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巡考工作规定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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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工作规范

监考工作规范

监考工作规范(修订)为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考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考试前的准备工作第一条监考人员必须根据教务处和院系的安排,参加监考工作的培训。

第二条监考人员必须佩戴教务处统一核发的有效监考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第三条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通讯设备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第四条监考人员最迟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布置,主要包括:(一)在黑板上或显目位置明示考试课程名称、时间、考试座位安排示意图;(二)做好清场工作,确保座位区域没有留有考场禁止的物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三)在考场内确定书包等非考试必要的文具或其他物品的存放区域,以应学生存放物品之需。

第五条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组织学生按照座位表安排顺序间隔入座。

第六条监考人员必须要求学生将书包等非考试必要的文具存放在教室指定区域,同时向学生特别提醒以下事项:(一)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电子字典、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二)存放在指定区域的电子产品,必须处于关机状态;(三)检查座位及附近区域,如发现有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物品,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否则在开考后视作本人的行为。

(四)按座位表安排就坐。

第七条学生入座后,监考人员必须提醒学生将校园卡或身份证(照片、姓名字迹清晰)放在桌面上备查。

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学生证件,确认人证相符。

未带证件者,不得允许其参加考试。

第八条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考试时间要求准时发放试卷,同时提醒学生:(一)检查试卷是否有印刷不清或残破等问题;(二)正确填写试卷上姓名、学号等栏目。

第二章考试过程的监考巡视第九条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应该站立监考巡视。

除考场讲台区域的座椅外,监考人员不得在其他区域坐着监考。

严禁监考人员在学生考试座位区域坐着监考。

第十条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看书看报(包括电子书籍和手机),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在考场接听电话,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

学校质量检测监考、巡考、阅卷管理制度一、监考管理制度1、监考人员务必看清监考科目、时间,不得迟到,更不得缺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2、每科考试前2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考卷,再去监考班级监考。

3、听考试信号考前10分钟开封试卷。

试卷打开后监考教师首先要检查试卷情况:科目、内容、年级是否相符,试卷是否有破损,试卷是否够数,如有问题发卷前将其处理完毕.6、听考试信号考前5分钟发卷。

发卷后先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班级、姓名。

7、听考试信号按时答卷。

学生答卷时,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班级、姓名填写情况,发现错误问题及时纠正。

8、除一年级之外,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一年级考试读一题做一题,读题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速度适中。

9、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经常巡视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在考场内聊天或谈论其它事情,更不准接打手机.10、考试过程中如果学生对试题提出疑问,监考教师要及时把问题汇报给监察领导或学校业务领导,听学校统一安排再做处理。

11、学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并要做好服务。

对于有些答题慢的学生要提醒、敦促其答题。

但不要过分关心某个或某些学生,如有举报学生,经学校事实核实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

12、对于缺考考生,监考教师要做好统计。

写清班级、姓名并在送卷时交与教导处做记录.13、考试结束时收卷要及时准确.听学校信号统一收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提前或错后收卷时间。

收卷时要核对好试卷份数,才可以叫学生离开考场,做到不掉卷、不落卷。

14、监考教师收好卷后及时送到教导处装订。

15、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监考。

二、巡考管理制度1、巡考内容:一巡“安心备考”,二巡“认真应考",三巡“考后状态"2、巡考标准:(1)安心备考:考前能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调整心情,准备考试用具,楼道里听不到吵嚷声;认真回顾所学知识,有遗忘的,或拿不准的可翻阅书籍进行考前复习,都有事可做。

(2)认真应考:走廊是肃静的,教室是安静的;考试姿势端正,能座住凳子,坐稳身子,目不斜视;认真对待不会的试题,不空题.(3)考后状态:平静,没有大声吵嚷的,聚堆的同学是在议论考试内容;常态,能做正当的活动.3、巡考职责:(1)负责巡视的领导要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到指定的楼层进行巡视,查看监考教师是否到位,学生是否进入考场,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监考守则范文

