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与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5篇
法律文书写作5篇第一篇:法律文书写作第一章律师业务文书第一节诉状类一、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被告人: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自诉人:×××年月日附:一、本诉状副本份二、证据材料份【范文】刑事自诉状自诉人:苏××,女,32岁,汉族,天津市××县××乡××村农民。
被告人:刘××,男,35岁,汉族,天津市××县××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由:虐待家庭成员。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自诉人和被告人于××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19××年被告人与女徒工×××通奸。
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
被告人为了得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
××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想置自诉人于死地。
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却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可证明)。
×× 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
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戴××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
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六针,到今还留有伤疤(邻居戴××、王××均可证明)。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篇一:《法律文书写作》小论文题目要求《法律文书写作》学习中心:学号:姓名:专业层次:要求: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李×福,56岁,汉族,其弟李×禄,54岁。
1989年,兄弟二人分别成家与父母分居,1994年,李×禄又重新与父母一起生活,直到2000年二老去世。
父母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当时李×福考虑到父母刚去世及李×禄的实际困难,没有提出分割遗产的要求。
20xx年4月,李×禄在没有经过李×福同意的情况下,将父母留有的3间房屋出卖,将88000元价款全部据为己有。
李×福向其提出分割遗产要求,李×禄认为自己对父母尽义务较多,拒绝共同继承。
为此,李×福于20xx年×月×日向×××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均继承88000元遗产。
李×福认为:(1)在1989-2000年中,自己坚持每月承担老人赡养费200元,与李×禄所承担份额大致相同。
邻居王×可以作证。
(2)与李×禄共同承担老人丧葬费用。
(3)自己身在外地,无法直接照顾老人,而且老人生前一直为李×禄操持家务。
因此,李×禄并没有尽更多义务。
邻居孙××可以作证。
附:《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篇二:《法律文书写作》小论文题目要求《法律文书写作》学习中心:学号:姓名:专业层次:说明:1.考核方式:提交电子版小论文(以“学号姓名”作为文件名)2.题目:(1)试述刑事上诉状的概念和功用。
(要求:概念清楚,中心突出,理由充分。
)(2)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二审行政判决书。
1992年,×××村划给上诉人张××宅基地一片,东西宽为13米,南北长为20米,四至明确。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论
法律文书写作方法论在法律领域,文书的撰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一份清晰、准确、全面的法律文书不仅可以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依据,还能成为辩护和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参考。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方法论,帮助读者提高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
1.明确文书类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所要撰写的法律文书类型。
无论是诉状、意见书、合同、判决书还是其他类型的文书,不同的文书有不同的结构和格式要求。
在撰写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撰写。
2.明确文书目的其次,明确文书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文书通常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功能,例如诉讼文书的目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释文书的目的是对现有法律进行解释等。
确定文书的目的有助于我们在写作过程中更加准确地表达思想和观点。
3.展开论述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我们需要以清晰、逻辑和有说服力的方式展开论述。
在每一个段落中,我们可以通过列举案例、引用相关法律条文、陈述事实和论点等方式,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同时,我们还应该尽量避免复杂和冗长的句子,使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
4.准确使用术语法律领域有许多特定的术语和用语,正确使用这些术语是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之一。
我们应该熟悉常用的法律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准确的词汇,以免文书的表述产生歧义。
可以通过参考法律词典、相关法律文献以及咨询专业人士来确保使用正确的术语。
5.注意文书格式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通常非常严格,包括字体、字号、行距、标题、页眉页脚等方面。
我们需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文书样本,确保按照指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
此外,还应该注意拼写和语法等基本写作规范,确保文书的整洁美观。
6.反复校对和修改最后,撰写完成之后,我们应该进行反复的校对和修改。
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对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仔细检查每一个细节,确保文书的准确和无误。
同时,我们还可以请他人进行审阅和修改,以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的撰写与规范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的撰写与规范法律文书是法律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在法律适用、法律行为征证、法律效力确立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正确且规范地撰写法律文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法律文书的撰写与规范方面进行讨论,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法律文书写作。
