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团队合作的四种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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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团队合作的四种不良现象
不只创业团队需要高度的team work合作,学生的报告与社团、甚至大公司内的各部门分工都需要团队合作,但许多失败的团队合作例子不外乎以下四种。
现象一:竞争心理作崇
面对激烈的竞争,许多学生认为彼此“互为对手”。相关的问卷调查显示,虽然有53%的同学认为现在大学生的关系应是“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但是,由于在学习、就业等各方面的竞争,46%的同学感受到了实际存在的“互为对手”的关系。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同学之间是“互不相干”甚至是“互相提防”的关系。很显然,片面强调竞争的心理,阻碍了年轻人的团队合作意识。
现象二、“负面”默契
一项任务布置下来,因为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大家明明知道该任务不切实际、无法完成,但为了逃避责任,都心照不宣地选择“沉默是金”,谁都不愿将实际情况告知上级领导——这是典型的“负面”默契。
现象三:个人英雄主义
个人英雄主义对团队合作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明星员工的故事:有位朋友告诉我,当他第一次成为经理时,他的部门里有一位明星员工,做事情比谁都快。但是,这位员工自大、自私、看不起同事,总是向老板抱怨其他员工。他的作风造成了整个队伍士气低落,员工之间没有信任,缺乏默契,效率极差。我的朋友起初没有察觉到这一现象的危害性,反而认为那名明星员工是个英雄,他一个人的效率拯救了团队。于是,他每年重用并提拔明星员工。后来,别的员工都慢慢离开了他的部门,最后整个专案失败了。
我的朋友说:“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懂得,团队合作比个人表现更重要。”
我问他:“之后你解雇了那个傲慢的明星员工吗?”
他说:“不,我的老板先解雇了我,然后他又解雇了那个傲慢的员工。”
看来,只有摒弃个人英雄主义,才能培育出整体表现出色的团队。优秀但不懂得团队精神的人,在团队中只会起到负面作用。
现象四:因小失大
在团队合作中,集体利益和共同目标是团队成员工作的前提和原则,有时,为保证共同目标的实现,需要对以往的团队和工作进行调整,这可能就会与团队成员的个人利益或目标发生冲突,有团队合作意识的人会坦然面对,以大局为重,也有人会“因小失大”。因小失大的高级主管:在微软公司,有一次,鲍尔默总裁要求我对两位高级副总裁管理的两个研发队伍进行重组。从技术角度看,这两个队伍应该合并起来。但在这两位副总裁看来,如果放弃了对团队的控制权,自己在公司中的地位就会动摇。因此,他们互不信任,不愿交出自己的研发队伍。最后双方都摆出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架势——说实在的,这种只看重自己的“虚名”而不顾整个公司利益的做法是不折不扣的“因小失大”。没办法,我只好建议同时解除这两个副总裁对研发队伍的控制权,然后再著手合并团队,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司的利益。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靠个人努力、单打独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团队合作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时刻警惕上述四种现象的出现,同时悉心学习团队合作的原则和技巧,只在这样,才能够真正融入以合作共赢为主题的现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