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血吸虫病检测标准
血吸虫病检测标准
血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病,由血吸虫寄生于人体内引起。
该疾病主要
存在于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广泛分布于农村和沿海地区。
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血吸虫病检测标准是十分关键的。
一、检测方法
1. 血清学检测:通过检测患者血液中的抗体来判断是否感染了血吸虫。
常用的方法是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常规判断标准是OD值
≥0.1为阳性。
2. 粪便检测:通过检测患者的粪便中是否存在血吸虫卵来判断是否感
染了血吸虫。
常用的方法是KATO-KATZ法,其标准是每克粪便中血
吸虫卵数量≥100个为阳性。
二、判断标准
血清学检测和粪便检测两者结合使用才能更加准确地判断患者是否感
染了血吸虫。
在实际应用中,若仅通过血清学检测,为避免假阳性结果,需进行复检。
若仅通过粪便检测,需连续检测三天才能判断是否
感染血吸虫。
同时,血清学检测和粪便检测在治疗后的跟踪评估中也
十分重要,可了解治疗效果。
三、注意事项
1. 检测时间:血吸虫病检测一般在发病后4-6周进行,若检测时机过早,则可能出现假阴性结果。
2. 收集样本:对于血清学检测样本,需严格遵守规定,采集15ml左
右的静脉血;对于粪便检测样本,需收集新鲜粪便,或在24小时内保存在4℃下,避免样本的泛化和干燥。
3. 仪器设备:检测时需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以避免影响检
测结果。
通过科学合理的血吸虫病检测标准,早期发现感染者,及时进行治疗,可有效控制该疾病的传播。
同时,对于长期在疫区工作和生活的人来说,定期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身体健康。
血吸虫病如何诊断、鉴别诊断
血吸虫病如何诊断、鉴别诊断血吸虫病如何诊断、鉴别诊断:诊断:诊断血吸虫病的诊断包括病原诊断和免疫诊断两大部分。
病人的确诊需要从粪便中检获虫卵或孵化毛蚴。
1.病原学诊断:从粪便内检查血吸虫虫卵和毛蚴以及直肠黏膜活体组织检查虫卵称病原学检查, 是确诊血吸虫病的依据。
常用的病原学检查方法有改良加藤法、尼龙袋集卵孵化法、塑料杯顶管孵化法等。
2.免疫学诊断:免疫学诊断包括检测患者血清中循环抗体、循环抗原和循环免疫复合物。
常采用的诊断方法有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IH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胶体染料试纸条法(DDIA)、斑点金免疫渗滤试验(DIGFA)。
鉴别诊断:1.急性血吸虫病:须与败血症、疟疾、伤寒与副伤寒, 急性粟粒性肺结核, 病毒感染, 其他肠道疾病鉴别。
主要根据籍贯、职业、流行季节, 疫水接触史、高热、肝脏肿大伴压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大便孵化阳性为鉴别要点。
2.慢性血吸虫病:须与慢性菌痢、阿米巴痢疾、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直肠癌等病鉴别。
粪便孵化血吸虫毛蚴阳性可确诊。
嗜酸性粒细胞增生有助于本病之诊断。
肠镜检查及组织检查可有助于确诊。
粪便常规检查、培养、X线钡剂灌肠, 诊断性治疗有助于诊断与鉴别诊断。
3.晚期血吸虫病:须与门脉性肝硬变及其他原因所致的肝硬变鉴别。
血吸虫病肝硬变的门脉高压所引起的肝脾肿大、腹水、腹壁静脉怒张改变较为突出, 肝细胞功能改变较轻, 肝表面高低不平。
门静脉性肝硬变表现为乏力, 厌食、黄疸、血管痣、肝肿大显著甚至缩小, 不易摸到表面结节, 且有活动性肝功改变, 如转氨酶增高等。
4.异位血吸虫病:肺血吸虫病须与支气管炎、粟粒性肺结核, 肺吸虫病鉴别。
急性脑血吸虫病应与流行性乙型脑炎鉴别。
慢性脑血吸虫病应与脑瘤及癫痫鉴别。
尾蚴性皮炎需与稻田皮炎鉴别。
稻田皮炎由寄生于牛、羊、鸭等动物的门静脉中的动物血吸虫尾蚴侵袭皮肤引起, 多见于我国东南、东北、西南各省市。
宿主排卵入水、孵出毛蚴、入锥实螺, 后尾蚴逸出螺体。
血吸虫病诊断
血吸虫病诊断各型血吸虫病的鉴别诊断血吸虫病诊断张家银 2021-12各型血吸虫病的鉴别诊断一流行病学(一)传染源:日本血吸虫患者的粪便中含有活卵,为本病主要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主要通过皮肤,粘膜与疫水接触受染。
(三)易感性:人与脊椎动物对血吸虫普遍易感。
各型血吸虫病的鉴别诊断尾蚴穿过皮肤可引起皮炎,局部出现丘疹和瘙痒,是一种速发型和迟发型变态反应。
童虫在宿主体内移行时,所经过的器官(特别是肺) 出现血管炎,毛细血管栓塞,破裂,产生局部细胞浸润和点状出血,当大量童虫在人体移行时,患者可出现发热,咳嗽,痰中带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这可能是局部炎症及虫体代谢产物引起的变态反应。
成虫一般无明显致病作用,少数可引起轻微的机械性损害,如静脉内膜炎等,可是,它的代谢产物,虫体分泌物,排泄物,虫体外皮层更新脱落的表质膜等,在机体内可形成免疫复合物,对宿主产生损害。
血吸虫病的病变主要由虫卵引起,虫卵主要是沉着在宿主的肝及结肠肠壁等组织,所引起的肉芽肿和纤维化是血吸虫病的主要病变。
各型血吸虫病的鉴别诊断虫卵肉芽肿的形成是宿主对致病因子的一种免疫应答,一方面通过肉芽肿反应将虫卵破坏清除,并能隔离和清除虫卵释放的抗原,减少血液循环中抗原抗体复合物的形成和对机体的损害;另一方面,肉芽肿反应破坏了宿主正常组织,不断生成的虫卵肉芽肿形成相互连接的疤痕,导致干线型肝硬变及肠壁纤维化等一系列病变。
血吸虫虫卵肉芽肿在组织血管内形成,堵塞血管,破坏血管结构,导致组织纤维化,这类病变主要见于虫卵沉积较多的器官,如肝和结肠,在肝内,虫卵肉芽肿位于门脉分支终端,窦前静脉,故肝的结构和功能一般不受影响,在重度感染患者,门脉周围出现广泛的纤维化,肝切面上,围绕在门静脉周围长而白色的纤维束从不同角度插入肝内,称干线型纤维化(pipestem fibrosis), 是晚期血吸虫病特征性病变。
