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终稿2003
研究生会章程
研究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加强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为研究生提供服务、维护研究生权益,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做好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研究生会是由在校研究生组成的群众团体,代表研究生的意愿,维护研究生的权益,为研究生服务,由全体研究生自愿加入。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团结研究生,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第四条研究生会分院级研究生会和学校研究生会两个层次。
分院级研究生会负责分院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全校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选举产生。
主席团是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研究生的文化、体育、社团、学术等各类活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的心声和要求;代表研究生参与学校事务决策,提出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与其他组织和单位的交流合作,为研究生提供各类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研究生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选举主席团成员,并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第八条研究生会办事处负责全面协调研究生会工作,办理日常事务,组织各类活动,保障研究生权益。
第九条研究生会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定期向研究生会办事处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研究生会工作由研究生主席团负责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研究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进行财务审查,并对外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于通过后生效,并成为研究生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全体研究生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对本章程所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研究生会具体规定和执行。
文化研究会章程
文化研究会章程某某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某某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性质:由关心、爱好、支持或从事某某文化研究的三台籍人士,以及其他关心、关注民族文化发展,致力民族文化交流的人士,在某某文化研究会指导下自愿结合组成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以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文化发展战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立足实际,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某某文化研究,推进某某文化的交流,为和谐文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本会章程积极开展研究及学术活动,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在。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开展某某文化的调查、研究;(二)开办本会会刊和网站,推动某某文化的研究、交流和1宣传;(三)举办某某文化有关论坛、讲座、展览、比赛等活动;(四)组织某某文化研究有关著作或作品(含影视作品)的编纂与出版;(五)开展某某文化研究的交流、合作与传播;(六)围绕某某文化的研究与传播,对会员进行联络、协调与沟通;(七)根据本会章程展开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制是本会的根本组织形式,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插手本会的企奇迹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插手本会的会员。
本会首届会员由筹备组征求个人意见后提名。
第八条申请插手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戴和遵守本会章程;(二)有志愿插手本会的意愿;(三)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某某文化某一领域有所研究或者有一定事情成绩;2、热情和积极支持本会活动。
(四)团体会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良好信誉与业绩,积极支持、加入本会展开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2(一)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资料;(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本会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华北电力大学在京成立董事会
华北电力大学在京成立董事会2003年4月,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在京成立。
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公司组成。
《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章程》规定了董事会的主要职能:一、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经费支持;二、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格和整体规划提出建议;三、管理董事会出资建设的项目计划;四、为学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根据《董事会章程》,董事单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优先挑选各类优秀毕业生,优惠获得学校提供的各类人才开发和培训项目;利用大学的优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先获得大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让权,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和创新;要求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服务与支持。
董事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有:参与校董事会的工作,通过校董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华北电力大学;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方便,向学校提供学生实习、社会实践、科技项目实验、教学科研设备加工及调试基地的优先和优惠;优先向学校提供科研及开发项目,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支持学校建立以本校教师为主,董事单位高科技专家为辅,体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兴师资队伍。
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更名为理事会2006年11月7日,华北电力大学召开理事会成立大会,这是该校首届董事会届满后校企双方共同搭建的合作新平台,是董事会的延续和深入。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华北电力大学划转国家教育部管理,由七家特大型电力公司组成董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为2003年至2005年。
鉴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现实情况,同时参照国内行业性高校建立校企合作组织的惯例,新一届校企合作组织名称更改为"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
更名后的理事会是对华北电力大学发展战略、规划、人才培养、科研、产业等重要事务进行审议、咨询、指导的机构;是电力企业与学校加强联系、双向参与的桥梁和纽带;是增强学校服务电力企业能力、促进学校发展的组织形式;是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
文化研究会章程
文化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宗旨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文化研究会”,旨在通过深入研究和广泛交流,促进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
