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回访确认书(申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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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及投资回访程序安排告知书

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及投资回访程序安排告知书

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及投资回访程序安排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自委托成功起24小时之内为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后,我司将委派客服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对您/贵单位进行投资回访,请留意我司客服人员的电话。

在此特别提醒您/贵单位:投资冷静期后我司对您/贵单位的投资回访确认是否成功将作为我司接受您/贵单位购买该私募投资基金的重要依据,若回访不成功,您/贵单位的购买委托将被处理成废单。

同时,在我司客服人员回访确认成功前,您/贵单位都可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委托撤单,撤销您/贵单位的购买委托,届时我司将及时退还您/贵单位所撤销的认购款项。

您本笔委托最终成交价格将按照投资回访成功确认当日的净值为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资冷静期内我司将不得就您/贵单位购买该私募投资基金事宜主动联系您/贵单位。

若您/贵单位对本笔委托交易有任何疑问,请您/贵单位主动联系我司理财顾问或致电我司xxxxxx客户服务中心。

特此告知!
请签名确认您/贵单位已知悉上述投资冷静期及投资回访程序安排。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专业投资者知及确认书

专业投资者知及确认书
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证券公司告知栏
尊敬的客户(客户姓名/名称:,资金账号:):
根据您提供的财产状况、交易情况、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您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客户确认栏签字(签章)确认:
一、证券公司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本人/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职责方面的区别,本人/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客户(自然人签名/机构பைடு நூலகம்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财产状况、交易情况、工作经历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营业部签章:
年 月 日
客户确认栏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资料将本人/机构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提供的金融服务,本人/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

附表11:投资者适当性回访问卷

附表11:投资者适当性回访问卷

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回访问卷
投资者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本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需要对您/贵机构进行回访,以便为您提供更适当的产品。

以下是回访问卷,请您/贵机构逐一回答并确认(是,打“√”,否,打“×”):
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经营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机构盖章):日期:年月日募集机构经办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回访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回访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回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的管理和服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期权经纪业务活动,完善期权经纪业务内部监控体系,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访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公司制度要求,特拟定本细则。

第二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以下简称“期权投资者”)回访工作遵循公司《客户回访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原则。

第三条衍生产品部作为期权投资者回访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定期权投资者回访有关制度,指导营业部开展期权投资者回访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营业部期权投资者回访工作的贯彻情形进行检查。

第四条营业部负责投资者回访工作的日常开展,营业部负责人是期权投资者回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营业部指定专人(非营销推广人员)负责详细的期权投资者回访工作。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负责CC系统维护以及录音资料文件、信息发送留痕数据的备份和调阅、期权投资者回访模块的数据备份,所有数据保存时间至少保留二十年。

第二章投资者回访管理第六条期权投资者回访可采用电话、面谈、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并有效留痕。

电话与面谈作为主要回访方式,书面信函及电子邮件作为特殊情形下补充回访方式。

第七条采用电话回访方式的,回访人员必须使用录音电话(包含(但不限于)CC系统),依据有关电话录音内容,如实、完整记录投资者回访情形,并填写《股票期权新增投资者回访记录表》(见附件一)、《股票期权存量投资者回访记录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回访记录表”)。

采用面谈回访方式的,回访人员必须依据有关回访要求、期权投资者口述内容,如实、完整记录投资者回访情形并填写期权投资者《回访记录表》,《回访记录表》须由回访对象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机构投资者必须加盖公章)确认。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根据我们之间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我们在此通知您,根据协议约定,我们拟回购您所持有的股权。

具体事项如下:
1.回购股权信息:
___名称:[投资者姓名/公司名称]
股权持有比例:[股权持有比例]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
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总金额:[回购总金额]
回购日期:[回购日期]
2.回购款项结算及付款方式:
回购款项应在回购日期之前支付到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者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账户号码]
3.回购后的股权变动:
本次回购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比例将减少至 [新持股比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 [回购通知书中规定的回复期限] 内,确认您同意接受回购,并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如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接受回购,我们将视为您同意回购并按照本通知书约定进行后续处理。

特此通知。

___名称]
日期:[通知书发出日期]
确认回执:
我方已经收到上述《股权投资之回购通知书及确认函》,并同意按照其中约定进行回购交易。

投资者签字/盖章]
日期:[确认日期]
希望以上内容符合您的要求。

如果您有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请随时告诉我。

基金销售回访问卷及确认书-24小时冷静期(适当性管理办法更新版)

