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68161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节能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3.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应对整个建筑节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4. 监理程序:规定监理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文件的准备、监理现场的巡查和检验、监理报告的编制等。
5.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节能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等,监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验收。
6.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7. 监理结果:根据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进行评价,明确监理的结果和意见。
8.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文件、监理现场照片、监理检验数据等,以备查验和备案。
9.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10. 监理评价: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对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补充。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为监理单位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操作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理工作。
所有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节能政策贯彻
监理单位应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节能政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日常监督加强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的力度,确保节能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过程等符合节能标准。
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五、技术推广促进
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系统,提高建筑能效。
六、水平提升推动
监理单位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建筑节能监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节能方案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案,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整。
八、隐蔽工程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等各个阶段,通过对建筑节能的技术、管理、评价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实施和规范,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一、监理资质要求:1.监理机构应持有合格的建筑节能监理资质,资质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监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以满足监理任务的需要。
二、监理任务和内容:1.在建筑节能设计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方案审核,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节能要求。
2.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在建筑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监理机构还应对建筑材料、设备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三、监理过程和方法:1.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的监理规范和方法进行监理工作,进行监理记录和报告的书写和保存。
2.监理机构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控制。
四、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节能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2.监理报告应包括对建筑节能性能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监理责任和追责:1.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监理机构应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评估,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对于监理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和监理失职等问题,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和追责。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节能设计、节能设备安装和节能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节能目标得以实现。
为了能够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基于该背景,详细阐述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因此应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节能专家、工程监理师、施工方代表等成员,确保监理工作全面、细致地进行。
2. 确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建筑节能监理团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方法和监理工作安排等内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建立监理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系统,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评估和复查。
档案中应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监理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对。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1. 审查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特别关注设计参数、能源利用率、节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根据对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及时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对于存在的节能方案不合理或可改进之处,应及时沟通和协商。
3. 制定监理方案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和设计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监理的重点、方法、时限等内容,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 检查施工进度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特别关注节能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进度,以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安装并投入使用。
2. 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特别关注与节能有关的施工工艺和操作,防止出现浪费和能源损耗的情况。
3. 跟踪能源消耗记录和跟踪建筑工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设计要求和实际消耗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异常的问题。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2023年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023年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管理规定,对建筑节能监理活动的开展、监督、评价和奖惩等进行细化,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类建筑物的节能监理工作,包括新建建筑、改建建筑和现有建筑等。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建筑节能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范围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和评估;(二)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四)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和评价;(五)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六)建筑节能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依托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协同,共同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监理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十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其质量和效果的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和评价,确保工程的符合节能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能和意识。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建筑节能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而建筑节能监理作为保障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环节,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本文档就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旨在为各个相关方提供指导和参考。
2. 监理范围根据建筑节能监理的目标和任务,监理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设计阶段监理在设计阶段,应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整体能耗分析;•建筑形状和朝向的优化;•建筑外立面的热工性能;•建筑材料的选用和热阻系数评估;•建筑采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的设计;•建筑照明系统的设计。
2.2 施工阶段监理在施工阶段,应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隔热层和保温层的施工质量检查;•建筑外立面的施工及材料质量检查;•建筑窗户和门的安装质量检查;•建筑采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的安装质量检查;•建筑照明系统的安装质量检查。
2.3 使用阶段监理在使用阶段,应对建筑的能耗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整体能耗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建筑采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的效果评估;•建筑照明系统的效果评估;•建筑用电设备的能耗监测;•向业主提供节能改善建议。
3. 监理要求3.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监理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如建筑、暖通、给排水等;•拥有建筑节能相关的证书和资格;•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2 监理流程要求建筑节能监理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接受监理任务,并与相关方协商制定监理计划;2.按照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监理范围进行监理工作;3.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方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4.在监理结束后,对整个监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3.3 监理报告要求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监理结果的评估和建议;•对监理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标题: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我国对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旨在为项目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节能监理提供指导,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提升建筑能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节能监理内容1. 设计阶段监理:- 审查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 检查建筑设计中的节能措施,如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采光通风设计、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设计等;- 对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
