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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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版(终审稿)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版(终审稿)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版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是指对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包括材料消耗、人工费用、机械设备使用费等,以及管理费用和利润等因素,最终确定项目的总造价。

它是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可以为项目的规划、预算、招投标和施工提供参考和指导。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编制非常复杂,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等。

在编制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不同专业知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

同时,还需要参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编制过程中,需要进行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计算。

清单计算包括了项目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牌等信息。

通过清单计算,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材料消耗量进行科学估算,为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除了材料消耗,市政工程综合定额还包括了项目的人工费用和机械设备使用费。

人工费用是指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根据工种和工时进行计算。

机械设备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用,包括租赁费、燃料费等。

此外,市政工程综合定额还考虑了项目的管理费用和利润等因素。

管理费用是指项目经理、监理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管理费用,例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利润是建筑企业为了获得收益而加入到定额中的一部分费用。

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编制对于工程项目的规划、预算和施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过定额的编制,可以实现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和合理控制成本。

同时,还可以为招投标过程提供参考,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竞争和公平交易。

此外,定额的编制还可以为项目管理者提供数据支持,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和进度控制。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是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可以为项目的规划、预算、招投标和施工提供参考和指导。

它需要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

定额的编制对于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和合理控制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2010版定额解释

2010版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市政定额第二本第109页3-138~3-143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中,机械为带冲抓锤冲孔桩机,是否有误?答:有误。

应调整为带冲击锤冲孔桩机,台班单价为357.44元。

定额中机械费分别调整为1409.76、7150.92、15295.91、1534.12、7477.31、16994.74,基价分别调整为2267、10402、23134、2453、10873、25660。

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原深层水泥搅拌桩计算规则第1条调整为:“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原地面高差小于0.5m 时,另加长度按实际计算。

”定额1-441~1-442调整如下:4.深层水泥搅拌桩工作内容:机具就位,预搅下沉,伴制水泥浆或筛水泥粉,喷水泥浆或水泥粉,并搅拌提升,重复下、上搅拌,移位。

计量单位:10m3定 额 编 号1-4411-442项 目三轴水泥搅拌桩双头搅拌桩二喷二搅喷浆基 价(元)16471118人 工 费(元)97.61104.49材 料 费(元)1012.67860.01机 械 费(元)536.57153.19名 称单位单价(元)消 耗 量综合工日工日43.00 2.270 2.430木质素磺酸钙kg 3.38— 4.730石膏粉kg0.70—47.300硅酸钠(水玻璃)kg 1.64—47.300水泥32.5kg0.303272.0002363.000水m3 2.95 4.430 3.200其他材料费元 1.0018.00015.000三轴搅拌桩机850型台班2287.750.190—双头搅拌机台班441.40—0.240灰浆搅拌机200L台班58.570.1900.490挤压式灰浆输运泵3m3/h台班46.980.1900.240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Ф50台班30.33—0.240电动空气压缩机台班430.740.190—10m3/min五、《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1、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应如何确定工程类别和套用相应费率?上部建筑的工程类别确定时是否考虑地下室因素?答: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的工程类别应根据“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中单独地下室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并执行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的相应费率;与地下室相连的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除单独发包外,其费率标准均按地下室部分执行。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

2010浙江定额综合解释前言2010年出台的《浙江省建筑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建筑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文件。

在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规程》的内容进行全面的综合解释,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程》的重要性。

总体概述《规程》共分为四个章节,分别是:“总则”、“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装修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

为了突出重点,我们主要介绍第二章中内涵丰富、应用广泛的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

“总则”章节《规程》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对《规程》的目的、实施范围、术语定义及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等作出规定。

在这一章节中,对于建筑工程属于的范畴、建筑工程量清单的基本组成和构成原则,以及建筑工程量清单定额的基本概念和编制方法做出了准确的解释。

这一章节对于读者熟悉《规程》的总体架构非常有帮助。

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规程》第二章是“建筑工程常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使用规程”,也是本文的重点。

这一章节对于工程量清单定额编制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做出了规定,比如工程量清单分类和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等。

同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定额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规范和统一浙江省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定额进行了自顶向下的逐级规定。

工程量清单分类在常规建筑工程量清单中,本章节共划分为十大分类,分别是: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屋面工程;四、墙体工程;五、楼梯与平台工程;六、门窗工程;七、装饰装修工程;八、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九、电气工程;十、电梯与自动扶梯工程。

对于每个分类,规定了具体的含义和包含范围,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参照着分类板块进行。

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针对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本章节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背景在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定额是指根据劳动者每日工作时数和劳动者所在的行业,提前确定的、用于计算工资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的计算方法。