一、法律文书的重要性法律文书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体现,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首先,法律文书是法律适用的工具。
通过撰写准确、明确的法律文书,可以为法律适用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公正、公平地实施法律。
其次,法律文书是法律行为征证的依据。
在法律纠纷解决过程中,合法、合规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法律事实的证明材料,为法律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
最后,法律文书是法律效力确立的标志。
法律文书的签署、盖章等步骤能够确保法律效力的正式发生,使其具备法律效力,进而实现法律目的。
二、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为了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撰写法律文书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要求:1. 确定文书类型:根据具体的法律行为,选择对应的法律文书类型。
例如,合同行为需要使用合同文书。
2. 规范格式:根据法律文书的类型,选择合适的格式,并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例如,常见的法律文书有公告、通知书、起诉状等,每种文书都有其特定的格式规范。
3. 使用明确的表达:法律文书需要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进行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汇。
文书中的用词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含义,避免引起歧义。
4. 注意事实准确性: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客观事实进行撰写,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争议性的事实,可以通过相应的取证方式进行证明。
5. 逻辑严谨性:法律文书的内容应当逻辑严谨,各部分之间应当有明确的逻辑关系。
一般来说,法律文书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6. 符合法律规范: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需要关注最新的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法律文书期末论文
深圳大学考试答题纸(以论文、报告等形式考核专用)2010~2011学年度第 2 学期课程编号2303101202课程名称主讲教师评分学号姓名专业年级题目:浅议法律文书以及学习心得通过本学期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从起诉状到上诉状,从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到民事案件的文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文书与法律的实务操作是紧密联系的,并且法律文书具有固定的写作结构,即首部、正文、尾部,每一部分的写作都不得忽视其严谨的语言规范性,逻辑严谨性,同时,法律文书对法律程序的重要价值和地位,是我们重视法律文书的制作的重要原因。
语言规范性法律文书的语言和表述要求做到——准确,简练,庄重。
法律文书不仅是对案件的陈诉和分析,而且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重要形式表现和依据,阅读法律文书对象一般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此,法律文书要求语言清晰而深入浅出,严谨而简洁有序。
由于语言具有不特定性,文字含义具有多重性,要求法律文书的语言必须符合准确性。
甚至精细到标点符号,语序的排列,以及精确选择用词都是十分重要的。
在刑事文书中,“抢夺”和“抢劫”是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例如一般人对飞车抢包的认识仅限于夺过财物的就是抢劫。
但是在刑法上,飞车抢包属于抢劫罪,法律文书中稍不慎误用“抢劫”代替“抢夺”,被告所被认定的抢劫罪将会比其实际的抢夺罪的刑罚量刑有所加重。
一字之差可能为他带来几年的监狱光阴。
再如,在《继承法》中,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对“顺序”的表达上尤其注意其中的顺序性和法律的严谨性,稍有不同,将会导致继承顺序的差别,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在语言的运用上,必须加以小心,慎重地选择用词,符合汉语的表达规范和词语的顺序,正确适用标点符号。
言简意赅,也是法律文书语言规范的要求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文书存在啰嗦重复或者表达过于简略的问题,要么是在认定事实部分的陈述,冗长地去陈述案件的事实,要么在证据判定部分以一句“上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带过对证据的论证和分析。
法律文书范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8年与某市某区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签订了《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由开发商在该区政府指定的地块上投资建设住宅小区。
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依约支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并开始进行项目建设。
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开发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项目建设停滞。
区政府遂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案情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开发商应否继续履行合同?3. 开发商应否支付违约金?4. 开发商应否承担相应责任?(一)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进行项目建设,导致项目停滞,已构成违约。
(二)开发商应否继续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在本案中,由于开发商违约,区政府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然而,考虑到开发商目前资金链断裂,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存在实际困难。
因此,法院需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判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三)开发商应否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本案中,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开发商应否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违约导致项目停滞,给区政府造成了损失,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1. 法院认定开发商构成违约,判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高职高专法律文书写作教学探讨的论文
高职高专法律文书写作教学探讨的论文作者简介:陈乐(1979—),女,河南漯河人,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信息与人文系教师。
