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复习内容
保险代理人考试:保险合同复习题新
保险代理人考试:保险合同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我国《保险法》,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人是()。
A.被保险人B.受益人C.投保人D.代理人2、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假如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三个不同的人,则该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
A.投保人和被保险人B.保险人和投保人C.投保人和受益人D.保险人和被保险人3、下列有关受益人的陈述错误的是( )。
A. 受益人的资格通常并无特殊限制。
B. 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惟一方式是被保险人与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指定。
C.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先经被保险人同意。
D. 受益人除准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外,不担当任何其他义务。
4、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商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商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终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5、下列那一项不属于保险人担当责任的范围()。
A.施救费用B.争议处理费用C. 保险赔偿D.生活费用6、()是载明保险双方商定的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
A.定值合同B.定额合同C.不定额合同D.不定值合同7、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通常由()法院管辖。
A.保险标的所在地B.保险事故发生地C.被保险人所在地D.原告所在地8、保险合同纠纷仲裁实行的是()。
A.两裁终局制B.一裁终局制C.当事人不服仲裁可请再裁D.当事人不服仲裁可请诉讼9、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由()领取。
A.被保险人B.投保人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10、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主体()。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经纪人11、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被称为()。
A.投保单B.保险单C.暂保单D.保费收据12、善意超额保险所导致的无效于保险合同无效类型中的()。
A.全部无效B.部分有效C.自始无效D.肯定无效13、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 )实行必要措施防止或削减损失。
保险合同知识点
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乙方(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姓名】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批单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一)【具体保险责任内容】。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保险开始日期】零时起至【保险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金额为【保险费金额】。
第六条保险条款本保险合同的具体保险条款详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协议。
(二)在保险期间内,乙方需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在保险期间内,乙方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解除的,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保险费,但已发生保险事故的除外。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一)【其他约定内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保险公司名称】乙方(签字):【被保险人姓名】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乙方(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姓名】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批单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一)【具体保险责任内容】。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保险开始日期】零时起至【保险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金额为【保险费金额】。
第六条保险条款本保险合同的具体保险条款详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协议。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的,确立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是一种法律关系,通过合同可以明确规定保险人在出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责任。
2. 保险合同的要素2.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一方,被保险人则是指投保人选定的享受保险保障的对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2.2 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事物,可以是财产、人身等。
保险金额则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一次事故中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3 保险责任和免赔额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部分损失。
2.4 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保险合同约定了保险期限,即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
缴费方式则是指被保险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3. 保险合同的形式3.1 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保险合同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需要通过书面形式来订立,各方需签字盖章。
口头合同则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可能会带来一些证据上的困难。
3.2 标准合同和非标准合同标准合同是指按照保险行业或者政府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合同格式。
非标准合同则是根据投保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协商订立的合同。
3.3 出具合同和投保单保险公司在确认投保人的申请后,会根据约定向投保人出具正式的保险合同。
投保单是投保人提供给保险公司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了投保人的基本信息和保险合同的请求。
4.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修改4.1 合同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上遵循按照合同条款的明确表述进行解释。
如有争议,可以参考保险行业的惯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解释。
4.2 合同修改保险合同在生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修改的。
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修改。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协议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欲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保的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1. 本合同的订立基于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甲方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符合乙方的承保条件。
二、保险标的1. 甲方投保的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详细描述保险标的)。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保险标的情况如实告知。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_____________。
四、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保险期限的延长或缩短,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本合同。
五、保险责任与义务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2. 甲方有义务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 甲方应妥善保管与保险标的相关的单证和资料。
六、除外责任1. 本合同所列的除外责任,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2. 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核辐射、环境污染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详细列明除外责任)七、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6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6篇篇1第三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险行为的重要凭据。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合同的开始,也是保险金赔偿的前提。
