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

合集下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医联动”,围绕“巩固、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转机制、促规范、建秩序、抓监管4个重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巩固现有医改成果对近年来改革成型的有效做法,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推广实施,筑牢安徽医改样板,讲好安徽医改故事。

(一)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农村分级诊疗新模式。

1.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天长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前三批试点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2.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安徽医保支付主打按病种付费

安徽医保支付主打按病种付费

安徽医保支付主打按病种付费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数字医学》
【年(卷),期】2017(12)10
【摘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目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
革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安徽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弊端是容易造成过度治疗,感冒发烧可能花去数千元。

【总页数】1页(P47-47)
【关键词】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安徽省;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过度治疗;感冒发烧;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3
【相关文献】
1.病种权重付费法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研究\r——\"一权重两系数\"为核
心的病种权重付费法在马鞍山市的实践 [J], 江小青;周俊;杨良灯;杨苹;刘洲生;门文卉
2.国家医保局:7省市率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安徽422种疾病将按病种付费/河南
扩大“强直”患者救助范围 [J],
3.C-DRG收付费与按病种分值付费实践政策比较——基于福建省三明市和厦门市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践 [J], 郑秀萍; 陈新坡; 王畅; 康洽福
4.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的通
知 [J],
5.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支付方式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患者住院费用分析 [J], 黄逸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管理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管理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管理实施方案涡阳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皖卫农[ ]2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有效推动我院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治疗现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有效控制药品费、检查费、耗材费的不合理增长,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平稳发展。

二、组织管理(一)、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锡君副组长:王洪彪王化猛曹崇玉成员:袁淑华、韩峰、张劲松、李方、孙怀安、杨萍、王恒所、田瑜、蔡超、牛传喜、王伟、许峰、郏虔、李坤、刘怀军、刘晓、赵毅、张翠兰、王海洋、张韶光、张思平、翟明华、李伟、杨云、杨林、杨成文、黄俊意、崔扬、郝文、庄捷、宋崇明领导小组职责:1、决定本院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的病种;2、确定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表的框架与格式;3、确定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方式与政策;4、参与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效益的评估与评价;5、组织相关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6、定期召开讨论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长:王洪彪副组长:袁淑华、李伟成员:张韶光、张思平、王海洋、杨云、刘怀军、赵毅、崔扬、宋崇明、杨林、郝文、黄俊意、杨成文、刘晓、翟明华、张翠兰、胡波、杨娟以及各科室临床路径个案管理员指导评价小组职责1、制订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2、对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3、对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与单病种限费工作管理的改进措施;5、开展路径病历月评价常规工作,对我院路径的开展进行过程管理,及时总结分析,持续改进。

安徽省某医院新农合部分癌症按病种付费费用分析

安徽省某医院新农合部分癌症按病种付费费用分析

安徽省某医院新农合部分癌症按病种付费费用分析陈媛媛;祝佳;秦侠【摘要】目的:探讨安徽省某省级医院新农合制度下部分癌症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后对费用构成和自付比例的影响。

方法选取该院食道癌、胃癌、乳腺癌、肺癌4种癌症病种,对其实施按病种付费前后的费用变化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与实施前比较,4种癌症费用构成指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部分费用构成指标值上升,次均患者自付费用比例下降趋势明显,其中乳腺癌、肺癌、食道癌、胃癌均下降约2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按病种付费新政策实施后患者费用构成比例出现下降趋势,农民患者自付比例显著降低,负担有效减轻,新方案实施后效果值得肯定。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impact on the fee structure and pays ratio of DRGs of part cancerous diseases under the NCMS new policy in a provincial-level hospital of Anhui Province.Methods The study re-viewed in patients who diagnosed with esophageal cancer,gastric cancer,breast cancer and lung cancer be-fore and after DRGs,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medical costs.Results Each fee structure was weak over-all index decline,the proportion of patients at his own expense decline was particularly evident where breast cancer,lungcancer,esophageal cancer,and gastric cancer decreased by 20%.P-value was less than 0.05 which had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Conclusion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policy,fee structure propor-tion have downtrend,and pays ratio significantly reduced,.After the implementationof the new policy,the effect is worthy of recognition.【期刊名称】《济宁医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9)004【总页数】4页(P261-264)【关键词】新农合;费用构成;自付比例;按病种付费【作者】陈媛媛;祝佳;秦侠【作者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合肥 23003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肥230022;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合肥 230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7.323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制定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病人的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1]。

