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检验项目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设施的卫生要求
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 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 运转正常。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
水质造成影响。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 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
告 。
蓄水池周围 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
周围 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预防性卫生监督
卫生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
测(按本规范全项指标),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水质指标
必须项目:
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
门进行调查处理。
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中规定的水质检验方法见。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见附录A。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
利用物理学方法,采用中心波长为A度的紫外线强度计测量。
在测量时必须采用国家计量部门标定有效期内的强度计, 在灯管 中心垂直距离测定照射剂量。 在实际应用时,应按消毒物体与灯 的实际距离计算照射剂量。
选测项目:
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 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增测项目:
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水质卫生标准
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的标准见。
紫外线强度大于μ平方厘米。
增测项目标准采用最高容许增加值见表。
表 项目最高容许增加值
氨氮
亚硝酸盐氮
溶解性总固体原始记录
二次供水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 溶解性总固体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方法: 称量法 温 度: ℃ 相对湿度: % 检验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8—2006 1. 仪器
分析天平;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瓷蒸发皿: 100mL ;干燥器:用硅胶作干燥剂;中速定量滤纸或滤膜(孔径0.45μm )及相应滤器。
2.分析步骤
2.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30min 。
取出, 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 。
2.2在分析天平上称其重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4g 记录蒸发皿重量m 1
2.3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滤过。
用无分度吸管吸取振荡均匀的滤过水样100mL 于蒸发皿内,如果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2.4将蒸发皿置干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
将蒸发皿移入105±3℃烘箱内,1h 后取出。
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
2.5将称过重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3℃烘箱内30min ,再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直至恒重。
记录蒸发皿重量m 2
3.检验结果 检验者: 复核者: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样品编号 蒸发皿重量(m 1)
蒸发皿重量(m 2)
样品编号
蒸发皿重量(m 1)
蒸发皿重量(m 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年月日起实施。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生产、加工、施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设施的卫生要求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
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的用水量。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二次供水的水质、设计、设施、生产、施工和日常管理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第三条凡从事二次供水的设计、生产、施工及日常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第二章水质卫生要求第五条二次供水水质应感官性状良好,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引起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第六条二次供水的水质指标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一必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二选测项目:由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根据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质和所用消毒方法选测,项目包括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挥发酚类、砷、六价铬、铁、锰、铅、镍、紫外线强度等.第七条二次供水必测项目指标的限值:必测项目中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增加值的限量见表,其它指标的限值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表增加值的限量项目增加值 mg/L氨氮≤0.1亚硝酸盐氮≤0.02耗氧量≤1.0 但其限值最高不能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注:增加值是指检测指标的出水值减去进水值.第八条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指标选测项目的限值:紫外线强度大于70mW/cm2,其它指标限值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相同.第三章设施的卫生要求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工程,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第十条二次供水使用的水箱,净化、软化、消毒、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涂料等必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便于清洗消毒,周围环境整洁.第四章设计卫生要求第十二条水箱贮水容器、蓄水池设计卫生要求:一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二二次供水的水箱应是专用水箱.特殊情况下与消防用水合用时,合用水箱或蓄水池的设计应保证其中水体不产生死水层,不得渗漏.三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的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或水箱的入口应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盖或门,上锁,水箱应设有爬梯,便于水箱卫生清洗、消毒和检查.四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设施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泄水管与溢水管均不得与下水道直接连通.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房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建筑物的内墙不能作为水箱的箱面.水箱四壁与建筑物墙体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便对水箱的维护和检查.五水箱的材质、内壁涂料和内衬应无毒无害,以防止水质污染和影响水质的感官性状.六室外蓄水池水箱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化粪池、垃圾堆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污染源,周围2m内不得有污水管道,出口应高出地面20cm~50cm.,并设防护设施.第十三条供水管线设计卫生要求:一二次供水的输、配水管道不得与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管道直接连通,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二次供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措施.二便池的冲洗管道不得与供水管线直接连接,须设置冲洗水箱或用空气隔断冲洗阀等装置.三供水管线及所用材质应保证在发生间断供水时,不造成水质污染.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安装消毒设备,或者预留安装消毒设施的位置.第五章施工卫生要求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上述设计卫生要求进行施工.