本章将就保险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订立、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为了补偿被保险人由于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而依法订立的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合同,其特点是以承诺支付金钱为主要义务。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两大类。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具有双边性,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合同的缔约方。
保险人是提供保险保障的一方,被保险人是购买保险保障的一方。
保险合同的缔约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方式。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复杂的合同制度,其中包含多个要素。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责任豁免等。
1.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核心要素,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内容。
保险标的应当是确定的、可练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保事项。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确立的个人身体风险;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确定的财产损失风险。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的财产或者人身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保险金额应当根据被保险物的价值、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来确定。
3. 保险费: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的对价,是被保险人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支付的费用。
保险费的数额应当与保险责任的大小、保险标的的价值、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等有关。
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指合同有效期间,是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时间段。
保险期间可以是固定期间,也可以是终身期间。
5. 责任豁免:责任豁免是保险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免除一定责任的条款。
责任豁免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
以上是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保险合同中还包括其他的条款和约定,如退保、解除、终止等条款。
保险合同基础知识大全
保险合同基础知识大全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投保人:即需要购买保险的人或企业;
2.被保险人:即受到保险保护的人或企业;
3.受益人:即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获得保险赔偿的人或企业;
4.保险条款:即规定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和保险责任等内容的文件;
5.保险费:即购买保险需要支付的费用;
6.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段;
7.保险金额:即保险合同中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1.人身保险:主要保障人的安全和健康,如寿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财产保险:主要保障财产的安全,如汽车保险、房屋保险、财产综合保险等;
3.责任保险:主要保障投保人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如商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流程。
1.调查: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保险方案和保费;
2.签订合同: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达成保险合同协议,签订保险合同;
3.缴纳保费: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费;
4.理赔:被保险人所受损失符合合同规定的赔偿条件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赔偿:保险公司审核确认赔偿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后,按照约定的赔付金额进行赔偿。
四、注意事项。
1.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
2.在理赔时,要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并且填写完整真实的要求表;
3.保险赔偿金并不是万能的,对于未被保障的损失部分,需要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赔偿;
4.保险合同一旦签订,就有约束力,投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费并履行义务。
保险复习题综合带答案
保险复习题综合带答案一、单选题1.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被称为:A. 保险期间B. 保险责任C. 保险期限D. 保险责任期限答案:A2.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A. 保险标的B. 保险金额C. 保险费D. 保险人答案:D3.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被称为:A. 保险利益B. 保险标的C. 保险金额D. 保险期限答案:A二、多选题1.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保险金额的变更B. 保险期限的变更C. 保险费的变更D. 保险人的变更答案:A, B, C2.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形?A. 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B. 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欺诈行为C. 保险合同到期D. 投保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答案:A, B, D三、判断题1. 保险公司可以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错误2.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赔偿。
答案:正确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答案:正确四、填空题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_______和_______。
答案:投保人,保险人2.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_______。
答案:保险标的3. 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_______和_______。
答案: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五、简答题1. 简述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
答案: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期缴纳保险费、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情况、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等。
2.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答案: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即使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保险学理论与实务 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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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 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 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 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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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性质分类: 1.补偿性保险合同 例如,某人为其住房购买了10万元的保险,在合同有 效期内,发生了属于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损失8万元, 保险公司会赔付8万元。如果损失了12万元,得赔付10万 元。 2.给付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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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分类: 1.原保险合同 2.再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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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996年6月,韩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公司从韩某告知并签字确认的投保 单所述情况,将韩某作为健康体予以承保。1997年6月, 韩某因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住院治疗,并以此为保险事故 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凭职业 敏感和医学知识,并经与该专业医学人士进行沟通,认为 韩某存在不实告知的嫌疑,因此对其病史作了进一步调查。 经查发现,韩某早在1988年就曾被确诊患系统性红斑狼疮 并长期药物治疗,因韩某投保时未将这一情况告知该保险 公司,已经构成保险法禁止的不实告知,违背了诚信原则, 由此该保险公司作了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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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4)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2章 保险合同