基金销售回访问卷及确认书-24小时冷静期(适当性管理办法更新版)

回访问卷投资者:经过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后,现由基金管理人对贵单位的投资行为进行再次确认:1、贵单位是否为购买XXXXXXX基金的机构?2、贵单位是否在购买XXXXX基金基金合同上进行了盖章/签字?3、贵单位是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4、贵单位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的XXXXX基金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5、贵单位是否已知悉基金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6、贵单位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的投资损失?7、贵单位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及享有的权利?8、贵单位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9、我司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1)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2)向贵单位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贵单位有可能使贵单位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3)向贵单位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贵单位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4)向贵单位主动推介不符合贵单位投资目标的产品;(5)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6)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请贵单位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复确认,并出具回访确认书。

基金管理人:年月日回访确认书基金管理人:经过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后,对本单位的投资行为进行再次确认。

1、本单位为购买XXXXX基金的机构;2、本单位已在购买XXXXXXX基金基金合同上盖章;3、本单位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4、本单位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的XXXXX基金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单位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与XXXXX 基金风险等级相匹配;5、本单位知悉基金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6、本单位知悉未来可能承担的投资损失;7、本单位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及享有的权利;8、本单位知悉纠纷解决安排;9、贵司工作人员不存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1)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2)向本单位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本单位有可能使本单位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3)向本单位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本单位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4)向本单位主动推介不符合本单位投资目标的产品;(5)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6)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已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已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已备案)
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
尊敬的投资人: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之规定,基金募集机构要建立健全普通投资者回访制度。

现我司依照约定对您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以确认相关投资事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您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是【】;否【】
2.您是否已知晓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否【】
3.您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的基金产品或者
接受的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是【】;
否【】
4.您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否【】
5.经营机构是否向您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
您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是【】;
否【】
6.经营机构是否向您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
产品或服务是【】;否【】
7.经营机构是否向您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服务。

是【】;否【】。

基金回访确认书-投资人签署

基金回访确认书-投资人签署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回访确认书投资人/机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过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后,对本人/机构的投资行为进行再次确认。

1、本次回访的受访人是否为购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的本人/机构。

是【】否【】2、投资人/机构在涉及本次投资的协议及其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是否为投资人/机构亲自实行的法律行为,是否是投资人/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否【】3、投资人/机构是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合伙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且无任何异议。

是【】否【】4、投资人/机构是否对本次投资行为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并愿意为可能的风险承担责任。

是【】否【】5、投资人/机构是否已充分知悉基金所需承担的主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形式向全体合伙人披露其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义务且无任何异议。

是【】否【】6、投资人/机构是否已了解*基金为进取型产品且充分知悉投资有风险,并愿意承担全部投资损失。

是【】否【】7、投资人/机构是否已充分知悉*基金投资冷静期为自签订基金合同之日起二十四小时,本次回访为投资冷静期届满后,且明确知悉在本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合伙协议。

是【】否【】8、投资人/机构是否已明确知悉对于合伙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是【】否【】本投资人/机构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及风险。

确认人(个人签字/机构盖章):年月日。

5【回访确认函】投资者回访确认函(模板,部分内容需管理人替换)

5【回访确认函】投资者回访确认函(模板,部分内容需管理人替换)

请问您是否确认?(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情况)
□是□否
(4)请问您是否知悉投资【XX 私募基金】所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基金合
同中所约定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是□否
(5)请问您是否知悉投资【XX 私募基金】未来可能承担的投资损失,包括【本
金全部损失】? □是□否 (6)请问您是否知悉【XX 私募基金】的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 的权利? □是□否 (7)请问您是否知悉【XX 私募基金】的纠纷解决安排? □是□否 (8)请问基金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 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 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电话回访□信函回访 □邮件回访 □其他
年月日
回访员:您好,我是【XX 有限公司】的回访员【XXX】,请问您是【XX 机构投
资者的联系人 XXX 先生/女士吗】/【个人投资者 XXX 先生/女士吗】?
客户:【是/不是】。
确认客户身份后,回访员:“您好,XXX 先生/女士,【您/贵公司】是我公司【XX
私募基金产品】的认购客户,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的相关要求,需要对您做一个简短的电话回访,将占用您 2 到 3 分钟的时间,

