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细则87716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范本1: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施工过程,制定本细则。
依据《人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进行监理。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人防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开工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
二、监理准备2.1 监理合同签订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监理义务和责任。
2.2 设立监理组织设立监理组织,明确组织结构和人员分工,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2.3 监理方案编制编制监理方案,包括工程实施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
三、施工监理3.1 施工前准备3.1.1 验收施工图纸3.1.2 检查施工材料3.1.3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3.2 施工过程监理3.2.1 定期巡视检查3.2.2 现场记录与整理3.2.3 技术交底3.2.4 施工质量验收3.3 施工后监理3.3.1 竣工材料验收3.3.2 提交竣工图纸3.3.3 竣工验收四、法律责任4.1 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义务的追究法律责任。
4.2 质量责任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法律责任。
4.3 安全责任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安全问题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件1. 监理合同范本2. 监理方案模板3. 巡视记录表范本4. 施工进度计划模板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人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
2. 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明确监理义务和责任。
3. 竣工材料验收:对施工完成的人防工程材料进行确认和验收。
范本2:人防工程监理细则(精简版)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根据《人防法》及相关规定,确保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过程。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人防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开工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
二、监理准备2.1 监理合同签订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义务和责任。
2.2 设立监理组织设立监理组织,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监理3.1 施工前准备3.1.1 验收施工图纸3.1.2 检查施工材料3.1.3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3.2 施工过程监理3.2.1 定期巡视检查3.2.2 现场记录与整理3.2.3 技术交底3.2.4 施工质量验收3.3 施工后监理3.3.1 竣工材料验收3.3.2 提交竣工图纸3.3.3 竣工验收四、法律责任4.1 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义务的追究法律责任。
人防安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安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人防安全工程监理工作,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监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2. 监理责任2.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全面负责人防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
2.2 监理单位应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现场监理,并确保监理人员持续跟踪、记录和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3. 监理流程3.1 开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人防工程的开工准备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审核、施工合同评审等。
3.2 施工阶段3.2.1 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3.2.2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2.3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要求出具监理报告。
4. 监理文件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包括监理日志、巡查记录、施工问题整改记录等。
4.2 监理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保存并备查,以备后期审计和纠纷处理。
5. 法律责任5.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2 监理单位应承担因监理不力或监理失职而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后果。
5.3 如发生纠纷,监理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积极参与解决纠纷的过程。
6. 实施细则的修订本实施细则的修订权由监理单位拥有,修订应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7. 附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人防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细则(人防工程)
监理细则(人防工程)标题:人防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本《人防工程监理细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结合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与实际建设需求制定。
旨在确保人防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1. 工程质量控制:对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质量、工艺流程、隐蔽工程验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2. 工期进度控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划,监控施工进度,预防和处理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 安全生产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 合同管理:核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 信息资料管理:做好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等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监理工作程序与方法1. 设计阶段监理:参与设计方案评审,重点审查人防工程的防护等级、结构安全、设备配置等方面是否满足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2. 施工阶段监理:通过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实施严格把关。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协助组织竣工预验收,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后,方可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四、结语本《人防工程监理细则》是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指导文件,所有参与人防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改进和完善监理细则,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人防工程建设需求,切实保障人防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详解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详解一、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具备相关工程经验和知识。
熟悉人防工程的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
2.监理人员应专人专职,严格遵守监理纪律和规定,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监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客观公正评价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监理任务和职责1.监理人员应保证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对人防工程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和争议进行技术指导和解决,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验收,并出具相应的监理报告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流程1.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能力和条件。
2.施工中,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和跟踪。
并及时向甲方和建设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临近竣工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认施工符合相关要求。
4.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对人防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出具监理报告,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四、监理文件和记录1.监理人员应建立监理档案,包括人防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及变更、技术资料和施工验收记录等。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记录,包括项目开工、深基坑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修等。
3.监理人员应记录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和施工质量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和处置。
4.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和建设单位的指导意见。
五、监理报告和建议1.监理人员应定期向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2.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和指导。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也日新月异。
然而,城市化进程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的安全问题。
为了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人防工程安全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阐述人防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人防工程安全、稳定、可持续。
一、监理实施流程1.建立项目监理组织。
监理人员应当经过资质审核,并具备相应的工程管理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2.审查施工图纸。
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尤其是要关注防水和防火等关键节点。
3.建立监理检查计划。
监理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施工进度,建立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理工作。
4.严格质量检查。
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计划,对施工中的材料、构件、工艺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5.安全监督管理。
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协调施工方和监理委员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并能妥善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6.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把关和监督,使工程符合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
二、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文件和监理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及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监理人员应该密切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协助建设单位公开透明地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和信息披露。