2018年新农合按病种付费部分病种调整情况及全部病种情况

2018年新农合按病种付费部分病种调整情况及全部病种情况

是指胃癌外科手术治疗患者行肝
胃癌(复杂危重
脏、结肠、脾脏、胰腺、十二指肠、
9
ZDZ1158
ZLFS00338 6.2
5
65%
4.03
3.25
35%
型)
食管等一种或一种以上脏器部分
切除。包含开放手术方式、经腹腔
镜手术方式。
调高定额标准病种,共 20 个。
儿童先天性心
1
ZDZ092 外科手术治疗
脏病(3-14 岁)
4.4
70%
3.64
3.08
30%
退变性脊柱侧
4
ZDZ925 腰椎融合加内固定手术治疗。
ZLFS00885
8

单纯弹簧圈栓塞术。病种范围限制
为直径≤1.5cm, hunt-hess 分级
5 颅内动脉瘤
ZDZ203 Ш级以内单个颅内动脉瘤。含常规 ZLFS00888 13
出院带药费用;不包含术后长期药
ZLFS00376
(双腔)
ZDZ146 ZDZ959 ZDZ959
儿内科综合治疗,住 院日≥5 天。不含静 脉丙种球蛋白费用。 介入治疗(1 枚支 架)。 介入治疗(2 枚及以 上支架)。
ZLFS00446 ZLFS01173 ZLFS01174
1.8 8 0.76 0.7 1 3
4.6
0.8 4.1 5.4
ZLFS00338 2.5
2.6
40%
1
1.04
60%
外科手术治疗,包括肾结石、肾盂
ZDZ075
ZLFS00338
2
结石,不包括膀胱结石。
2.1
40%
0.8
0.84
60%

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

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
1.本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您个人的自付比例是:%。请您根据实际费用情况,按此比例及时足额预交、续缴住院费用。
2.如果您本次住院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元)的50%,或属于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将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执行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3.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规定在出院时办理即时结报。请您在出院时办理报销手续,结清个人的自付费用,预交的住院费用将多退少补。
已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
科室经治医师签字:
日期:
我已知情并同意。
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患者家属与患者的关系:
日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附件2
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知情同意书
按病种付费知情同意书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卫农[2014]2号)的要求,经我科初步认定,您所患疾病主要诊断是:,即将采取的主要治疗方法是(√选):①内科综合治疗,②外科手术治疗,符合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范围。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同意:
4.无论何种原因,如果您在出院时不办理即时结报,将按照您所在地县级医院同病种基金支付定额或试点省级医院基金支付定额(取两者中的低者)实行定额补偿,可能增加您个人的自付比例。
(您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将负责办理报销及相关政策解释)
5.根据相关规定,我科承诺:不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分解到院外或者门诊,在出院时提供即时结报服务。请您参与监督。

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实例与思考

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实例与思考

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实例与思考在我国医改进程中,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

这种医改方式已经在大部分地区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成为了改善医疗服务和保障医疗质量的一种有效途径。

本文将结合实例,探讨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意义和思考。

一、改革实例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旨在通过改变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促进公立医院自身管理和运营模式的转变,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根据诊疗目录和疾病分类标准,将医疗服务分为不同的病种,并以此为标准进行结算。

例如,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2018年印发了《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实施方案》,拟定了门诊和住院收费标准、诊疗目录、疾病诊断方案等内容,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病种相关的医疗服务费用统计和结算,实行“一个病种一个费用”制度。

改革后,医生的收入与医疗费用无关,减少了虚高医疗费用和“医保卡负债”。

二、改革的意义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得到更加公正地分配。

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资源的配置,提高诊疗效率,使卫生资源得到更加公正的配置。

2.减少药品过度使用药品是诊疗过程中重要的成本因素之一,但在医疗领域,盲目使用和过量使用药品的现象十分普遍。

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可以明确每个病种的药品使用标准,严禁滥用药用,促进各类药品的合理使用。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思考1.患者是否能够接受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旨在优化诊疗、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但同时也需要考虑患者能否接受这种改革方式。