第十六条施工选材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按操作规程施工.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清理现场,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工.第十八条竣工后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按本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六章日常管理的卫生要求第十九条管理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维护、清洗和消毒工作,制定和落实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应有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第二十条管理部门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系统至少进行一到二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质细菌学指标不合格者,必须进行消毒.第二十一条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第二十二条对二次供水设施的供水、管水和清洗消毒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第二十三条发生二次供水污染事故时,管理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尽快向用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饮用水,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第七章二次供水水质检验第二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水质采样点应包括进水、出水、水箱末梢水1~2采样点,水质检验每年应做1~2次.每次清洗消毒后和投入正常使用前应做水质检验.第二十五条本规范中规定的水质指标的检验方法见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第二十六条紫外线强度测定方法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加压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贮水设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消毒,净化,软化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用水的管道、管件、阀门,龙头等. 管理部门:指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清洗、消毒、维护和服务的部门,如,物业、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房管部门等具体的管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自来水公司恢复正常供水期间水质检测方案范文
自来水公司恢复正常供水期间水质检测方案范文一、检测目的二、检测项目1.总大肠菌群检测:用于评估水源水质和供水系统的消毒工艺效果,检测是否存在潜在的细菌污染风险。
2.pH值检测:用于判断水的酸碱性,过高或过低的pH值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并对供水管道和设备造成腐蚀。
3.水浑浊度检测:用于评估水中的悬浮物含量,高浑浊度可能导致水质混浊、影响观感以及对消毒工艺产生干扰。
4.各类重金属和有机物检测: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农药残留、有机物溶解物等,用于评估水质是否受到污染物的影响。
5.氯消毒副产物检测:用于评估消毒剂(如氯)使用后产生的消毒副产物,包括三卤甲烷类、三卤乙酸类等物质,对人体健康是否有潜在风险。
三、抽样方法和频次1.抽样点的选择:根据供水系统的网络布局、水质分布情况和用户水质投诉情况等,合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抽样点。
2.抽样方法:采用标准的水样采集容器,根据不同检测项目的要求进行抽样。
3.抽样频次:根据当地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每个抽样点每月至少抽取两次水样,检测项目按照检测项目表进行。
四、检测方法和标准1.总大肠菌群检测:采用膜过滤法,按照GB5750.5-20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合格标准为不检出。
2.pH值检测:采用酸碱计或PH试纸进行测定,合格标准为6.5~8.53.水浑浊度检测:采用涡旋方法或激光散射法进行测定,合格标准为不大于1度。
4.各类重金属和有机物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液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合格标准根据当地相关标准和法规确定。
5.氯消毒副产物检测:采用色谱法进行测定,合格标准根据GB5750.9-20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相关标准确定。
五、数据分析和处理1.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水质是否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2.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供水系统进行排查和改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3.对连续多次检测不合格的抽样点,应加大关注力度,并对供水管道和设备进行检修和清洗。
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原始记录
二次供水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检验日期:年月日
检验方法:散射法、直接观察法、嗅气和尝味法室内温度:℃室内湿度: % 检验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4.4)—2006
1. 浑浊度
1.1 试剂
纯水:取蒸馏水经0.2μm膜滤器过滤。
硫酸肼溶液(10g/L):称取硫酸肼1.000g溶于纯水并于100mL容量瓶中定容。
1.2 仪器
散射式浑浊度仪,WGZ1B
1.3 分析步骤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浑浊度超过40NTU时,可用纯水稀释后测定。
结果计算;用浑浊度读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结果。
2. 嗅和味
2.1 仪器
锥形瓶:250mL
2.2 取100mL水样,置于250mL锥形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见国标GB/T 5750.4.3-2006 表2)。
与此同时,取少量放入口中(次水样应对人体无害),不要咽下,品尝水的味道,给予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器强度(见国标GB/T 5750.4.3-2006 表2)。
3. 肉眼可见物
将水样摇匀,在光线明亮处迎光直接观察,记录所观察的肉眼可见物。
检验者:复核者: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
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记录了对供水系统进行的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主要包括水质、水压、水流量等指标的测量和评估。
以下是本次监测的内容和结果:
1. 水质监测:
- 对供水系统的主要投入、运输和储存设施进行水质监测。
- 使用水质监测仪器对水源进行采样并进行分析,测试项目
包括溶解氧、浑浊度、总碱度、总硬度等。
- 检测结果表明,供水系统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达到饮用
水的卫生标准。
2. 水压监测:
- 使用压力计测量供水系统不同节点的水压。
- 监测了高层建筑的上层、中层和下层的水压情况,并记录
下来。
- 测得的数据显示,水压在系统的不同节点处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出现明显的异常情况。
3. 水流量监测:
- 使用流量计对供水系统的主要输水管道进行流量监测。
- 监测了不同时间段的流量情况,包括高峰期和低谷期。
- 测得的数据显示,供水系统的流量满足了日常使用的需求,并未出现供水不足或超过设计流量的情况。
4. 其他监测项目:
- 针对供水系统的特殊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监测项目,如消
毒设备的运行情况、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准确性等。
- 监测结果显示,这些特殊要求的指标均符合要求,达到了设计要求的要求。
总结:本次二次供水验收监测结果显示,供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流量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建议在日常运行中继续进行监测和维护,保证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水质安全。
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表
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表
摘要:
一、二次供水概述
二、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表的出台背景
三、监督检查表的主要内容
四、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的意义
五、建议与展望
正文:
二次供水是指在自来水的基础上,通过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再次为用户提供饮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是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表的出台背景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