3.监理人员要将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工程中安全问题的防范和规避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将安全文化贯彻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4.监理人员应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和业务能力,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推进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实现监理目标。
5.监理人员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不正当行为,做到廉洁自律。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二)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二)引言概述: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是为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从5个大点出发,全面阐述人防工程监理的具体细则。
正文:一、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参与工程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 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二、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1. 施工方应按照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方应按照人防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工程质量与安全监控1. 监理人员应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监理人员应主动检查施工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四、工程变更和问题处理1. 如需变更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做好记录和调整。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并与施工方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工程验收和完工报告1. 监理人员应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工程安全和符合性能要求等。
2. 监理人员应编写详细的完工报告,包括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总结:以上是人防工程监理细则的完整版,其主要涉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控、工程变更和问题处理、工程验收和完工报告等方面。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细则,可保证人防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治理,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治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治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治理。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第七条凡在我省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必须取得人防工程的监理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承诺的范畴内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章监理资质等级和业务范畴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具备一样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
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通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治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
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具备一样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
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通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治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
承担过3个以上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具备一样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
有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工程师通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治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
人防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人防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人防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监理资格,并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人防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人防工程的特点和规模,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编制人防工程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监理计划,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人防综合工程监理细则
人防综合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1.人防综合工程监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人防综合工程监理需要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合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包括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三、监理内容1.监理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材料使用等。
3.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4.监理应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1.监理应根据施工进度和问题,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包括施工情况、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2.监理应做好监理记录,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记录、施工检查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等。
五、监理费用和合同1.监理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一般采用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2.监理合同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费用、监理期限和监理履行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六、监理责任和违约责任1.监理应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严重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如果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问题,监理机构可以终止监理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监管与评价1.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定期进行监管和评价,对监理机构的监理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2.监理机构应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改进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监督和培训。
综上所述,人防综合工程监理细则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监理内容、监理报告和记录、监理费用和合同、监理责任和违约责任以及监管与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只有按照这些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才能保证人防综合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细则(人防工程)
A.0.4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混凝土结构)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位于,为商业办公楼,框剪结构,连体地下室,地下分别为一层、二层,地上分别为层、层2、专业工序的特点按具体工程设计图纸中人防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人防等级、人防工程面积、洗消间、滤毒室、染毒井、人防密闭门、密闭窗、防爆观察窗、防爆地漏、战时电缆、防爆翼环等)编制此部分内容。
二、监理工作流程本工程在施工前,监理方应要求承包方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05SFJ10、《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FK01-02、《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05SFJ04-05、《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编制“人防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监理方将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应放在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上。
工艺流程如下:三、监理工作要点1、基本检查的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对人防工程设计的图纸内容和要求及施工验收相关规范、图集、文件资料等准备落实情况核查。
应对图纸中不清有疑义的问题在设计交底提出澄清,且指导人防工程施工的有关文件、标准应齐全、有效。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人防工程专项方案、措施。
其方法、措施、内容应满足和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的要求规定。
(3)审查人防工程施工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件和特工种人员作业资格证。
其单位资质应与承接人防工程任务相符,特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符合作业工种的规定要求,并持证上岗,要求人证相符。
(4)复核工程测量放线控制网和工程定位控制桩,各分项工程的点、位位置线以及高程水准点的引测过程及结果。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和平时期,为了防范空袭和灾害而采取的一系列防空措施所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
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可靠性至关重要。
因此,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必不可少。
一、监理资质人防工程监理应当由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理单位或个人担任。
同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在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具有很高的要求。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或个人应当全面负责人防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所有施工过程和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工期。
3. 监理人员应当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人防工程设计标准》,对人防工程设计验收及时发表监理意见,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实施、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价。
2. 监理人员要制定监理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工程实施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传输,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监理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合格的业绩进行处理并报建设单位。
4. 在工程最后验收阶段,监理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价。
四、监理报告监理单位或个人应当每半年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对人防工程的监理依据、监理工作进度、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资料查验等,以及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五、监理费用监理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或个人协商确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同时,监理人员应当保证在工作中不受任何影响,并对所有监理过程和监理报告负责。