各型血吸虫病的鉴别诊断二临床表现(1)急性期临床上常有如下特点: 1.发热:为本期主要的症状,发热的高低,期限和热型视感染轻重而异。
感染性疾病科血吸虫病诊疗常规
感染性疾病科血吸虫病诊疗常规【诊断要点】1. 流行病学:流行地区及疫水接触是诊断本病的必要条件,对诊断有重要参考价值。
2. 临床特点(1)急性血吸虫病:发生于夏秋季节,以7-9月为常见。
潜伏期2周-3个月。
在流行区有下河游泳、捕鱼、摸蟹、打湖草及防汛等大面积长时间接触疫水史,并有下列表现者应考虑本病的可能:尾蚴皮炎、荨麻疹、发热、肝脾肿大伴压痛、腹痛、腹泻;血中白细胞总数和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增多。
(2)慢性与晚期血吸虫病;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可无明显症状,仅在粪便普查或因其它疾病就医时发现,或有长期不明原因的腹痛、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尢以左叶肝肿大为主者;流行区青壮年新近出现癫痫发作者均应考虑慢性血吸虫病。
流行区有巨脾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腹内痞块或侏儒症等患者,应疑为晚期血吸虫病。
(3)异位损害:是指虫卵及(或)成虫迷走和寄生在门脉系统以外的器官病变。
以肺、脑常见。
①肺血吸虫病:多见于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在肺部虫卵沉积处出现间质性病变、灶性血管炎和血管周围炎。
呼吸道症状轻微,且常被全身症状所掩盖。
肺部体征不明显或可闻及干、湿罗音。
X线胸片可见肺纹理增加,呈弥漫云雾状、点片状、粟粒样浸润阴影,边缘模糊,以中下肺部为多见。
②脑血吸虫病:可表现为脑膜炎症状或为癫痫发作,尤以局限性癫痫为多见。
颅脑CT 扫描显示单侧多发性高密度结节阴影其周围有脑水肿。
如能及时治疗,大多可康复,预后好。
3. 实验室检查:除流行病学史与临床表现外,确立诊断有赖于实验室检查。
(1)寄生虫学诊断①粪检:粪内检出血吸虫卵或孵化出毛蚴,提示体内有活成虫寄生,即可确诊。
常采用新鲜粪便沉淀虫卵毛蚴孵化法。
②直肠粘膜活组织检查:可了解有无血吸虫感染。
但在活检时要注意防止肠出血等危险。
(2)免疫学诊断①抗体检测:常用环卵沉淀试验、间接血凝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尾蚴膜试验、间接荧光抗体试验、酶联免疫印迹试验等,虽研究进展迅速,但不能区别既往感染或现症病人。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77—199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77—19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期血吸虫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及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疫区专业机构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和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血吸虫病患者的诊治。
2 诊断原则根据疫水接触史,结合发热、腹泻、肝肿大、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等主要症状、体征及寄生虫学检查,血清免疫学检查,血象检查结果等,予以诊断。
3 诊断标准3.1 急性血吸虫病3.1.1 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3.1.2 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1.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详见附录A)。
3.1.4 环卵、血凝、酶标、胶乳等血清免疫反应阳性(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3.1.1与3.1.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1.3。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3.1.4。
3.2 慢性血吸虫病3.2.1 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疫水接触史。
3.2.2 无症状,或间有腹痛、腹泻或脓血便。
多数伴有以左叶为主的肝脏肿大,少数伴脾脏肿大。
3.2.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无治疗史者发现血吸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详见附录A)。
3.2.4 无血吸虫病治疗史或治疗3年以上的病人,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试验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未治或治后1年以上的病人血清血吸虫循环抗原阳性(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3.2.1与3.2.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2.3。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3.2.4。
