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出入管理制度
工厂园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园区安全管理,确保园区内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园区内所有人员出入管理,包括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实习学生等。
三、管理职责1. 工厂园区安保部门负责园区人员出入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出入负责,确保人员出入符合规定。
3. 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园区安保部门的检查。
四、出入管理要求1. 工厂园区实行出入证制度,所有人员出入园区必须佩戴有效出入证。
2. 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出入证,并明确有效期。
3. 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提前向接待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接待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4. 临时工、实习学生等特殊人员,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5. 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安保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五、出入流程1. 员工出入:(1)员工上班、下班凭有效出入证进入园区。
(2)员工进入园区时,需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员工下班离开园区时,需主动向安保人员出示出入证,办理登记手续。
2. 外来人员出入:(1)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提前向接待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接待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2)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时,需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外来人员离开园区时,需主动向安保人员出示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违规处理1. 凡未按规定佩戴出入证、伪造、冒用出入证者,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故意破坏出入证、扰乱园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给园区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园区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园区管理层负责解释和补充。
工厂大门进出管理制度

工厂大门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工厂大门进出人员的管理,确保工厂内外安全和秩序,提高工厂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内全部进出大门的管理。
三、进出管理制度
1. 工厂大门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节假日不开放;
2. 只有持有有效工厂门禁卡的员工、访客或者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工厂;
3. 持有门禁卡的员工在进入工厂前需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刷卡或指纹等方式进入;
4. 所有访客需事先向工厂申请访问,并在进入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5. 工厂内外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身份证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安全隐患品进入工厂;
6. 工厂内外禁止私自乱停车,如有需要停车者需经允许在指定区域停放;
7. 出入工厂境内应当排队有序,不允许强行闯入或推挤;
8. 员工应当对自己的工厂门禁卡保管好,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9. 在工厂内任何区域的进出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登记流程;
10. 工厂大门口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对出入工厂人员进行监控录像。
四、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或访客,将依据公司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五、管理责任
1. 工厂保安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厂大门进出;
2. 各部门需要配合保安部门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的监控和验证。
六、补充条款
1. 本制度如有更改,须经工厂领导组织的讨论和批准后方可生效;
2.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不明之处,应当及时向保安部门进行反馈。
七、生效时间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厂大门进出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工厂公司大门出入管理制度

工厂公司大门出入管理制度 一、背景与目的 在工厂公司的日常运营中,为了确保员工、访客和资产的安全,建立一个严格的大门出入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出入管理制度,以确保大门出入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 本出入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公司的所有员工、访客和供应商等进出公司大门的人员。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该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出入管理。
三、出入管理流程 1. 出入申请 • 公司员工在进入大门前,必须进行出入申请。 • 出入申请应提前10分钟进行,申请途径包括人工登记、电子申请系统等。 • 出入申请需要提供姓名、工号、目的、预计出入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审批流程 • 出入申请提交后,需要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才能获得通过。 • 主管审批包括对申请人身份、目的、时间的核实和合理性评估。
3. 出入记录 • 工厂公司将建立专门的出入记录系统,记录每个人员的出入情况。 • 出入记录应包括姓名、工号、出入时间、出入目的等信息。 • 出入记录将用于管理和跟踪人员的出入情况,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4. 证件核验 • 进入大门前,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或访客证件。 • 工作证件应包括照片、姓名、工号、部门等信息,并有公司的统一标识。 • 访客证件应由事前经过授权的公司员工领取,并在访客离开后立即收回。
5. 安全检查 • 进入大门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 安全检查应包括人员和物品的检查,以防止禁止携带物品的带入。 • 安全检查将由专门的安保人员进行,确保大门的安全。
6. 大门管理 • 公司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门的管理。 • 大门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制度,并对出入管理流程进行培训和监督。 • 大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并向上级报告。 • 大门管理人员应保证大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四、出入管理措施 1. 人员考核 • 公司将对大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他们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 对于出入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大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调整岗位。
工厂出入证管理制度

工厂出入证管理制度我厂出入证的发放对象包括:工厂员工、访客、临时工及其他需要进入工厂内部的人员。
所有发放的出入证都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出入证编号等个人信息。
我厂出入证的发放程序非常严格。
所有申请出入证的人员都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制作出入证,并发放给申请人员。
再次,我厂出入证的使用也有严格的规定。
出入证持有者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同时,出入证仅限于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涂改。