第二章保险合同1. 合同是两个及以上的当事人之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中“保险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与保险人协商约定的在保险合同保障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
我国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发达保险市场多分为寿险合同和非寿险合同。
2.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必须合法;(2)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保险合同的特性:(1)保障性;(2)附合性;(3)射幸性;(4)最大诚信性。
2009.7多2011.7多经济合同可以分为协商合同和附合合同两大类。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大部分合同是由缔约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订立的,因此属于前者;但保险合同则不同,其条款通常由保险人事先拟订好,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考虑,而就合同的条款内容没有太大的协商余地,所以保险合同具有附合性2009.4判。
射幸性的特点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基于不确定的事件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而达成的协议。
2010.7单在确定投保人如实告知的范围时,我国采用明确说明。
2015.4名告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以及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应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方作如实的陈述。
3. 简述保险合同的单证形式:(1)投保单:也称要保书或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形式2009.4单2011.7单。
(2)暂保单: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在正式发出保险单以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性保险凭证,表明已按保险契约办理了保险手续。
具有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一般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
(3)2011.4多保险凭证:保险人给投保人的一种表明保险契约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2010.7单。
如货物运输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4)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文件2009.7单。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法协议,约定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或风险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本文将介绍保险合同的定义、要素、类型以及常见的保险合同条款等基本知识。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业务的法律依据,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或保险金。
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合同当事人:合同中需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2.合同标的:合同中需明确被保险财产、责任或利益的范围和内容。
3.合同费用:合同中需明确保险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4.保险责任:合同中需明确保险人在被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的保险责任。
5.合同期限:合同中需明确保险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6.投保声明:合同中需明确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事项的真实陈述和声明。
7.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可包括其他特定的条款和约定,如免赔额、免责条款、续保条款等。
三、保险合同的类型根据被保险的对象和保险责任的不同,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是常见的几种保险合同类型:1.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火灾保险、汽车保险等。
2.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
3.责任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自己的行为或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交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4.信用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借款担保或信用担保等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信用保险、贷款担保险等。
四、保险合同常见条款1.免赔额:表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承担的赔偿金额。
当保险赔偿金额小于免赔额时,保险人不予赔偿。
2.免责条款:表示在特定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控制的风险因素。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保险责任和条件,以及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等内容的法律文件。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基础,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标的: 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被保险人所拥有的经济利益。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期限,包括起期和止期。
•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
保险责任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清晰的表述。
•保险费: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
•免赔额: 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自行承担的部分。
3. 保险合同的形成第一步:投保申请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包括填写投保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二步:保险公司核保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核保审查。
核保包括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保险标的的价值等进行评估。
第三步: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根据核保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并向被保险人发出保险合同。
如果保险公司决定承保,被保险人需要支付保险费。
第四步: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生效。
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
4. 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互相协商解除: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终止: 在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退保: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限内退还保险合同并解除保险合同。
5. 保险合同的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变更通常需要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 保险合同的解释•合同字面解释原则: 重视合同的字面表述,按照合同的字面语义解释。
•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若干解释原则: 当合同的条款有多种解释时,应当选择对被保险人最有利的解释。
7. 保险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保险合同知识点
保险合同知识点协议背景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义务。
合作方希望通过本协议达到共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有效保障。
1.2 合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双方在某一特定领域的共同发展,增加合作效率,并最大化双方的利益。
合作条款2.1 合作内容2.1.1 各方同意按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开发产品、技术交流以及市场推广等。
2.1.2 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合作目标的实现。
2.2 权利与义务2.2.1 各方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2.2 各方有权在合作过程中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支持,以确保其有效履行合同义务。
2.2.3 各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3 费用与支付2.3.1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和支付。
2.3.2 费用支付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合作管理3.1 组织结构3.1.1 为了有效管理合作事项,各方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合作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3.1.2 各方应指定负责人,负责日常的沟通和问题解决,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3.2 定期会议3.2.1 各方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3.2.2 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各方应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评估与报告3.3.1 各方应定期进行合作效果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成果质量及合作效益。