3.3 晚期血吸虫病3.3.1 长期或反复的疫水接触史,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WS261-2006)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WS261-2006)血吸虫病诊断标准(WS 261-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吸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血吸虫病的诊断。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血吸虫病schistosomiasis japonica是由血吸虫寄生于人体内所引起的寄生虫病。
在我国特指日本血吸虫病,是由日本血吸虫(schis-tosoma japonicum)寄生于人和哺乳动物体内所引起的疾病。
2.2 急性血吸虫病acute schistosomiasis由于人在短期内一次感染或再次感染大量血吸虫尾蚴而出现发热、肝脏肿大及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等一系列的急性症状。
潜伏期大多为30d~60d,平均约41.5d。
2.3 慢性血吸虫病 chronic schistosomiasis是指人体经常接触疫水或少量多次感染血吸虫尾蚴使临床表现较轻,或无症状、体征。
急性血吸虫病未治愈者,也可演变为慢性血吸虫病。
2.4 晚期血吸虫病 advanced schistosomiasis是指出现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综合征,严重生长发育障碍或结肠显著肉芽肿性增殖的血吸虫病患者。
病人由于反复或大量感染血吸虫尾蚴,未经及时、彻底的治疗,一般经过2年~10年的病理发展过程。
可演变成晚期血吸虫病。
3 诊断依据3.1 流行病学史(参见附录A)3.1.1 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3.1.2 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多次疫水接触史。
3.2 临床表现(参见附录A)3.2.1 发热、肝脏肿大及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脏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2.2 无症状,或间有腹痛、腹泻或脓血便。
多数伴有以左叶为主的肝脏肿大.少数伴脾脏肿大。
3.2.3 临床有门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结肠肉芽肿或侏儒表现。
3.3 实验室检测3.3.1 下列试验至少一种反应阳性(见附录B)。
血吸虫 诊断金标准
血吸虫诊断金标准血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病,由血吸虫寄生在人体肝脏和肠道引起。
这种疾病主要通过接触受感染的淡水体环境传播,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及早诊断血吸虫病对于控制和治疗这种疾病至关重要。
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首先,患者可能会出现乏力、恶心、腹泻、腹痛等非特异性症状,但这些症状并不能明确诊断血吸虫病,因为这些症状也可能是其他疾病的表现。
因此,实验室检查是诊断血吸虫病的关键。
在实验室检查中,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是通过血液和粪便检查来确定。
血液检查主要是通过寻找血中的血吸虫卵来进行诊断,这需要进行血液镜检查。
而粪便检查则是通过寻找血吸虫卵在粪便中的排泄情况来进行诊断。
这两种检查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血吸虫卵的排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感染的情况,从而进行诊断和治疗。
此外,影像学检查也是诊断血吸虫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超声、CT、MRI 等影像学检查,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肝脏和肠道的情况,从而帮助医生进行诊断。
特别是对于肝脏受损的患者,影像学检查可以更直观地观察到病变情况,有助于诊断和治疗。
综上所述,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这三个方面的综合分析可以更准确地确定患者是否感染血吸虫病,从而进行及时的治疗。
对于临床医生来说,要根据这些诊断标准来进行诊断和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保护患者的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预防血吸虫病同样非常重要。
首先,要避免接触受感染的淡水体环境,尤其是在感染高发区。
其次,对于那些长期生活在感染高发区的人群,要定期进行血液和粪便检查,以及影像学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感染。
另外,加强对血吸虫病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也是预防血吸虫病的重要手段。
总之,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是通过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患者是否感染血吸虫病。
同时,预防血吸虫病同样重要,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定期检查,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ws 261-2006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
WS 261-2066血吸虫病诊断标准
WS 261-2006血吸虫病诊断标准是卫生部颁布的关于血吸虫病诊断的国家标准。