10定额的使用在浙江省的某些特定行业颇为流行,相关争议案件也逐渐增多。

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制定了本综合解释。

内容权威指南在处理10定额相关争议案件时,裁决员应当参考以下三个文件: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管理办法》2.《劳动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方案》10定额的适用10定额适用于下列三个情况: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10定额2.由单位和工会或员工代表协商确定了10定额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3.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绩效考核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等形式10定额的计算10定额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工作时间2.10定额标准3.职业技能等级4.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 =(10定额标准 ÷ 工作时数)× 日实际出勤天数× 职业技能等级系数+ 迟到、早退、旷工扣款 + 假期加班工资10定额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关系10定额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并在实际操作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在10定额的计算中,可以参考并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但具体细节和调整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

争议案例分析在10定额的实际操作中,也会出现一些争议。

例如工作时间是否合法、职业技能等级是否正确、加班费是否包含在10定额中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裁决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权威文件进行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0定额的使用在浙江省的特定行业中相当普遍,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10定额的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2.职业技能等级与计算公式的关系3.10定额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关系4.处理10定额相关争议案件的分析方法和判定依据裁决员应当根据上述内容,合理判定相关案件,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解释(三)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解释(三)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三)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浙江94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94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1994)定额综合解释浙江省1994定额综合解释目录一、建设工程费用问答 (1)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7)1、总说明及建筑面积 (7)2、册说明及附录 (8)3、土石方工程 (10)4、打桩工程 (11)5、基础及垫层 (14)6、砖石工程 (15)7、砼及钢筋砼工程 (16)8、钢木结构 (16)9、构件运输及安装 (16)10、屋面工程 (16)11、附属工程 (16)12、脚手架工程 (17)13、楼地面工程 (17)14、墙柱面工程 (18)15、天棚工程 (19)16、门窗工程 (19)17、油漆、涂料工程 (20)18、其他工程 (21)三、安装工程计价依据 (21)1、水 (21)2、电 (24)3、通风 (31)4、安装综合 (32)四、市政定额综合解释(93) (39)一、建设工程费用问答1、县级市套市区费率还是套县城(镇)费率?答:套市区费率。

2、建筑设备安装与建筑物合并一个单位工程确定工程类别,文明施工增加费,是否可参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增加费费率执行?答:文明施工增加费以单位工程为计费单位,文明施工增加费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率计取。

3、水泥搅拌桩套用什么费率?答:用灌注桩费率。

4、单独打灌注桩工程中,桩尖制作、运输、埋设桩尖、凿桩头、钢筋笼制作、机械进退场费等,应按什么费率计取?答:上述灌注桩范围内的工程,凡由打桩单位施工的,均应套用打灌注桩费率。

5、给水、燃气、供热管道安装工程,在车道上施工能否计取行车干扰费?答:凡在沟槽外侧距通车道边5米以内铺设上述管道者,均可计取行车干扰费。

6、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一般管道沟槽土石方套用什么费率?答:用大型土石主费率。

7、在施工现场单独制作预制砼桩套用什么费率?答:采用单独砼构件制作费率。

8、单独打砼预制桩套用什么费率?答:用成品桩费率。

9、单独打砼灌注桩套用什么费率?答:用灌注桩费率。

10、砼灌注桩单独沉管或单独成孔和单独灌注砼分别套用什么费率?答:单独沉管(成孔)用成品桩费率;单独灌砼用建筑物或构筑物费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一)综合解释(三)1.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水泥搅拌桩等施工产生的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计算,结算时能否按实调整?答: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定额执行,结算可按实调整。

2.PC工法组合钢管桩是否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答: PC工法组合钢管桩与钢管桩施工工艺不同,不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

3.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工程量计算时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还是外边线长度?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中保护层厚度为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而图集16G101-1发布后,原图集已废止,新图集中明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18定额中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公式已明确C为“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受图集变化影响。

4.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 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是否能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答:由于两者的安装工艺及施工方法不同,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不适合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

5.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单跑楼梯上下平台按楼板还是休息平台套用定额不明确。

答: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的平台面积并入楼梯面积内计算。

6.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³”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0.3㎡以内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

”装配式楼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洞口是否也属于0.3㎡以内的孔洞?答:装配式楼板外边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缺口也适用于此计算规则,对应外边线的缺口面积在0.3㎡以内的不扣除。

7.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答: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墙面一般抹灰每增减1mm定额调整。

浙江定额解释

浙江定额解释

1、变压器干燥用电费用应如何计算?答:变压器干燥用电费计算,如为甲方供电,应从定额编号2-69~2-104基价材料费中扣除60~70%作为电费偿还给甲方。

如乙方按计量表计量付电费,则定额基价材料费不扣。

2、风机盘管等小型单相电机接线是否套用交流电机检查接线定额?答:交流电机检查接线定额是按三相电机考虑的,单相电机(风扇、吊扇、换气扇不在此列)检查接线可以套用该定额,但定额应乘以0.1系数。