监督检查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清洗消毒情况、水质检测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通过这些内容的检查,可以全面了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二次供水监督检查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防止因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水质污染;二是促进二次供水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提高供水质量;三是推动供水行业的健
康发展,为创建卫生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指导。
同时,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二次供水的标准和规范
4、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范
一、证照管理: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 许可证》后方可供水,《卫生许可证》每年核 证一次,正本应悬挂在泵房醒目位置;供管水 人员必须取得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档案管理: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二 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中情况;
卫生标准修 检测项目 订时间 15 1956年
发布形式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1959年
1976年
17
23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1985年
2006年
35
106
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 标准发布
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 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新标准)的特点 1、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 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 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 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 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 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 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 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 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 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事实上,浊度不仅 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 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老的《标准》只 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 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 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 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 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第一讲):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标准 (第二讲):二次供水设施规范与水质 污染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二次供水是指将自来水经过处理后再次供给用户使用的过程,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监测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对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的制定,需要明确二次供水系统的具体运行情况和目标。
这包括二次供水系统的结构、运行参数、水质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需要明确检测的对象和内容,包括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还需要明确对于检测结果的处理和应对措施,包括对于不合格水质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在制定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二次供水系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检测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检测的成本和周期,确保检测工作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对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水质监测指标,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指标,可以包括总氯、浑浊度、PH值、余氯、微生物总数、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要求。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基本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2. 监测频次,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频次,可以根据二次供水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确定监测的频次和周期。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监测的频次和周期。
3. 监测方法,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方法,可以根据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确定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这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方法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4. 检测结果处理,对于检测结果的处理,可以包括对于合格水质的处理和记录要求,对于不合格水质的整改措施和应对要求。
这可以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合格水质能够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供水水质的安全和可靠。
综上所述,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监测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细则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细则我国水质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生活,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水质检验工作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做好水质档案管理工作。
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水质检验实验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自行检验水质;不具备条件的供水单位,可以委托本市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法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所需的水质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水质检验单位承担水质检验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1-5750.13)规定的有关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对样品采集和水质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进行的水质检验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
二、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一)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城镇公共供水的采样点、检测项目及频率参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执行。
(二)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和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农村简易自来水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参照水质常规检验项目执行。
(附件1、2)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三)农村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常规检测项目:首次监测时检测项目同自备水源供水设施的检测项目。