2. 施工阶段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检查节能材料的质量及其应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确保节能设施安装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节能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3. 验收阶段监理:- 参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实际施工效果,包括设备运行能效、建筑整体能耗水平等;- 对于未达到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四、节能监理程序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按照“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完工验收”的步骤,全程实行严格的节能监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达到规定的节能标准。
五、节能监理人员职责节能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项节能监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其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本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建筑节能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我国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共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工程实施单位按照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基本要求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时,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和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具备相应经验和能力的专业监理单位。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监理工程师应当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监察和验收。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一)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符合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对重要节点进行监测。
(三)施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供有关建筑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技术意见,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监理考核第十一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对于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清源山庄社区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及使用、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等活动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依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应用节能技术、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系统效率,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合理有效的利用能源。
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建筑节能的发展以民用建筑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建筑推广。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xx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建筑节能管理1、鼓励开展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建设工程中推广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器具和产品,重点发展以下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2)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3)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4)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设施。
2、禁止生产、使用没有产品标准或者达不到产品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
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3、生产、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
所有监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对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及最新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项目范围明确在开始监理工作前,必须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具体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节能、供暖通风与空调调节系统节能等。
监理人员应确保所有监理活动均围绕这些核心内容进行。
三、监理程序具体规定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处置。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监理活动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四、监理要求明确具体对于建筑节能的各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应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理要求。
这些要求应覆盖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以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五、监理报告及时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并提交建筑节能监理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活动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建筑节能监理的工作进展。
六、监理记录关键环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应重点关注并记录关键环节的实施情况,如保温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等。
这些记录应真实、准确,可作为后续质量验收和问题追溯的依据。
七、监理委托专门机构为确保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可以委托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委托方应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八、监理计划合理制定建筑节能监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九、设计文件严格审核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计,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将确保建筑节能监理的有效实施,以下为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1. 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节能技术和监理经验,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责任: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节能要求和标准。
3. 监理范围:建筑节能监理应涵盖建筑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并应覆盖建筑的隔热、保温、采暖、通风、照明等节能方面。
4. 监理方式:建筑节能监理可以采取定期巡检、抽查验收、检测分析等方式进行,并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节能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 监理报告: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报告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节能问题发现和解决情况、技术指导和建议等内容。
6.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处罚与奖励:对于未按要求履行监理责任的机构,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对于优秀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将通过规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式,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1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2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3 熟悉建筑节能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1.4 具有一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1.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二、监理项目范围界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2.2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检验;2.3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4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与评估。
三、监理程序及过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程序及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3.1 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3.2 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前的准备工作;3.3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3.4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定期评估;3.5 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
四、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4.2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4.3 对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4.4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事宜进行审核。
五、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包括:5.1 报告概述,包括项目背景、监理范围、监理时间等;5.2 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理过程、质量评估、问题处理等;5.3 监理结论与建议,包括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5.4 附件,包括监理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六、监理记录及留存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6.1 每日监理日记,记录当日监理工作情况;6.2 材料、设备、构件抽样检测记录;6.3 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检查记录;6.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5 变更、洽商审核记录;6.6 其他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相关的记录。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一、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监理过程中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二、监理任务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审,包括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节能性评价。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把关活动,包括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取样和试验。
4.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活动,包括对建筑节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
5.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计划,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评价,记录并反馈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节能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监理人员有权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会议和讨论,提出自己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向业主提出有关解决方案。
4.监理人员应保守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五、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来执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常见内容:
1. 监理目标: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目标和任务,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能效、降低环境影响等。
2. 监理范围: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过程、材料选用等方面。
