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访接待登记表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一)登记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
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劝返、分析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2 受理范围2.1 对下列来访事项予以受理,并告知:a) 对本级人民政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b) 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组织)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c) 有权处理机关已经受理,但来访人未在《信访条例》规定期限内,收到处理(复查、复核)意见或处理(复查、复核)意见未落实的;d) 其他依法、依职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
2.2 对下列来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a) 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b) 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c) 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d) 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且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e) 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2.3 对下列来访事项不再受理,并告知:a) 已经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的;b) 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未申请复查(复核)的;c) 2005 年5 月1 日前已经办结,且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
3 工作原则3.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3.2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3.3 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
4 工作流程群众来访工作流程见附录A。
5 工作要求5.1 安检安保人员引导来访人接受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可进入接待室。
5.2 引导接访中心设置引导台,配备引导员,为来访人提供咨询和引导服务。
对涉法涉诉和涉及纪检举报的来访,引导分流至相应窗口登记,对求决、建议类来访引导至信访窗口登记。
5.3 发放登记表5.3.1 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确认有效身份证件后向来访人发放《来访人员登记表》并指导其按要求填写。
处置接访工作制度
处置接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妥善处置群众来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 坚持依法接访、文明接待,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 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耐心倾听,细心解释,做好群众工作。
3. 坚持分类处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4.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接访工作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接待范围1. 来访人员应当是来访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其合法代理人。
2. 来访事项应当属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
3. 来访事项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事项范围。
四、接待流程1. 接待登记:来访人员应当向接待场所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诉求等内容。
2. 来访分类: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涉及部门、紧急程度等进行分类,明确接待部门和接待人员。
3. 接待安排:根据来访分类,合理安排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和接待人员。
4. 接待办理: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诉求,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来访事项及时予以办理。
5. 接待反馈: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当向来访人员反馈接待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来访事项,应当告知来访人员理由。
五、处置措施1. 对来访事项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
2. 对来访事项涉及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3. 对来访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及时采纳并改进工作。
4. 对来访人员中的不稳定因素,应当及时排查、化解,防止事态扩大。
5. 对来访人员中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六、工作纪律1. 接待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 接待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来访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来访事项。
3. 接待人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来访人员的馈赠。
4. 接待人员应当文明接待,不得态度恶劣、言语侮辱来访人员。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篇1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及地点农历逢三、六、九(节假日除外),镇党委、政府领导轮流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
二、接访形式(一)随机接访。
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在群工办随机接待上访群众。
(二)专题约访。
根据各村(社区)和各部门报送及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后可在领导接访当天定期进行约访。
(三)现场接访。
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稳集体访或突发急难访,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分工或联系工作范围按程序确定接访领导,面见来访群众,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发生在领导定期接访当天的,根据情况可由接访领导接访。
三、相关事项(一)工作衔接。
领导到群工办接访的相关事宜,由群工办负责衔接落实。
接访领导因公不能按照既定时间参与接访的,需自行做好接访顺序的调换安排并提前两日告知群工办,确保不发生接访领导因事不能接访而影响群众上访。
(二)接访处置。
接访领导接访搜集到的问题,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能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列入包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推动化解落实。
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接访领导对接待信访事项书面签批处理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稳控单位后,交群工办办理。
(三)跟踪督办。
群工办将根据定期接访领导批示意见予以及时交办并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领导接访后事情不落实,问题复杂化。
(四)陪访联络。
领导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部门负责人陪访制度,陪访部门由接访领导确定。
请陪访部门根据领导接访安排做好陪同接待群众来访的准备。
(五)规范秩序。
领导接访期间,派出所要做好维持接访秩序准备,强化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行为,规范信访秩序;需要临时通知部门参与的,被通知部门必须按要求参与。
信访工作来访事项办理程序及要求讲述
信访工作群众来访事项办理程序及要求讲述(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一、来访登记要求:信访人进行实名制登记(有效证件),信访人必须本人按要求反映的自己的问题和主要诉求,并提供事实依据;信访人不能自理或不能自己表达真实意图可由他人陪同来访。
信访人必须在各级部门指定地点反映信访诉求,多人信访的推荐5人以下集中反映问题。
二、不予受理事项:1、涉法涉诉来访的不予受理;填写告知书(如下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2、来访人诉求的事项基层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等不予受理,填写告知书告知信访人(如下表)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三、不再受理事项:来访人的诉求情况以前通过程序进行处理过的不再受理;填写告知书告知信访人(如下表)四、受理(一)办理方式:1.电话交办(注:一般信访事项)2.转办(省、市转办事项及突出信访事项)3.交办(重大信访事项、领导“大接访”活动信访事项及进京上访事项)4.督办(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转办(中央、省、市、县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办的信访事项)5.上报载体有:《信访快报》、《信访信息》等。
6.协调处理(二)基本要求:A、电话交办的信访事项要求经办机构及时联系信访人并做出处理,交办单位和办理单位都要做好记录及电话通话时间备查。
B、转办的信访事项要求经办机构按信访事项办理规定办理(注:根据信访事项办理的规定:1、已息诉息访信访事项要求要有承办机构的承办报告(如图)承办机构给信访人签字确认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如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是否受理告知书(如表)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注:上表为督办机构填写)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注:上表为承办机构填写)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注:上表为承办机构填写)2.尚未息诉息访信访事项不但要有(1、息诉息访)所需资料,还需要有:一是承办机构还需视情填写延期办理告知书,听取信访人陈述笔录及场景照片;二是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笔录及场景照片;三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的资料,听证的相关资料,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情景照片等;3.已终结信访事项承办机关要向督办机构提供对信访人开展教育疏导工作的情况报告;4.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承办机关要向督办机构报告送转送情况。