日常监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四)二次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1)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二次供水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1管道试压1.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通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
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斥。
水用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用气斥试验代替水圧试验。
1.2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床力下观察10min,l-k力不应大于0. 02Mpa, 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3塑料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lh,压降不得大于0. ObMpa,然后在工作圧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降不得大于0. 03 Mpa,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4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进行试压及验收。
热熔连接管道,水床试验时间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
1.5对于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如设置有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1.6贮水池(箱)应做满水试验。
2清洗和消毒2.1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和消毒。
冲洗前,应对系统内不能冲洗或有碍冲洗的部件加以保护或拆除后用临时短管代替,待冲洗后复位。
冲洗流速不应小于1.5m/s,并应保证系统中所有部位都能得到冲洗。
系统最低点应设排水口,管道冲洗应达到目测冲洗出水口水质与进水水质相同2.2二次供水系统冲洗后应采用消毒液对管网清洗消毒。
消毒吋应根据设备与管材、管件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药剂。
一般消毒液可采用20mg/L〜30mg/L 的游离氯或其他合适的消毒液。
2.3二次供水系统冲洗消毒后,储水设施及系统出水水质检测应水质检验部门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3验收3.1验收程序3.1.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施工单位到供水发展处填写二次供水工程验收表格(见附录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领取二次供水工程验收表格3.1.2建设单位先行与施匸单位按验收表的检验项目利验收标准自检,由监理单位确认后,供水发展处提请验收。
3.1.3供水发展处市核施工单位提供的〔1检报告合格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原始记录
二次供水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检验日期:年月日
检验方法:气象色谱法室内温度:℃室内湿度: % 检验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8.1—2006
1.试剂
标准溶液:标准号:厂家:。
有效期:;标准浓度:ρ(CHCl3)= ;使用浓度:ρ(CHCl3)= ;配制过程:取mL到mL容量瓶中,用纯水定容。
标准浓度:ρ(CCl4)= ;使用浓度:ρ(CCl4)= ;配制过程:取mL到mL容量瓶中,用纯水定容。
2. 仪器
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色谱柱恒温水浴箱、顶空瓶、微量注射器。
3.标准曲线的绘制及样品测定
标准曲线图、公式及R2见附页
管号 1 2 3 4 5 6 样品管水样(mL)100 混合标准使用液(mL) 0 0.10 0.50 1.00 2.00 5.00
用纯水定容至200mL
三氯甲烷浓度(ug/L)0 0.20 1.0 2.0 4.0 10
四氯化碳浓度(ug/L)0 0.10 0.20 1.0 2.0 5.0
将各管溶液分别分别测定并记录
三氯甲烷峰面积
四氯化碳峰面积
5. 检验结果
样品编号峰面积三氯甲烷浓度(ug/L)峰面积四氯化碳浓度(ug/L)
本法检出限:三氯甲烷0.2ug/L ;四氯化碳0.1ug/L
检验者:复核者: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到用户的水,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
和健康。
因此,对二次供水进行检测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标准,以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
首先,二次供水检测标准包括对水质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针对水中的微生物、重金属、有机物质等进行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其中,微生物检测是重点,因为微生物污染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
重金属和有机物质的检测则是为了防止水中出现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
其次,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设备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管道、水箱、水泵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无泄漏现象。
同时,还要对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以防止细菌滋生和污染水质。
此外,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系统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系
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包括水压、水流速度、水温等参数的监测,以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供水。
最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环境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环
境进行监测,包括水源地的水质、周围环境的污染情况等,以确保供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总的来说,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
标准。
通过对水质、供水设备、供水系统和供水环境的全面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水务企业能够严格执行这些检测标准,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
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报告
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报告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为了满足人们对饮用水的需求,二次供水系统在很多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水源的复杂性和供水管网的老化,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可能存在着潜在的水质安全隐患。
因此,对饮用水二次供水进行周期性的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本次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是在城市的住宅小区进行的。
该小区的供水系统包括水源、供水管网和户用水设备,其中水源为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主要由铸铁管、钢管和塑料管组成,户用水设备包括水龙头、水管和水嘴等。
本次检测的目的是了解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首先,我们对水源进行了检测。
水源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总大肠菌群、总氮、总磷、重金属等。
结果显示,水源样品的总大肠菌群、总氮、总磷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重金属含量也在安全范围内。
然后,我们对供水管网进行了检测。
供水管网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水温、水压、PH值、浑浊度、溶解氧含量等。
结果显示,供水管网样品的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均在正常范围内,浑浊度也在标准限值以内。
说明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良好,水质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后,我们对户用水设备进行了检测。
户用水设备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以及水中微生物的含量等。
结果显示,户用水设备样品的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均在正常范围内,水中微生物的含量也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综上所述,通过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检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该小区的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居民的健康无任何影响。