第二条本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成为文化研究的重要平台和纽带。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三条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接受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加入。
第四条本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运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会员享有参与研究、交流、培训和活动的权利,同时有遵守本会章程、参与组织活动、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会员有权提名或推荐其他个人或单位加入本会,并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七条本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项活动,确保研究会的高效运作。
第五章学术研究活动第九条本会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鼓励会员发表研究成果。
第十条本会支持会员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学术合作项目,推动文化研究的国际化。
第六章文化交流与合作第十一条本会积极与国内外其他文化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文化研究的进步。
第十二条本会鼓励会员参与文化公益活动,推动文化的普及和社会影响力。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监事会,负责财务和日常运作的监督,确保本会的健康发展。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五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本会在遇到不可抗拒原因或违反法律法规时,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终止运作。
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文化研究会(盖章)XXXX年XX月XX日。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1号(附:华北电力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1号(附:华北电力大学章程)【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5.06.26【实施日期】2015.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1号)华北电力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华北电力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5月26日经教育部2015年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6月26日华北电力大学章程序言华北电力大学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
1969年10月由北京迁至河北,先后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0年)、华北电力学院(1978年)。
1978年被国务院确立为全国重点大学。
1995年7月,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河北保定,分设北京校区。
2003年3月,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中,学校由原电力部门管理划转教育部管理,同时组建了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董事会(2006年更名为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
2005年9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实行两地一体化管理。
同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历史社团章程
历史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正式名称为“历史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1.2 目的:本社团旨在促进历史学科的学习与研究,增进会员对历史文化的了解与认识,培养历史学科的研究与传承人材。
1.3 宗旨:本社团秉持开放、包容、合作的原则,致力于推动历史学科的发展,提升会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具有历史文化意识的青年人材。
二、组织架构2.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运营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本社团设有学术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具体职责由主席团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3 会员组成:本社团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普通会员,正式会员需通过选拔程序加入,普通会员则是对历史学科感兴趣的学生。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3.1.1 参预学术研讨:会员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学术研讨会、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
3.1.2 参预活动策划:会员有权参预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执行工作。
3.1.3 学术资源共享:会员有权共享社团提供的学术资源,包括图书馆资源、学术期刊等。
3.1.4 获得荣誉奖励:会员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将获得社团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
3.2 会员义务:3.2.1 遵守章程:会员需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尊重社团的决策和组织安排。
3.2.2 积极参预活动:会员应积极参预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2.3 维护社团形象:会员在校内外活动中应以良好的形象代表本社团,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四、组织运作4.1 会议制度:本社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全体味员大会等会议,讨论社团事务、决策重要事项。
4.2 活动策划:本社团每学期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主题讲座、实地考察等活动,由活动部负责策划与组织。
4.3 财务管理:本社团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财务长负责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透明与合规。
4.4 宣传推广:本社团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对历史学科感兴趣的学生加入。
让索引走进大学校园文化-中国索引学会
让索引走进大学校园文化生活——研制校园文化图书目录易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02206)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主要任务是加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教师与大学生的素质的标志是在道德、文化、科技、文学、音乐、艺术、体育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的提高。
在高校的专业教育以外,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的对师生影响很大,反映着学校办学的品位,办学的理念,宏扬大学发展的精神,校园文化折射着自身的文化特色的亮点。
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文化在校内的表现。
笔者对我校的校工会和校学生会一年中开展的活动,进行跟踪记录,结合本职工作,编制了《校园文化图书目录》,为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些最新的文献信息。
1.我校工会各文体协会及活动我校校工会有9个文体协会,每年有固定的训练计划,演出或比赛任务,这些组织非常活跃为校园文化增添的许多色彩,本文收集了2004年3-12月的许多活动内容,也许有些活动没有收集到,但已经很丰富了。