一旦发现有转借、转让或涂改的行为,将立即收回其出入证,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我厂出入证的管理也非常严格。
出入证必须随身携带,并在进出工厂时主动出示,接受门卫的检查。
门卫有权检查出入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出入证持有者进行安全检查。
如果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制作。
我厂出入证的废除和回收也有明确的规定。
所有废除的出入证都必须由人事部门统一收回,并进行注销处理。
对于离职的员工,其出入证也将被收回,并立即失效。
在工厂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而出入证,就是我们身份的象征,它见证着我们每天的努力与付出。
我深刻地认识到,出入证管理制度不仅关乎工厂的安全与秩序,更关乎我们每个人的权益。
我厂出入证的发放,就像是对新成员的欢迎,也是一种责任的交付。
每一个出入证都承载着个人的信息,它是我们在工厂的通行证,也是我们肩负职责的见证。
我始终坚信,只有每个人都对出入证负责,我们的工厂才能运行得更加顺畅。
发放出入证的过程,就像是对新成员的面试,严格而庄重。
我厂要求所有申请者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
这不仅仅是对申请者的身份验证,更是对我们工厂安全与秩序的保障。
在使用出入证的过程中,我始终强调一点:出入证是个人专属,不得转借、转让或涂改。
这是我厂出入证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我们共同遵守的规则。
我深信,只有每个人都对出入证负责,我们的工厂才能更加和谐。
工厂人员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厂人员及物资出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秩序和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人员及物资的出入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1. 人员出入证(1)员工需持有效出入证进入工厂,出入证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出入证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2. 人员出入登记(1)员工进入工厂时,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工厂,需出示身份证件,由门卫登记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进入。
3. 人员外出管理(1)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2)员工因私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四、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出入证(1)物资出入证由仓库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物资出入证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仓库管理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2. 物资出入登记(1)物资出入需在仓库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填写《物资出入登记表》。
(2)外来物资进入工厂,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由仓库管理部门登记放行。
3. 物资验收(1)物资进入工厂后,需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不合格的物资,需及时退回供应商。
五、保密管理1. 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工厂技术、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 人员出入时,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等。
3. 对涉及保密的物资,需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
权责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通行。
流程1人员进出管理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
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工厂员工出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管理,保障工厂生产秩序,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全体员工。
三、出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出门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 严谨有序:员工出门应遵守规定程序,不得擅自离岗、离厂。
3. 节约资源:员工出门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提高工作效率。
4. 保密原则:员工出门应保守工厂秘密,不得泄露工厂技术、经济、人事等信息。
四、出门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出门管理的具体实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员工出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员工安全。
4. 保安部负责对出入厂区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厂区安全。
五、出门管理流程1. 员工出门前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填写《出门申请表》,说明出门原因、时间、地点等。
2. 部门负责人对《出门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意。
3. 员工持《出门申请表》到保安部办理出门手续,领取出门证。
4. 员工出门时,应携带出门证,并自觉遵守厂区规定。
5. 员工返回厂区后,应将出门证交还保安部。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员工,应在加班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离岗的员工,应在离岗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因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离岗的员工,应在离岗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情况。
七、违反出门管理制度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离厂,或未按时返回厂区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未经批准携带危险物品出门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 员工泄露工厂秘密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员工违反厂区规定,扰乱厂区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工厂大门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以及车辆等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工厂大门出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门出入管理由工厂保安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工厂大门出入管理制度;2. 负责大门出入证的发放、回收、登记等工作;3. 负责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确保信息准确;4. 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制止、教育,并按规定处理;5. 定期检查、评估大门出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安部的工作,共同维护工厂大门出入秩序。
第三章出入证管理第六条员工出入证由保安部统一发放,包括工作证、临时出入证等。
第七条员工出入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八条员工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九条临时出入证仅限于临时来厂人员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回收。
第四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十条员工出入:1. 员工凭出入证出入工厂大门;2. 上班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出入;3. 下班后,非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厂。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出入:1. 外来人员进入工厂需出示有效证件,由保安部登记后,方可进入;2. 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办公区等非开放区域;3. 保安部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其来厂目的正当。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出示相关证明,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出入。
