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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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部门(专业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手机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在学生处,日常管理工作由手机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管理,专业部配合执行。
(二)手机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
副组长:专业部长、团委书记、学生处中层干部、教务处中层干部
成员:专业部干部、班主任、专业部教师
二、学生手机使用要求及管理办法
1.学生可携带手机回校,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集会)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每班安排一至两名班干部为手机管理员,上课前把手机
交给手机管理员放置在学校指定地方统一进行保管,下课后再由手机管理员交回到学生手中。
4.手机充电必须拿到学校指定的手机充电室进行,严禁在课室、宿舍、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否则给予暂为保管手机3-7天或减扣操行分5分的处罚。
5.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给予暂为保管手机3-7天或减扣操行分5分的处罚。
6.在运动、上下楼梯、行走、就餐等不适宜使用手机的情况下,学生不能使用手机,以免安全事故发生。
7.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三、学校各部门职责及处理办法
(一)各部门职责
学生处负责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的教育和违规后处理,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总务处负责校园少玩手机的宣传标语安装(内容由学生处指定),专业部按各部门关于手机使用管理的规定具体落实工作。
(二)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工作规范及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1.发现学生上课或晚修违规使用手机,科任或值班老师给予教育并要求学生主动将手机放置手机袋,对于主动按要求上交手机的学生减轻处理或不作处理。
2.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17
条进行处理。
四、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火山学校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