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保证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在聘用护理人员过程中的管理。
三、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要聘用的护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聘用计划公布:医疗机构在媒体上公布相关职位的招聘计划,告知有意向应聘的人员。
3.招聘宣传:医疗机构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投递简历。
4.笔试面试:通过简历筛选,选拔合适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评估其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5.体检合格:通过笔试面试后,医疗机构要求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护理工作的要求。
6.聘用公示:医疗机构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名单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医疗机构与被聘用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明确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8.岗前培训:医疗机构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对护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四、聘用条件1.具有相应护理专业学历或医学背景,并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职业行为规范;3.体格健康,没有影响护理工作的疾病或残疾;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有效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进行交流;6.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护理操作。
五、聘用期限与绩效考核1.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工作情况表现良好的,可以续聘;2.医疗机构对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六、聘用薪酬1.医疗机构根据人员的学历、资历、经验和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2.医疗机构对不同护理人员分类分档,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职业发展所需,逐步提高薪酬待遇。
七、违纪惩罚与解聘1.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低评级等纪律处分措施;2.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现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护理专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专业人员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专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护士、合同制护士、临时聘用护士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岗位需求、专业要求、学历要求、执业资格要求等条件进行。
第五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3. 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4. 笔试、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5. 拟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需要,可续签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护理专业人员入职后,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技能、急救知识等。
第八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参加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章晋升与调任第十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程序包括:1. 报名参加晋升考核;2. 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审批;3. 经审批通过的晋升者,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第十二条护理专业人员调任应遵循工作需要、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护理人员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和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纷纷制定了护理人员聘用制度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主要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招聘程序、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一、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要求:护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冊护士资格证书,具备上岗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学时要求。
3.专业技能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护理知识和丰富的护理经验,熟悉护理操作规范和常用医疗设备的使用。
二、招聘程序1.招聘需求分析: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招聘前,应首先进行工作需求分析,确定招聘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招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纸广告、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宣传。
3.笔试和面试:招聘人员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通过评估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考核评估:医疗机构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等。
5.聘用程序:医疗机构按照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条件1.工作时间: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8小时,24小时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
2.假期休息:护理人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各项假期权益。
3.保障待遇: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应与其职业技能和工作贡献相匹配,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工作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通风条件满足要求,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物资支持。
四、职业发展1.岗位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职称评定:护理人员可以通过职称评定获得高级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等职称,提高自身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3.学历提升:医疗机构鼓励护理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学历,获得更高的学位和专业认证。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的建设,规范护士的聘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士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护士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士管理制度,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护理专业学历;(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急救技能、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护士在医疗机构内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二)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三)参与病人的抢救工作;(四)协助病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料;(五)参与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六)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第十条护士应当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章晋升与培训第十一条护士晋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晋升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鼓励护士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护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医嘱,造成病人损害的;(二)泄露病人隐私的;(三)发生护理差错,不及时报告的;(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护士聘用制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聘用护士。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护士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护士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
第五条护士招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护理专业学历或者相关工作经验;(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六条护士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聘用。
三、试用期第七条新聘用护士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八条试用期内,护士应当参加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试用期内,护士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管理第十条护士岗位分为临床护理岗位、行政护理岗位和教学科研岗位。