因此,公立医院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患者的感受,适度调整诊疗方案,提升服务质量。

2.如何合理确立诊疗标准制定疾病分类标准和诊疗目录与医生的专业水平密切相关。

因此,如何合理确立诊疗标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是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关键。

公立医院应注重专业医生的参与,根据实践经验和学科知识,制定科学、严谨、适用的诊疗标准。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卫生厅文件皖卫农[2012]3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铜陵县社会保障局,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省级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抄报:卫生部(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8号)的精神,按照卫生部等3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12〕3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省级医院继续推进大病保障试点工作,今年新增20组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疾病范围及定点救治医院(一)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根据卫生部部署安排,按照技术难度高、收治病例数较多、费用高、疗效好、社会关注度高、按病种付费容易操作与监管等基本思路和分级医疗的总体构架,今年新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20组重大疾病为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

(二)定点救治医院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执业范围、技术准入及服务能力,择优选择确定各新增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医院,保证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重大疾病范围及相应的定点救治医院见附件1。

二、补偿范围、办法及补偿标准(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列入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1、患者须参加新农合。

2、患者疾病诊断、年龄及主要治疗方法须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11月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11月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布机关
清理结果
1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的通 知
皖卫药政食品秘(2022)
119号
2022年10月27日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2
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卫发(2022) 11号
2022年9月30日
皖卫法(2021) 12号
2021年6月
3 0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8
安徽省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规定(2021年版)
皖卫医发(2021) 7号
2021年2月
26 0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9
安徽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皖卫医发(2021) 6号
2021年2月8 0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10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 中采购方案的通知
14
关于印发安徽省尘肺病康复站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卫职健秘(2020) 300
ET
2020年10月
16 0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15
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皖卫食品发(2020) 10
ET
2020年10月12日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16
关于进一步做好母婴设施建设的通知
皖卫传(2020) 305号
皖卫政法发(2019) 145
ET
2019年8月21日
省卫生健康委
继续有效
40
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许可办理工作程 序》的通知

安徽医改材料

安徽医改材料
保业务试点。 (九)完善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样板。 (十)完善“县管乡用”机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
弱和人才匮乏问题。 (十一)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
革。
二、当前医改工作重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 及任务清单(皖政办秘〔2018〕111号) 二、完善试点改革措施
• 2014年,制定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开展公立医疗机 构药品集中招标,医疗联合体联合帯量采购。
• 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三)医保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 2016年,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六统 一“。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成立省医保委和医保办,并在合肥、蚌埠、滁 州实施医保管理体制改革。
➢ 主要内容 (1)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 (2)落实自主经营管理权。 (3)创新编制和
岗位管理。 (4)改革运行补偿机制。 (5)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 (6) 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7)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 (8)积极鼓励和引导 多元办医。 (9)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10)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2012年11月试点,2012年12月全面推开,2014年巩固完善。
一、安徽医改历程
3、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2010年2月,安徽芜湖、马鞍山两市成为国家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城市。 • 2015年4月,在所有100家公立医院全面推进改革。 • “12345”改革思路:一个核心、两项原则、三个同步、四项措施、五
项制度。 • 按照“腾笼换鸟”进行运行机制改革。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开展人事
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XXXX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XXXX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XXXX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文件]安徽省省级医院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疾病DRGs XXXX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疾病DRGs XXXX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省级医院安徽省卫生厅文件安徽卫农[关于新NCMS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XXXX市、县(市、各区)卫生局、铜陵县社保局、统筹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省级定点救援医院:现将《安徽省XXXX新NCMS重大疾病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年6月18日,2012年副本:卫生部(信息披露表:主动披露安徽省医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国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魏农委发在XXXX 新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年龄和3年,患者必须在指定医院治疗4年,目前住院病人按照规定的治疗方法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从诊断到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2)重大疾病患者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包括在重大疾病病种付费范围内。

未在定点医院治疗的重大疾病患者,采用本方案规定以外的治疗方法,因强化维护等治疗再次住院(或门诊)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重大疾病病种付费范围,按照原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2年,在一个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患者和疾病诊断治疗方法仅限于按本方案规定的疾病享受补偿政策(本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重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3年,主要费用被其他项目减免的重大疾病患者,不再享受本计划规定的疾病补偿政策,其余费用按原新农合统筹地区补偿计划进行补偿。