1.1校工会各文体协会校工会各文体协会协会名称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太极拳协会 24、42式太极剑、24式太极拳周二交谊舞协会慢三、平四、探戈,庆“十一”、元旦舞会周三健身舞协会健身操套路、瑜珈功周五篮球协会篮球技能指导及训练周四乒乓球协会乒乓球技能指导、“工商杯”乒乓球赛不定棋牌协会棋牌普及活动不定合唱协会卡拉OK比赛不定足球协会“希望杯”比赛周四羽毛球协会会员内部比赛周五1.2 2003-2004年的部分活动2004年校工会职工活动2004.3 “三八妇女节”活动—女教授联谊会、女博士联谊会,首届“后勤杯”羽毛球赛临时工.合同工入会问调查、校运动会健身操演练4 网上华电中青年博士风采展示、校运动会健身操演练、迎五一舞会5 校运动会、博士导师联谊活动、两省三校体育活动6 “动力杯”扑克牌赛、与石油大学篮球友谊赛7 暑假教职工旅游9 教师节系列活动、第四届后勤集团杯拔河赛、迎十一舞会10 第五届工商杯乒乓球赛11 第五届电力杯冬季长跑赛12 迎新年卡拉OK比赛、迎新年舞会2.我校团委和学生会下属组织和社团及活动我校团委和学生会下属组织的大学生社团分为三级,一级社团6个,二级社团14个,三级社团9个,还有没有在案的组织,如轮滑社团等。
华北电力大学校史序
华北电力大学校史序经编撰者一年多的辛勤耕耘,《华北电力大学校史》(1958~2008)现已付梓。
这是一部记录几代华电人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奋斗史!这是一曲描绘几代华电人筚路蓝缕、开拓进取的创业之歌!1958年,在新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号角中,北京电力学院诞生了(华北电力大学前身)。
她的使命不言而喻,为国家建设的基础性、支撑产业——电力工业培养急需人才。
国家利用高于一切、服务国家需要、为国育才就成为这所学校创建时期的目标。
五十年来,学校的事业不断发展,办学规模与办学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由建校之初的4个专业,400多名学生,发展为今天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在校生26000余人,教职工2875人,专任教师1600人。
学校占地1609亩,总建筑面积100万余平方米,总资产27亿多元。
设有11个学院,54个本科专业,52个硕士点(含自设二级学科),20个博士点(含自设二级学科)。
拥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学校已逐步成为服务于我国能源电力工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
五十年来,学校秉承“办一所负责任大学”的传统与理念,把培养高水平人才作为学校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走出校门的华电学子不但在全国电力系统“挑大梁”,也在全国各行各业唱响“华电之歌”,涌现出一大批社会精英和不同领域的领军人物。
回顾华电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几代华电人以对国家教育事业的无限热情与无比忠诚,团结一心,奋斗不息,虽然历经坎坷,学校始终能够在曲折中前进,在困境中崛起,以更加崭新、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中国高等教育之林。
总结五十年来办学基本经验有以下几点:第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办一所负责任大学”的理念,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原则,把人才培养摆在首位,不断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文化研究会章程范文
文化研究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进对各种文化形式的研究和了解,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丰富成员的学术及文化生活,特设立本文化研究会。
本研究会的名称为“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深化对各种文化现象的认知与研究,提高成员的文化素养,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与发展。
第三条:本会是非营利组织,注重学术和研究性质,致力于大众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本会主要由本校在校学生组成,同时欢迎对文化研究感兴趣的教师和校友参与。
第五条: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由会员自行选举产生。
副会长、秘书、财务等职位由会员投票选任。
第六条:本会遵循会员平等、自愿、互助、和谐的原则,所有重大决策事宜通过会员投票方式决定。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七条:本会每学期定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论坛、学术交流会、文化展览等等。
第八条: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审议计划、总结工作、选举领导等方式,明确下学期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并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本会鼓励会员自主组织文化研究小组,开展具体课题的研究,并对成果进行分享和交流。
第十条:本会每年举办一次文化主题活动,向校内外师生和社会公众开放,积极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十一条:会费按照每学期的收支需要,由财务负责进行统筹管理。
第十二条:会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重大支出事项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会费用于进行文化研究所需的实践活动、学术论坛、文化展览以及相关研究资源的采购。
第五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全体会员经过讨论,以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赞同方可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研究会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规定。
第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第十七条:本会解散应由会员大会提出解散议案,非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不得解散。
经解散议案提出后,应进行清理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备案。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工作手册.doc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学生会简介1990年经原能源部批准,北京水利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和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组成一个学校,实行一体化办学,并于1992年迁至朱辛庄新校区,同时更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
1995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北京动力经济学院与在河北省保定市的华北电力学院合并,成立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学生会也随之诞生。
成立伊始,校学生会创办了一室八部,他们分别是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化部、女生部、生活部、治保部、宣传部、外联部。
12年来,校学生会成员心怀创新意识,稳中求变,在改革中不断完善自我。
“全新全e 为同学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健康情趣,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是我们组织各项活动的目的。
华北电力大学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最具权威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在活跃校园文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始终坚持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己任,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校园文化建设、大型活动组织和学生干部培养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至今共有办公室、公关部、宣传部、生活部、权益部、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素质拓展部、学术实践部、文编部、网络部十二个部门。