第五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三条车辆出入:1. 车辆进出工厂大门需出示出入证,由保安部登记;2. 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3. 车辆进出大门时,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特殊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工厂,需向保安部说明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分:1.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工厂;2. 转借、转让、涂改、伪造出入证;3. 非工作时间擅自进入工厂;4. 车辆违规停放、行驶;5.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出入厂的管理制度

出入厂的管理制度出入厂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工厂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它是为了确保工厂内部安全、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等方面而制定的。
下面就出入厂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出入厂时间工厂的正常出入时间是从早上 7:00 至下午17:30,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对出入厂时间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员工。
二、进入工厂流程1.工厂的进门口设有门卫室:员工进入前需向门卫出示员工工牌,并进行身份确认。
2.跨越进门道闸前:员工须停车,并开启车窗,向门卫展示员工工牌及身份证件进行确认,待确认无误后放行。
3.如员工遗失了员工工牌或者身份证件时,员工需立即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并申请新的证件,以便高效快捷地处理工作。
三、离开工厂流程1.离开工厂前,员工须向门卫出示员工工牌及身份证件进行确认。
2.翻越门卫闸前需要员工开启车窗,向门卫确认并放行。
四、进入工厂的管制1.为了确保工厂内部的安全,禁止任何未得到授权进入的人员进入工厂内部。
2.对没有身份证件或员工工牌的人员禁止出入工厂,并及时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其他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五、工厂内的车辆管理1.工厂内限制车辆速度,不得影响工厂员工的行动及工作。
2.严禁在工厂内吸烟,禁止在工厂内饮酒。
3.禁止将车辆停在禁止停车的区域。
六、工厂的安全管理1.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强调安全意识,告诫员工不得盗窃工厂设备、物品等。
3.工厂内部禁止抽烟、使用明火、放鞭炮等危险行为。
4.员工离开工厂时,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安置妥当,不得遗留在工厂内或停放的车辆中。
七、工厂内罚款与处罚1.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则属于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罚款和处罚。
2.对于员工在工厂内盗窃、贪污、行贿等行为,将会受到公司的处分,严重者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为出入厂的管理制度,将有助于员工建立正确的出入工厂的意识,规范员工出入工厂的行为,共同维护工厂的安全环境。
工厂出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维护工厂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出入人员,包括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工厂出入人员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四条员工出入:1. 员工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牌,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入工厂。
2. 员工出入大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出示工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厂。
3.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应办理出门条,并注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等。
第五条外来人员出入:1. 外来人员进入工厂,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2. 外来人员应遵守工厂规章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3. 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需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
第六条临时工、实习人员出入:1. 临时工、实习人员需接受工厂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工厂安全规章制度。
2. 临时工、实习人员出入工厂时,需佩戴临时工牌或实习证,并接受门卫检查。
3. 临时工、实习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未经允许不得操作设备。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七条车辆出入:1. 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相关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证。
2. 车辆进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出示车辆出入证。
3. 车辆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第八条货车出入:1. 货车进入工厂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办理货物出入证。
2. 货车需将货物装载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 货车装载的货物应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工厂定期对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工厂安全规章制度2. 应急处理措施3. 安全操作规程4. 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知识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一条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出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工厂出入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的安全管理,确保工厂内部秩序稳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出入人员,包括员工、外来人员、参观者、送货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出入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确保工厂安全有序运行。
第二章保安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工厂内部秩序。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熟悉本工厂的地理位置、建筑布局、安全设施等,确保能够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加强巡逻,对工厂内、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工厂内部安全。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负责对工厂大门、车间、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工厂。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十条员工出入管理(一)员工应佩戴工牌,出入工厂大门。
(二)员工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应向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在返回时出示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出入管理(一)外来人员需持有效证件,经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工厂。