[摘要]法律文书学是法学百花园中的重要分支,在西方法学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中正式开设这门课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较晚。
法律文书学并非仅仅是对一种写作格式的介绍,而是融合了法学、语言学和中文写作的交叉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本文将试着以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写作为主题来设计一次课程,与各位前辈同行共同探讨法律文书写作的教学。
[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设计课程;教学[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5918(2011)05-0049-02di:10.3969/j.iss.1671-5918.2011.05-025[本刊网址] http://一、设计说明(一)教材分析我选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马宏俊主编的《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第二版)。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之一。
优点:“以全新的视角诠释了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突出了文书的实际操作方法,注重了写作中对法律条款的引用和法学理论的分析说明,体现出法律文书依法制作的鲜明特点,既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反映出独特的实际应用能力。
”缺点:根据教学中学生的反映以及同仁的讨论认为,首先,作为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来讲,其并未突出文书实际操作方法,理论部分过于繁琐。
其次,编排上有不合理之处,其先刑事后民事的编排,我认为,并不适合。
另外,章节之间无主次和轻重之分。
在有限的课时里面要学会如此多的内容,并不实际。
(二)学生分析本次设计针对的是,高职高专2年级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其在一年级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如,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班级人数40左右。
(三)设计章节第二章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第一节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四)教学媒体现代教学媒体和传统教学媒体相结合。
法律文书最新范文
法律文书最新律师法律文书写作论文篇一摘要:法律文书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探析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
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
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
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
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
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
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
关于法律论文范文精选7篇
关于法律论文范文精选7篇法律是我们做人做事的一道参照标准,我们不能触犯。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法律论文范文精选7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法律论文范文精选一第一章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一、案情简介刘某与徐某因在一起吸食毒品而相识。
20XX 年8 月末,刘某找到徐某并交给他3000 元人民币,让徐某帮自己前往鞍山找一个叫“二哥”的毒贩为其代购 5 克毒品。
徐某为了让刘某帮助自己的哥哥解决拆迁费问题就答应帮刘某代购毒品。
徐某拿到钱后,驾驶自己的汽车前往鞍山,以3000 元人民币的价格与“二哥”购买了 5 克毒品,两小时后徐某驾车返回,将毒品交给了刘某。
此后的近一个月,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四次为刘某购买毒品,5 次共计购买毒品25 克。
为感谢徐某为自己代购毒品,刘某将2 克毒品送给徐某。
20XX 年9 月9 日,徐某在xx 区大润发门前将0.19 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杨某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二、分歧意见有观点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这种观点有三种分析路径:第一,“贩卖毒品是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
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1]徐某先后5 次将25 克毒品交付给刘某,并从刘某处获得总计15000 元,而刘某用15000 元换取了25 克毒品的所有权,因此在徐某与刘某间构成有偿转让毒品的交易,但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打击吸食毒品的行为,刘某购买毒品用于吸食,而每次购买的数量也不满足入刑的数量标准,因此刘某不构成犯罪,而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第二,代购者牟利或变相加价的行为按贩卖毒品罪处理。
如果代购者没有意图从代购行为中获取收益,那么这种行为与吸毒人员自己购买毒品无异,但如果其从中牟利或变相加价,则虽有代购之名却在本质上实施的是贩卖的行为,代购行为已经变质,因此应当考察代购人的主观目的是否是为了牟利。
法律文书的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的写作论文法律文书是律师及法官最常用的工具之一,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审判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写作优秀的法律文书成为了一项必备的技能。
本文将从法律文书的基本原则、文书的组成部分、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四个方面来探讨法律文书的写作,以期能够帮助有需要的人士加强和提升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一、法律文书的基本原则1. 正式性法律文书的目的是为了行使权力和保障社会公正,因此它必须以正式的方式写作。
合适的字体、用词得体、语言规范、是法律文书正式性的基石。
2. 精简法律文书的表述应该精简,准确。
文章不能有乱七八糟的内容来削弱案件的重点和证据之间的关系。
写作者应该通过简练的语言表达出事实和证据之间的相关性。
3. 具体性法律文书所涉及的话题非常复杂,律师们常常需要在复杂的数据和情况中找出关键的细节。
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让文书内容具体,让它真实反映出案件所面临的事实和证据。
二、法律文书的组成部分1. 抬头在律师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开头的抬头必须包括文件类型和发件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2. 内容概述这是律师在法律文书中对于案件背景和提出要求的基本介绍。
在这里应列出案件信息的概要情况,包括案件的名称、调查、分析、证据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3. 事实和证据在法律文书中,事实和证据是最核心的部分。