监考守则范文

监考守则范文
一、监考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考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三、监考人员在考前领取试卷时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和数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考务人员报告。

四、监考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然后组织学生入场,依据考场规则要求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试卷拆封前宣讲考试纪律,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五、监考人员应时刻关注考生动向,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倾向立即制止。

对不听劝阻或已形成考试舞弊事实的考生,应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并由违纪考生在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签署姓名。

拒签者由监考教师标注“考生拒签”字样及监考教师姓名。

六、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教导,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七、在考场内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使用手机、阅读书报、聊天、睡觉等)。

八、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并整理试卷,试卷及答题卡(纸)
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装袋并在考场记录单上记明份数,将试卷及考试用品送各校区考务办公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监(巡)考工作规定

监(巡)考工作规定

监(巡)考工作规定一、监考人员职责1、监考是教学任务。

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二人,按《考场安排表》规定分别为主考、监考,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准备好试卷,必要时准备好草稿纸。

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4、开考前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检查考生学生证,明确开考时间和交卷时间,宣布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除回答试题印刷模糊的问题外,不得给学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

6、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将违纪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告巡视员或教务处。

7、在监考时间内应集中精力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看书报、使用手机等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8、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

不得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10分钟提示学生准备交卷。

考试时间终止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防止和制止结束前的混乱现象。

9、考试结束,收齐点清试卷份数,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于当天交教务处。

二、考场巡视员职责1、考场巡视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2、考场巡视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所巡视的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

3、巡视各考场,督促和协助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

及时向教务处通报有关情况。

4、考试结束,及时填写《巡视员日志》,记录各考场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执行情况,于当天交至教务处。

考试实施方案,监考、巡考、考务

考试实施方案,监考、巡考、考务

考试实施方案,监考、巡考、考务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考试对于学校和教育机构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考试实施方案,安排好监考、巡考和考务工作。

一、监考工作:监考是考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监考人员的素质和细心程度直接影响到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为了保证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明确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考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监考规章制度、监考流程、监考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考人员的专业素养。

要加强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巡考是对监考工作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巡考人员负责巡视考场,查看考生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考试,防止作弊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在巡考工作中,巡考人员需要保持警惕,全面检查考场环境和考生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巡考人员在巡视考场的过程中,要注意与监考人员之间的配合,密切协作,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考务工作是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考试场地的布置、试卷的发放和回收、考生的准考证核对等工作。

为了保证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考务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在布置考场时,要保证考场的整洁和安静,保证考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在试卷发放和回收过程中,要保证试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试卷的泄露和错发。

考生的准考证核对也是考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保证每个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准考证号码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混淆和错位。

考试实施方案是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基础,监考、巡考和考务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考试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考试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各个教育机构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能够重视这些工作,加强组织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共同努力,确保每一场考试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范文(3篇)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范文(3篇)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范文三自考试监考教师职责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自考试巡考教师职责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范文(2)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的职责如下:监考教师职责:1. 组织考试过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

2. 检查考场环境和考生准考证,确保考场安静、整洁,并核对考生身份。

3. 审核考生考试用具和材料,防范考试舞弊行为。

4. 给考生讲明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5. 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得私自离开考场,不得与考生交流,不得参与舞弊行为。

6. 监考结束后,收集试卷和答案,确保安全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进行打包、封存。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教师监考守则篇一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二1、每场考试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试卷。

2、开考前要认真强调考纪、检查本考室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整顿考场秩序、宽严适度,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强调学生在试卷上写上考号、姓名、班级。

3、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发、回收、清点、整理等工作。

出现重大失误视情节扣1—5分。

4、关于试卷上的题目,如果出题错误,监考老师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或巡视员,不得自作主张。

5、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将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实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作好记载,在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导处。

对不听劝阻,不服处理的违纪学生,应立即移交巡视员处理。

监考教师如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甚至帮助考生作弊,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一次扣5分。

6、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及时间信号工作,不得擅离岗位或消极怠工(如打瞌睡、看书报、无故离开考室等)。

