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节能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3.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应对整个建筑节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4. 监理程序:规定监理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文件的准备、监理现场的巡查和检验、监理报告的编制等。
5.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节能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等,监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验收。
6.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7. 监理结果:根据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进行评价,明确监理的结果和意见。
8.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文件、监理现场照片、监理检验数据等,以备查验和备案。
9.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10. 监理评价: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对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补充。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建筑节能分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化格式文本)
附件2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标准化格式文本)内容提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本工程特点、难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工程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可选择增加说明)。
1.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特点、难点2.1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施工特点、难点:。
2.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
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依据3.1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2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
3.3本工程《监理规划》。
3.4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5本工程适用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表3.13.6 其他依据4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4.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示意,框图中可添加人员姓名)图4.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流程(用框图表示)5.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示意)图5.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框图5.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同上)5.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同上)5.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同上)5.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流程(同上)5.6其他程序或流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调整)6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6.1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目标及检验批划分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设计节能能耗指标为﹪。
本工程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6.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点根据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实施内容及特点,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确定如表6.2所示。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监理建筑节能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为监理单位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操作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理工作。
所有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节能政策贯彻
监理单位应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节能政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日常监督加强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的力度,确保节能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过程等符合节能标准。
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
五、技术推广促进
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系统,提高建筑能效。
六、水平提升推动
监理单位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建筑节能监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节能方案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案,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调整。
八、隐蔽工程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等各个阶段,通过对建筑节能的技术、管理、评价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实施和规范,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一、监理资质要求:1.监理机构应持有合格的建筑节能监理资质,资质等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监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以满足监理任务的需要。
二、监理任务和内容:1.在建筑节能设计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方案审核,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节能要求。
2.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在建筑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建筑的节能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监理机构还应对建筑材料、设备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三、监理过程和方法:1.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的监理规范和方法进行监理工作,进行监理记录和报告的书写和保存。
2.监理机构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控制。
四、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节能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2.监理报告应包括对建筑节能性能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监理责任和追责:1.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监理机构应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评估,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对于监理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和监理失职等问题,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和追责。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节能设计、节能设备安装和节能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节能目标得以实现。
为了能够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基于该背景,详细阐述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因此应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节能专家、工程监理师、施工方代表等成员,确保监理工作全面、细致地进行。
2. 确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建筑节能监理团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方法和监理工作安排等内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建立监理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系统,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评估和复查。
档案中应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监理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对。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1. 审查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特别关注设计参数、能源利用率、节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根据对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及时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对于存在的节能方案不合理或可改进之处,应及时沟通和协商。
3. 制定监理方案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和设计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监理的重点、方法、时限等内容,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 检查施工进度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特别关注节能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进度,以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安装并投入使用。
2. 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特别关注与节能有关的施工工艺和操作,防止出现浪费和能源损耗的情况。
3. 跟踪能源消耗记录和跟踪建筑工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设计要求和实际消耗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异常的问题。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工程实施单位按照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基本要求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时,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和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具备相应经验和能力的专业监理单位。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监理工程师应当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监察和验收。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一)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符合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对重要节点进行监测。
(三)施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供有关建筑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技术意见,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监理考核第十一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对于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
所有监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对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及最新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项目范围明确在开始监理工作前,必须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具体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节能、供暖通风与空调调节系统节能等。
监理人员应确保所有监理活动均围绕这些核心内容进行。
三、监理程序具体规定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处置。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工作,确保监理活动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四、监理要求明确具体对于建筑节能的各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应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理要求。