(二)外来人员应遵守工厂内部规定,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办公室等区域。
(三)外来人员离开工厂时,应向保安人员道别。
第十二条参观者出入管理(一)参观者需提前向工厂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工厂。
(二)参观者应佩戴参观证,接受保安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三)参观者应遵守工厂内部规定,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办公室等区域。
第十三条送货人员出入管理(一)送货人员需持送货单、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工厂。
(二)送货人员应将货物送至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三)送货人员离开工厂时,应向保安人员道别。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工厂者,保安人员有权将其带离现场,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人员及车辆进出工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安全有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各类车辆进出工厂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 行政部:负责车辆出入证的核发和管理。
3. 门卫室:负责人员和车辆出入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人员进出管理1. 员工出入:(1)员工进入工厂时,需佩戴工牌,主动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2)员工请假、离职等特殊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入工厂。
(3)员工进出工厂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停放车辆。
2. 临时工、外来人员出入:(1)临时工、外来人员进入工厂,需由用人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临时工、外来人员需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3)临时工、外来人员进出工厂时,应遵守厂规厂纪,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五、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出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进出工厂时,需出示车辆出入证,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2)公司内部车辆、员工车辆、外来车辆按指定门岗出入。
(3)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4)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需提前向门卫人员说明,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特殊原因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 车辆出入证管理:(1)车辆出入证由行政部核发,有效期为一年。
(2)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行政部补办。
(3)车辆出入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检查的人员和车辆,给予表扬。
2. 对违反本制度,不听劝阻的人员和车辆,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或出场,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和车辆,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工厂员工出门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出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厂员工出门行为,保障工厂员工人身安全和工厂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出门时的管理。
三、出门审批1、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出门申请,说明出门目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
2、上级主管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出门申请,并写出具体的出门通知。
3、员工在获得出门通知后,方可离开工厂。
4、如果员工需要在非常情况下出门,应在回来后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出门事由和时间。
四、出门注意事项1、员工在出门前应检查个人证件、工资卡、工具等物品是否携带完整。
2、员工应注意出门时间,按时返回工厂。
3、员工离开工厂时,要关闭自己使用的所有设备,并保证车间内的电源设备都处于关闭状态。
4、员工在外代表公司的形象,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公司形象。
五、出门安全1、员工出门时要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
2、出门时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骑摩托车或汽车超速、不得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3、员工在外要保管好个人财产,不得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
4、员工出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在危险地带逗留或从事危险活动。
六、违规处理1、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未经审批擅自出门,将会受到警告、扣工资等处罚。
2、员工在外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公司纪律处分,甚至被开除。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员工在工作期间有紧急出门需求,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出门。
3、员工出门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出门信息和回来时间。
4、员工应积极遵守管理制度,做到守纪守法,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以上即为工厂员工出门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与安全的工作环境。
工厂人员进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人员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外来参观、考察、维修、服务等人员。
第三条工厂人员进出入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出入规定第四条工厂大门为员工的主要出入通道,其他通道仅限特殊情况使用。
第五条员工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进入工厂,外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由门卫登记相关信息,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七条以下人员禁止进入工厂:1. 未办理临时出入证的人员;2. 疑似携带危险品的人员;3. 未经批准的访客;4. 精神病、传染病患者;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厂规定的人员。
第八条工厂员工上下班时间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迟到、早退。
第九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十条工厂大门设有安全检查岗,负责对进入工厂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身份证件核对;2. 人员携带物品检查;3. 车辆出入登记;4. 临时出入证检查;5. 其他安全检查项目。
第十二条发现违禁物品或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四条门卫、安全检查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工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工厂保密室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保密室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厂内部重要信息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保密室的所有人员,包括工厂内部员工、外来人员以及临时参观者。
第三条保密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防范为主,确保安全;2. 权责明确,责任到人;3. 严格审批,规范操作;4. 持续改进,提高保密意识。