影响考生成绩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作严肃处理。

7、管理。

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监考期间打瞌睡、看书报、接打手机、玩游戏、无故离开考室、拉家常、做题、改卷等,一次扣2分;错订、漏订、倒装,一次扣2分;提前、推后发、收试卷,一次扣2分。

一中监考人员职责范本

一中监考人员职责范本

一中监考人员职责范本在一中监考人员的工作中,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以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监考人员的职责范本如下:1. 叵纪检查:监考人员首先要仔细检查考场内的考试环境,包括检查桌椅是否稳固,黑板书写是否清晰,考试卷、纸张等是否齐备,并确保考场内没有任何可能作弊的工具或物品。

2. 考生验证:监考人员需要核实考生的身份,例如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并确保考生符合考试资格要求。

对于临时换座等特殊情况,监考人员需要核实考生身份并记录。

3. 提示说明: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试规则和要求,包括考试时间、禁止通信、禁止作弊等提示。

他们还应及时解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问题。

4. 安排座位:在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需要按照考生的座位号有序安排座位,并确保考生之间的距离合适,避免交流作弊的可能性。

5. 监考巡视: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需要定期巡视考场,确保考生遵守考试规则,不作弊。

他们应注意监测考场内有无异常声响或行动,发现问题即时制止并记录。

6. 答卷管理:监考人员需要在考试结束后收集考生的答卷,确保每个考生的答卷完整齐备,并在答卷上签字确认。

对于迟交、缺卷等特殊情况,监考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7. 信息报告:监考人员需要记录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考生作弊行为、机械故障等,并及时向主考官或教务部门进行报告。

他们还需填写监考报告,详细描述考试情况和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8. 考场整理:监考人员需要在考试结束后清理考场,包括清理废纸、擦拭黑板、整理桌椅等。

他们还需保管好考试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交给主考官或教务部门。

9. 督促遵纪: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随时注意考生的考试纪律,遵守考试规则。

他们需要在考试期间不断提醒考生保持安静和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10. 急救协助:在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突发身体不适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提供帮助和现场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合适的措施。

2024年监考员职责样本(五篇)

2024年监考员职责样本(五篇)

2024年监考员职责样本1、设定主监考与副监考的职责。

主监考的职责是负责取送试卷;而副监考的职责是验证学生的考试证,实施签到流程(在外语考试中需负责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应在考试开始前____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进入指定考场。

副监考应提前____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列好考场座位,确保书桌桌口朝前。

3、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考场座次表的指示就座,并在签到表上签名。

应督促学生将个人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 机、商务通、随身听等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

学生不得自备草稿纸。

4、考试开始前____分钟,副监考需宣读《考场规则》。

对照座次表,核对学生考试证及人数。

考试开始前3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不得对试卷内容进行任何解释。

然而,如果学生对试题的印刷不清等非考试内容问题提出疑问,应在核实后公开回答。

如果试题确实存在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进行更正。

6、考试开始后____分钟,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____分钟,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需认真执行职责,不得缺岗、迟到。

未经考试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监考,必须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

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考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阅读书籍、报纸、杂志,禁止聊天、接手机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其他行为。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教师需特别注意保持考场的绝对安静。

9、监考教师需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

对严重违规或作弊者,应立即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三份《考试违纪记录表》,签名后连同相关证据立即送至教务处。

对于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结束前____分钟,监考教师可提示学生注意。

考试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稿纸),在确认试卷数量无误后,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xx学校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职责范文

xx学校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职责范文

XX学校监考人员职责一、监考人员应根据教务处、年级组统一安排进行监考工作,无故不得脱岗或擅自请他人代替,因特别原因不能监考,应提前一天报教务处和年级组,以便调整安排。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三、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早退,进入考场后应关掉一切通讯工具。

监考人员应清查人数,并临时安排考生的座位或要求考生按照已安排好的座号入座(单行桌尽量拉开距离)。

同时要对考场进行清理,对携带的书籍、笔记本、作业本、草稿纸和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不得留在座位上或抽屉里面。