以下其主要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吸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标准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血吸虫病的诊断。
诊断依据: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对疑似血吸虫病患者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诊断原则:血吸虫病的诊断应结合患者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诊断标准:血吸虫病的诊断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三个等级。
疑似病例:有疫区生活史或与疫区接触史,出现发热、肝脏肿大、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并排除其他发热性疾病的患者。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的基础上,粪便或直肠棉拭子检查发现血吸虫卵或毛蚴,或血清学试验阳性,并排除其他原因弓|起的肝肿:大和肠道炎症病变。
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基础上,经过病原学检查(如肠系膜淋巴结穿刺、腹腔镜检查等)或血清学试验等方法,证实存在血吸虫感染。
鉴别诊断:血吸虫病应与疟疾、伤寒、败血症等发热性疾病相鉴别。
同时,对于有肝脏肿大和肠道炎症病变的患者,还应与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等相鉴别。
以上是WS 261-2006血吸虫病诊断标准的主要内容,对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制定:审核:批准:。
急性血吸虫病诊断标准
急性血吸虫病知识一、疑似病例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胀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二、临床诊断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环卵、血凝、酶标、胶乳等免疫反应阳性。
三、确诊病例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粪便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
四、急血登记排查要求1、病人信息登记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住址、就诊时间、疫水接触史(有?无?接触时间?)、临床症状、体征、有无血吸虫病患病史、相关实验室指标、报告人姓名。
2、对不明原因发热、发烧、腹泻病人(两天以上)登记完整后,抽取指血,密封后妥善保管,6小时内送血防站检验室。
3、对已登记、未出具排查结果又需转院的病人,村卫生站上报公卫所、公卫所向血防院报告,其它医疗机构直接向血防院报告。
五、暴发疫情标准1、在原无疫情或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发现感染性钉螺、血吸虫病新感染病人和病牛、或急性感染病例。
2、血吸虫病未控制县(市、区)2周内连续发生2批血吸虫病急性病例,每批5人以上;或在一处感染场所连续发生急性感染3人以上;或一个流行村钉螺感染率高于1%。
3、在血吸虫病控制县(市、区)1个月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以上;或在一个流行村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3例以上;或一个流行村钉螺感染率高于1%。
4、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了解动态,达到暴发疫情标准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省疾病控制中心,由当地政府启动预案。
青白江区血吸虫病防治院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急性血吸虫病的诊断和治疗
发热的三个类型
❖ 1.低热型也叫轻型,体温很少超过38℃,全身 症状轻微,可自行退热。在慢性血吸虫病重 复感染时常出现这类发热。
❖ 2.间歇型与驰张型,占大多数,也叫中型。 典型者午后体温上升,临晚可达40℃,午夜 后体温降至正常或38℃以下,常伴畏寒、多 汗、头昏、头痛。热退后自我感觉良好。
❖ 3.稽热型:出叫重型,体温持续在40℃上下, 波动幅度较小,可伴神智迟钝、昏睡、谵妄、 相对缓脉等毒血症症状。重型病人一般不能 自行退热,如不予治疗,可迅速出现消瘦, 贫血、营养不良性水肿、腹水等而导致死亡。
七、服用吡喹酮的副反应及处理:
❖ 1、神经系统副反应,大部分反应较轻微,一般性的, 最常见头昏、头痛、乏力、嗜睡、倦怠、失眠等,对症 处理。
❖ 2、消化系统副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 腹泻等,一般反应者不需特殊处理,强调钣后服药可以 避免或减轻这些副反应。合并有胃炎者可加用硫糖铝, 思密达等胃粘膜保护剂。
用能量合剂,并发感染者对症使用抗生素。
❖ (二)病原学治疗: ❖ 成人120mg/Kg(儿童140mg/Kg),6日疗法。每
日总剂量分3次服用,其中二分之一剂量在前2日分 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在3—6日分服完。对经一个剂 疗程后发热不退者,如无其他病情,可在停药两星 期后重复一个疗程。 ❖ (三)护肝治疗 ❖ 急性吸血虫病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损害,有必要进 行护肝治疗。常用维生素B、C等,尚可使用水飞蓟 素(益肝灵、利肝素等)保护和稳定肝细胞膜的药 物,此外,葡萄糖醛酸内脂(肝泰乐、葡醛酯)、 肝得健等亦可选用。
五、诊断及鉴别诊断
