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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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危化品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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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危化品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应急管理部:危化品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应急管理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落实情况将被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标考量,并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要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其中,要重点对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等方面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并按照安全风险辨识结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及降低风险措施。

通知强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主动自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于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并纳入监督检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

对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为公司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要求2.1每日发布承诺公告前,公司总经理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在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隐患得到管控的前提下以公司总经理的名义发布承诺公告。

2.2当总经理外出时应由分管生产副总代为履行安全风险研判工作。

因特殊情况总经理、生产副总都不在公司时,由安全总监负责代为履行安全风险研判工作。

2.3车间主任外出时由车间副主任代为履行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各班班长外出时由代班班长履行安全风险研判工作。

3.安全承诺汇报内容及程序3.1班组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3.1.1特殊作业办理情况。

3.1.2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

3.1.3液氨罐区、甲类罐区、液氯仓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

3.1.4行为安全管理情况。

3.1.5现场消防安全情况3.1.6班组长负责将研判表最终签字确认后,于每日上午8点10分前上报到车间主任处,各班组长对汇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3.2车间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3.2.1车间生产装置状态3.2.2特殊作业办理情况。

3.2.3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

3.2.4液氨罐区、甲类罐区、液氯仓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

3.2.5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控制。

3.2.6行为安全管理情况。

3.2.7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2.8车间安全员每日汇总班组研判情况,车间主任核准后于每日上午8点20前汇报至安全部,并对汇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3.3安全部汇总程序3.3.1检查公司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为了严格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公司特制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该制度旨在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转化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本制度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和《___关于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吴安监发〔2018〕57号)。

为了贯彻执行本制度,公司成立了安全风险研判领导小组,其中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和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办公室(安全___),负责安全风险研判工作的组织协调。

安全风险研判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领导通过会议等方式组织小组成员对各部门汇报的企业运行状态及提出的安全风险研判内容进行安全风险研判,提出有效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并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各部门。

安全风险可控的,主要负责人承诺公司生产装置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不可控的,下达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命令。

安全___部门是安全风险研判与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应积极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及时汇报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和危险作业的风险可控状态;并对部门发现的失效/不可靠防控措施或未能消除的事故隐患等安全风险研判内容在晨会上提出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并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风险研判与承诺

风险研判与承诺
防爆电气设备。
(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 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 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 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 有害因素,分为四类:“人的因素”、“物的因 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5、什么是隐患、重大隐患、一般隐患? a、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
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
b、重大隐患: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三、适用范围
•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 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 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四、基本概念
• 1、什么是风险: • 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 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 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 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 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 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 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c、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隐患。
6、什么是隐患排查? 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 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 息档案的工作过程。 7、什么是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包括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 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和复查验收的全过 程。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29•【字号】鄂安监函〔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的通知》(应急〔2018〕74号,见附件1)精神,强化安全风险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就我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一)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二)全省涉及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

二、风险研判的程序(一)企业要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一责双卡”培训考核力度。

(二)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每天要自下而上开展风险辨识,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

压实安全风险研判程序和责任。

(三)对下级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企业要逐级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研判,确保风险辨识到位、风险分级准确、防控措施有力。

(四)在每日开展的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试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对辨识和研判的风险要及时制定并布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层层落实管控责任。

(五)在层层落实管控责任时,既要层层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安全要求,一级盯一级、层层把控风险。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的原则、职责,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形式、内容与要求,以及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辖内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管理部〔2018〕74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 2015〕 11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3.原则3.1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责任。

3.2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要每天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3.3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公告内容公布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特殊作业数量及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5.公告方式5.1公告时间:每天早上10时更新,至次日10时。

5.2 公告地点: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LED显示屏,市安监局网站。

5.3 公告安排:安全环保部负责省安监局网站平台信息上报,办公室根据安环部信息每日进行LED信息更新。

6.职责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公告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公告的研判和发布。

其中:6.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安全承诺公告的批准发布。

6.2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公告相关的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8.09.04•【文号】应急〔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研判(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2.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层转《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海安监〔2018〕86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承诺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的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公司在安全生产风险可控,杜绝公司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充分落实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同时,为充分发挥社会及公司全员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

三、承诺内容:每天实施的承诺公告要载明对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当日实施的特殊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的检查情况,并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企业内部要确保分层承诺公告到每个工序、工段和岗位,且承诺公告要明确责任人。

要将每日的承诺公告内容签字存档,作为开展工作的记录以备检查。

四、安全承诺分解汇报内容及程序4.1班组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4.1.1汇报班前安全会是否正常召开,召开过程中是否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不定期通报由安全部门下发的大连市生产安全事故);4.1.2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已解决,是否已汇报;4.1.3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是否合格,且班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损坏、丢失;4.1.4特种设备(行车、叉车、空压机)运行是否正常;4.1.5消防器材有无损坏,是否缺失;4.1.6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1.7是否涉及动火作业,是否到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4.1.8班组长负责将研判表最终签字确认后,于8时15分前上报车间主任,各班组长对汇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4.2车间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4.2.1车间各班组是否召开班前安全会,进行安全风险研判;4.2.2各班组是否按要求不定期的通报由安全部门下发的大连市生产安全事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皖安监三函〔2018〕196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定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举措,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十分重要。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之间互为表里、不可偏颇的因果关系,加强服务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将这项制度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深耕细作,抓牢抓实,久久为功。

二、全员发动,建章立制各相关企业要全员发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明确安全风险研判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把握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的原则要求,紧密结合“六项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和内部考核制度,切实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力戒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承诺公告这块“面子”与企业内部管理这个“里子”表里如一。