私募基金投资回访确认函

私募基金投资回访确认函

回访确认函致【基金管理人】:本人/本机构于【】年【】月【】日签署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协议》”),并于【】年【】月【】日收到贵机构后非营销部门相关人员的电邮回访,本人/本机构特此确认,自本人/本机构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缴付首期出资之日起至本人/本机构收到贵机构电邮回访之时止已经过超过24小时(“冷静期”),本人/本机构特此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贵机构作出回访确认如下:1.本人/本机构确认受访人为【】(请填写受访人或受访机构的全称);2.本人/本机构确认系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且已按照要求在私募基金法律文件上亲笔签名/盖章;3.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经阅读并理解合伙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和意义;4.本人/本机构确认本人/本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5.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知悉需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以及本人/本机构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以及披露报告获取方式;6.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7.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知悉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本人/本机构因冷静期享有的权利;8.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知悉该私募基金的纠纷解决安排;9.本人/本机构确认(【】):(1)确认《有限合伙协议》中载明的认购行为及认购金额,确认本次回访确认成功,本人/本机构无权再根据冷静期规定解除《有限合伙协议》,本人/本机构将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2)确认本人/本机构已于【】年【】月【】日通过【】方式解除《有限合伙协议》。

本人/本机构特此确认,已明确知悉《有限合伙协议》中有关“冷静期”及其法律后果的约定,且《合伙协议》约定的冷静期已届满,本人/本机构已收到贵机构的回访电邮并特此签署此回访确认函。

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函(个人版)

私募基金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函(个人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函
本人作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本基金普通合伙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经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投资冷静期等相关事宜向本人进行了详细说明,现将相关事宜确认如下:
1.本人确认是自己购买了该基金;
2.本次投资所签署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为本人亲笔签名;
3.本人已阅读并理解该基金合伙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4.本人确认本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与该基金相匹配;
5.本人知悉本人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本人的重要权利、该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本人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本人知悉该基金具体的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8.在本人签署合伙协议前,基金管理人已向本人详细说明了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和本人作为投资者
的相关权利;
9.本基金的合伙协议已设置了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且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冷静期内未主动联系本人;
10.本人知悉本次投资的投资冷静期为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小时,本人在基金管理人回访前有权解除合伙协议。

本人现确认,投资冷静期已结束,本人同意继续开展本次投资,愿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并享受权利。

投资者(签字):_____________
年月日。

5【回访确认函】投资者回访确认函(模板,部分内容需管理人替换)

5【回访确认函】投资者回访确认函(模板,部分内容需管理人替换)

请问您现在方便吗?
客户:【可以/不可以】。
(1)请问您是否于 XX 年 XX 月 XX 日购买了【XX 私募基金】,并本人在相关协
议上签名? 客户回访
□是□否 内容记录
(2)请问您是否本人阅读并理解相关《基金合同书》、《风险揭示书》、《客户调
查问卷》等内容?是否知晓本基金产品的风险及相关风险警示?
□是□否
确认客户身份后,回访员:“您好,XXX 先生/女士,【您/贵公司】是我公司【XX
私募基金产品】的认购客户,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的相关要求,需要对您做一个简短的电话回访,将占用您 2 到 3 分钟的时间,
同中所约定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是□否
(5)请问您是否知悉投资【XX 私募基金】未来可能承担的投资损失,包括【本
金全部损失】? □是□否 (6)请问您是否知悉【XX 私募基金】的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 的权利? □是□否 (7)请问您是否知悉【XX 私募基金】的纠纷解决安排? □是□否 (8)请问基金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 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 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否
投资者回访确认函

回访确认书

回访确认书

回访确认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肯定。

为确保我们提供的服务质量,我们特地设计了这封回访确认书,以便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反馈和意见。

回顾我们与您合作过程中的服务内容,我们希望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您的回馈对我们非常重要,因此我们真诚地邀请您花费一些时间填写下面的调查问卷。

1. 请给我们的服务打分(满分为10分):服务态度:产品质量:问题解决速度:沟通效果:其他(请具体说明):2. 您对我们的服务是否满意?请简要说明原因。

3. 基于您的使用经验,您是否愿意推荐我们的服务给亲朋好友?请简要说明原因。

4. 您对我们服务的哪些方面印象深刻?请具体描述。

5. 根据您的使用经验,我们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有,请列举具体建议。

请您在填写调查问卷时,考虑以下因素:-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您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将予以保密。

- 您的评价和建议将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您可以随时选择匿名填写,但我们鼓励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进一步沟通和解决问题。