律师应该以时间顺序组织事实和证据,使读者能够清楚地理解案件的发展和关键问题。
4. 论点和陈述这是写作者对案件的观点、解释和要求,通过使用仔细研究、分析和判断得出。
它应该包括明确的陈述,以及支持这些陈述的理由、声明和法律的规定。
5. 请求和陈述在这一部分中,律师需要明确陈述他所需要的结果或建议,并详细解释原因。
律师应该提出明确、具体的请求,并详细解释为什么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
三、写作技巧1. 选择合适的语言律师在写法律文书时,需要选择一种恰当的语言。
尽管法律术语相对固定,但是律师需要确保语言不显得单调无味。
教学论文---法律文书写作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中存在的问题探析摘要: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文字载体和重要工具,法律文书写作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法律文书制作的质量,导致法律效力的减弱。
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存在问题探析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同时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法律文书是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劳改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等通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者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上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是法律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是实施法律或保障有效实施法律的文字载体和重要工具,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各项法律活动能否正常进行或是否能够顺利开展。
然而,在法律文书写作中,经常会发现许多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表达不够准确,大大地削弱了文书本身的法律效力。
一、结构和内容方面的问题法律文书是一个具有广阔涵义的概念,对于这一概念,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出不同的类别,即按照文书的具体功能、文书的制作方式、文书的制作主体、文书的行文体式等进行分类。
不管怎样进行类别的划分,法律文书都离不开其自身的特点,也就是任何文书都要按照其内容和结构方面的要求,严格地依据法律进行规范的文书制作。
但是,在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中,在结构和内容方面依然出现了许多问题,下面通过具体事例来进行分析:1.遗漏事项。
许多法律文书都要在文书首部书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如在书写犯罪嫌疑人身份事项时,要求包含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提请批准逮捕书和起诉意见书等。
逐一地写清楚这些内容,对案件的审理工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遗漏事项的问题。
举例如下:某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性别×,××岁,身份证号220302×××,××省××市人,××族,文化程度××,居住地点××省××市××街××号,在某年某月因涉嫌×××罪被逮捕。
法律文书写作与法学专业人才素质培养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与法学专业人才素质培养论文法律文书写作质量的高低集中反映着 ___思想道德、哲学、法学、写作学、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素质的高低,只有努力锤炼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写好法律文书,才能让法律文书充分发挥实施法律的重要作用。
(一)学科系统化教学形式重理论、轻理论传统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整体教学内容的设计编排,主要还是学科系统化的编排形式。
首先,是总论,从总体上引见法律文书的特性、写作请求等。
其次,是分篇分章解说各类法律文书的制造。
普通是依据法律制造的主体分篇章,包括公安、检察、 ___、监狱、律师实务、 ___、仲裁等文书。
或是在此根底上,依照文种停止分类,辨别出诉状类文书、诉讼申请类文书、笔录类文书,等等。
对每一则法律文书的教学,首先,引见文书的概念、相关法律根据,进而给出法律文书的格式构造,解说每局部的制造请求。
其次,展现例文,或是剖析病文。
法律文书写作练习的案例资料,常常是经过处置的案件事实,能够直接照抄到文书中。
能够看出,采用学科化体系教学形式,偏重传授学问,融会贯通、生搬硬套的多、灵敏运用的少。
很多学生上完法律文书写作课后,最大的觉得是单调。
同时,其注重学科学问的系统传授,侧重理论,在教学中不可防止的存在与实务操作不对接、职业才能培育锻炼被疏忽的弱点。
特别是关于法律文书写作这门偏重理论性的课程中,学科化体系教学的这些弱点会非常明显的影响到教学效果。
(二)才能目的及考核规范单一传统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主要是培育学生文书写作才能,疏忽了制造一篇 ___的法律文书所必需的法律运用才能等综合才能的培育。
单一的才能目的也在一定水平使得课程的考核不全面。
通常一本教材里有几十则法律文书,考核偏重各个文书的固定格式、专用法律术语等学问点,学生考前突击背一下,制造法律文书时直接把案例资料往文书格式里套,以为这样就算完成一篇法律文书了。
事实上,法律文书的制造需求文书制造者综合运用其逻辑思想、法律专业学问、写作才能等,才干够应对不同类型的、复杂的纠葛,制造出高质量的文书。
法律文书与写作论文
学号:姓名:专业年级:浅谈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技巧摘要: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有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各种文书。
它不是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仅是对某一案件(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规范,因而只对特定的案(事)件当事人有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也就是说,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各法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从事非诉讼事件的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而依法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的直接反映。
关键词:法律语言表达技巧法律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主要使用书面语言。
它适应于不同的交际领域,通过反映目的、内容、对象而选择语言材料、表达手段,形成了具有特定风格的语言体系。
由于司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的权益和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要比其他语体的各类文章要求更高更严格。
一个法律工作者,不仅要熟谙法律,还要研究和掌握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语言规范化要求,提高书面表达能力。
只有规范,才能产生准确和纯净,才能获得权威和强制,才能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
