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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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
责,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人。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按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生产。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
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项目
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5.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6.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
和验收工作,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安全检查工作。
7.组织实施公司生产管理目标并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
标,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且分解到各班组。投入经费,保障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8.在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指标。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督促施工负责人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
以及公司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
证体系。
3.跟班监督检查所负责范围内的工程安全动态及防护设施情况,及
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特殊紧急不安全情况,有权停止其生产,并立即像领导报告处理。
4.督促、协助施工员搞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
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工人的项目部一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监督执
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工地领导做好事故报告和安全
台帐、记录,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7.正常行使上级赋予的安全奖罚权利。
8.参加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9.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订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制度。
10.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符合要求。
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
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机具、设备和
安全施舍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
本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情况,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使
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几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事
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
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2.电工、焊工、起重机死机各种机动车辆死机,必须经过专门培
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洗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火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
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得扇子挪
动、拆除,严禁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的危险处,必须有防护设
施或明显标志。
6.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溶剂、油漆等要有专人保管,在建筑物
以外的安全区域设立单独的仓库,具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一切高出作业。
2.高出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
能坠落的高出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一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出作业。
3.一般高出作业分级
①高出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出作业。
②高出作业高度在5~15m时候,二级高出作业
③高出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出作业。
④高出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特殊高空作业
①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出作业。
②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出作业。
③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④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⑤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夜间高出作业。
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出作业。
⑦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⑧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必须做到。
①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拴挂不得低挂高出,不得用绳子替代,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③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