请将填写完毕的调查问卷通过以下方式发送给我们:- 邮寄:请将问卷寄往我们公司的地址,地址详见我们之前提供的邮件或文件中。

- 电子邮件:请将填写完毕的问卷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我们公司的邮箱,邮箱地址为[公司邮箱地址]。

- 传真:请使用传真机将填写完毕的问卷传真至我们公司的传真号码,传真号码为[公司传真号码]。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我们都将及时收到您的回馈并认真对待。

在收到您的反馈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我们的服务,并尽快给予您回复或解决方案。

在您接收到此回访确认书时,说明我们已经完成了回访,您的支持和信任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我们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服务感到满意,并期待继续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合作和支持!祝好!此致敬礼[公司名称][日期]。

私募基金投资者冷静期和回访确认书

私募基金投资者冷静期和回访确认书

私募基金投资者冷静期和回访确认书一、引言私募基金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方式,因此需要引入冷静期制度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按照相关规定,投资者在确认购买私募基金之后还有一个有效期来考虑自己是否需要继续投资该基金。

在此期间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提供任何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

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需在定期时间内进行回访确认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私募基金投资者冷静期1、定义私募基金投资者冷静期是指在投资者签署《私募基金认购提示书》、确认书或成立协议后的一段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决定是否撤回自己的投资。

其中个人投资者为20个工作日,机构投资者为5个工作日。

这种冷静期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强化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甄别能力。

此规定已在2018年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有了正式的法律规定,对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的关系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2、有效期投资者在签署确认书后所拥有的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如果投资者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或者继续购买该基金,则意味着其确认自己已经理解这个基金的基本情况、投资风险和投资知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

但是如果投资者在这段期限内选择撤回已购买的基金,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立即按照约定将该基金的份额赎回并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3、投资者权利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有权随时要求撤回自己已经投资的基金,而且此时不需要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提供任何理由或解释。

投资者的这种权利,既是出于其对已有决定的后悔或遗憾,也可以是出于对基金的进一步认识和评估。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者对同一私募基金在6个月内最多只能享有1次冷静期权利。

此外,投资者在撤回订单时也有可能需要承担因赎回时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差价。

三、私募基金投资者回访确认书1、定义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成立后6个月、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这4个时间节点,向其旗下的投资者提出回访确认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回访确认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回访确认书
是( ) 否( )
7.您确认您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的内容,知悉其相应的法律意义。
是( ) 否( )
8.您确认您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与本基金产品的风险相匹配。
是( ) 否( )
9.您确认您已经知悉投资本基金需要由您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是( ) 否( )
3.您确认在您签署基金合同前,本机构(客户经理)已经向您揭示了本基金的风险,您已经签署风险揭示书。
是( ) 否( )
4.您确认,认购本基金份额并与本机构签署基金合同的,是您本人或机构。
是( ) 否( )
5.您确认您是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
是( ) 否( )
6.您确认您已经按照要求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上亲笔签名或盖章。
基金投资者(被回访人):
回访日期: 年 月 日
回访机构:
回访日期: 年 月 日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回访确认书
基金名称
投资者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基金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编号
投资பைடு நூலகம்缴付日期
客户经理
回访时间
回访人
回访依据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投资冷静期满后,募集机构应当指令本机构非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已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已备案)

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函
尊敬的投资人: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之规定,基金募集机构要建立健全普通投资者回访制度。

现我司依照约定对您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回访确认,以确认相关投资事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您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是【】;否【】
2.您是否已知晓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否【】
3.您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的基金产品或者
接受的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是【】;
否【】
4.您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否【】
5.经营机构是否向您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
您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是【】;
否【】
6.经营机构是否向您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
产品或服务是【】;否【】
7.经营机构是否向您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服务。

是【】;否【】。

私募基金投资者基金投资者回访题纲(机构)

私募基金投资者基金投资者回访题纲(机构)

私募基金投资者基金投资者回访题纲(机构)
一、介绍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们的基金投资者回访。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回访,了解您在我们基金产品中的投资情况和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优化我们的投资策略和服
务质量。