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拆开试卷封纸清点试卷,如有缺卷错卷,速到考务办补领或换卷。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专业名称、班级、姓名及学号等,并仔细核对考生所填内容是否与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监考过程中做到站立监考,全神贯注,加强考场巡视,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若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提出的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暗示。

七、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应予提醒,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

如确有考生违犯《考场规则》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并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所取证据和作弊者的基本情况和作弊情节等材料书面报告给该考生所在年级组及教务处。

八、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

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

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范本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范本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范本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是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安排参与考试组织和监督工作的重要角色,其职责是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保考试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个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的范本,供参考:一、考前准备阶段的职责:1. 熟悉考试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了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 安排并参加考试筹备会议,与考试组织委员会一起制定考试方案和考试安排,并做好考试协调工作。

3. 负责考场的布置和准备工作,确保考场、桌椅、试卷等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协助进行考务培训,包括考场秩序、考试规则等内容的宣讲和演示。

5. 与相关单位协调考试物资和设备的准备,确保考试所需器材齐全。

二、考试期间的职责:1. 根据考试安排提前到达考场,并协助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考场设置、检查考场设备和试卷等。

2. 组织考场的进场、出场和座位安排,确保考生按规定进行考试,维护考试的秩序和纪律。

3. 检查考生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身份真实性。

4. 配合考试监察员对考场进行抽查,监督考试过程中的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5. 按照考试时间控制考试的进行,提醒考生注意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收卷。

三、考后工作阶段的职责:1. 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考试资料,如考试成绩单、考试安排表、考试监考记录等。

2. 做好考生答卷的保管工作,保证考试过程的可追溯和可核查性。

3. 参与考试总结和评估会议,就考试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 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考试质量评估和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5. 完成考试相关工作的汇报和总结,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其他职责:1. 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考试安排的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了解考试规则和安排。

2. 参加考务培训,不断提高考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3. 积极参与考试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建设,为中学考试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意见和建议。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模版(3篇)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模版(3篇)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模版一、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完善,中学考试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我们肩负着确保考试公正与顺利进行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阐述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的职责,并陈述其必要性。

二、参与考前准备1. 熟悉考试相关规定:监考巡考教师应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考试安排、考试纪律等文件,确保对考试相关规定有全面的了解。

2. 准备考场:监考巡考教师需提前检查考场设施,确保考生座位、考场照明、温度等条件符合考试要求。

3. 检查考试用具:监考巡考教师应检查考试用具的完整性与可用性,如试卷、答题卡、计算器等,以确保考生使用合法、完整的考试用具。

三、考试期间的职责1.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巡考教师应在考场内维持良好的考试秩序,确保考生安静、专注于考试。

2. 监督考生行为:监考巡考教师需要监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如禁止交头接耳、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

3. 解答考生疑问:监考巡考教师应根据规定,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则的疑问进行解答,确保考生对考试过程与要求的理解。

四、考试后的职责1. 收卷工作:监考巡考教师应按照要求监督考生将答卷按规定放入封装袋中,并进行签名确认。

2. 清点考卷:监考巡考教师需对考试卷面进行清点,确保每位考生的答卷完整无误。

3. 提交考卷:监考巡考教师应将考试卷面交予相应的教务人员或主考老师,确保考卷的及时提交。

五、应对突发事件1. 考生身体不适:监考巡考教师需及时发现考生身体异常状况,协助其获得医护人员的帮助,并确保其安全。

2. 考生作弊行为:监考巡考教师应立即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突发事件处理:监考巡考教师需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按照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六、总结与建议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正性与顺利进行。

因此,监考巡考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与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与合法。

学院考场巡考人员守则

学院考场巡考人员守则

学院考场巡考人员守则
一、巡考组织
巡考人员由学院熟悉教务工作并具有一定责任心的工作人员等组成,代表学院行使考务督查工作,并由学院统一颁发巡考证。

二、巡考考试类型
期中、期末考试,补考等。

三、巡考员职责
第一条巡考人员必须于考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巡视地点,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及学生有否按时到位。