(3)重大疾病平均医疗费用定额标准及支付1。

根据《安徽省医院XXXX新重大疾病规范诊疗方案(试行)》(另行下发)和近年来医疗费用水平,确定重大疾病平均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方式按照前款规定的定额标准,新农合基金将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支付比例,对每名住院的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定额支付(包付)。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07.01•【字号】皖卫农[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农〔2014〕2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市参照本方案制定并于8月1日前正式公布市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7月1日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为着力引导参合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效能,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度选择5所省级医院开展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按病种付费常见病病种及试点省级医院经遴选,将51组疾病列入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病种名单见附件1。

本方案试点省级医院是指:安徽省立医院(含南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按病种付费常见病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执行按病种付费。

1.患者须参加新农合并在试点省级医院住院治疗。

2.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

按病种付费范围含各病种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不同手术方式及使用的医用材料,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意见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意见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意见【法规类别】公费医疗【发文字号】皖卫农[2012]20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2.04.06【实施日期】2012.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意见(皖卫农〔2012〕20号)各市卫生局,各统筹地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省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2010年11月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指导意见》(皖卫农〔2010〕50号),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了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的要求和卫生部2012年全国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我省进一步扩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实施。

一、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新农合基金定额支付、病人按实际费用的固定比例自付、超定额部分的费用主要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二)参合重大疾病病人的补偿待遇明显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保障效能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合理利益得到保证。

(三)按照“分级医疗”的原则,合理划分试点病种,实行差别补偿,体现各级医疗机构的各自功能。

二、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以卫生部已经颁布临床路径的病种为主,兼顾手术类疾病与非手术类疾病所占的比重,兼顾常规技术与高端技术所占的比重。

2012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试点病种的最低数量如下: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30组(指“诊断组”,下同)大病,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组疾病、一级综合医院(含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10组常见病,专科医院不少于3-5组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种疾病必须纳入2012年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并根据医疗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2.07•【文号】人社厅函〔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要求,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我部在各地已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和医保大数据聚类分析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制定了《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以下简称《医保付费病种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是55号文提出的改革任务,对于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基础上,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范围,提高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二、因地制宜确定医保付费病种各地应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临床路径稳定、综合服务成本差异不大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与操作编码系统(ICD-9-CM-3),确定具体病种,以住院手术病种及部分单纯性治疗项目为主,逐步将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各地应确定不少于10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

在确定付费病种时,坚持专家论证机制,组织专家对病种名称、主要治疗方式开展论证,确保临床使用规范有效,标准制定科学合理。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授权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授权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授权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皖医保函〔2020〕116 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安徽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授权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安医大一附院、安医大二附院、安医大四附院、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根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原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权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的通知》(皖价医〔2018〕15号)规定,经审核,你们申请授权的前路颈椎后凸畸形矫正术(HVH83301)、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CLAR8000)、谷胱甘肽还原酶(GR)测定(CECN1000)、抗C1q抗体测定(CGKF1000)、外周动脉穿刺置管术(HL962202)、幽门螺杆菌粪便抗原检查(CGQG3000)等68项医疗服务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同意由有关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政府制定价格需进行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试行价格授权定价行为,所核准的68 项医疗服务应按项目分别建立业务台帐,详实项目定价成本资料。

遵循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公益性原则,医技劳务成本在所制定试行价中占比不低于60%;达不到60%的,应当公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依授权制定试行价格应严格执行《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规范》。

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包括相关成本测算、材料采购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其他省市价格水平等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方可执行。

省医保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实行试行价格的执行单位、医疗服务项目和执行期。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卫医秘[2013]124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3〕124号)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卫生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卫政法发〔2012〕74号)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血友病分级诊疗体系(一)确定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

我省指定安徽省立医院、蚌医一附院作为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全省范围内血友病的确诊、疑难重症病例的治疗工作以及对本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卫农〔2012〕36号)中指定的血友病定点救治医院,除安徽省立医院、蚌医一附院外,其他医院自2013年4月1日起不再执行新农合血友病按病种收费政策。

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血友病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血友病临床诊疗和护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并按要求向省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设在安徽省立医院)报送血友病病例信息。