第十一条护士应当根据医院需要和本人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第十二条护士在岗位上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执行医嘱,保障患者安全;(二)掌握护理技术,提高护理质量;(三)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四)关心患者,做好患者心理护理;(五)参与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和改进工作。
五、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护士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岗位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二)业务水平、护理质量;(三)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
第十五条岗位考核内容包括:(一)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二)护理技术操作水平;(三)工作态度、工作表现。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护士晋升、奖惩的依据。
六、待遇与保障第十七条护士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护士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福利待遇。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护理人员整体素质,解决护理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选拔聘用优秀护士补充到护理队伍中,为保证护理队伍稳定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一、聘用条件1、经国家正规高考考取的护理院校并取得护理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特别优秀者根据个人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中专。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原则上在我院从事护士工作满1个月。
4、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品行端正。
5、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及协助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临床护理服务技能,遵守护士执业道德规范。
6、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用协议。
二、聘用办法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补充聘用护士申请,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考核成绩合格,同时体检合格者,经院长批准后,由所聘用医院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书。
三、聘用护士管理办法1、护理部和用人科室对聘用护士按正式护士管理,党、团员关系转入所在医院党、团支部。
2、建立聘用护士个人技术档案,对聘用护士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及思想意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对聘用护士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爱岗敬业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教导其自尊、自强、积极进取。
4、聘用护士上岗前要参加岗前培训;上岗后要参加院、内、外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术交流、业务学习、查房及考核。
5、医院与聘用护士签定为期二年的协议(暂定),期满考试合格者如工作需要可续签协议。
6、科室辞退聘用护士须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说明理由,经由护理部核实同意后,被解聘护士到所在医院院办公室办理解聘手续。
7、聘用护士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持科室护士长同意签字的解聘申请报告,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四、聘用护士待遇1、工资及奖金(1)试用期一个月,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暂定)。
(2)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月基本工资标准1500元,每人每月另加养老及失业补助300元(暂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8、不认真履行科室职责,接警或遇到突发事件不主动及时处理报告;(三)不符合相应岗位的准入、资质要求;考试、考核不达标。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一、聘用范围与要求1.年满 18 周岁,30 岁以下,经过正规护理专业院校学习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者。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慢性疾病,五官端正,体检合格者。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期注册者。
5.经医院护理部面试、理论、操作和实际工作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二、聘用程序1、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用人科室申请、护理部核实、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领导同意后,交人事科安排集中向社会公开招聘。
原则上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各申请一次。
2、由人事科组织,护理部参与,经过“报名条件审核-笔试-操作-综合测评-体检”等程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3、聘用护士上岗前必须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 2 周后,进入临床科室试用 3 个月,试用期间指定专人带教,试用期满后由科室对照《新护士评价表》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护理部审核,合格者由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后的管理1.护理部按照“护士轮转制度”、“新护士规范化培训方案”安排聘用护士进行轮转培训,轮转期间由护士长安排临床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进行带教。
护士独立上岗前,由科室进行夜班准入考核或独立上岗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排班上岗。
2、护士轮转期间由护理部和科室加强培训考核管理。
护理部第一年每季度进行三基三严考核 1 次,第二至第五年每年考核不少于 2 次;科室实施护士综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出科前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合格标准:每次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以及科室对护士的月考核、出科综合考核等均达标。
考核结果作为护士续聘及晋级的依据。
4、考核不合格者按以下处理:(1)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扣罚工资 200~500元;连续 2 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待岗处理,只发放基本工资。
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
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
1、招聘新护士的条件为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以毕业证为准)并通过护士注册考核者(以成绩单为准)
2、经过院人事科护理部共同面试,“三基”考核择优聘用。
3、聘用后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一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试用期一个月。
4、试用期间由科室护士长对其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试用期结束,由护理部与科室护士长共同评价合格者,正式聘用。
6、正式聘用后进行临床转科一年,转科结束后,固定科室。
护理会诊制度
1、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请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2、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打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3、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即: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4、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5、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6、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人员负责。
7、所填写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随着医院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护理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聘用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毕业生;2.具有合法的医护资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造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1.护理人员的招聘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2.招聘广告要明确聘用条件和要求;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岗位技能证书和医护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4.经过初步筛选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最后确定录用名单。
四、聘用形式和岗位分配1.护理人员聘用形式分为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两类;2.护理人员根据其学历、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分配到相应的岗位,如门诊护士、病房护士、手术室护士等。
五、聘用期限1.正式员工的聘用期限为无固定期限,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2.合同制员工的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一般不超过5年。
六、薪酬与福利待遇1.护理人员薪酬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2.护理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3.护理人员有权参加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并由医院承担费用。