3.3.2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交给各方相关人员进行审议。
协议变更与终止4.1 变更4.1.1 如有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各方应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进行变更。
4.1.2 变更协议应由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进行存档和备案。
4.2 终止4.2.1 合作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条款提出终止合作的要求,并在提出要求前应充分沟通和协商。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
五、 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 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 法律事实。
批单的法律效力优于保险单。
三、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的履行指双方当事人依法全面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的过程。保险合同的履行的过程是双方权利义务实现的过程,保 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 另一方权利,只有一方履行其义务,他方的权利才得以享有。
1. 投保方的基本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 (2)缴纳保险费义务 (3)及时通知义务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义务 (5)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
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依据。简言之,保险价值就是保险 标的经济价值。保险价值的概念属于财产保险。 ③ 保险金额:又简称“保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的最高限额。 在保险工作实践中,确定保险金额时应注意的是: a.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b. 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利益 ④保险费率: 是保险商品的价格,一般以单位保险金额所收取的保险费 比例为标准。 ⑤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保险合同中止期限为两年,在这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 请保险合同复效,并补缴保费及相应的利息。复效后的 合同与原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中止与复效的规定
《保险法》58条规定:在人身保险中,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 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保险学之保险合同培训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保险合同争议的发生与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一 、保险合同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在 法律上具有约束里力的一种协议。根据当事人双方 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 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损失补偿责任,或者当 约定时间发生时,承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五)保时险企业期发限生和火灾保,险问责保任险人的是开否始应负
例如:
保险责任? 如果保险期限于9月21日0时开始生
效,二9月20日23时企业发生火灾,烧
至9月21日9时才被扑灭,问保险人是
否负责?
合同中保险期限的规定方式:
自然时间期限(常以年为计算单位) 行为时间期限(常以保险标的运动过程为计算单位, 如“仓至仓”、“门到门”工程时间等)
(二)保险人的义务
• 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 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1、赔偿或给付金额
产险:以实际损失定,保险金额为最高限度 人身险:以约定保险金额确定 施救费用:为责任内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以现金赔付为主
产险:重建、修理以恢复原状 伤害、健康险:医疗费用支出 工程险:重置、修理等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八)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按合同保障的风险分类
– 单一风险合同 – 综合风险合同
(二)按合同保障程度分类
• 特约式合同 • 总括式合同 • 报告式合同
例如:某仓库仓储货物保险,期限一年,最高责 任30万,预收保费500元,每月向保险公司报告 仓储货物实际价值是: 第一月:20万;第二月:15万;第三月发生火灾 损失:25万。保险公司赔25万 • 预约保险合同
2023【保险学必背】第三章 保险标准合同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达成的关于保险事项的协议,即保险人承诺在发生保险标的上的风险时,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的合同关系。
它是保险业务的核心,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保障风险的分散和承担。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备要素:(1) 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即承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人是指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一方。
(2)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指保险合同所保险的财产或人的利益。
在保险合同中,标的一般为具体的财产或事项,如房屋、车辆、人寿等。
(3) 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支付给保险人的一定金额,用于购买保险的费用。
保险风险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意外事故可能导致的损失。
保险合同的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合同的目的就是在保险风险发生时,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5)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保障的时间段。
(6)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7) 其他约定保险合同还可以根据需要约定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如免赔额、免责条款等。
3. 保险合同的形成保险合同的形成需要经过程序:(1) 投保申请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对保险风险进行评估,并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报价。
(3) 合同订立在投保人接受保险报价后,保险人和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相应的保险单。
(4) 保险费支付投保人需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5) 保险合同生效当投保人完成保险费的支付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责任开始生效。
4. 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和理解。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字面意义和当事人的意图,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在保险合同的解释中,应当重点考虑因素:(1) 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合同的条款对于合同的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条款中的用词应当具有明确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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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复习容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是具有保险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
(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的三大功能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统一、开放的现代保险功能体系。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五)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按照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1.单一风险合同。
单一风险合同是指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
如农作物雹灾保险合同,2.综合风险合同。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
3.一切险合同。
一切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风险之外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1.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2.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赔偿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需估算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以此作为保险人确定赔偿金数额的计算依据。
实际损失大于保险金额,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则保险人仅赔偿实际损失。
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形式。
