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新教师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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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新教师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与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尤其要树立为人民教育事业献身的专业思想、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的热情,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勤找,勤问。
2.新教师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学校的要求提前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开学第一周(9月1日开学前)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帮助下,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共同备好一周的教学教案。每单元教学前必须与指导老师一起认真讨论教材,共同备课,并将教案在上课前交指导教师审阅,一学期至少有6个以上重点教案送指导老师审阅并签字,每堂课结束必须重新反思所设计的教案,并在教案后写好反思。
3.开学第一堂课必须先听指导老师的示范课,自己上的第一堂课也必须请指导老师指导(即互相听第一堂课)。碰到上“亮相课”(指各类公开课)都必须请指导老师细心指导。每周至少听指导老师或同备课组教师2节课,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得少于20节且本学科的课不少于15节,认真作好听课笔记和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必须要有授课教师的签名),听课前必须先熟悉教材,并进行粗线条备课,做到心中有数。
4.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在备课组内做1—2次公开教学课,课后由备课组认真评议,及时指导,并将评议结果记录在听课记录本上备查。
5.新教师对课外辅导、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对学生考查等方面的工作必须遵守学校教学常规要求,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及时请教指导教师,不得自作主张。任何形式的作业都必须做到即时批改,尽量面批。
6.新教师要有必要的教科研意识,认真参加每一次的研训活动;有条件的可以参与指导老师或其他老教师的课题研究。一学年至少上全校公开课一节。
7.对指导教师的所有指导活动,包括检查教案、检查作业批改、听课、询问情况等,新教师必须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怠慢。
8.新教师一定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如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有疑问,要共同探讨,辨明是非,在探讨中与指导教师共成长。
见习期教师自我培训要求
新教师的自主实践和自我反思是新教师培训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新教师的主动介入和实践反思,是不可能具有实效性的培训。扶持新教师的岗位成长和专业发展,首先必须做好新教师试用期自我培训的引导工作。为此,对新教师自我培训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批判地考察自我的行为表现,以自我反思的形式不断地主动建构知识和经验,迅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2.加强理论自学,特别是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信息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基本技能。要熟记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省《学科教学建议》,并做好学习笔记,进修学校不定期地进行考查。
3.认真记录和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如教学后反思记录、观摩教学反思记录等,同时认真积累自己教育教学实践的典型案例,如班会案例、教学案例、评课案例等,进修学校将组织交流讨论。
4.认真阅读一本有关班主任工作的书籍,并写好一篇读书心得;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写一份班级情况分析、两位学生个案分析;学年结束写一篇班主任工作小结。
5.新教师要加强读书意识,每学期除了必读的《课程标准》及班主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外,还要认真选读教学类书籍,并写读书笔记一篇,第二学期结束时还应完成教育教学总结一篇或教学论文一篇。试用期满要认真撰写一分自我培训总结与自我评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