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
**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难题,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接访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幸福**,根据《东莞市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1〕13 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发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作用,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形成党委书记带头,其他领导班子参与,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集中解决容易引发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以此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力争在各敏感时期,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到市赴省集体上访大幅度下降,确保不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部署本方案所称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是指把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别类,分时段就某一类信访事项安排相应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接访。
(一)接访时间1、制定镇班子领导工作计划。
信访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沟通协调,根据镇领导分管工作特点和日程安排,结合接访群众工作实际,每年一月制定各班子领导全年定期分类接访工作计划,并预告镇各领导班子成员。
信访接待与信访处理
信访接待与信访处理根据业务流程,从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信访举报件、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反馈、信访案件的审结四方面介绍。
(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群众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
来信、来电、网上举报,主要是处理举报件,跟来访后举报件的程序相同,因此这部分仅介绍来访工作。
群众来反映问题,我们接访要按这一顺序进行:1、登记来访情况。
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
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接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防止先入为主。
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目的与动机不清楚,为了引起重视,往往夸大事实。
因此,接访人要防止先入为主,不轻易相信信访人,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
否则,纵容了无理信访人,又使息诉罢访工作难做。
因此,接访工作人员,尽量少说话,多听信访人讲,不轻易表态。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这既是原则,也是方法。
二是要遵守保密纪律。
一是利于保护信访人;二是利于查实信访问题;三是注意方法,做好解释工作,不与信访人发生冲突。
反映事实是否真实需要调查后才能做出结论,因此既不要说一些支持信访人的话,也不要说一些反对信访人的话。
否则,言多必失。
接访过程中,要学会察颜观色,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
我们要耐心一点,和蔼一些,多一些理解,多换位思考,不厌其烦,对反映的问题或诉求无论是有理或无理的都要认真听取,要带着感情接待。
(二)信访举报件的处置接收到信访举报信件后,一般按以下四种渠道处置:1、反映促办。
对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信访举报部门通过《信访简报》、《来信来访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形式报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登记表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登记表第一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登记表编号: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纪录凌海市大业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二0一二年一月说明信访目的:一、意见建议二、申诉三、求决四、揭发控告五、其它内容分类:政治综合:党的建设、政治体制、民族宗教、港澳台胞、国防外交、群众团体、其它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金融财税、保险证券期货、安全生产、其它宣传舆论:精神文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它纪检监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干部作风、党政处分、其它政法:法制建设、诉讼仲裁、警务警察、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监狱劳教、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刑案侦破、户籍、其它劳动社保: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培训就业、劳动保护劳动纠纷、离休退休、其它教育:教育体制、考试招生、教育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和待遇、失学辍学、教育收费其它卫生计划:卫生防疫、医政医药监管、医患纠纷、人口计生、其它科技文化: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文化、体育、其它组织人事:选拔任用、招录辞退、职务职称、工资待遇、人才资源、军队转业、机构改革、其它交通能源环保:交通运输、能源管理、环境保护民政:基层选举、优抚救济、行政区划、社团管理、复退安置、救灾募捐、其它农村农业:村务公开、承包经营、农副产品流通、农资农技、农垦农场、动植物防疫与检疫、农民负担、其它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征用、水利水电、水库移民、林业管理、矿业资源管理、海洋气象地震城乡建设:城镇拆迁、市政和物业管理、城镇规划、住房与房地产、工程欠款、工程质量、其它产业信息:信息化建设、邮政、电信、互联网第二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一、为使领导干部直接接触信访人,掌握处理信访事项的第一手材料,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二、接待地点:局信访接待室。
三、每天由一名领导接待,局领导轮流参加。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来访来信处理要求及流程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来访来信处理要求及流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来访来信处理要求及流程市局办公室设置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岗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
本要求和流程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主要细化规范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一、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要求及流程(一)接谈市局来访接待人员在市局信访室接待来访人,详细听取来访人诉求,耐心做好政策解答、思想疏导,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诉求属于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或者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告知来访人相应法定途径或受理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
重要重复的来访,安排细谈;情绪异常的,注重先缓解情绪;涉法涉诉的,以律师为主接待;突发疾病的,及时通知120医生救治,必要时送医院;扰乱接待场所秩序的,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及时通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视情通知辖区民警处理。
涉及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及其他处室事项的,协调市局投诉举报中心或其他处室安排人员接待。
(二)登记建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访人员登记表”台账,按照来访必登的原则,客观准确及时登记来访情况。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来访人(代表)姓名(名称)、地址、人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是否依法逐级走访、来访反映的情况、问题属地、内容分类等。
重点登记主要事实、主要诉求、依据及理由、信访过程等。
登记突出五要素: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诉求。
其中“何时”要以“××××年××月××日”的形式记录。
重要来访诉求,需与承办单位或部门沟通的,沟通情况要记录登记。
群众上访工作规章制度
群众上访工作规章制度
一、群众来信
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书记或镇长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分片负责、属地办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包片领导或分管领导.
4、对反映正确、要求合理的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二、群众来访
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分片负责、属地办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立接待时间.
4、接待群众来访按下列顺序进行:办公室人员——有关领导或负责人——镇信访办公室——分管信访领导——书记或镇长——转司法部门.
5、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6、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7、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