七、聘用合同1.医院和护理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聘用合同中应明确护理人员的职务、工作内容、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等事项;3.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聘用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护理人员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2.严格执行聘用制度和工作纪律,监督护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3.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和岗位评价,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4.对于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医院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晋升的机会。
九、处罚与解聘1.对于违反聘用合同和工作纪律的护理人员,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2.对于严重违纪、失职或严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护理人员,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医护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护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通过招聘、合同制等方式聘用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康复治疗师等。
第三条医护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聘用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聘用程序1. 招聘: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竞聘等方式,选拔优秀医护人才。
2. 审核与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 签订合同: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体检、岗前培训等。
第三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1. 医护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岗位需要适当调整。
2. 医护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具体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第七条聘用合同内容1. 聘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2. 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3.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4.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八条聘用合同变更与解除1. 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解除:(1)一方违约,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2)因工作需要,医院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3)因个人原因,医护人员提出解除合同;(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考核与培训第九条医护人员考核1. 医护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医护人员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各级护理人员录用和聘用制度
各级护理人员录用和聘用制度护理人员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员之一,他们负责照顾和帮助患者,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
因此,建立完善的护理人员录用和聘用制度非常重要,可以保证拥有优秀的护理人员队伍,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护理人员的录用和聘用应该根据其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学历和培训经历来筛选候选人。
拥有相关专业学位或者护理执业资格的候选人更有可能被录用。
此外,医疗机构可以要求候选人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以评估其实际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这样可以确保护理人员具备基本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能够胜任工作。
其次,医疗机构可以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并按照职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要求。
例如,可以要求初级护理人员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的护理操作;高级护理人员则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临床经验,能够处理复杂的医疗情况。
通过这样的区分,可以合理分配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以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
此外,医疗机构需要建立明确的晋升制度,为护理人员提供发展空间。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晋升评定。
例如,可以评估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护理质量、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晋升可以是升级职务,也可以是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发展计划,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发展。
在录用和聘用护理人员时,医疗机构需要注重平等和公正的原则。
无论是从内部提拔还是外部招聘,都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平的原则。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选拔的方式来选择护理人员,并确保选拔过程公正透明。
在录用和聘用时,医疗机构应该以能力为标准,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确保护理人员的权益。
最后,医疗机构应该为护理人员提供合适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
医疗护理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更新的领域,护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医疗机构可以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最新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更新。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制度聘用护士管理制度护理人员作为医院临床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护理人员进行科学管理已成为医院人事、护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人员的招聘(一)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2)热爱卫生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5)无违法违纪记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的;④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⑥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聘用条件1.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其中26周岁至30周岁应聘者,须具有一级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二级医院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2.学历要求: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
3.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护士规培合格证者优先,助产专业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1.编外护理人员招聘流程。
(1)用人科室提出用人申请,经护理部同意后,交由人事科拟定护理人员招聘计划,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2)根据招聘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关于拟招聘护理人员的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医院目前人员情况、招聘理由、招聘人数等内容。
(3)制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实施方案。
(4)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含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资质和年龄等内容。
(5)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填写《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6)资格审查:人事科和护理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7)考核:采用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等形式。
(8)体检: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岗位对体检另有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对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一、护理人员聘用制度1.招聘渠道与程序(1)医疗机构可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晋升、外派合作等多种方式招聘护理人员。
(2)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报名、筛选、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环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聘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护理人员资格要求和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2)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敬业精神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招聘程序(1)严格按照聘用资格的要求进行报名、报考。
(2)经过初审和面试的候选人将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可交纳培训费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护理人员管理规定1.护理人员的福利待遇(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护理人员提供合理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提供完善的购房、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政策。