同时,在保证供水源的水质安全的基础上,对供水管网和户用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以保障饮用水的质量,确保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二次供水检验项目
二次供水检测项目及检验依据
(一)检测对象及采样
1、检测对象
申请二次供水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申报项目中如蓄水池、水箱分为若干储水区且相通,以一个储水单位计;如相对独立,仅以管道相通,应分别计数。
蓄水池应全部进行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2、采样
检测采样点应设在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并以申报项目为单位,采集一套市政水为对照。
样品由检测单位上门采样,委托单位应配合确定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
(二)检测指标
1、申报项目中蓄水池应全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常规指标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
1、微生物指标(4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部分指标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四项指标。
3、检测单位应根据二次供水系统采用的材质,确定增测指标。
(三)检验及评价依据
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附二医院二次供水定期检测制度
附二医院二次供水定期检测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附二医院关于二次供水定期检测的制度。
为确保医院内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保障就诊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检测制度以保证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检测对象本检测制度适用于附二医院内的所有二次供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用水、冲洗用水、卫生间用水等。
3. 检测内容及周期3.1 检测内容附二医院二次供水定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水质测试:检测水中细菌、大肠菌群、总氮、总磷、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温度检测:检测水温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压力检测:检测供水管网的水压是否正常;•泵站检测:检测泵站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微生物检测:检测供水管网中是否存在致病菌等有害微生物。
3.2 检测周期各项检测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水质测试:每季度一次;•温度检测:每月一次;•压力检测:每月一次;•泵站检测:每季度一次;•微生物检测:每季度一次。
4. 检测责任和流程4.1 检测责任附二医院二次供水定期检测的责任单位包括以下几个部门:•医辅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测活动,收集检测数据;•后勤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供所需的检测工具和试剂;•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解读,提出改进意见。
4.2 检测流程附二医院二次供水定期检测的流程如下:1.确定检测日期和时间;2.医辅部门通知后勤部门做好检测准备;3.后勤部门进行现场水质测试、温度检测、压力检测等;4.后勤部门将检测数据整理并上报给环境卫生部门;5.环境卫生部门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6.检测结果报告上报给医院管理层,并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
5. 检测结果处理及改进措施5.1 检测结果处理针对二次供水定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附二医院应及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对于水质问题,应立即停止供水并进行相关处理;•对于温度超标问题,应检查供水设备并调整相应设置;•对于压力异常问题,应检查供水管网是否存在泄漏或堵塞;•对于泵站故障问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护;•对于微生物问题,应加强供水管网的清洁和消毒。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二次供水是指自来水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到用户处的水源。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二次供水系统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二次供水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水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和可靠性,水质检测标准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的标准应当包括对水质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
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中有机物、重金属、微生物和余氯等物质的含量。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监测,可以全面了解二次供水的水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水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其次,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应当明确检测的频率和方法。
对于不同的二次供水系统,其水质检测的频率和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人口密集区域和高风险区域,应当加大水质监测的频率,确保水质的安全。
同时,应当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水质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实地取样、实验室分析和在线监测等手段,以确保水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还应当包括对水质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出现异常,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水、通知用户和相关部门、进行水质调查和处理等。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水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最后,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应当强调对水质检测结果的监督和公开。
水质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水质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水质检测结果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权益。
总之,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是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和可靠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科学、严格的水质检测标准,才能有效地保障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利益。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维护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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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检测项目及检验依据
(一)检测对象及采样
1、检测对象
申请二次供水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申报项目中如蓄水池、水箱分为若干储水区且相通,以一个储水单位计;如相对独立,仅以管道相通,应分别计数。
蓄水池应全部进行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2、采样
检测采样点应设在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并以申报项目为单位,采集一套市政水为对照。
样品由检测单位上门采样,委托单位应配合确定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
(二)检测指标
1、申报项目中蓄水池应全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常规指标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
1、微生物指标(4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部分指标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四项指标。
3、检测单位应根据二次供水系统采用的材质,确定增测指标。
(三)检验及评价依据
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