❖ (一)主要诊断依据: ❖ 1.疫水接触史:发病前2星期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 2.尾蚴性皮炎:接触疫水后,接触部位出现散在点
血吸虫 检验标准
血吸虫检验标准血吸虫检验标准是用来检测和诊断血吸虫感染的一系列方法和程序。
这些标准通常由权威机构或专业组织制定,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血吸虫检验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样本采集1.采集时间:通常在早晨或空腹时采集样本,以减少干扰因素。
2.采集部位:采集静脉血液样本,通常从肘静脉或手背静脉采集。
3.采集量:根据检测方法的不同,所需的样本量也会有所不同,一般约为5-10毫升。
二、检测方法1.显微镜检查:将血液样本进行涂片或离心,通过显微镜观察是否存在血吸虫的虫卵、幼虫或成虫。
2.血清学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免疫荧光试验(IFT)等血清学方法检测血吸虫特异性抗体。
3.DNA检测:利用PCR等分子生物学方法检测血液中的血吸虫DNA片段。
三、诊断标准1.阳性结果:在显微镜检查中发现血吸虫的虫卵、幼虫或成虫;血清学检测呈阳性;DNA检测呈阳性。
2.阴性结果:在显微镜检查中未发现血吸虫;血清学检测和DNA检测均呈阴性。
3.疑似结果:显微镜检查发现不明原因的病理成分,但无法确定是否为血吸虫;血清学检测和DNA检测结果不一致。
四、注意事项1.样本采集前应告知患者相关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样本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送检,以避免污染和变质。
3.检测结果应由专业医生进行解读和报告,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对于阳性结果,应进行重复检测,以排除假阳性结果的可能性。
5.对于疑似结果,应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以明确诊断。
6.在进行血清学检测和DNA检测时,应注意试剂的质量和方法的灵敏度,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在进行显微镜检查时,应注意样本的制备和染色等方法,以提高检出率和准确性。
8.在诊断和治疗血吸虫感染时,应注意患者的免疫状态和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9.在预防和控制血吸虫感染时,应注意环境卫生和水源管理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减少感染的风险。
10.在开展血吸虫检验工作时,应注意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点: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C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点: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C治疗(参考件)C1 急性血吸虫病C1.1 支持和对症治疗重症患者,可先用氢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退热改善症状后开始病原治疗。
C1.2 病原治疗可采用吡喹酮总剂量120mg/kg(儿童140mg/kg)的6天疗法,其中二分之一剂量在第1及第2日分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在第3~6日内服完。
每日剂量3次分服。
C2 慢性血吸虫病吡喹酮40mg/kg一次顿服或1日2次分服。
亦可采用成人总剂量50~60mg/kg(儿童体重小于30kg者按总剂量70mg/kg计),2日疗法,每日量分2~3次在饭后或餐间服,体重超过60kg者仍按60kg计算剂量。
治疗可由医务人员送药上门,或定点发药,年老、体弱,伴发其他疾病者应在当地血防组或卫生院住院服药,服药期间及服药结束后3~5天内应适当注意休息,减轻体力劳动,避免高空和水上作业。
C3 晚期血吸虫病C3.1 病原治疗:对大多数肝脏功能代偿良好的晚期病人,可用总剂量60mg/kgl日或2日疗法。
对年老、体弱、肝功能较差或有夹杂症的病人可用总剂量60mg/kg3日疗法或90mg/kg6日疗法。
每日剂量3次分服。
C3.2 对症治疗C3.2.1 巨脾:凡脾脏肿大达Ⅲ级,或脾肿大达Ⅱ级,并伴明显脾机能亢进者,或脾肿大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者,均为脾脏手术的.适应症。
手术治疗有单纯脾切除术、脾切除加责门周围血管离断术、脾切除加门奇静脉血流阻断术、脾肾静脉分流术等。
C3.2.2 腹水:治疗原则与一般肝硬化腹水相同。
内科治疗可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
西医治疗包括支持疗法、限制钠盐与水分摄入、营养与支持药物的应用、合理使用利尿剂等。
中医则辩证论治。
C3.2.3 上消化道出血:应先内科处理。
包括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止血剂的合理使用、垂体后叶素静脉滴注与三腔管气囊填压止血,必要时也可考虑内窥镜注射硬化剂止血,或去甲肾上腺素冰水溶液洗胃。
血吸虫诊断的金标准
血吸虫诊断的金标准
血吸虫诊断的金标准主要包括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方面。
首先,通过患者的病史了解其生活、工作环境和接触史,尤其是是否有饮用过受污染的水源。
其次,观察患者的临床表现,如肝脏肿大、腹水、黄疸等症状,这些症状都可能与血吸虫病有关。
再者,实验室检查是血吸虫诊断的重要手段,包括血液检查、粪便检查和尿液检查等。
血液检查可以发现寄生虫引起的贫血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粪便检查可以发现血吸虫卵,尿液检查可以发现血尿和蛋白尿等。
最后,影像学检查如B超、CT和MRI等可以帮助观察肝脏和肠道的病变情况,对血吸虫病的诊断也有一定帮助。