3. 监理要求:详细列出建筑节能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筑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应用、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4. 监理程序: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初次评估、中期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
5. 监理标准:制定建筑节能监理的评价标准,通过对建筑能源消耗、能源利用率、室内环境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估。
6. 监理责任: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7. 监理报告: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提交建筑节能监理报告,包括监理过程、监测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8. 数据管理: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数据管理要求,包括能源消耗数据、能效指标数据等的采集、存储和分析。
9. 监理验收: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对监理工作结果的评价和认可。
以上是一些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常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1245-2017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2)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3)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4)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4)墙面不同基层材料相接处应铺设金属网。
三、施工工序控制细则(一)、屋面工程施工方法1、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2、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最新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章工程基本状况、建设各方主体、工程内容第一节工程基本状况第二节建设各方主体第三节工程内容第二章编制根据第三章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第一节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术语:第二节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基本规定:第三节本工程节能方法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第五章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的值第一节外墙聚苯板保温系统控制要点及目的值第二节外墙聚苯板保温质量确保方法第三节屋面聚苯板保温控制要点及目的值第四节外窗门窗控制要点及目的值第六章建筑节能重要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第一节监理工作内容第二节监理方法第一章、工程基本状况、建设各方主体、工程内容第一节、工程基本状况第二节、建设各方主体第三节、工程内容第二章、编制根据1、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
2、设计文献、技术资料3、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4、经审查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5、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定、原则。
①、《无机复合烧结页岩空心砖应用技术规程》(1DBJ50/T-143-)(重庆)。
②、《住宅建筑围护构造节能应用技术规程 DG/TJ08—206—)。
③、《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
④、《重庆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与性能认定管理方法》渝建发[]69 号文有关文献规定。
⑤、《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
⑥、《民用建筑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三章、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原则,对建筑物围护构造采用隔热保温方法,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运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第一节、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术语:1、围护构造: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
按其与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构造和内围护构造。
2、外墙保温系统:外墙保温构造、含有保温隔热功效的围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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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编制依据------------------------------------------------------------------2三.专业工程特点------------------------------------------------------------3四.监理工作流程------------------------------------------------------------4五.监理工作要点------------------------------------------------------------8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2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单位:******3、设计单位:******4、施工单位:******5、建设地点:******6、总建筑面积:约15.56万平方米7、栋数、层数:******项目工程共14个单位工程,包括12栋住宅、1个地下车库、1个幼儿园,整个基坑工程平面形状呈梭镖形状,基坑东西长约470m,南北侧宽130m,开挖深度为2-9.4m。
整个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由******承建的二标段,包含4~7#楼、11#、12#楼、标段划分线以西的车库,总建筑面积79537.40平方米。
4#楼、5#楼建筑面积均为6922.36㎡,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6#楼建筑面积为14229.14㎡,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7#楼建筑面积为14216.27㎡,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11#楼、12#楼建筑面积均为10773.61㎡,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分两个单元每单元2户。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两单元楼梯间可通过屋面相连通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标段车库(含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15700.05㎡,地下两层,其中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
8、结构类型:车库为框架结构;主楼均为剪力墙结构。
9、计划工程总投资:约6亿元10、计划开工工期: 2014 年9月24日11、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10月14日12、工程总工期:752日历天13、合同质量等级:7#、12#楼合格。
4#、5#、6#、11#楼确保泉城杯, 4#楼确保泰山杯.二、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二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4、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4.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4.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4.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4.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19954.6《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4.7《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2-20024.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3-20124.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4.1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3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4.12《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4.13《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15316-20094.14《建筑保温砂浆》GB/T20473-20064.15《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4.16《建筑外窗水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4.17《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4.18《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4.19《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4.2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4.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三、专业工程特点1、强制性: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3、相关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四、监理工作流程1、节能施工阶段监理程序组建监理班子进驻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设计方案节能措施审查设计图纸节能措施审查保温、节能施工方案审查保温节能材料验收保温节能工序验收保温节能分项、分部验收组织工程初验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进入保修阶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设计方案节能建设编制设计图纸节能建设签署审查意见签署审查意见签署审查意见签署审查意见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监理资料施工阶段监理总结2、节能施工方案审核程序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图五、监理工作要点1、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合格。
本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各分项工程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2、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2.1 墙体节能工程(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c.锚固件;d.增强网铺设;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1.1EPS板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1)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格、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1.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材料:EPS板,胶粘剂,界砂浆,抗裂砂浆,增强网等。
(2)EPS板与墙面个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粘接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小于40%。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3)EPS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人,尺量检查。
(4)抹面层与EPS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面层无裂缝。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5)寒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6)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当墙体节能工程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锚固件与增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与增强网应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锚固了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测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8)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做法时,应按相应保温工程检验批同步实施具有质量代表性的现场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试验方法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执行,断裂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保温系统加强网的外侧。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1)EPS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夏热冬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3)EPS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EPS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4)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
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