3、全统安装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一九九四)《使用手册》P584页,“无增塑刚性可弯曲聚乙烯塑料电线管敷设补充定额”项目,材料栏中,木螺丝m4×65以下,“10个”组价是否有误?答:此项补充定额项目中,材料木螺丝m4×65以下每只单价是0.05元,计量单位“10个”组价应为0.48元,为此2B-185、186、187三项定额子目的材料费、基价调整如下表:定额编号2B-185 2B-186 2B-187项目单位单价无增塑UPVC管公称口径(mm以内)20 32 50基价元233.99 264.73 365.97其中人工费元140.75 151.47 171.93材料费元93.24 113.26 146.87机械费元—— 47.15注:《浙江省常用主材(设备)组价手册》电气设备安装部分此项补充定额P108:2B-185~2B-187也应作相应调整。

4、勘误:答:全统安装省单位估价表(一九九四)《使用手册》P586第2B-195子目基价40.95元,应改为40.91元。

6、一台低压配电屏用数台自动空气开关输出数个供电回路,是否应按输出的低压供电回路数作为系统个数计取调试费?答:应按输出的低压供电回路数作为系统个数计算调试费。

但该供电设备(自动空气开关)与定额所考虑的供电设备有很大差别,调试内容已大大减少,为合理确定安装造价,现作如下调整:凡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用没有二次线路的低压开关组成的供电系统,其调试费应乘系数0.2。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版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版)、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 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 于 年 月 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 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 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 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 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 和 ,其余不变。

定额中 ( )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

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

浙江定额综合解释资料

浙江定额综合解释资料

浙江定额综合解释资料附件:浙江省建设⼯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省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积是否⼩于室内平⾯⾯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平⾯积作为⼯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类⼈⼯可并⼊定额⼈⼯费计取相应费⽤。

2、同⼀槽、坑内⼟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基槽坑如有不同⼟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的底表⾯⾄开挖槽坑上⼝⾼度计算,如开挖深度⼤于某类别⼟⽅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1⽇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说明,⽔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泥搅拌桩⼯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积。

桩长按原定额⼯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法⽔泥搅拌桩套⽤定额时,相应定额的⼈⼯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法⽔泥搅拌桩,即型钢⽔泥⼟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泥搅拌桩内插⼊型钢形成的复合档⼟截⽔结构。

⾼压旋喷桩喷浆⼯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文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文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文件(一九九四~二零零一)第一章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解释一、总说明及建筑面积1、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

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份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单位:元答:仍按檐高20米以内的标准每平方米4元执行。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二、册说明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碎石料径(mm)综合权数(%)6-13 2013-25 3025-38 50砼中的碎石基价(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

各地造价信息中心也应据此增发砼的碎石综合市场信息价。

2、册说明四-2规定:甬、温、舟三市的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和部分市(地)采用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是否按单项定额分别调整?答:应以一单位工程为单位,统一调整水泥用量。

例如:某一幢大楼的钢筋砼基础、柱、梁、墙、板和雨篷、阳台等全部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合计用量为1000T,则甬、温、舟三市应增加的水泥定额用量为1000Tⅹ2.5%=25T;部分用卵石砼的市(地),在一单位工程中,使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的合计用量为1000T,则应合计减少水泥量为1000Tⅹ(1-0.975)=25T。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说明和补充定额的通知浙建站定(2024)27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为推动本省建设工程2024版计价依据的正确贯彻实施,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方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现将综合说明(三)和外墙外保温(2)等补充定额印发给你们,与本省03版计价依据配套运用。

附件1:综合说明(三)附件2:外墙外保温(2)补充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抄送: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附件1综合说明(三)(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协作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 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市政定额综合解释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

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答:有误。

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答:有误。

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

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答:有误,应为吨。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

总说明【1】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浙江省2021定额解释

浙江省2021定额解释

浙江省2021定额解释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22版)(一)——宁波市工程造价网络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1.《定额总说明》第11条洞室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池、坑内土壤类型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级配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在2022年10月1日实施了钢-水混合土墙JGJ/T19-2022的技术规范后,如何调整水泥搅拌桩的数量计算规则?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21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本定额中SMW(土搅拌墙)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土搅拌墙,是指将型钢插入连续套筒三轴水泥搅拌桩中形成的复合挡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如何计算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的桩头凿除量?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与地基加固工程》一章的第9条:“对于强夯后的基础上打桩,定额规定,打桩的人工和机械的相应限额应乘以1.15的系数,?”本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型?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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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
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

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
答:有误。

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
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
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
答:有误。

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

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
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吨。

相应圆钢的单价改为938.62元/吨,9-101、9-102定额子目基价分别改为1071.2元和1070.62元。

13、《浙江省市政工程万元材料消耗定额》中材料价差(含人工、机械费价差)价格指数的适用范围如何明确?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万元材料消耗定额》为统一市政工程94年基价水平采用
人、材、机单价应按价差法调整至94基价水平,差价列入94定额直接费,然后按本省'94费用定额'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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