(3)提供职业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护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1)遵守国家和行业护理规范和标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
(2)积极参与临床护理工作,如护理记录、护理跟踪、药品管理等。
(3)积极与医疗团队合作,提供良好的护理服务,保护患者的隐私与安全。
3.护理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设立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2)根据护理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为优秀的护理人员提供晋升机会。
4.护理人员的培训与发展(1)开展护理人员的入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建立持续教育制度,为护理人员提供进修和继续教育的机会。
(3)注重护理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为其提供晋升和转岗的机会。
5.护理人员的纪律和规范(1)护理人员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与纪律规范。
(2)护理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执行护理操作的相关要求。
总结: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的设立,旨在确保医疗机构中的护理工作高质量、安全性的实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与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护理工作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团队,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以规范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各项工作。
以下是一套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1.护理人员的招聘:1.1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护理人员,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
1.2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的选拔,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1.3对于有专业背景和经验的护理人员,优先录用,并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2.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2.1对新入职的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职业道德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2.2对现职护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其与医学进展同步。
2.3鼓励护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交流、研讨会和培训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3.护理人员的考核评价:3.1建立合理的护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等。
3.2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卫生习惯、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3.3考核结果用于绩效评定和奖惩决策,对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4.护理人员的激励机制:4.1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护理人员的职称、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4.2鼓励护理人员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的奖励机制。
4.3对于职业道德行为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5.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5.1护理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和护理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5.2护理人员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5.3护理人员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激励等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医院护工招聘与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招聘与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招聘管理第一节招聘职位1.医院护工分为初级护工、中级护工和高级护工三个职级,依据不同级别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要求设置不同的职位。
2.护工招聘依照医院职位需求和编制计划进行,招聘职位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节招聘条件1.护工招聘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体能和耐力。
2.护工应具备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对病情察看、护理操作、急救处理有肯定了解。
3.护工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本领和亲和力。
4.护工应具备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爱心和同情心。
第三节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内部网站、学校招聘、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护工招聘信息,包含招聘职位、招聘条件、招聘流程等。
2.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联系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3.面试评估:面试过程中,由专业护理团队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含护理技能测试、专业知识考核、沟通本领等方面的评估。
4.终面确定:经过初次面试和考核合格的候选人,进行终面确定,确认是否录用,并告知工作布置和薪酬待遇等信息。
5.录用程序:医院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候选人的应聘情况进行录用手续办理,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第四节培训管理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培训,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规范、护理标准、工作流程等。
2.在岗培训:医院依据护工的工作任务和个人发展需求,供应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包含专业技能培训、护理知识更新等。
第二章管理与考核第一节工作管理1.护工依照医院的工作规范和护理标准进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护工需定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与其他部门协调搭配,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节绩效考核1.医院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护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包含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自我提升等方面。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嘉奖、薪资调整等的紧要依据。
第三节奖惩管理1.医院依据护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设立相应的嘉奖机制,如岗位评先、优秀员工等。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依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量化认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管理和离职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医院护理人员的聘用应当依法合规,服务于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贡献,同时保证护理人员的基本劳动权益。
第二章招聘工作第四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制定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并公开发布。
第六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核确定人选。
第七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包括任何违法或不合规的环节。
第三章录用工作第八条医院护理人员的录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经过严格考察和确认,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尽可能予以平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
第十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根据录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其工作岗位,并在录用合同中明确写入。
第十一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认证合格后才能担任岗位。
第四章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科学化发展体系。
第十三条医院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并对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应当规范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考勤,确保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5、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
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黄埔中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各级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一、护理部主任的聘用管理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事或主管护理工作公务员应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同级医院护理部主任的公开选拔工作。