各部之间分工明确,积极配合,举办了众多活动,获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是连接学校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在建设校园文化和丰富学生生活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全校广大同学的核心组织,校学生会一方面要以学校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为依托,及时安排、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通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广泛深入地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另一方面要维持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畅通,积极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广大同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在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认真贯彻“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针,坚持“全新全e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载体功能,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乐于奉献,为培养造就跨世纪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贡献力量。
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
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是一份详细规定了组织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利和义务、经费管理、会议程序等方面的文件。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具体根据组织的需要进行调整: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章程名称:本组织定名为“XX历史文化研究会”(简称XX研究会)。
第二条组织宗旨:本研究会旨在促进历史文化研究、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倡导学术独立、开放合作,为社会提供历史文化方面的学术研究和普及教育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组织形式:研究会为非营利性学术组织,由自愿加入的会员组成。
第四条组织架构:1. 研究会设主席一人,由会员选举产生。
2. 研究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3. 研究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会员资格:1. 任何对历史文化研究感兴趣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个人皆可申请成为会员。
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资深会员,资深会员由理事会评选产生。
第六条会员权利:1. 有权参与研究会的各项学术活动和会议。
2. 有权提出学术研究项目,并得到研究会的支持。
3. 有权参与研究会的选举,以及担任研究会职务。
第七条会员义务:1. 遵守研究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2. 维护研究会的声誉,不从事损害研究会利益的行为。
3. 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交流,促进研究会的学术进步。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八条经费来源:1. 研究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赞助、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
2. 经费用于支持学术研究项目、组织学术活动、出版研究成果等。
第九条财务报告:研究会设财务部门,每年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状况,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会议程序第十条会议类型:1. 年度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定期召开,主要议事包括选举、决议等。
2. 学术研讨会:由研究会组织,旨在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
第十一条决议程序:1. 决议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提出,经讨论后由投票表决通过。
2. 选举程序遵循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选出胜任者。
研究会章程
研究会章程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培养科研人才,依法注册,于(日期)在(地点)成立研究会,定名为(研究会名称)。
第二条研究会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
第三条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研究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和科学交流,促进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架构第四条研究会以自愿、平等、互利、互助为原则,接受会员自愿加入,实行会员自治、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研究会设立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各机构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主席团由研究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持研究会的全面工作,代表研究会对外交流。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设立会长、常务理事等职务,负责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是研究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各部门组成,负责研究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研究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提出对研究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研究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研究会的工作和活动、保护研究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研究会的声誉等。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主动退出研究会,但需提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批同意才能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研究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研究会会费的数额由理事会根据研究会的资金需求和会员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会费由会员自愿缴纳。
会费的使用应经理事会审批,用于研究会的正常运作,禁止挪作他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四条对章程的修改和解释,需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对于本章程所未尽事项的规定,由理事会进行解释和补充,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研究会的基本准则。
校史
1、1994年按照全国电力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成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全国重点大学。
2、电力部重点建设这两所电力院校,其目标是力争进入“211工程”。
3、1995年8月23日,中共电力工业部党组决定:查克明兼任华北电力大学校长。
4、1995年的两校合并后,大学下设有11个学院。
5、在2003年,领导班子和师生员工齐心协力,最终实现了划归教育部管理的方案。
6、2003年6月30日下午,“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成立大会”在北京校区隆重召开。
7、2005年9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河北保定变更在北京。
8、在办好一所大学的前提下,要做到“四个统一“和”四个融合“。
9、1996年8月,曾亨炎同志任校党委常委,书记;徐大平同志任校长。
10、2001年1月,刘吉臻同志任校党委常委、校长。
11、《教育部关于刘吉臻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刘吉臻继续担任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免去彭震中、胡庆文的副校长职务。
12、华北电力大学于2005年正式进入“211工程“重点高校建设行列。
13、1995年,电力工业部发布确定学校5个学科为部重点学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理论电工,电厂热能动力工程。
工业自动化,技术经济;14、1995年,电力工业部发布确定学校两个实验室为部重点实验室:电力系统智能保护与控制实验室,工业过程仿真与控制实验室。