巡视期间要及时反馈、解决出现的有关情况。

第二条检查每个试场是否配备了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有否迟到及监考过程是否认真负责(如监考教师有无吸烟、看书、看报、交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等)。

第三条严格要求各试场做好清场工作。

第四条检查每个试场学生是否按考试编排序号就座,每个学生是否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须提醒监考教师和有关学生按要求做好,否则马上停止考试或责令有关学生退场。

第五条考试期间巡考人员巡视考场考试纪律,如发现监考人员不履行监考职责,有权促其立即改正并报告学院。

第六条巡考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学生作弊,同监考人员当场取消作弊学生的考试资格并及时报学院;在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对违反考场规定而未构成作弊行为的,应及时作出适当处理。

第七条巡考人员要认真做好巡视情况的记录,注明各考场的监考人数和学生缺考情况,及时处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巡视结束后,即将《考场巡视情况量化表》交学院。

监考员职责职责模板(四篇)

监考员职责职责模板(四篇)

监考员职责职责模板1、明确主监考和副监考的职责。

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核对学生考试证,组织学生签到(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在考前____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后进入指定考场。

副监考提前____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好考场,将书桌桌口朝前。

3、要求学生严格按考场座次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要督促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 机、商务通、随身听等涉嫌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

不允许学生自备草纸。

4、考前____分钟副监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对照座次表,核对考试证、学生人数。

考前三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应核查后予以当众答复。

如试题确有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更正。

6、开考____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____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主管考试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老师要格外注意保持考场的高度安静。

9、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违纪者,要及时制止。

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当场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名后连同收缴的有关证据立即送教务处。

对拒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终止前____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纸),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若发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造成试卷缺失,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学校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学校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学校监考巡考工作规定监考巡考工作规定(一)监(巡)考规定1.监(巡)考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教职员工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监(巡)考工作。

配合学校做好监(巡)考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学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范围的监(巡)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范围的监(巡)考工作,定期开展监(巡)考人员培训。

3.各类校级、省级、国家级考试的监(巡)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校级期末考试巡考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学院级考试的监(巡)考,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所有具有监(巡)考资格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监(巡)考安排。

4.原则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所带班级课程考试。

5.监(巡)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做好监(巡)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职责1.监考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3.监考人员应主动接受巡考人员对考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4.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看书、看报、吸烟、交流或使用通讯工具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宜。

监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

5.主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主副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座位安排、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6.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

7.敦促和监督学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用品存放在指定或远离学生座位的地方。

8.检查学生就座情况,要求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座。

对于重新编排考生座次时,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令其离开考场。

9.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考试守则》(见附件)。

学院考试巡考工作制度

学院考试巡考工作制度

学院考试巡考工作制度巡考是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监督、检查考试各环节落实情况的主要手段之一。

为加强考试巡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巡考人员的组成巡考实行校、学院(部)二级巡考制度,成立校、学院(部)二级巡考工作组,巡考人员由校、学院(部)二级人员组成:(一)校级巡考工作组。

巡考人员由学校领导、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管理部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根据考试工作安排公布本学期的巡考人员名单,具体巡考任务由教学管理部统安排。

(二)学院(部)级巡考工作组。

具体巡考人员由各学院(部)确定,巡考任务由各学院(部)根据考试工作统安排。

二、巡考人员工作规范(一)考试过程中巡考人员应到各考场巡视,及时处理考生各种违纪、作弊事件。

(二)巡考人员进出考场应保持安静,不能影响学生正常答卷,在处理考场出现的问题时,要保证考场内正常的考试秩序。

(三)巡考人员要佩戴统的巡考标志,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巡考人员工作内容(一)考生考试资格的抽查: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持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材料:有无试卷错误、印刷不清、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

(三)考场秩序:考试程序是否符合《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工作规范》的规定,流程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提前发放考卷、拖延考试结束时间、回收试卷数目与发放数目不符合、试卷装订是否规范、监考记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和考场违纪、作弊事件是否遗漏等问题)。