当代著名法学家阿尔弗雷德·丹宁爵士这样告诫我们:“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取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
”麦考密克也说过:“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
”那么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一、词语运用要精确词语是语言的建筑材料,是具有独立性的最小的语言单位,一个词语的误用往往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词语精确是法律文书语言的生命线,也是法律文书制作中的首要要求。
一字当否,一词得失,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错用,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张某某跟王某某去过杀人现场”。
这句话中用了一个兼类词“跟”,它既属于介词,也属于连词,判决书中的“跟”如果看作连词,则主语就是“张某某跟王某”这个词组,因而,“张某某”就是杀人嫌疑犯之一,而“跟”如果在句中是做介词,“张某某”就是主语,“跟王某”就是状语,表示跟随的对象,那么“张某某”充其量就是个从犯。
法律文书小论文
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有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各种文书。
它不是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仅是对某一案件(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规范,因而只对特定的案件当事人有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也就是说,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各法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从事非诉讼事件的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而依法制作的具体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的直接反应。
法律文书语言的构成,是指构成法律文书语言的主要因素及使用规则。
作为全民族语言的变体语言,法律文书语言的主要语汇来自全民族语言的语汇库,法律语言的语法规则,主要地还是全民语言的语法规则。
但是法律语言既然产生于法律业务的特殊活动,那么它就必然具有特殊的思维方式及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的特殊语汇和语言使用规律。
一、法律文书的词语构成法律文书语言的词语同全民语言的词语一样,是语言中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单位 ,是造句材料。
法律文书中的词语由法律术语、习惯用语及普通词语构成。
(一)法律术语术语指某门学科或某个领域内使用的专门用语。
法律作为一门科学,同其他学科一样,拥有一批固定的专门用语。
这些专门用语描述着法律科学所特有的事物 (现象)以及相应的法律概念,是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科学概括,反映着法律事物 (现象)的本质特征。
这些专门用语,运用于法学领域,成为法律语体的主要标志。
这便形成了稳定、精确的法律科学术语,简称法律术语。
法律文书必须通过语言文字予以表达。
因此,它在语言文字方面也必然有其相应的要求。
基于法律文书的时效性和法定性等方面的特点,对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要求很高,必须做到精确无误,严肃庄重。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要求:一、准确就是用最贴当、最恰当的语言来反映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
也就在选字、遣词造句以及标点符合都应确切、恰当,不能产生歧义。
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必须字斟句酌,以免产生歧义。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篇一: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1、申请撤诉书2、和解协议书3、申请复议书4、民事申请执行书5、提请批准逮捕书6、呈请拘留报告书7、起诉意见书8、提请假释意见书9、提请减刑意见书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11、(二审)刑事判决书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7、律师催告函1、申请撤诉书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xx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 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xx××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xx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xx市×× 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xx市××区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2、和解协议书××县人民法院: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引言法律文书是法律实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是法律专业人员在各种法律事务中使用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
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严谨、准确,具有明确的结构和语言风格。
本篇论文将探讨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以及书写的几个关键要素。
一、法律文书的背景和定义法律文书是指法律领域中涉及到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合同、起诉状、判决书、律师函等。
法律文书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旨在清晰地传达法律事实和意图。
法律文书起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律权益,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应该准确表达法律事实,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以及经过适当的法律分析和推理。
二、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1. 合同合同是法律文书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它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要素:合同主体、合同目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起草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并且清晰明确地反映双方的意图。
此外,还需要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和词汇,以及遵守法律文件的格式和结构。
2. 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一方向法院提出的诉讼文书。
它包括原告的主张、事实陈述、法律依据和所要求的救济措施。
起诉状的撰写需要详细陈述案件事实,引用适用的法律规定,并提供合适的证据以支持原告的主张。