2.本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德才兼备,团结同事,身体健康。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理管理干部培训课程训练,并经考核认证,获得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护士长的聘用管理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护理部负责推荐、组织考核科、区护士长,由医院党委任命。
2.本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质量,有团队精神。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士长岗位培训。
4)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行政意识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
3.选拔任用程序必须执行民主推荐、竞争考核、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
(1)确定、公布选拔任用条件根据本职位元基本要求、岗位元需要和用人单位元人才现状,确定“选拔任用条件”,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此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基本要求和竞聘流程等。
(2)民主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
民主推荐可采用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进行。
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征求有关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确定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
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部门领导、科(区)主任。
民主推荐的结果要作为确定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的重要依据,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1、护理人员聘用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专业课程,在二级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护理岗位最低学历为护理专业中专或以上。
(3)非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具备较高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质。
(5)身心健康,仪表形象好,沟通能力强。
(6)热爱护理事业。
2、在编护理人员聘用条件:(1)中专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在校成绩无不及格。
(3)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优秀。
3、合同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1)新聘护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存放在护理部。
(2)新聘护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业注册地点的变更。
(3)护理部负责建立新聘护理人员培训考评档案,指导和监督科室对新聘护理人员实施培训与考评。
(4)新聘护理人员所在科室负责具体业务和行政管理,并分别在试用期内和年度末完成一次聘用人员的综合考评。
4、护理人员聘用期限及解聘条件(1)护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各项考核结果和培训成绩将作为其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
(2)合同制护理人员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试用期为3-6个月。
用人科室在试用期结束前2周按试用期内考评办法完成一次对聘用人员的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护理部,考评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3)护理人员在试用期与合同到期前由用人科室结合日常考评情况,按我院《护理人员考核制度》等规定进行综合评定,考评合格者续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5、解聘程序(1)科室提出解聘要求,需提前一个月向聘用人员进行告知,并向护理部、人事处上报书面的解聘申请。
(2)个人提出解聘要求,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科室,并向科室上报书面的解聘申请,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名后交到护理部、人事科。
(3)由人事科为解聘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护士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支力量,他们承担着患者护理、病情观察、医嘱执行等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的护士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将从护士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来介绍聘用护士的管理制度。
首先,招聘护士是护士管理的第一步。
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职责,包括学历、专业要求、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等。
同时,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网站、媒体宣传、招聘会等途径进行招聘,并进行面试、考核,最终选出合适的护士。
其次,新入职的护士应接受系统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理论培训可由专业的医疗教育机构进行,重点培训护理知识、职业道德、沟通技巧等。
实践操作培训可以由护士长或有经验的护士进行指导,重点培训护理技术、安全操作规范等。
第三,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士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护理技术操作能力、工作态度、沟通协作能力等。
考核方式主要有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工作表现评价等。
考核评价结果将用于护士的奖惩、薪酬调整、晋升等方面的决策。
第四,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护士晋升制度。
晋升制度可以根据护士的工作年限、技术水平、学历背景等因素进行评判。
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初级护士、中级护士、高级护士等级别,并制定相应的晋升条件和晋升通道,激励护士提升自己的技能和水平。
此外,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护士考勤制度和工时管理制度。
护士的工作时间和考勤记录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确保护士的工作时间合理规范。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士工作负荷的合理分配和管理,避免过度劳累和工时超负荷,保障护士的身心健康。
最后,医疗机构应建立护士的激励机制。
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奖励制度和福利待遇,激励护士提高工作热情和专业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可以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持续的职业发展机会,激励护士不断成长和进步。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健全的护士管理制度,从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来规范护士的工作行为和提升护士的专业水平,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护士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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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黄埔中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各级护理人员的录用与聘用管理一、护理部主任的聘用管理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事或主管护理工作公务员应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同级医院护理部主任的公开选拔工作。
2.本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德才兼备,团结同事,身体健康。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理管理干部培训课程训练,并经考核认证,获得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护士长的聘用管理1.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选拔。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护理部负责推荐、组织考核科、区护士长,由医院党委任命。
2.本职位基本要求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质量,有团队精神。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士长岗位培训。
4)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行政意识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
3.选拔任用程序必须执行民主推荐、竞争考核、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
(1)确定、公布选拔任用条件根据本职位元基本要求、岗位元需要和用人单位元人才现状,确定“选拔任用条件”,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此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基本要求和竞聘流程等。
(2)民主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
民主推荐可采用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进行。
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征求有关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确定区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
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部门领导、科(区)主任。
民主推荐的结果要作为确定护士长(科护士长)人选的重要依据,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推荐表格要统一、规范。
(3)竞争考核由业务部门组织业务考核、心理测评和竞岗演讲。
业务考核包括: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护理学、管理学、公文写作、社会心理学理论知识等。
竞岗演讲的内容包括:本人工操作绩以及就任本职位开展工作的设想。