总之,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人防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定义人防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对人防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全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安全、合规和质量达标的措施和程序。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经过资质认证并具备相应的人防建设工程监理经验。
2. 监理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监理方案,包括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活动的具体安排。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工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4. 监理机构要与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监理活动1. 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监理活动。
2. 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施工图纸的审核、施工过程的记录和监督、变更管理和验收等。
3. 监理机构应设立监理日志和监理档案,记录监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作为后期评估和审计的依据。
四、监理报告1.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的进展、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 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进度完成情况、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3.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五、监理验收1.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监理验收。
2. 监理验收应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工程文件和资料等的审查。
3. 监理机构应出具监理报告,详细说明工程的验收结果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六、违约责任1.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未履行监理职责或存在监理失职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或存在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人防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以确保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一)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一)引言概述人防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设、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全面介绍人防工程监理细则的内容,以便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工作,保障人防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
2.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3. 监理团队应包括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二、监理管理体系1. 建立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
2. 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分工。
3. 进行监理进度控制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三、监理工作流程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图纸审查等。
2.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现场巡视、施工质量把关等。
3. 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包括竣工图纸审查、工程质量验收等。
四、监理规范要求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
2. 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包括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
3. 加强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协作,共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五、监理职责和权利1. 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
2. 监理人员有权进行监理检查和监督,对施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人防工程监理细则的内容,包括监理资格要求、监理管理体系、监理工作流程、监理规范要求以及监理职责和权利等。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细则进行监理工作,才能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本文能对工程监理人员提供参考,促进人防工程的顺利实施。
人防综合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综合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机构的选择和职责1.选择优秀的监理机构,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丰富的人防工程监理经验。
2.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合同签订过程,审查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监督施工过程,提出合理修改和更正意见,检查竣工文件和质量验收报告,建立监理档案等。
二、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和职责1.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并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修改意见;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竣工文件和质量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等。
三、监理工作的实施过程1.设立监理工作小组,由监理机构派遣监理工程师组成,根据工程进度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编制和材料进场计划的审查,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密切合作,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及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5.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文件和质量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监理文件和档案的管理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并将其上报监理机构备查。
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中的重要问题和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
3.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整理施工文件和竣工文件,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以上是人防综合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理工作,才能确保人防综合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驾护航。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人防工程监理行为,确保人防工程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人防工程实施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对人防工程监理的实施,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环节。
第3条人防工程监理应遵循安全、合理、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执业,质量第一,服务至上。
第二章监理资质及承诺第4条从事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第5条人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6条人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人防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7条人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人防工程监理活动承诺保证,如项目质量问题导致损失,监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施工前监理第8条人防工程施工前监理应开展如下工作:(一)对人防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二)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三)组织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施工中监理第9条人防工程施工中监理应开展如下工作:(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三)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四)组织竣工验收,对施工单位进行终验,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五章施工后监理第10条人防工程施工后监理应开展如下工作:(一)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二)组织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制定,确保设施的长期可用性;(三)就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六章监理报告和责任追究第11条人防工程监理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详细记录和描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87716
目录1 工程概况……………………………………………………………22 编制依据 (2)3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2)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 (7)5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 (7)……………………………… (16)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类型和特点:1。
4工程规模:2.编制依据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1。
2长兴世贸大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1.4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4—20041。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8—20021.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GB50108-20081.7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RFJ01-20021。
8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RFJ01-20081.9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 FG01-051.10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1。
1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3。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3。
1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承包)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3。
2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3.2。