二、基本情况
1.您是本机构哪个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投资金额是多少?
2.您的投资经验如何?对投资风险的认识程度如何?
3.您选择我们基金产品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对产品的转换或赎回有什么打算?
三、投资经验
1.您在过去的投资经历中,最成功的一次投资经历是什么?有什么心得体会?
2.您在过去的投资经历中,最失败的一次投资经历是什么?有什么教训?
3.您希望本机构提供什么样的投资方案和服务?
四、基金产品
1.您对本机构的基金产品整体表现怎么评价?是否有收益目标?是否符合您的预期?
2.您认为我们的基金产品的优势和劣势在哪里?您是否满意我们的服务?
3.您对我们的基金产品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有什么建议?
五、风险管理
1.您对本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有什么看法?是否认为我们有针对性地控制风险?
2.您认为本机构如何在投资过程中平衡风险和收益?
3.您对未来的市场走势和经济形势有怎样的预测?对基金产品的投资策略有何建议?
六、其他
1.您觉得本机构在哪些方面做得不足?有什么改进的建议?
2.您是否接受我们后续的基金产品推荐?为什么?
3.您是否愿意向其他投资者推荐我们的基金产品?
感谢您参加本次回访,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投资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基金产品和服务能为您带来更多的收益。

私募基金投资回访制度范本

私募基金投资回访制度范本

私募基金投资回访制度范本一、背景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合规性,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回访制度。

二、目的投资回访制度旨在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进行客观评估,了解投资者对私募基金产品的认知程度、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体验,及时发现并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私募基金服务的质量和透明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产品。

四、回访内容1. 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2. 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3.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4. 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5.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6. 了解投资者对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风险控制、运作状况等方面的评价;7. 收集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募集机构的建议和意见。

五、回访方式1.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2. 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确保投资者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表达真实意愿;3.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回访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六、投资回访结果处理1. 对于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募集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私募基金服务质量;2. 对于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募集机构应当认真听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3.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疑问,募集机构应当及时给予解答,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私募基金产品的相关情况。

七、法律责任1. 募集机构未按照本制度进行投资回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募集机构在投资回访过程中出现诱导性陈述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投资者应当如实回答回访问题,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完整)回访确认书

(完整)回访确认书

(完整)回访确认书
深圳前海融贤汇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回访确认书
尊敬的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中基协的政策制度要求,我公司对您投资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进行回访确认,请您对如下问题进行填写:
1、您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是【】;否【】.
2、您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是【】;否【】.
3、您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是【】;否
【】。

4、您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是
【】;否【】。

5、您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是【】;否【】.
6、您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是【】;否【】.
7、您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是【】;否【】。

8、您是否知悉您投资的产品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与安排:是【】;否【】.
客户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投资者回访制度模板

投资者回访制度模板

投资者回访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机构的服务质量,确保募集机构对投资者的持续关注和风险管理,根据《基金法》、《基金募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回访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机构对购买基金产品的投资者的定期回访。

二、回访目的2.1 了解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了解程度和满意程度。

2.2 确认投资者是否按照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了相应的基金产品。

2.3 收集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2.4 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的风险和可能的收益变动。

三、回访对象3.1 回访对象为购买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3.2 回访对象包括普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

四、回访频率4.1 对购买与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等级相一致产品的普通投资者要定期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回访。

4.2 对持有高风险登记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者,募集机构应当增加回访频率。

五、回访方式5.1 募集机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回访。

5.2 募集机构可以利用客户服务系统进行回访,也可以采用人工回访的方式。

六、回访内容6.1 募集机构应当关注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了解程度和满意程度,了解投资者是否按照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了相应的基金产品。

6.2 募集机构应当收集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6.3 募集机构应当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的风险和可能的收益变动。

七、回访记录7.1 募集机构应当对回访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五年。

7.2 回访记录应当包括投资者基本信息、回访时间、回访方式、回访内容、投资者反馈等信息。

八、回访结果处理8.1 募集机构应当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意见,改进募集机构的服务。

8.2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募集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

九、法律责任9.1 募集机构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回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募集机构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回访,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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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产品
回访确认书
尊敬的投资者:_________先生/女士/机构: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中基协的政策制度要求,我公司对您投资的产品进行回访确认,请您对如下问题进行填写:
1、您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是【】;否【】。

2、您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是【】;
否【】。

3、您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是【】;否【】。

4、您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是【】;
否【】。

5、您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
的内容、方式及频率:是【】;否【】。

6、您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是【】;否【】。

7、您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是【】;否【】。

8、您是否知悉您投资的产品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与安排:是【】;否【】。

9.、我公司是否有针对您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是【】;否【】
(1)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2)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3)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4)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5)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6)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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