这些要求应覆盖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以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五、监理报告及时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并提交建筑节能监理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活动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建筑节能监理的工作进展。
六、监理记录关键环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应重点关注并记录关键环节的实施情况,如保温材料的进场检验、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等。
这些记录应真实、准确,可作为后续质量验收和问题追溯的依据。
七、监理委托专门机构为确保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可以委托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委托方应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八、监理计划合理制定建筑节能监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九、设计文件严格审核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计,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将确保建筑节能监理的有效实施,以下为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1. 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节能技术和监理经验,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责任: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节能要求和标准。
3. 监理范围:建筑节能监理应涵盖建筑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并应覆盖建筑的隔热、保温、采暖、通风、照明等节能方面。
4. 监理方式:建筑节能监理可以采取定期巡检、抽查验收、检测分析等方式进行,并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节能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 监理报告: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报告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节能问题发现和解决情况、技术指导和建议等内容。
6.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处罚与奖励:对于未按要求履行监理责任的机构,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对于优秀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将通过规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式,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1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2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3 熟悉建筑节能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1.4 具有一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1.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二、监理项目范围界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2.2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检验;2.3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4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与评估。
三、监理程序及过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程序及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3.1 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3.2 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前的准备工作;3.3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3.4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定期评估;3.5 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
四、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4.2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4.3 对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4.4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事宜进行审核。
五、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包括:5.1 报告概述,包括项目背景、监理范围、监理时间等;5.2 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理过程、质量评估、问题处理等;5.3 监理结论与建议,包括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5.4 附件,包括监理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六、监理记录及留存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6.1 每日监理日记,记录当日监理工作情况;6.2 材料、设备、构件抽样检测记录;6.3 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检查记录;6.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5 变更、洽商审核记录;6.6 其他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相关的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一、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监理过程中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二、监理任务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审,包括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节能性评价。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把关活动,包括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取样和试验。
4.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活动,包括对建筑节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
5.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计划,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评价,记录并反馈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节能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监理人员有权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会议和讨论,提出自己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向业主提出有关解决方案。
4.监理人员应保守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五、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来执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常见内容:
1. 监理目标: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目标和任务,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能效、降低环境影响等。
2. 监理范围: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过程、材料选用等方面。
3. 监理要求:详细列出建筑节能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筑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应用、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4. 监理程序: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初次评估、中期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
5. 监理标准:制定建筑节能监理的评价标准,通过对建筑能源消耗、能源利用率、室内环境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估。
6. 监理责任:明确建筑节能监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7. 监理报告: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提交建筑节能监理报告,包括监理过程、监测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8. 数据管理: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数据管理要求,包括能源消耗数据、能效指标数据等的采集、存储和分析。
9. 监理验收:规定建筑节能监理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对监理工作结果的评价和认可。
以上是一些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常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2006】192号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200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V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2、《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转自治区人民政府修改V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桂墙办【2004】50号文)1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号V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1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厅V关于实施县市城镇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能知〉》(桂建墙改字【2005】1号文)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V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能知〉》(桂建函字【2005】373号文)三、质量控制流程、要点及措施:(一)外墙蒸压加气砼砌体的监理细则工艺流程:材料检验f基层处理 -蒸压加气砼砌体f砌块与门窗口联接f砌块与楼面梁联接。
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对原料投入、工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1、施工质量的控制:(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备齐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在货、证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报审表(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基本表式》A9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热工性能进行见证抽样检测。
(3)基层处理的检查:将砌筑混凝土墙根部位的砖或混凝土带上表面清扫干净,用砂浆找平,拉线,用水平尺检查平整度。
(4)蒸压加气砼砌体的检查:A、砌筑时按墙宽尺寸和砌块的规格尺寸,按排块设计,进行排列摆块,不够整块时可以锯割成需要的尺寸,砂浆标号按设计规定。
B、墙与结构墙柱联接处,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
C、墙体应有可靠的拉结。
每1.5m的高度预留2 (Z 6钢筋伸入墙内,平铺在灰缝内作为拉结。
当墙的高度大于3m时,应按设计规定做钢筋混凝土拉带。
如设计无规定时,每隔1.5m加设206钢筋带,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估。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的原则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条监理机构的条件从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持有国家相关资质证书。
第五条监理人员的条件从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并持有国家相关资质证书。
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责任建筑节能监理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组织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方案的编制建筑节能监理方案应根据建筑节能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编制,并由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第八条协调机构的设立为了促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设立建筑节能监理项目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和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第九条监理的实施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监理的程序建筑节能监理应根据监理方案的要求,依次进行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验收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的工作内容建筑节能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节能要求;2.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3.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符合规定的要求;4. 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建筑节能工程的改进和创新。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评估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评估,包括评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监理评估的重点建筑节能监理评估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 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2. 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 监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工程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建筑方位:北向60度建筑层数: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表面积:5704.54㎡结构类型:砖混建筑高度:18.000 建筑体积:25945.62建筑面积:7207.12㎡建筑体型:条状体型系数:0.221.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表12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特点、难点2.1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施工特点、难点:建筑外墙保温施工。