(四)考场纪律:考场是否肃静,有无违纪、作弊情况,有无学生大声喧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对监考教师进行辱骂、威胁等破考场秩序的情况。

(五)监考教师行为规范:有无看书读报、抽烟、接听手机、聊天谈话、打瞌睡、擅离职守等监考不规范行为;有无对考场混乱秩序不闻不问,放任、默认、或教唆指使考生违纪、作弊等严重监考违纪行为。

(六)考试结束环节: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

学校巡考制度的规定(试行)

学校巡考制度的规定(试行)

学校巡考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和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对本校学生考试采取巡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巡考工作,严肃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巡考工作管理要求
1、巡考人员包括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部)和教辅部门、教师代表等组成。

2、每学期期末考试、补考、重修考试、毕业前补考或学期中的重大考试巡考人员由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委派,巡考人员人数视考试规模和考场分布情况确定。

其余考试的巡考人员一般由学院委派,巡考人员安排报学校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3、巡考人员应认真履行巡考工作职责,巡考工作失职渎职的视情节按照《学校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教学管理类)》处理。

第三条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

掌握考试管理的相关要求,了解考试、考场和监考人员安排的总体情况,认真执行巡考任务。

2、坚持以身作则。

巡考人员须按时到达各考场进行巡视,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全面巡视考试总体情况,坚守岗位,尽心尽职,严于律己,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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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703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Model proctor work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一)监(巡)考规定
1.监(巡)考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教职员工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监(巡)考工作。

配合学校做好监(巡)考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学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范围的监(巡)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范围的监(巡)考工作,定期开展监(巡)考人员培训。

3.各类校级、省级、国家级考试的监(巡)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校级期末考试巡考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学院级考试的监(巡)考,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所有具有监(巡)考资格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监(巡)考安排。

4.原则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所带班级课程考试。

5.监(巡)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做好监(巡)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3.监考人员应主动接受巡考人员对考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4.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看书、看报、吸烟、交流或使用通讯工具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宜。

监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

5.主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主副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座位安排、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6.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

7.敦促和监督学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用品存放在指定或远离学生座位的地方。

8.检查学生就座情况,要求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座。

对于重新编排考生座次时,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令其离开考场。

9.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考试守则》(见附件)。

10.发卷时要注意考试课程和适用班级,不要发错试卷,督促考生在试卷和答题纸(卡)写好班级、姓名、学号,并仔细核对考生所填内容与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信息是否完全相同。

11.监督学生按考试纪律要求完成考试,监督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12.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注意站位,互相配合,轮流进行全场来回巡视,其中一位监考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正面面对学生,注意观察学生考试的举止行为,不站在学生身
边观看学生答卷,不聚集交谈、不看书报或墙报、不随意离开考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务。

13.监考人员应爱护学生,及时纠正考生的不良行为,尽可能防止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对已发生的任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对已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应终止其考试,收回考卷,令其退出考场,在其考卷上注明“作弊”并签名。

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考场违纪情况记录表》,详细说明学生考场违纪的整个过程,并送交到教务处。

14.为了让学生及时反映情况,监考教师应将自己的姓名公布在黑板上。

对学生所提有关试题的问题,只回答卷面印刷模糊方面的问题,不回答其它问题,更不能提示。

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

15.监考人员在考试终结时间到达时,应向学生宣布停笔作答,并立即收卷、当场清点和密封试卷,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考试试场情况汇报表》,并由主监考教师将试卷交回到指定地点。

(三)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巡考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巡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3.在工作时间内,应佩带巡考标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看书、看报、吸烟、交流或使用通讯工具等与巡考工作无关的事宜。

4.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

5.巡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应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每个标准考场是否配备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巡视期间要及时反馈、解决出现的有关情况。

6.在考试过程中,巡考人员应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

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考试管理部门(教务处)和监考人员所在单位取得
联系。

如发现监考教师有看书、看报、交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提醒并制止。

7.巡视人员要及时处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在巡视结束后,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注明各试场的监考人数和清场情况,并送交教务处。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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