三、结合实际,精心实施(一)规范设置承诺公告牌。

安全承诺公告牌的大小尺寸和设置位置由各市、省直管县根据本地实际统一设定,原则上要醒目、适中、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安全承诺公告牌公告的内容要包括《通知》附件示例中确定的要素,具体表述方式及格式设定由各市、省直管县统一规定。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1目的为了对装置生产运行中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治理,减少职业伤害、财产损失,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日常安全生产、装置开停工、装置检维修过程中的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管理。

3编制依据3.1《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4术语和定义4.1风险:是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4.2风险控制:对识别出的不可承受的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人、机、环、管等措施,使风险降低到人们可承受的程度的过程。

5组织与职责5.1公司领导5.1.1总经理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5.1.2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5)每半年至少督促、检查1次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5.1.3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分别由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5)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重大危险源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研判制度

安全研判制度

山东沾化鹏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1.目的为确定安全生产中风险的大小或者发生事故概率的大小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改进,以降低风险,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沾化鹏翔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部门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

3.职责成立安全风险研判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人及熟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各车间、部门配合完成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并将安全风险研判的相关文件、台账整理存档。

3.1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工作职责3.1.1贯彻落实集聚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公司风险研判工作的组织实施。

3.1.2建立完善公司风险研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及制度。

3.1.3持续健全公司风险研判管理文件体系。

3.1.4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风险研判工作会,梳理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控制措施,总结分析风险研判管理工作。

3.2分管分责任人(副总经理)工作职责3.2.1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负责分管系统内风险研判工作。

3.2.2根据公司风险研判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措施办法及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控制。

3.2.3每月组织本系统风险研判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系统内风险研判工作。

3.2.4定期组织本系统参加风险研判知识学习。

3.3安全管理部门(安环部)工作职责3.3.1安环科是公司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牵头部门。

3.3.2负责汇总公司存在的安全风险,负责组织和指导车间、部门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工作。

3.3.3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3.3.4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级风险研判知识培训。

3.4生产部门(生产部)工作职责3.4.1负责生产工艺风险研判工作,定期向安环部汇报,并接受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研判(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2.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3.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

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

酒泉异国阳光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金塔阳光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20〕024号)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可控,杜绝公司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充分落实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同时更好的接受社会與论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阳光加油站内各、班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四、风险研判汇报内容及程序(一)班组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1.汇报班前安全会是否正常召开,召开过程中是否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不定期通报由安全生产部下发的各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装置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温度、压力、液位、连锁系统等)问题是否已解决,是否已汇报。

3.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是否合格,且班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损坏、丢失。

4.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消防器材有无损坏,是否缺失。

6.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是否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开具相关票证。

8.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装置的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9.涉及加油操作是否制定开停机方案。

10.涉及试生产的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11.风险辦识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有效。

12.班组长负责将研判结果最终签字确认后,于9:00前上报分管领导,各班组长对汇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班组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1.各班组是否召开班前安全会,进行安全风险研判。

2.各班组是否按要求不定期的通报由安全部门下发的各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

3.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温度、压力、液位、连锁系统等)问题是否已解决,是否已汇报。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1.0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省市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

要求: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3.0职责成立安全风险研判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人及熟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各车间、部门配合完成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并将安全风险研判的相关文件、台账整理存档。

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3.1 总经理工作职责3.1.1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公司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的组织实施。

3.1.2完善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及制度。

3.1.3组织召开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会议,梳理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控制措施,总结分析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

3.2分管安全负责人工作职责3.2.1负责公司的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

3.2.2根据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或修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措施办法及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控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各级政府关于安全承诺的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公司在安全生产风险可控,杜绝公司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充分落实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同时,更好的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各车间、职能部门、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4安全承诺分解汇报内容及程序4.1班组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4.1.1汇报班前安全会是否正常召开,召开过程中是否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不定期通报由安全部门下发的各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4.1.2生产装置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温度、压力、液位、连锁系统等)问题是否已解决,是否已汇报;4.1.3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是否合格,且班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损坏、丢失;4.1.4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4.1.5消防器材有无损坏,是否缺失;4.1.6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1.7是否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开具相关票证4.1.8涉及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装置的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4.1.9涉及开停车操作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4.1.10涉及试生产的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4.1.11风险辨识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有效;4.1.12班组长负责将研判表最终签字确认后,于9:00前上报车间主任,各班组长对汇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4.2车间级研判内容及上报程序:4.2.1车间各班组是否召开班前安全会,进行安全风险研判;4.2.2各班组是否按要求不定期的通报由安全部门下发的各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管理部要求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应急管理部要求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应急管理部要求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
公告制度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18(031)038
【摘要】本刊讯2018年9月4日,应急管理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

【总页数】3页(P6-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086.5
【相关文献】
1.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 [J], ;
2.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J],
3.企业可从四个方面推进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J], 王卫东
4.应急管理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J],
5.应急管理部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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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20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
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研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2.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3.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

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
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2.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

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

3.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

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各项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过程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按照安全风险辨识结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是否落实管控及降低风险措施;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治理措施。

四、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
1.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每天做
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2.在布置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安全要求。

3.对下级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5.在生产装置、罐区、仓库安全运行,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风险可控、重大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前提下,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
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上传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

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负责人代履行安全承诺工作。

五、安全承诺公告
(一)主要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

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企业安全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

(二)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更新,至次日上午10时。

2.公告地点: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主门岗显着位置设置的显示屏(安全承诺公告牌示例见附件)。

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三)基本条件。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1.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相关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
2.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治理措施的;
3.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措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4.特殊时段没有带班值班企业负责人的。

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的监督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于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于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督促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发现企业存在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等情况时,积极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信息平台,在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对企业进行固有安全风险分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企业承诺
公告的动态风险,建立每日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并按照分级结果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日志式管理。

5.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完善责任体系;从集团公司层面制定总体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各分公司、子公司结合实际,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附件
安全承诺公告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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