仪(S3级以上精度)
3台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2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
2009年6月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1、控制测量
2、水深测量
3、水文测量
4、扫海测量
5、海洋磁力测量
6、底质测量
7、浮泥测量
10台
6台
4台
声速仪
3台
2台
1台
波浪补偿仪
3台
2台
1台
多波束测深系统
2套
1套
侧扫声纳
2台
1台
浅地层剖面仪
1台
1台
海洋磁力仪
1台
1台
验潮仪
10台Βιβλιοθήκη 5台2台验流计2台
1台
1台
图形扫描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2台
1台
1台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3台
2台
1台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不得承担专业范围7、8、13,其它无限制。
不得承担专业范围4、7、8、9、10、13,其它无限制。
8、水下障碍物探测
9、浅地层剖面测量
10、水下管线测量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12、海域界线测量
13、海图(集、册)编制
14、内水航道图编制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0人
(高级5,中级14)
25人
(高级2,中级8)
8人
(中级3)
4人
(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8台(5mm+1ppm精度以上)
3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
2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1台(2秒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6台(S3级以上精度)
4台(S3级以上精度)
2台(S3级以上精度)
1台(S3级以上精度)
测深仪
双频
5台
2台
1台
内水测量除外
单频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1、控制测量
2、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3、海洋工程测量
4、海底地形测量(含扫海测量)
5、水下障碍物探测
6、水下地形测量
7、海洋航空与遥感测绘
8、海图(集、册)编制
9、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0、海域界线
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人)
2台
1台
数字化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2台
1台
1台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侧扫声纳
1台
浅地层剖面仪
1台
海洋磁力仪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6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各种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4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