1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岗位,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项目总监应具备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经人防工程监理培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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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工程概况 (2)2 编制依据 (2)3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2)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 (7)5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 (7) (16)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类型和特点:1.4工程规模:2.编制依据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2长兴世贸大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4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4-20041.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8-20021.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GB50108-20081.7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1.8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1.9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51.10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1.1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3.1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承包)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
3.2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3.2.1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岗位,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项目总监应具备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经人防工程监理培训。
3.2.2依附一般民用建筑而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可以和其依附项目合并建立监理项目部。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依附项目的项目总监兼任,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专业进行配置,以满足现场需求为原则。
但至少有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现场参与项目的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3.2.4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邀请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到现场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3.2.5监理项目部主要监理人员都应参加人防质量监督站的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3.3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3.3.1人防工程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
3.3.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
监理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邀请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
3.3.3监理项目部应仔细核对图纸会审记录,并将设计修改意见标注在施工蓝图上面,以免施工过程中发生遗漏。
3.3.4监理项目部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进行施工,对违反设计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管理公司和人防质量监督站。
3.4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3.4.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上报人防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3.4.2在审查过程中要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人员签字是否齐全、选用的质量技术标准是否有效、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标准、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影响后期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选用的各类公式、参数是否正确合理等。
3.4.3监理项目部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人防质量监督站。
3.4.4对经重大修改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3.5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3.5.1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签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开工报告,并对符合开工条件的签发开工指令。
3.5.2施工单位上报开工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的开工条件进行核实,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开工指令。
3.5.3开工条件应重点审查:是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是否通过审查和现场会审、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专业工种是否通过审批、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组织情况等。
3.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3.6.1监理项目部应该对所有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分包单位、检测单位、设备供货单位。
3.6.2施工分包单位应重点审查:营业执照是否年检、资质范围是否满足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现场安全员是否具备安全考核C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分包合同等。
3.6.3检测单位应根据地域要重点审查:检测委托合同、检测资质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计量认证书、设备检定证书、主要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等。
3.6.4设备供应单位应重点审查:人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进浙(或其他)销售许可手续(备案手续)、销售合同是否采用浙江(或其他)标准格式、合同是否备案等。
3.7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3.7.1监理项目部现场办公室应对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建立验收台账。
验收台账资料收集内容应包括:报验申请单、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型式检验报告、人防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入市场销售许可证、见证取样检验委托单、复检报告、采购销售合同书以及合同备案文件等3.7.2所有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均应要求施工单位履行报验手续,未经报验审批核准的不得用于工程上。
3.7.3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材料进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人防产品生产许可证、进浙(或其他)市场销售许可证、采购销售合同书以及合同备案文件等。
对于进口材料设备还应附:海关报关单、商检局的检验检疫报告、中文说明书等。
3.7.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场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进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说明原因,不同意进场。
3.7.5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后应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质量证明文件、实物外观质量、进场数量等。
对符合要求的签字认可,同意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退场,退场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退场时间、数量、运输车辆、退场经办人、去向、退场原因等。
3.7.6凡涉及到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产品,还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
3.8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3.8.1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原则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第3.2.2、3.2.3、3.2.4条的要求。
3.8.2分部工程验收包括: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安装、防火设备安装。
中间验收包括:底板钢筋隐蔽验收、墙板钢筋隐蔽验收、顶板钢筋隐蔽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8.3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第3.4节中所有条款要求。
3.8.4在进行分部验收和中间验收前,监理项目部应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提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进行正式验收。
3.8.5在进行底板、墙板、顶板的钢筋隐蔽验收和装修前主体结构验收时,监理项目部必须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通知人防质量监督站参加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8.6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监理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建设单位和人防质量监督站。
3.8.7在进行分部验收和中间验收前,监理项目部应提交中间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应提交中间施工小结。
3.9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
监理部应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监理方出具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签复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验收申请,同时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通知人防质量监督站参加竣工验收。
3.1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公司主持,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要做好汇报准备。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目录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资料:4.1监理管理资料人防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与人防监理有关的月报;与人防监理有关的会议纪要;人防工程监理日记;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等。
4.2进度控制资料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指令单;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等。
4.3质量控制资料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旁站监理记录;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或备案表);见证记录;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主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4造价控制资料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费用索赔审批表等。
4.5合同管理资料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延期申请表;工程延期审批表;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等。
4.6竣工验收资料人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人防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人防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人防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等。
5.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5.1土建工程5.1.1底板通病问题:在梁板体系中,当底板上层钢筋与梁上层主筋标高相同时,板的上层钢筋放在梁的主筋上面。
防治措施:由于底板所受的力主要是土压力,底板上层钢筋在梁处是受压区,应该从梁的主筋下穿过,把底板所受的土压力传递给梁,设计应考虑钢筋重叠放置时对板保护层的影响。
通病问题:人防门的门框插筋及门槛钢筋没有按要求设置。
防治措施:人防门的门框插筋及门槛钢筋应在底板浇捣混凝土前按设计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成型绑扎。
通病问题:人防门的门槛高度、门槛墙宽度不够,无法安装门扇,影响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