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民法十九
民19章的逐节注解
民19章的逐节注解《民法典》第19章是关于合同的章节,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该章节进行逐节注解。
第一节,一般规定。
该节共有5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自由原则、合同的订立要件和合同的效力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条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即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强调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即合同是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欺诈。
第3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第4条和第5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终止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该节共有6条,主要是对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接受和合同的成立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6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和方式。
第9条规定了合同的接受方式,包括口头接受和书面接受。
第10条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接受的到达和其他法定条件等。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效力条件、合同的效力范围和合同的效力期限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包括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的合同能力等。
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即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13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期限,包括立即生效、约定生效和条件生效等。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该节共有10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包括履行主体的义务、履行内容的义务和履行时间的义务等。
第15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合理期限。
第16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和连续履行等。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和合同的终止等进行了规定。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民法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民法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主要涉及民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
它是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法的定义、内容、作用以及实践中的案例等方面进行论述。
定义方面,民法是指规范个人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围绕着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人身权益等方面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举足轻重的一部分,被赋予了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的任务。
民法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包含了很多重要的法律知识点。
首先,财产关系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财产关系方面,民法规定了私人财产的获取、流转和保护等方面的规范,确保了个人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其次,婚姻家庭关系也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结婚的条件、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的处理等方面的规范。
最后,人身权益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民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身体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等方面的保护。
民法的作用是保护私人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
首先,民法通过保护私人财产和合同自由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民法通过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
再次,民法通过保护人身权益,确保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总的来说,民法在社会管理和法律体制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民法知识点的应用,下面将结合一些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对于保护商品买卖合同中的消费者权益非常重要。
比如,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一件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根据民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或者换货。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权利,保护法律对于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其次,民法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一次离婚案例中,根据民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平等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他人干涉。
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有损他人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欺骗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序良俗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身关系:指基于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财产关系:指基于财产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合同关系:指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其他民事关系:如侵权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民事主体制度: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它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物权制度:规定了物权的种类、性质、取得、变更和消灭等。
债权制度:规定了债的种类、发生原因、效力等。
继承制度: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
婚姻家庭制度:规定了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家庭关系、收养等。
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种类、取得、保护等。
地理常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备的一项知识,它涉及到我们的出行、气候、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等多个方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基础的地理常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
地球是一个椭球形的天体,它的赤道略鼓,两极稍扁。
地球的平均半径约为6371公里,周长约为公里。
地球表面的总面积约为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为4872亿平方公里,海洋面积约为6118亿平方公里。
民法复习资料
民法复习资料民法复习资料一、判断题,请判断对错,并简要分析理由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当事人自主设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
正确。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2.某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某顾客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某顾客遂要求该专卖店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假一罚十”显失公平,该专卖店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错误。
手机店自愿作出"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过分加重其负担以及显失公平要件.手机店是对自己承担义务的承诺,并没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因此该条款有效.顾客在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手机店应受其允诺的约束.应当认定为有效。
3.甲乙是夫妻,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错误。
《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屋赠给甲,因此,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正确。
债权领域,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主设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5.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受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错误。
《婚姻法》第10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它涵盖了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本文将重点介绍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政治常识政治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包括国家的基本制度、政党制度、政治体制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政体、国体等方面的知识。
2. 政党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知识。
3. 政治体制:包括国家机构设置、职权分配等方面的知识。
二、法律常识法律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宪法:包括宪法的地位、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的知识。
2. 民法:包括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3. 刑法:包括犯罪构成、刑罚种类等方面的知识。
三、经济常识经济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宏观经济:包括国民收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2. 微观经济:包括市场结构、企业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3. 国际经济: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知识。
四、管理常识管理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方法、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 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管理的概念、管理的职能等方面的知识。
2. 管理方法: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及其年龄、智力、精神安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答案: B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 B: 三个月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答案: C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答案: C试题20:〔〕的法律关系主体都是特定的。
A: 债 B: 物权C: 财产所有权 D: 专利权答案: A试题32:以下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A: 选民资格案件 B: 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公民死亡案件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 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答案: D试题37:民法各项制度的核心组成局部是〔〕。
A: 民事义务 B: 财产所有权制C: 民事权利 D: 维护国家的权利和利益答案: C试题40:债可因以下事实而发生〔〕。
A: 拾得遗物 B: 借贷C: 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 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答案: ABC试题41:债的担保方式包括;〔〕。
A: 保证 B: 抵押C: 预付款 D: 定金答案: ABD试题42: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必须是〔〕。
A: 政党 B: 公司C: 企业 D: 机关答案: BCD试题4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A: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B: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 人身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 AB试题46: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
A: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B: 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C: 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D: 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答案: BCD试题47: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最全资料
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如《教师法》。
(5)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主要是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国内法一般不超出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它们之间的法。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A.经济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规
2.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B)
A.一般法和特殊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C.国际法和国内法D.成文法和习惯法
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D)的划分。
A.公法与私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C.宪法与普通法D.普通法与衡平法
4.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C)的划分。