除了以上的金标准,还有一些新的诊断方法也在不断研究和发展中,如免疫学
诊断方法、分子生物学诊断方法和纳米技术诊断方法等,这些新的诊断方法可能会成为未来血吸虫诊断的重要手段。
但无论如何,对血吸虫病的诊断都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才能更加准确地诊断病情,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总之,血吸虫诊断的金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运用病史、临床表现、实验
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手段,才能更加准确地诊断血吸虫病。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相信未来血吸虫诊断的方法会更加完善,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血吸虫病诊断金标准
血吸虫病诊断金标准引言血吸虫病,也称为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血吸虫感染引起的疾病。
该疾病主要通过受污染的淡水螺获得,主要影响人类和动物的消化系统。
为了准确诊断血吸虫病,医学界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诊断标准。
本文将介绍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
临床病症血吸虫病的临床表现因人而异,病程可表现为急性或慢性感染。
急性感染的症状通常包括发热、腹泻、腹痛和乏力等。
慢性感染的症状可能更加隐匿,如贫血、肝脾肿大、腹水和尿路感染等。
诊断方法血吸虫病的诊断主要依靠以下几种方法:1. 形态学检查•粪便检查:通过检测患者排出的粪便样本中是否存在血吸虫卵来进行诊断。
标本通常使用浓缩法和沉淀法来提高检出率。
•尿液检查:有些病例中,尿液中也可以检测到血吸虫卵,尤其是泌尿系统感染的患者。
•荧光染色法:通过使用荧光染色剂和显微镜观察,能够更加准确地检测血吸虫卵。
2. 血清学检查•血清学检测:通过检测患者血清中血吸虫特异性抗体的存在来进行诊断。
目前有多种血清学检测方法可供选择,如血凝试验(CFT)、间接血凝试验(IHA)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
3. 分子生物学检查•PCR检测:通过扩增血吸虫DNA或RNA的特定片段,来检测血液样本、粪便样本或尿液样本中是否存在血吸虫感染。
金标准诊断流程以下是血吸虫病金标准诊断的流程:1.搜集患者病史,并进行临床观察,包括体格检查和症状评估。
2.采集患者的粪便和尿液样本。
3.对粪便样本进行浓缩和沉淀处理,然后在显微镜下观察血吸虫卵是否存在。
4.同时,对尿液样本进行荧光染色法检测。
5.进行血清学检测,检测患者血清中血吸虫特异性抗体的存在。
6.对血液样本、粪便样本或尿液样本使用PCR技术进行分子生物学检测。
7.根据患者的临床病症和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信息,作出最终的血吸虫病诊断。
结论血吸虫病的诊断金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病症观察、粪便和尿液样本的形态学检查、血清学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查。
通过综合以上检测结果,医生可以对患者是否患有血吸虫病进行准确的判断。
血吸虫病防治与疫情应急处理
血吸虫病防治与疫情应急处理邓卓晖1 概述1.1 病原日本血吸虫寄生于人和哺乳动物的肠系膜静脉血管中,雌雄异体,发育分成虫、虫卵、毛蚴、母胞蚴、子胞蚴、尾蚴及童虫7个阶段。
虫卵随血流进入肝脏,或随粪便排出。
虫卵在水中数小时孵化成毛蚴。
毛蚴在水中钻入钉螺体内,发育成母胞蚴、子胞蚴,直至尾蚴。
尾蚴从螺体逸入水中,遇到人和哺乳动物,即钻入皮肤变为童虫,以后进入静脉或淋巴管,移行至肠系膜静脉中,直至发育为成虫,再产卵。
血吸虫尾蚴侵入人体至发育为成虫约35天。
在血吸虫感染过程中,尾蚴、童虫、成虫和虫卵均可对宿主造成损害,损害的主要原因是血吸虫不同虫期释放的抗原均能诱发宿主的免疫应答,这些特异性免疫应答的后果便是一系列免疫病理变化的出现。
因此,目前人们已普遍认为血吸虫病是一种免疫性疾病。
1.2 流行情况血吸虫病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最重要的寄生虫病。
我国血吸虫病分布在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上海12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目前,广东、上海、福建、广西、浙江5省、市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的标准。
我省血吸虫病流行区主要分布在韶关市的仁化、曲江、翁源县,清远市的英德,清新县和清城区(含清远华侨农场),广州市的花都区,肇庆市的四会市(含大旺华侨农场),佛山市的三水区(含迳口华侨农场)、南海区、顺德区及增城市12个县(市、区)和3个农场。
198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灭)标准。
但目前血吸虫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存在大量的钉螺可疑孳生环境、输入性急性感染病例和慢性血吸虫病人也时有发现。
1.3 流行环节1.3.1 传染源日本血吸虫病属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终宿主包括人和多种家畜及野生动物,其中,病人和病牛是最重要的传染源。
1.3.2 传播途径血吸虫的传播途径包括虫卵入水、毛蚴孵出、侵入钉螺、尾蚴从螺体逸出和侵入终宿主这一全过程。