第二章保密室管理职责第四条工厂保密室由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钥匙管理、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2. 制定保密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 对保密室内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4. 对保密室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和审核;5. 定期对保密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密安全;6.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保密室出入管理第五条保密室出入实行登记制度,所有进入保密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六条保密室出入人员范围:1. 工厂内部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的人员;2. 经保密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来人员;3. 工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保密室出入流程:1. 申请:进入保密室的人员需提前向保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保密室出入申请表》;2. 审批:保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保密室出入证》;3. 登记:进入保密室的人员需在《保密室出入登记簿》上登记个人信息、出入时间、事由等;4. 入室:凭《保密室出入证》进入保密室;5. 出室:离开保密室时,应在《保密室出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保密室出入注意事项:1. 进入保密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厂内部重要信息;2. 进入保密室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3. 进入保密室的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照、录音或录像保密室内的资料;4. 进入保密室的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损坏保密室内的设备;5. 进入保密室的人员不得在保密室内大声喧哗、吸烟或饮食。
工厂货车进出管理制度

工厂货车进出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工厂货车的进出管理,加强对车辆和货物的监管,确保生产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车辆,包括装载货物的货车、进出工厂的客车等。
三、管理流程1.车辆进出申请- 所有进出工厂的车辆需提前向工厂管理部门提交进出申请,包括车辆类型、数量、进出时间等信息。
- 工厂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进出通行证。
2.进出通行证管理- 车辆司机在进出工厂时需出示有效的进出通行证,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或离开工厂。
- 进出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周,逾期需重新申请。
3.车辆安全检查- 进入工厂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轮胎、制动系统等的检查,并确保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 巡视巡查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
4.货物查验- 进入工厂的货车需接受货物查验,确保携带的货物符合相关规定,并非违禁品。
- 工厂管理部门对货物查验结果进行记录,并核实货物的数量和种类。
5.车辆监控- 工厂设置车辆监控系统,对进出工厂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准确性。
- 车辆监控系统记录车辆的进出时间、车辆司机信息等数据,并加密保存。
6.违规处理- 对于未经批准进出工厂的车辆,或携带违禁品的货车,工厂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暂扣通行证等措施。
-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车辆,工厂有权拒绝其进入或离开工厂。
四、责任方1.工厂管理部门在管理工厂车辆进出过程中负责审核申请、发放通行证等工作。
2.巡视巡查员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货物查验工作。
3.车辆司机需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工厂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
4.工厂领导对工厂车辆的进出管理负总责。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经工厂领导审批后开始执行。
2.工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3.车辆司机和工厂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工厂车辆进出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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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厂管理规则 □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表3.6.1)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公毕出厂由分(本)厂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厂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厂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 ,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表3.6.2)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表3.6.3)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表3.6.4),“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表3.6.5)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厂(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厂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表3.6.7)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胸章管理 (一)本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厂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厂,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表3.6.8)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厂证统计簿”(表3.6.9)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厂。 3.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表3.6.10)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表3.6.11)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厂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 □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 厂商车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3.6.12)(或“材料领用单”(表3.6.13)、“移转交运单”(表3.6.14)、“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3.6.15)(或材料调拨单)(表3.6.16)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 第七条 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 外来物品 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 第二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守卫室→有关部门〖HT〗 (一)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表3.6.17)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 (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 第九条 公司物品 (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 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