第一节法理学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可以称为“母法”,它主要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理-可是说是一门法学入门学科,它主要讲述的都是一些关于法的基本理论。比如法的概念、特征、渊源等,还有各类法的位阶的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民法一、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由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主体、客体、内容是每项民事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因素,被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2.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的不同性质,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三、民事主休公民是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它是公民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并生存的人。
我国民法上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这些人在我国境内参加民事活动,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但其活动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4.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公基需要考生掌握的内容,要求学习识记。
下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合法性。
包括:①标的合法;②在法律对某些行为有特别要求的,必须满足该要求时,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有效。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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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要点个人整合推荐理由,里面的一些语病和错字漏字,我基本上更正了。
这个布局比较合理,很适合入门,里面的内容都是有用的,可以适当再看下行政法律法规方面的。
认真看完,配合习题吧,加油第一章法理学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的本质:1、法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它具有一般性的表现形式,而非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意志的机械总和,也非立法者个人的任性;3、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即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全部意志;4、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其中一定的生产方式是法的内容的主要的决定力量。
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明确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2、社会作用(分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方面。
维护阶级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
第二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表现:1、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2、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3、法的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于经济基础。
法反作用于经济表现:1、可帮助执政阶级摧毁或改造旧的经济基础,阻止不利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产生;2、用法来确认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使经济基础具有不可侵犯的性质,惩治破坏或危害经济基础的行为,维护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3、可促进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向健全、完善的方向发展;4、法对生产力也有直接作用,这种作用也会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民法是指国家对公民和法人的民事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对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例如合同、财产、家庭、继承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简要介绍一些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中的重要分支之一。
合同是民事关系的基本形式,它是自愿的、平等的、互利的协议。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的规则。
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如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等。
合同的履行是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
二、财产法财产法是民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分支。
财产是指人们所有的、有经济价值的物质资产和非物质资产。
财产法规定了财产的归属、保护和转让的规则。
财产的归属是指确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人。
财产的保护是指保护财产权益的合法权利。
财产的转让是指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三、家庭法家庭法是民法中关于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
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家庭法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婚姻、离婚、抚养、赡养等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则。
婚姻是自由的、平等的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建立的家庭关系。
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终止。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和照顾。
四、继承法继承法是民法中关于继承关系的法律规定。
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死者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过程。
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份额和继承权的保护。
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根据死者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以上只是对民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进行了简要介绍。
在实际生活中,民法还涉及到许多其他领域的规定和规则。
熟悉民法的基本知识,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民法的学习和了解,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A: 机关单位法人B: 事业单位法人C: 社会团体法人D: 企业法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2、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3、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B: 3年C: 2年D: 1年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
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是指国家法律中规定的,适用于全体公民的基本法律知识。
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对于维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知识的种类以及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和约束,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为目的。
它是国家的意志,也是社会的规范。
法律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的属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惩处。
2. 法律的形式:法律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制定,也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形式形成。
立法是法律的主要形式,通过国家机构制定法律,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3. 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内容包括刑法、民法、宪法等各个领域的规范。
不同的法律领域对应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法律问题,通过法律的规范来解决社会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
二、法律知识的种类法律知识是指了解和熟悉法律的相关内容和规定。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将法律知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刑法知识:刑法是指国家用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
刑法知识包括行为构成、主体与客体、刑罚种类和量刑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2. 民法知识:民法是调整公民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民法知识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3. 宪法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宪法知识包括国家的组织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4. 经济法知识:经济法是调整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内容,涉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
5. 行政法知识: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三、法律常识的重要性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个人权益:了解法律常识可以保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
知识点睛与解题技巧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1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判断题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_____参考答案: 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解析: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2、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____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⑴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3、单选题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_____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
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4、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一、法律常识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作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纠纷矛盾。
3、法律的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4、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范围分为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5、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政治常识1、政治的概念:政治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
2、政治的基本形式:民主、专制和法治。
3、我国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三、经济常识1、经济的概念: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法制和开放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4、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变量,以实现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
5、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
四、管理常识1、管理的概念:管理是指组织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协调、有控制的活动。
2、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和效益原理。
3、管理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ꎮ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1, 同等原则: 身份同等,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2, 自愿原则: 不肯定也不能违法3, 公允原则: 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ꎻ4, 诚恳信用原则☆: (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 要守信5, 公序良俗原则: 良好的秩序, 和善的风俗6,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运用权利, 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资格。
ꎮ1, 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 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 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ꎮ2,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 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ꎮ(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1,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ꎻ(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ꎮ2,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2) 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3)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 比如赠送), 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比如: 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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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民法十九
一、撤销权的概念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二、撤销权的成立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
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
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
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
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
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
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2.受益人的恶意。
受益人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
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
3.转得人的恶意。
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
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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