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无敌宝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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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2018]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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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与我们的合同 6. 如何退保9.6 意外伤害

1.1 合同构成 6.1 犹豫期9.7 毒品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6.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8 酒后驾驶

9.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7. 需关注的其他事项9.10 无有效行驶证

2.1 保险期间7.1 投保范围9.11 机动车

2.2 基本保险金额7.2 年龄性别错误9.12 战争

2.3 等待期7.3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13 军事冲突

2.4 保险责任7.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9.14 暴乱

7.5 未还款项9.15 现金价值

3. 我们不保什么7.6 合同内容变更9.1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1 责任免除7.7 联系方式变更9.17 遗传性疾病

7.8 争议处理9.18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4. 如何领取保险金9.19 有效身份证件

4.1 受益人8. 疾病定义9.20 医院

4.2 保险事故通知8.1 重大疾病9.21 利息

4.3 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申请8.2 特定重疾9.22 专科医生

4.4 保险金的给付8.3 轻症疾病9.23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4.5 失踪处理9.24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

4.6 诉讼时效9. 释义

9.1 合法有效9.25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5. 如何支付保险费9.2 保单生效对应日9.26 永久不可逆

5.1 保险费的支付9.3 保单年度9.27 三大关节

5.2 宽限期9.4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5.3 效力中止与恢复9.5 周岁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您有退保的权利 (6)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3.1

✧发生保险事故您要及时通知我们…………………………………………………………………4.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7.3

✧保险条款有关于疾病的定义,请您留意 (8)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人保寿险无敌宝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人保寿险无敌宝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

险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以及合法有效(见9.1)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

他约定书构成。

1.2 合同成立

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生效对应日(见9.2)、保单年度(见9.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9.4)均以该日期计算。

2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2.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23周岁(见9.5)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

日零时止。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2 基本保险

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3 等待期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

外伤害(见9.6)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8.1)、

特定重疾(见8.2)或轻症疾病(见8.3)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向您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2.4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特定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疾(一种或多种),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重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特定重疾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特定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按照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特定重疾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不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您累计已支付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免于收取自被保险人轻症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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