起诉状的撰写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以确保起诉方在法庭上的主张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3. 判决书判决书是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件。
它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的分析、对被告的责任判定以及最后的裁决结果。
判决书的撰写需要准确表达法官的意图,以使各方对法律判决有清晰的理解。
判决书的撰写需要法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以及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细节的准确把握。
三、法律文书撰写的关键要素1. 清晰的结构法律文书的结构应该清晰明确,让读者能够迅速找到所需信息。
一般来说,法律文书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文书的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的写作论文导语: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论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内容提要】:在现代刑侦与民事调查中,亲属关系的认定是一个烦琐的问题。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在社会中极为普遍,且涉及面广。
本文针对亲属关系的鉴定的一些现象及方法展开,从亲属的范围、鉴定亲属关系的意义、现代亲属鉴定的方法、存在的争议、亲子鉴定等方面加以阐述。
【关键词】:亲属亲属关系意义亲子鉴定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婚姻法》对夫妻间、子女间、兄弟姐妹间和祖孙间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1。
笔者认为亲属关系应指合法夫妻间、父母子女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父、继母、养父母、养子女)、兄弟姐妹间(同父异母、同母异父、表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祖孙间(直系祖孙、旁系祖孙)的关系。
亲属关系的鉴定古而有之。
在宋慈的《洗冤集录》里记载了用滴血法作为直系亲属亲权的鉴定方法,即是将父母与子女的血液和在一起,视能否融合来鉴定有否亲属关系,或将子女的血液滴在骸骨上,如果是亲生的,则血入骨,非则否。
这种方法实际效果并不确实,子女的血型.早在魏晋南北朝时代,我国已经揉用滴骨验亲法来确定亲权关系了。
由此可见,亲属关系的认定对于判案有重要的作用。
一:亲属关系的划分在司法中应简洁在司法工作中,往往在亲属关系中遇到表述烦琐的现象。
比如孙某系刘某的小姨子,在这个表述中,我们会想到她们中间隔着谁。
往往在司法工作中,不需要这么细致的划分。
韩国在亲属关系上运用了一种特殊的计算方法——“寸数”法来确定,即用距离来计算亲戚之间的远近关系2。
如夫妻间无远近之分,定为零寸。
父子间关系为一寸。
亲兄弟姐妹间为二寸。
叔伯子侄间是三寸。
堂兄弟间是四寸等。
在司法中如果作此划分,很多问题简单明了。
比如在亲子鉴定中,父子鉴定为一寸鉴定,孙子鉴定或兄弟姐妹鉴定为二寸鉴定。
法律文书与议论文的说理有何区别
法律文书与议论文的说理有何区别(一)论文名称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
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
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
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主要内容包括:⑴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通过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三)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
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五)论文写作的目标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
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六)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
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学术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学生和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来说,掌握合适的写作技巧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法律文书写作的一些基本要点和注意事项,帮助读者在撰写论文时更加准确、系统和有说服力。
首先,法律文书写作的目的是清晰地陈述和论证法律观点。
因此,一篇好的法律论文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主题陈述,并在整篇文章中加以支持和论证。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写作者应该首先对所研究的法律问题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思考,理清思路,确保自己对相关法律概念和原则的理解是准确的。
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写作者才能够准确地陈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
其次,法律文书写作需要采用准确和专业的法律术语。
法律是一门专业的学科,具有自己独特的术语和表达方式。
因此,在写作时,作者需要准确地使用这些术语,并确保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
同时,写作者还需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以免给读者造成误解和困惑。
另外,法律文书写作需要注重逻辑和结构的严谨性。
一篇好的法律论文应该有一个清晰的逻辑体系和结构框架,使读者能够理解作者的思路和观点。
为了实现这一点,写作者可以运用分析、论证、比较等方法,将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并在每个部分中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
此外,写作者还应该在自己的论文中使用合适的标题和副标题,使整篇文章的结构更加清晰和连贯。
最后,法律文书写作需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法律文书是一种正式的写作形式,因此,在写作时,作者需要使用准确、规范和专业的语言。
写作者应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注意句式的规范和修辞的恰当性。
同时,写作者还需进行仔细的校对和修改,以确保文章中没有语法、标点和拼写错误,保证文章在形式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学术研究中重要的一环,需要写作者具备一定的写作技巧和方法。
通过严谨的分析和思考,准确的法律术语的运用,严密的逻辑和结构的安排,准确和规范的语言的表达,法律文书的写作将更加准确、有说服力和具有学术价值。
法律文书论文
法律文书论文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学习法律文书的心得体会关键字:态度合法合理准确高效摘要:法律文书课是我们法所应掌握的一门重要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专业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