15、2002年7月10日,学校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挂牌16、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国家教育部共建。
17、从1996到2003年,省部级重点学科已经由3个发展到了7个。
18、从1996到2003年,建成了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9、从1996到2003年,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发展到7个20、从1996到2003年,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发展到17个21、从1996到2003年,本科专业从19个发展到37个22、师资队伍方面,中国工程院院士由八五末期的1人增加到3人。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研究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增强研究生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校研究生会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是由研究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研究生的智力发展、团队协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代表会议,具体设置根据校研究生会的实际情况调整。
第四条主席团是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领导核心,由会长、副会长、秘书及其他成员组成。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是对大学校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的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每年按照学期分别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要求,成立综合部、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七条校研究生会的班级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自行推举,全体成员共同决策,向校研究生会反馈班级问题。
第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选举按照已有规定进行,选举程序需公开透明,选举结果需公示。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全体会员的活动,以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十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处理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提供协助和咨询。
第十一条大学校研究生会安排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术指导和咨询。
第十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承办校内外的集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会议活动。
第十四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能够参与校园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大学校研究生会需要和各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发展。
第四章具体要求第十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具备严格的纪律和规范的工作作风。
第十七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以集体意识为基础,注重团队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做好学习工作,成绩合格者才可参与校研究生会工作。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终稿2003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史文化研究,弘扬我校两地办学的优良传统,展现建校数十年来电力人奋斗不息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成立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
为更好地进行研究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宗旨: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华北电力大学校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动校史编写和研究,正确总结学校改革发展经验教训,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挖掘校史文化的内在涵义。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参与学校校史校志文化的研究和宣传;参与年鉴、校史、校志的编撰;参与档案申报课题研究或其他档案文化的研究;参与学校名人档案的建设;重大活动和专题的拍照和摄像;参与学校新校史馆的筹建与未来校史馆的开馆和接待讲解;参与和开展档案信息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等信息化工作;负责档案馆的建设和维护;开展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制度的宣传;开展中国电力史的相关研究;协助档案馆、校史馆档案归档和整理档案;协助档案馆进行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协助档案馆、校史馆开展远程查档、参观校史馆的技术研发;开展其它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完成档案馆、校史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是华北电力大学内部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按照协会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开展和日常管理挂靠华北电力大学档案馆,由档案馆提供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五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各部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六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下设六个部门,即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史鉴研究部,综合研究部和网络技术研究部。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以与活动场所的布置;二:管理研究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每个月做一次总结汇报;三:协调其他各部的工作,并对研究会的各项活动进行记录、总结。
校史研究协会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校史研究协会的组织结构、活动内容和运作机制,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权利义务,促进校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校史研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由热爱校史研究的学生、教师和相关人士自愿组成。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挖掘、整理和传承学校历史文化遗产;2. 促进校史研究,提高学术水平;3.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师生凝聚力;4. 为学校发展提供历史参考和借鉴。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5. 解散本协会。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3.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 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5. 决定设立、变更和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文件管理。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校史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 担任理事会成员期间,不得兼职其他社团或组织的职务。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2. 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学术资料和研究成果;3. 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工作;3. 向本协会提供校史资料和研究成果;4.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社团介绍(修正)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学生社团组织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华电三大社团一、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是在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下的,由学校团委具体指导的学生自治组织。