在传播途径的各个环节中,含有血吸虫卵的粪便污染水体、水体中存在钉螺和人群接触疫水是3个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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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期血吸虫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及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疫区专业机构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和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血吸虫病患者的诊治。
2 诊断原则根据疫水接触史,结合发热、腹泻、肝肿大、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等主要症状、体征及寄生虫学检查,血清免疫学检查,血象检查结果等,予以诊断。
3 诊断标准3.1 急性血吸虫病3.1.1 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3.1.2 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1.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详见附录A)。
3.1.4 环卵、血凝、酶标、胶乳等血清免疫反应阳性(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3.1.1与3.1.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1.3.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3.1.4.3.2 慢性血吸虫病3.2.1 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疫水接触史。
3.2.2 无症状,或间有腹痛、腹泻或脓血便。
多数伴有以左叶为主的肝脏肿大,少数伴脾脏肿大。
3.2.3 粪检查获血吸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无治疗史者发现血吸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详见附录A)。
3.2.4 无血吸虫病治疗史或治疗3年以上的病人,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试验滴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滴度≥1∶10;未治或治后1年以上的病人血清血吸虫循环抗原阳性(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具备3.2.1与3.2.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2.3.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3.2.4.3.3 晚期血吸虫病3.3.1 长期或反复的疫水接触史,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
3.3.2 临床有门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侏儒或结肠肉芽肿表现。
3.3.3 粪检找到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无治疗史者发现血吸虫卵,有治疗史者发现活卵或近期变性虫卵(详见附录A)。
3.3.4 血清学诊断阳性,标准参见3.2.4.疑似病例:具备3.3.1与3.3.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3.3.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3.3.4.4 处理4.1 化疗4.1.1 个体化疗详见附录C.4.1.1.1 急性血吸虫病一般用吡喹酮总剂量120mg/kg(儿童140mg/kg)的6天疗法。
4.1.1.2 慢性血吸虫病一般用吡喹酮40mg/kg一次顿服或1日2次分服。
4.1.1.3 晚期血吸虫病一般可用吡喹酮总剂量60mg/kg,于1至2日内分3~6次服。
4.1.2 群体化疗4.1.2.1 通过粪检抽样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凡血吸虫感染率高于20%的地区,不进行病原或血清学检查,对5岁以上、60岁以下当年有疫水接触史而无禁忌症的人群进行普治。
普治用吡喹酮40mg/kg顿服或分2次服。
4.1.2.2 对抽样调查感染率在20%以下的流行区,宜进行粪检或血清免疫反应检查,凡符合3.2.3或3.2.4条件之一者,给予吡喹酮40mg/kg治疗。
4.1.2.3 渔、船、牧民及其他频繁接触疫水的人群,不作检查,按上述剂量每年治疗1次,或2次。
4.1.2.4 中、重度流行区的家畜(黄牛、水牛为主)每年化疗一次,宜与人群化疗同步进行。
家畜化疗黄牛可用兽用吡喹酮30mg/kg顿服,水牛25mg/kg顿服,猪30mg/kg 顿服。
4.1.2.5 化疗时间:在流行区,人群化疗一般可在入冬感染季节结束以后进行。
家畜化疗最好与人群化疗同步进行。
4.2 灭螺4.2.1 对钉螺面积大的流行区,一般宜处理易感地带的钉螺孳生地,以化学灭螺药氯硝柳胺杀螺为主,每年1~2次。
辅以必要的、尽可能结合生产的改变钉螺孳生环境的灭螺方法。
4.2.2 对钉螺面积较局限的流行区,以结合生产、水利改变环境为主,辅以药物杀灭。
4.3 防护在感染性钉螺密度高的地方,特别是江、湖、洲、滩地区,必须做好血吸虫病防护工作。
防护方法根据当地情况酌定。
包括用杀尾蚴剂杀灭水中尾蚴、改变耕作方式,或进行防护性灭螺,或用涂肤防蚴剂,以避免或减少人群接触疫水,杀灭或排除水中尾蚴,或阻止尾蚴入侵。
如已接触疫水可进行早期治疗。
4.4 安全用水保护饮用水源,减少或避免人畜粪便污染;挖井或兴建农村自来水;或用加热或药物杀死尾蚴后再使用,以减少或防止尾蚴入侵。