利用法律文书写作,对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实际运用和掌握,并为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为了学好本课程,我觉得首先要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在学习过程中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虚心求教、持之以恒。
另外,在学习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具体写作方法;要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要注意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要重在理解,能提出问题,积极思考,不要死记;要注重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实际应用以及它们的作用,不要孤立地去看待一个法律文书,应有完整的系统概念。
通过习题练习可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并培养分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所以应按要求完成布置的作业题。
做题前,要对所学内容基本掌握;做题时,要看懂法律文书要求,注意分析,熟练应用各种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和写作要点。
除学习规定教材外,应参阅相关的参考书,尤其是陈老师给我们指定的参考书。
如果有条件,还可通过模拟法庭练习、验证和巩固所学法律文书知识,训练实际法律文书的应用,培养我们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想,通过上述各个环节的学习,定能培养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解决问题不是仅仅照着书本上的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做练习题,而是要求使用已有的知识对新提出的要求和案例能理解和领悟,并能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更是如今所倡导的创新过程。
首先,“学习心得”对法律文书课程的地位、作用及其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特定进行了概括,指出了学习该门课程的必要性,即学习本课程不仅为掌握和实际运用各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业务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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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姓名:专业年级:浅谈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技巧摘要: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有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各种文书。
它不是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仅是对某一案件(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规范,因而只对特定的案(事)件当事人有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也就是说,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各法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从事非诉讼事件的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而依法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的直接反映。
关键词:法律语言表达技巧法律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主要使用书面语言。
它适应于不同的交际领域,通过反映目的、内容、对象而选择语言材料、表达手段,形成了具有特定风格的语言体系。
由于司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的权益和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要比其他语体的各类文章要求更高更严格。
一个法律工作者,不仅要熟谙法律,还要研究和掌握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语言规范化要求,提高书面表达能力。
只有规范,才能产生准确和纯净,才能获得权威和强制,才能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
当代著名法学家阿尔弗雷德·丹宁爵士这样告诫我们:“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取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
”麦考密克也说过:“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
”那么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一、词语运用要精确词语是语言的建筑材料,是具有独立性的最小的语言单位,一个词语的误用往往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词语精确是法律文书语言的生命线,也是法律文书制作中的首要要求。
一字当否,一词得失,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错用,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张某某跟王某某去过杀人现场”。
这句话中用了一个兼类词“跟”,它既属于介词,也属于连词,判决书中的“跟”如果看作连词,则主语就是“张某某跟王某”这个词组,因而,“张某某”就是杀人嫌疑犯之一,而“跟”如果在句中是做介词,“张某某”就是主语,“跟王某”就是状语,表示跟随的对象,那么“张某某”充其量就是个从犯。
由此可见,词语运用必须反复斟酌,深思熟虑,一字不苟,精益求精,以免影响法律的正确实施,造成不良后果。
首先要认真锤炼词语,辨析出最确切的词义。
郭沬若说过:“所谓锤炼大概就是在这些地方力求准确、鲜明、生动,使人家更容易了解你的内容和概念。
”现代汉语的词汇纷繁复杂,同义词、近义词、同音词非常多,在含义和用法上有着极其细微的差别,因此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就要反复推敲词语,锤炼词语,从词汇的汪洋大海中,找出最适合最确切的词语来最准确地表达文书所要表达的内容。
像违犯和违反、妨害和妨碍、错误和缺点、毁坏和损害、斥责和责备、弊病和毛病,其基本意义大致相同,但在表义的程度上有轻重之别,前面的词义重,后面的词义轻。
再如,对犯罪的宽大处罚有“从轻”和“减轻”;对犯罪从严处罚有“从重”和“加重”。
“从轻”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减轻”则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从重”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加重”则应当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像这些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的词语,使用时必须认真辨析,把词义推敲精确。
高明的法律文书制作者特别注意权衡词义的轻重并恰如其分地选择词语,以便收到精确的思想表达效果。
其次正确使用模糊词语。
词语具有确切义和模糊义两方面的特点。
所谓确切义就是指词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非常清晰明确。
模糊义就是指词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够清晰明确,主要是指外延上没有一个确定的界限。
像上午、下午、附近等词,所指的时间、地点都不够具体确切,都属于模糊词语。