业务考核和竞岗演讲的评委,可由医疗、护理专家和有关的管理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护理专家不少于4人。
(4)民主测评由护理部、人事处共同承担民主测评工作,测评前应对测评标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5)组织考核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业务能力。
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讨论决定考核小组主持召开会议,对考察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决定护士长任免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能形成任免决定或任免建议。
(7)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竞争上岗优胜者,其得分应予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取得护士长资格,按照护士长任免审批权限,由人事处及护理部联合发文公布任免,并将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送相关只能部门备案和归档。
三、注册护士的聘用管理1.聘用原则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
2.聘用条件医院为适应护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从中等执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在全国护士执业考试中获得护士、助产士资格的人员中,依据其德、才、体、能等诸方面条件,择优录用到医院各护理岗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1)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专业,自愿到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2)经过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院校教育,获得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或助产士毕业文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者。
3)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5)三级医院原则上须聘用大专学历以上护士。
3.聘用程序1)本人交验护理专业毕业证书,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或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介绍信;已婚者应当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各类证件到期必须按时更换。
2)由以护理部为主,与医院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应聘对象体格检查及政治、业务考核。
通过严格审查和业务考核,择优录用。
3)填写相关聘用审批表格,连同考试成绩、考核材料、体检表和上述第一条规定的材料(证件)到本院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护理部公布录用名单,并发给试用通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愈合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聘用合同一式3份,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护理部及受聘人各持1份,并颁发聘书。
合同期一般为1年。
7)在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合同护士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科室表明去留的意愿,用人单位元须根据工作需要及其表现,分别予以续签或不续签合同。
4.聘用期待遇1)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与聘用单位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的政治待遇。
2)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要求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护士应享有与聘用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晋升机会。
3)聘用护士在试用期内实行临时工资。
试用期满后,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应与医院相同岗位的正式编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4)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军队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护士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5)聘用护士在聘用期内符合结婚条件的,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聘用护士享受的孕期、产假、哺乳期、公休假、婚丧假和探亲假等待遇,与正式编制护士一致。
5.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2)在聘期内不履行合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4)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到其它单位工作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积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9)符合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其它条件的。
10)经复审不符合录用条件及有作弊行为,如伪造各类证件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护士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
2)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
3)应征入伍或考入院校学习的。
4)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留学的。
5)符合聘用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的。
6)聘用护士提前1个月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未同意,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仍未同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单位不得解除合同: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四.辅助护理人员的聘用与管理辅助护理人员包括助理护士、护理员和文员。
都属于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纳入护理部管理,其聘用工资及绩效奖励工资由聘用单位承担。
助理护士是受聘于医疗机构的辅助护理人员,其使用纳入护理部管理。
辅助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所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1.聘用基本条件助理护士:1)护理中专或大专毕业,未经执业注册。
2)经过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护理员:1)凡开展整体护理责任制,包括管床责任制、小组责任制、床边工作制的,在岗护士数量不能满足护理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护理员。
2)每10-12张床可以配备一名护理员。
3)护理员可以由医院护理部统一选聘。
4)上岗前,护理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文员:1)中文、行政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2.聘用管理要求1)辅助护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护理员培训制度,结合各地实际,经过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委托培训机构(学会或定点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2)辅助护理人员必须经过小区护理培训才能从事出院后患者的居家照顾。
3)着装规范:辅助护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仪表端庄。
五、护理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一)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聘用标准1)高级责任护士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精通医学基础理论和护理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护理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3)能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善于知道和组织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具有培养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4)每年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独立承担专科护理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查房10次以上;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夜查房或临床二线值夜班10次/年以上。
5)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护理实践一项以上,每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护理论文至少一篇。
6)熟练、准确地指导下级护理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业护理人才,承担护理教学工作,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负责全院性讲课至少一次。
7)按时完成规定要求的护理继续教育学时数。
8)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阅读、会话。
(二)主管护师聘用标准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熟练掌握1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急救技能考核成绩合格(急诊、ICU主管护师心肺复苏技能应达到高级水平),熟练掌握本专科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及专科理论知识。
3)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二线值夜班不少于30次。
4)胜任护理会诊和护理查房。
承担、组织、主持本专业的护理查房及病例讨论。
5)能指导下级护理人员进行危重患者抢救。
6)组织并参加护理科研及技术革新。
7)每年应发表或交流护理论文至少一篇。
8)按时完成规定要求的护理继续教育学时数。
9)掌握一门外语。
(三)护理师聘用标准1)具有护理师专业技术职称。
2)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及操作规程,熟悉本专科诊疗护理原则、常用临床检验和特殊检查的方法及意义,能独立处理一般护理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