(三)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合同的疾病津贴和医疗费用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
2.给付性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的合同。
各类寿险合同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
(四)个别保险合同与集合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个别保险合同与集合保险合同。
前者是以一人或一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五)特定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是否为特定物或是否属于特定围,保险合同可分为特定保险合同和总括保险合同。
(六)足额保险合同与非足额保险合同按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对比关系划分,保险合同可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与不足额保险合同。
非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1.由于保险人的规定,藉以促使被保险人注意防危险。
2.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愿,藉以节省保险费。
3.由于财产价值的上涨,而使财产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
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比例赔偿方式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和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最主要、最基本的合同义务。
2.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并不以自然人为限,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投保人。
投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是:(1)投保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投保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须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只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被保险人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1)被保险人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2)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①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未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本人行使;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其继承人依继承法继承。
②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本人行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行使;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行使。
2.受益人。
受益人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1)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受益人如果不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但须以出生时存活为必要条件。
订立保险合同的,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是受益人。
(2)受益人必须是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但是,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十受益人的。
”(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在保险合同中,客体是保险利益,而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容与形式一、保险合同的容从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保险合同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主体部分。
2.权利义务部分。
3.客体部分。
4.其他声明事项部分。
保险合同的容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构成。
基本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是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法定条款,由保险人拟定;特约条款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特约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期间可以按年、月、日计算,也可按一个运程期、一个工程期或一个生长期计算。
我国保险实务中以约定起保日的零点为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以合同期满日的24点为保险责任终止时间。
6.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的确定主要有三种方法:(1)由当事人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无须再对保险标的估价,就可直接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价值额计算损失。
(2)按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市场价格确定,即保险标的的价值额随市场价格变动,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3)依据法律具体规定确定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在定值保险中,保险金额为双方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在不定值保险中,保险金额可以按下述方法确定:(1)由投保人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2)根据投保人投保时保险标的的账面价值确定。
无论在定值保险中还是在不定值保险中,保险金额都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
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三)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1.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
2.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的条款,即保证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和暂保单等。
(一)保险单保险单也称保单,正式书面凭证。
保险单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声明事项。
2.保险事项3.除外责任。
4.条件事项。
(二)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如货物运输保险、汽车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使用。
(三)暂保单临时保险凭证。
以下四种情况下才会存在:1.保险代理人在招揽到保险业务,但还未向保险人办妥正式保险单时,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后,尚需要获得上级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总公司的批准,在未获得批准前,可先出立暂保单,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
3.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洽谈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当事人已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还有些需要进一步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之前,先出立暂保单,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
4.出口贸易结汇时,保险单是必备的文件之一,在保险人尚未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先出立暂保单,以资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作为结汇凭证之一。
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四)批单修改和变更保险单容的一种单证,也是保险合同变更时最常用的书面单证。
批单的法律效力优于原保险单的同类款目。
(五)其他书面形式如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等形式。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投保单一经保险人接受并签章,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人只能在一至二年可以投保人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保险合同。
这个期间就称为可抗辩或可争期间二、年龄误告条款三、宽限期条款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因此,我国的法定宽限期较长,为60天。
四、复效条款1.复效申请的时间不得超过复效申请的保留期限。
2.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
在失效期间,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或职业可能会有所变化。
3.被保险人必须一次交清效力中止或失效期间的保险费。
4.复效的申请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
五、自杀条款“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因此,在我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是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按照合同的约定。
六、不丧失价值条款七、贷款条款八、自动垫缴保费条款九、战争条款保险人不承担给付因战争所致死亡的保险金的责任。
十、保险单转让条款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二、保险合同的效力(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