在法律文书中,凡属对法律事实、法律行为的叙述说明和对具有法律意义内容的认定,都要清楚明白,不能含混不清,必须使用含有确切义的词语,不能使用模糊词语。
尤其是涉及具有法律意义的时间、地点、情节、财物数额等都要交代清楚。
时间、地点,是叙述案情必须交代明确的重要因素,如果含混模糊,就会使整个案情都不够清晰明确,难以准确认定。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许多条款都有这样的规定:同一罪行,情节严重的判什么刑罚,情节较轻的判什么刑罚。
可见,情节与处刑密切相关。
因此,写清犯罪情节十分重要。
在叙写中,表述犯罪行为使用的工具、手段、方式、力度等都要使用确切词语。
同样是用持械抢劫,要写清楚用什么器械,是砍刀、猎枪,还是木棒、铁锤。
同样是用刀,还要写清楚是砍伤还是捅伤,力度如何,不能只写“持械抢劫”。
财物数额也是定罪判刑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涉及经济犯罪中,贪污或受贿财物数额的多少是处刑的重要依据。
所以在交代数额时,一定要用确切数字,写明绝对数字,不能只写约数,否则就难以根据贪污或受贿财物数额的多少,分别按照规定的条款处罚。
法律语言要求明确贴切,肯定否定态度鲜明,不能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所以法律文书中切忌使用“基本”“大概”“大体上”这类词语。
如“关于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大体达成协议。
”这句话语意含混,不是法律工作中使用的语言。
从司法的角度讲,达成协议的内容应该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不是“大体”的。
使用这种表示大概意思的词语,就会给法律文书的解释和执行带来困难。
在司法工作中,要求更多地使用确切词语。
如果现实情况模糊,还没有把握作确切说明时,就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或者是因礼貌文明委婉需要使用模糊词语,那么应尽量缩小模糊范围,使其接近于确切。
当然,法律语言也并不完全排斥使用模糊词语。
在某些情况下,不需要或不便于确切说明的事实原因和不具法律意义的内容等可以使用模糊词语。
二、句子表达要严密所谓表达严密,就是指说明事理时,要注意客观地、全面地、深入地阐明问题的性质、特征,注意区别事物的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以及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等。
比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坚决支持当事人的要求”这句话就欠周密。
“要求”太笼统了,只反映事物一般情况。
难道“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也要坚决支持吗?阐明事理,必须作客观、全面、深入的分析,不能有丝毫的漏洞。
要做到表达周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不能出现语病。
法律文书语言要符合语法规范,句式完整,每个句子的主要成份即:主语、谓语、宾语都必须具备。
要防止成份残缺、繁复、搭配不当、语序失调、句式杂糅等语病。
避免出现歧义。
法律语言的解释是单一的。
每个词语、每个句子都只能有一种解释,不能有歧义。
如果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那样解释,双方各执一词,就会给认定和执行带来困难,甚至造成不良后果。
切忌前后矛盾。
说话撰文,如果自身的观点都不保持一致,前后矛盾,就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也不能正确表达思想。
在法庭辩论中,如果发言者本身自语相违,就无法论证自己的观点。
在法律文书制作中,如果前后都不保持一致,自相矛盾,就不可能有准确的认定,当然也就做不到正确的判决,或者导致无法执行。
法律语言要求严谨周密,无论是认定犯罪事实,还是运用法律进行判决,都必须注意保持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缩小词语的外延。
即对词语加以适当限制。
制作法律文书,对于具有法律意义的词语,一定要加以必要的限制,写清楚它的具体特征,避免笼统宽泛,含义模糊,导致双方的认定不一致而引起争执,甚至诉诸法律。
三、语言运用要精练语言精练,就是要求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出尽量多的内容,做到“文约而事丰”。
法律语言比其他语体的语言更讲究简练。
曾巩在《南齐书目录序》中说:“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
”司法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除了要求准确严密外,还要做到精练。
首先,语言要简洁明了。
制作法律文书时,要把冗赘的字删去,不罗嗦,不废话,使句子简洁明快。
这是语言简练的重要手段。
鲁迅说过“写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法律语言要求简练,凡是本身意义明确了的话,就不必加上多余的词语。
一份起诉书中有这样的话:“被告与原告经常发生打架。
”“打架”本是动词,说“经常打架”就简洁明确地表达意思了,而硬要在“打架”前面加上一个动词“发生”,使“打架”变为一种抽象意义的名词,句子既罗嗦,在词的搭配上也有问题。
其次使用内涵丰富的词语。
法律文书要做到语言简练,必须选用内涵丰富的词语,做到文辞简约,内涵丰富。
现代汉语保留了一些古代文言文的精粹词语,在制作法律文书时适当选用,会收到言简意赅的良好效果。
尤其是一些四字格的短语和成语,言简意丰,可以有机地融于法律文书中使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叙述林彪、叶群等反革命分子仓皇外逃摔死的情况,这样写道:“在温都尔汗机毁人亡”。
“机毁人亡”是两个主谓结构组成的联合词组,这是成语常用的结构形式之一,有简练上口的修辞作用。
有不少四字格的词语,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在法律语言中经常使用。
语言简练,是在把意思表达清楚的前提下说的。
如果意思表达不周全,或缺漏必要的词语,这不是简练,而是苟简或粗疏。
法律语言要求的是言简意赅,即语言简练意思完备。
四、语言风格要庄重语言的风格,就是人们为了适应特定的交际场合和达到某种交际目的时,使自己的语言产生的特殊语言气氛和语言格调。
语言风格与语体色彩密切相关,不同语体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特色,不同的语体在词语配合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正确使用带有语体色彩的词语,不仅可以确切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而且可以造成一个和表达内容相适应的语言气氛。
法律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具有高度的严肃性,用词必须注意风格色彩的庄重性,而且要有鲜明的立场,符合公文语体的要求。
首先要庄重严肃。
法律文书语言要求客观地、如实反映事物情况,不像文艺语言那样可以尽情地铺饰、渲染,更不能褒贬混用,用拟人、夸张等特殊修辞手法。
其次要立场鲜明。
比如:“被告张某某目无国法,持械行凶,杀死无辜,手段极其残忍,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这是一份刑事判决书的语句,选用了一些四字格的词语和文言词语,具有鲜明的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显得庄严、凝重,不可侵犯。
第三要使用法律术语,不宜使用口语或方言土语。
由于法律语言的庄重性,所以制作各类司法文书或者在某些严肃场合的发言,都应当完全使用书面语言,特别要求运用法律术语,不宜使用口语,更不能使用方言土语。
如果是记录被告人的口供,或是记录证人的证言,为了起到真实具体的作用,可以保留口语色彩。
而法律语言是诉诸理智的文字,要求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不能使用不规范不精确的生活用语。
法律语言的庄重性,不仅是公文语体的要求,而且是法律工作的高度严肃性所决定。
所以在用词方面,必须注意与语体色彩相协调。
特别是需要向外张贴的布告,是向社会公布的公开文书,在众目睽睽之下,影响面很广,更要注意庄严郑重,不能有损于司法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