(二)成立省级血友病专家组。

省级血友病专家组(名单见附件)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对医疗机构开展血友病诊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参加疑难、重症血友病病例的会诊、转诊、巡诊工作;协助开展血友病诊疗和护理培训、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参与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工作;配合探索药品保障模式。

(三)提高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友病筛查能力和常规治疗水平。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及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立医院、安医大一附院、安医大二附院:根据《安徽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关于“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全省地方病病人的建档、随访工作和对氟骨症患者的有效救治,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安徽省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研究,我委指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省级地方病救治协议定点医院,负责我省地方病疑难病例的处理。

并成立安徽省地方病治疗管理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承担拟定病人治疗方案细则、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处理、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与确定、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培训业务技术骨干等工作。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3日附件安徽省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地方病患者。

主要包括克汀病、II度甲状腺肿大、氟骨症和地砷病病人。

二、服务内容(一)患者信息管理。

纳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需提供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服务机构为患者进行评估,并按照要求填写地方病患者个人信息表(表1),为其建档立卡,纳入管理。

(二)随访评估。

对纳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状态进行评估。

询问和评估患者的疾病情况、用药情况、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填入随访服务记录表(表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
任务清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09
【摘要】皖政办秘[2018] 1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7日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总页数】17页(P24-40)
【作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1
【相关文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J],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J],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办公厅;
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领导干部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J], ;
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通知(青政办[2020]67号) [J], 无
5.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青政办[2021]49号)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省级医院:
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省级医院新增65组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我省参合住院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范围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3、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
标准大幅提高的,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三)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1、参考全省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医院2017年度的次均费用水平,经征求统筹地区及各省级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

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定额标准*新农合支付比例。

3、患者付费。

患者自付费用=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患者自付比例。

(四)其他规定。

1、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省级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
农合基金定额支付。

特殊病例之四:凡转入ICU病房治疗且ICU病房住院日≥5日的重症患者,退出按病种付费,按普通住院结算。

2、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

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

3、本实施方案包含病种不受住院按病种付费次数限制。

二、住院、报销与结算流程
(一)住院。

患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合证)等到省级医院就诊,省级医院负责审查患者参合身份与实际年龄,对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标注“省定按病种付费”类别。

患者须按病种定额标准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缴预交金)。

(二)报销。

患者出院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医院HIS 系统应选择“省定按病种付费”补偿类型(编码:2102)和正确的治疗方式传至新农合县级平台进行联网结报。

患者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

不论何种原因,凡不执行即时结报的,统筹地区按照县级医院同病种基金支付定额或本方案规定的省级医院基金支付定额(取两者中的低者)进行补偿,由
各统筹地区具体规定。

(三)结算。

省级医院按照省新农合信息系统提供的电子表样,完整填写或HIS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

对已经开展网上即时结报的新农合统筹地区,按照网上即时结报相关规定,与其它住院病例一并结算;对未开展网上即时结报的新农合统筹地区,省级医院农合办提交按病种付费患者的①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②出院小结,③全额费用发票,定期向患者所在地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即时结报垫付费用。

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收到省级医院结算申请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拨付。

三、其它要求。

(一)各统筹地区须认真审核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执行情况。

对有串换诊断、分解费用等违规行为及无故不实行即时结报的,新农合基金核减所涉及病例当次住院新农合基金实际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对于明显违反诊疗规范,故意延长ICU 病房住院时间而规避按病种付费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核实后,不支付违规省级医院垫付的新农合补偿费用。

(二)各省级医院须严格按照各病种的临床诊疗规范或者临床指南,合理收治,合理诊疗,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管理规定;除患者证件不齐等特殊情况
外,对按病种付费患者一律实行即时结报。

(三)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广泛宣传、告知、解释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政策,负责审核与结算新农合定额补偿费用,简化相关程序,及时拨付省级医院的垫付资金。

(四)本实施方案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以患者出院时间为准,2018年8月1日前出院的患者执行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本方案由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患者,按照《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皖政办秘〔2017〕5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及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按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推进本地区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增加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扩大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范围。

原则上,市级按照省级医院定额标准的90%左右统一确定市级医院的定额标准,县级按照市级医院定额标准的90%左右统一确定县级医院的定额标准。

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由市、县分别统一制定。

附件: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