始创于1991年,是学校最早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会现有: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学习部,组织部,生活部,文艺部,女生部,权益部。
主席团:由各主席组成的专门负责管理组织内部各项事宜,以及与学校方面联系合作的一个高于其他部门的部门。
办公室:是以全面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宗旨。
负责学术科技发展中心日常公文的起草编辑工作,并对学术中心日常活动、部门例会进行汇总保管。
宣传部:负责学术中心承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展板、海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活动信息,促进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外联部:负责对外连接工作,旨在面向社会,为社团的各项活动拉外联筹集资金。
学习部:是以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学习氛围,旨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的部门。
其工作形式多为,联系老师以及学校的优秀学子为广大在学校上存在问题的同学提高帮助。
组织部:是社团活动的枢纽,负责日常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并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实践和有益活动,促进各部相互沟通、相互工作,提高社团组织的凝聚力。
生活部:是一个旨在提高在校学生生活质量的一个服务部门,负责为广大的同学们解决生活上的一些问题。
文艺部:负责社团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让同学们可以在学习之余通过文艺的形式多多放松自身的一个部门。
女生部:是一个专门负责女生工作的一个特殊部门,考虑到女生的情况特殊性,其建立旨在解决女生之间的一些特殊问题,让女生的身心健康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发展。
权益部:是一个负责为学校广大同学们谋求权益的一个部门,其工作多为把发现的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向校方反映,从而为学生的权益做维护。
二、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简称校自律会,创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党委学生工作部并由学生处直接领导的校级学生组织,现有176名成员。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佚名
【期刊名称】《高校招生》
【年(卷),期】2005(000)008
【摘要】华北电力大学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先后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北京原校址成立了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总页数】1页(P7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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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史文化研究,弘扬我校两地办学的优良传统,展现建校数十年来电力人奋斗不息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成立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
为更好地进行研究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宗旨: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华北电力大学校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动校史编写和研究,正确总结学校改革发展经验教训,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挖掘校史文化的内在涵义。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参与学校校史校志文化的研究和宣传;
参与年鉴、校史、校志的编撰;
参与档案申报课题研究或其他档案文化的研究;
参与学校名人档案的建设;
重大活动和专题的拍照和摄像;
参与学校新校史馆的筹建及未来校史馆的开馆和接待讲解;
参与和开展档案信息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等信息化工作;
负责档案馆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开展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制度的宣传;
开展中国电力史的相关研究;
协助档案馆、校史馆档案归档和整理档案;
协助档案馆进行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
协助档案馆、校史馆开展远程查档、参观校史馆的技术研发;开展其它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完成档案馆、校史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是华北电力大学内部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按照协会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开展和日常管理挂靠华北电力大学档案馆,由档案馆提供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五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各部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六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下设六个部门,即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史鉴研究部,综合研究部和网络技术研究部。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活动场所的布置;二:管理研究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每个月做一次总结汇报;三:协调其他各部的工作,并对研究会的各项活动进行记录、总结。
四:负责研究会的考勤以及其他日常事务;五:制定研究会
内部的其他相关规定;六: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宣传部的工作职责:一:开展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制度的宣传以及重大活动的拍照,摄像工作。
二:负责研究会活动的宣传,为各项活动设计传单、海报、横幅等宣传工具;三:进行对外交流,为研究会筹集外部经费,同时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四: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组织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学校新校史馆的筹建及未来校史馆的开馆和接待讲解;二:协助档案馆、校史馆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三:负责研究会的人事招募工作,其中招新时间不限,招新对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其他有志于参与校史文化研究的人员;四:负责征集校史资料和督责接受校史实物捐赠;五: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史鉴研究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学校校史文化的研究和学校年鉴、校史、校志的编纂;二:开展中国电力史的研究;三:参与学校名人档案的建设;四: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综合研究部的工作职责:进行史鉴研究部职责范围外的其他研究以及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网络技术研究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和开展档案信息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等信息化工作;二:负责档案馆网络的建设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