4.5 粪便管理在查清当地粪便污染水源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卫生建设,制定管理和处理粪便的具体措施,以防止粪便污染水源,杀死粪便中血吸虫卵。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A 病原学检查(补充件)A1 粪便检查A1.1 尼龙袋集卵孵化法操作步骤:取受检者粪便约30g,先置于40一60目/in的铜丝筛中,铜丝筛置于下口夹有铁夹的尼龙绢(260目/in)袋口上,淋水调浆,使粪液直接滤入尼龙绢袋中,然后移去铜丝筛,继续淋水冲洗袋内粪渣,并用竹筷在袋外轻轻刮动助滤,直到滤出液变清。
取下夹于袋底下口的铁夹,将袋内沉渣淋洗入三角烧瓶。
若需加做沉淀镜检,可在烧瓶中吸取沉渣3~4滴放在载玻片上,抹成涂片,涂面应占载玻片面积的2/3.涂片的厚度以能透过涂片尚能看清印刷字体为标准,将涂片置于低倍显微镜下检查。
全片镜检时间不宜少于2min,每份粪便至少检查两张涂片,镜检时应仔细识别血吸虫卵和其他蠕虫卵。
然后将盛有粪便沉渣的三角烧瓶加水至离瓶口1cm处,放入孵化室(箱)或在室温下孵化。
一定时间后取出烧瓶,观察毛蚴。
一般需观察2~3次,观察时间随温度高低而不同。
温度高时孵出较早;温度低时毛蚴孵出迟。
气温超过30℃时,第1次观察可在0.5~1h后进行,阴性者可在4h后观察第2次,8h后观察第3次,3次均为阴性者,判作阴性结果;气温在26~30℃时,可在孵化后4h开始观察,阴性者8及12h再观察1次;气温在20~25℃时,则可在8h后观察第1次,12h后观察第2次;如利用自然气温孵化,一昼夜之间的气温悬殊,可在操作后的次晨再观察1次;气温在20℃时则在12h后和24h后各观察1次。
一般室温在20℃上下时,可利用自然气温孵化,无须加温。
观察毛蚴时,应将烧瓶向着光源,并衬以黑纸板。
要注意毛蚴与水中原生动物的区别。
如有怀疑,可用毛细吸管吸出,在显微镜下鉴别。
A1.2 改良加藤厚涂片法A1.2.1 操作步骤A1.2.1.1 置尼龙绢片于受检粪样上,用软性塑料刮片在尼龙绢片上轻刮,粪便细渣即由绢片微孔中露至绢片表面。
A1.2.1.2 将定量板(3cm×4cm×2.5cm,板中圆孔的孔径为3.5mm,刮平后,孔中可容粪量41.1mg)放在载玻片中部,以刮片从尼龙绢片上刮取细粪渣填入定量板的中央孔中,填满刮平。
A1.2.1.3 小心提起定量板,粪样即留在载玻片上。
A1.2.1.4 取一张经甘油孔雀绿溶液浸渍24h的亲水性玻璃纸(30mm×30mm),盖在粪便上,用橡皮塞或另一块载玻片覆于玻璃纸上轻压,使粪便均匀展开至玻璃纸边缘。
A1.2.1.5 编号后置于室温25℃,相对湿度75%下过夜,镜检。
对薄壳虫卵,如钩虫卵等的透明时间以0.5~1.0h为宜,最长不能超过2h.否则会因透明过度而漏检。
A1.2.1.6 每份粪样至少需做2张涂片,以镜检每片平均检出的虫卵数乘以24即为1g粪便中的虫卵数(EPG)。
A1.3 集卵透明法操作步骤:将粪便充分搅匀后,取5g置于搪瓷杯中,加水调成粪液。
把粪液通过60目/in的铜丝筛淋水滤入2只套叠在一起的尼龙袋中(袋深20cm,袋口直径8cm,外袋260目/in,内袋120目/in)。
然后移去铜丝筛,继续淋水冲洗袋内粪渣,并把袋轻轻振荡,使加速过滤,直至滤出液变清为止。
用药勺刮取外袋内全部沉渣,分作涂片。
在沉渣涂片上,覆盖经甘油-孔雀绿溶液浸渍24h的亲水玻璃纸(2cm×5cm),以牙签压匀,置室温中过夜,次日镜检。
以全部沉渣获得的虫卵数相加,再除以5得出每克粪便中虫卵数(EPG)。
A2 直肠活组织检查按医院常规进行。
本法可用于医院内对疑似病人的诊断,不宜用于普查。
A3 肝脏及其他组织活检或手术标本病理检查对于无病史者,肝脏及其他组织活检或手术标本病理检查发现血吸虫卵的都可确诊。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B 血清免疫学检查(补充件)B1 环卵沉淀试验(COPT)B1.1 常用方法B1.1.1 虫卵:热处理超声干燥虫卵粉。
以重感染兔血清(接种尾蚴1500~2000条,42天的兔血清)测试环沉率>30%为合格。
B1.1.2 操作方法:先用熔化的石蜡在洁净的载玻片两端分别划两条相距20mm的蜡线,在蜡线之间加受检者血清2滴(0.05~0.10mL),然后用针头挑取干卵约100~150个,加入血清中,混匀,覆以24mm×24mm盖玻片,四周用石蜡密封后,置于37℃温箱中,经48~72h后用低倍(80~100×)显微镜观察反应结果,疑似者应在高倍(400×)显微镜下加以识别。
为简化操作亦可选用预制干卵PVC膜片,只需加入血清,置湿盒中37℃保温经24h 取出,倾去血清,加少量盐水显微镜下观察反应。
B1.1.3 反应标准:典型的阳性反应为泡状、指状或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边缘较整齐,有明显的折光。
其中泡状沉淀物须大于10μm(约相当于两个红细胞大小),才能定为阳性。
阳性反应的标本片,应观察100个成熟虫卵,计算其沉淀率;阴性者必须看完全片。
阴性反应:虫卵周围光滑,无沉淀物;或有小于10μm的泡状沉淀物。
阳性反应的强度和环沉率:a. “+”虫卵周围出现泡状、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小于虫卵面积的1/4;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小于虫卵的长径。
b.“++”虫卵周围出现泡状、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大于虫卵面积的1/4;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相当于或超过虫卵的长径。
c. “+++”虫卵周围出现泡状、指状沉淀物的面积大于虫卵面积的1/2;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相当于或超过虫卵长径的2倍。
B1.2 双面胶纸条法B1.2.1 虫卵:热处理超声干燥虫卵粉。
以25mg/mL的重感染兔血清y-球蛋白为标准血清,测试环沉率>30%为合格。
B1.2.2 操作方法:取国产打有双圆孔的双面胶纸(厚度约150μm,圆孔直径16mm 孔,间距8mm),先将其一面的覆盖纸揭去,然后粘贴于载玻片上,胶纸条须与玻片紧密粘牢,不能留有空隙。
然后再揭去胶纸条上面的覆盖纸,用适宜的滴管滴加2滴约50μL血清于圆孔中,覆以盖玻片(22mm×22mm)后,置37℃孵箱中,观察48~72h结果。
B1.2.3 反应标准:同B1.1.3。