2.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操纵的重点:节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隐蔽验收。
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根据3.1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2 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
3.3 本工程《监理规划》。
3.4 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5 本工程适用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表2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流程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操纵要点及目标值施工做到规范作业、细致施工,各工序、各隐蔽工程均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的各主控项目及通常项目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质量等级。
主控项目5.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与部品等,其品种、规格、尺寸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实物观察与尺量、秤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者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与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与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者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1245-2017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2)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3)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4)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4)墙面不同基层材料相接处应铺设金属网。
三、施工工序控制细则(一)、屋面工程施工方法1、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2、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清源山庄社区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及使用、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等活动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依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应用节能技术、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系统效率,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合理有效的利用能源。
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建筑节能的发展以民用建筑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建筑推广。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建筑节能管理1、鼓励开展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建设工程中推广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器具和产品,重点发展以下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2)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3)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4)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设施。
2、禁止生产、使用没有产品标准或者达不到产品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
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3、生产、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推广使用保温性能好的墙体、屋面材料和各类节能环保型门窗;淘汰或者限制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差的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和保温、隔音、密封性能差的建筑外用门窗。
5、新建居住建筑应当选择先进合理的采暖供热方式,采用高效的管道保温与热量调控、计量技术和节能型材料、设备、器具,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或者达不到供热温度标准的,应当整改。
6、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
居住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
7、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技术、材料、构(配)件和器具,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8、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9、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将建筑节能设计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内容,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审查合格的,应当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
10、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热工计算书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报告;未提交或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节能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施工所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应当出具法定质量检测单位的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注明能耗指标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推广证书。
12、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理,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或者不合格的节能技术、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器具,不得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13、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新开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建筑节能技术交底,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应当责令改正。
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对保温工程进行监督认定。
14、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
四、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板背面胶粘剂涂胶面积不得小于40%;锚栓入墙内长度不得小于50㎜,塑料园盘直径不小于50㎜。
7、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2)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3)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4)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9、保温材料按设计要求选用,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检测后出具。
保温层接缝质量、绑扎质量相应对保温效果、防止保温层松动、脱落有直接影响,应予以重视。
五、本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措施1、外墙保温的应用玻璃纤维耐碱网格布在整个外墙保温系统中是不可或缺的结构材料,由于玻璃纤维耐碱网格布强度高、粘结性好,与聚笨板能有效结合,且能防止建筑材料中碱性材料的腐蚀。
可以有效防止墙面开裂和增强抗压力。
2、基层清理、工具准备2、挂线3、粘结聚笨板(粘贴翻包部位网格布)4、打设锚固胀钉5、涂抹聚合物抹面砂浆6、铺贴第一层网格布7、涂抹聚合物抹面砂浆7、铺贴第二层网格布8、涂抹聚合物抹面砂浆9、外墙瓷砖六、EPS板外墙保温系统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检查EPS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施工是否符合如下要求:1)ESP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由ESP板保温层、薄抹面层构成,ESP板用胶粘剂固定在基层上,薄抹面层中满铺玻纤网。
2)建筑物高度在20C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的部位宜使用锚栓助固定。
3)EPS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MM。
4)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5)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板部位应剔除并找平。
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6)应按规定做基层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查,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7)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
8)EPS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
EPS板应粘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9)墙角处EPS板应交错互锁。
门窗洞口四角处EPS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ERPS板切割成形,EPS板接缝应高开角部至少200MM。
10)锚固件型号Φ8×8mm,锚固件数量为每平方米6个,钉头和圆盘不得超出聚笨板板面。
在阳角处、孔洞的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应进行加密,锚固件距基层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00mm。
11)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
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
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七、工作方法及措施1、审核上报的外墙和屋面的施工方案。
2、对进场材料材料见证抽样,并查看其质量证明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指标和相关性能。
3、按照相关保温规范和图纸为依据进行事前、事中的严格要求和控制。
4、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检、平行检、抽检等方法,保证其质量。
5、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下达监理通知单,严重时进行工程暂停,并检查整改结果。
6、要求及时上报检验批,不经验收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八、施工工序控制细则(一)、屋面工程施工方法1、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2、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3、控制要点(1)、原材料检验: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2)、基层施工质量复查:基层表面应平整、干燥、干净,没有起砂、裂缝、疏松、空鼓等缺陷。
(3)、保温层的含水率、厚度、坡度控制,符合设计要求(4)、穿屋面结构层的管道与结构层连接处节点检查:达到密实、牢固。
(5)、气候、环境的施工控制:保温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雨淋。
(6)、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
(二)外墙保温构造要求(1)、外墙宜首选外保温做法。
(2)、外墙抹灰应达到一般抹灰的要求。
抹灰的质量关键是粘贴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
(3)、外墙挑出的构件及附墙构件,如:雨罩、挑檐、阳台栏板(面板、侧板、顶板、底板和隔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和装饰线等均应采取阻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4)、当外墙必须采用内保温做法时,应充分考虑钢筋砼梁、柱等热桥的影响,并采取可靠的阻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5)、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缝宽不大于50㎜时,应用聚苯板等保温材料封闭密实。
缝宽大于50㎜时,屋面、外墙的缝口应用聚苯板等保温材料封闭密实,其深度不应小于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